城市旅游与城市发展协调关系的定量评价
2018-10-20迪丽拜尔·图尼亚孜安瓦尔·买买提明
迪丽拜尔·图尼亚孜 安瓦尔·买买提明
摘 要:本研究以新疆乌鲁木齐市为研究对象,从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社会发展水平、公共交通体系、城市绿化、环境状况和旅游发展水平等6个方面,构建了乌鲁木齐城市旅游与城市发展协调性评价指标体系,并运用熵权TOPSIS法,对乌鲁木齐市2005年—2016年的城市旅游与城市发展协调性进行了定量评价。结果发现:乌鲁木齐市在这11年间城市旅游与城市发展协调系数呈现出不稳定的趋势,2013年的协调系数为0.7501,达到“较协调”等级水平,2014年由于社会不稳定,城市旅游与城市发展协调系数下降,2015年开始城市旅游与城市发展协调系数递增但始终未能达到2013年的最高状态。在乌鲁木齐市社会治安良好的前提条件下,城市发展水平与旅游发展存在同步推进的规律,乌鲁木齐市城市发展和旅游发展之间的协调状态会朝着理想最优的方向推进。乌鲁木齐市各年的协调状态改善程度并非是持续递增,说明乌鲁木齐市城市旅游与城市发展协调状态存在“潜在的恶化”风险,需要对其协调发展密切关注。
关键词:城市旅游 城市发展 协调性 乌鲁木齐市
一、引言
改革开放后特别是最近十几年,中国的城市化率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全国城市化水平(城市化率)已超过58.5%,中国城市发展进入到繁荣的黄金发展期[1],旅游城市化现象日益显著[2]。城市各要素的发展成为推动城市旅游发展的主要因素,并与旅游发展呈现出协调一致的趋势。然而,国外经验表明,城市发展的负面效应(如人口增多、交通拥挤等)对城市旅游发展产生的阻力以及旅游发展对城市的负面影响同样不可忽视[3],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城市旅游与城市发展之间的协调趋势是否存在?城市旅游与城市发展两者之间的协调性如何?协调关系如何变化?这些问题有待深入的研究论证。在城市旅游发展和城市建设中要做出正确的决策,就必须了解城市旅游与城市发展的协调状态和趋势,因此,对城市旅游与城市发展的协调性进行评价是十分必要的。
在工业化社会时期,城市发展与旅游业发展一开始是相互脱离的,随着后工业化时期的到来,城市综合实力与旅游同步增强,加之环境状况的改善和各种服务设施的齐全,会吸引更多国内外的商务会议和前来交流的客人,使城市具有了旅游等功能[4]。我国学者对城市旅游研究起源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城市旅游理论迄今尚处于起步阶段[5]。近些年,随着城市旅游实践的深入,国内学者意识到旅游发展对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6],开始对城市发展与城市旅游发展之间的关系进行探讨。如彭华等认为,旅游开发要从城市社会经济整体发展的角度出发,将旅游作为城市的一项基本职能,把旅游开发融入城市整体建设之中[7];雷汝林等认为旅游经济要与城市经济协调发展,以保证城市经济可持续发展[8];罗文斌等则尝试运用 TOPSIS 等定量方法来探讨城市旅游与城市发展协调性[6];之后有学者陆续利用这种方法对安徽省[9]、长江三角洲[10]以及中国主要旅游城市[11]的城市旅游与城市发展间协调关系进行评价,陈国柱对城市旅游与城市发展协调性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12]。
二、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一)研究思路
城市旅游与城市发展之间的协调性评价是对旅游发展与城市发展各个因素协调程度的评判,也可以认为是一个多属性的决策问题。 城市旅游与城市发展的协调性评价,首先需要明确整个评价对象的属性,建立协调评价指标体系[13]。本文的研究思路是,将各年份的城市旅游与城市发展的协调状态视为城市旅游发展决策的备选方案。首先对城市发展影响因素进行分析,构建城市旅游与城市发展协调性评价指标体系[13];其次,再通过TOPSIS多属性决策评价法计算各个备选方案的得分;最后,对各备选方案进行排序比较得出最优方案,获取整体评价。根据计算分析检验城市旅游与城市发展之间的协调关系,总结出其相互协调的规律。
(二)研究方法
本研究运用的研究方法TOPSIS评价法是系统工程中有限方案多属性决策分析的一种常用的科学决策技术。根据相关文献的研究,TOPSIS评价法也称为逼近理想解排序法(即Technique for Order Preference bySimilarity to Ideal Solution的缩写),其基本原理也即逼近理想解的思路:在归一化的原始矩阵中,找出有限方案中的最优方案和最劣方案(分别用最优向量和最劣向量表示),然后分别计算出评价对象与最优和最劣方案间的距离,获得该评价对象与最优方案的相对接近程度,以此作为评价优劣的基本依据。[15]TOPSIS法评价法的步骤如下[16]:
三、 构建指标体系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城市旅游发展已经不再是传统的发展概念,不再只靠内生要素(旅游资源、旅游项目、旅游产品等)来发展城市旅游,而受城市发达的社会经济、环境质量和基础设施等外生要素的影响。发达的经济、社会文化的先进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完善、良好的环境质量、便捷的交通体系是吸引游客的重要因素,因此,城市旅游业的发展与离不开城市发展。本文对城市旅游与城市发展的协调状态进行评价,构建一套城市旅游与城市发展协调性评价指标体系用于检验这一理论假设[13]。
本文中的城市发展主要包括城市经济、社会和生态各个要素数量的增长和结构的优化。基于城市旅游与城市发展的内在联系相结合,本文选择了经济发展水平、社会发展水平、公共交通体系、城市绿化和环境状况等5个城市发展因素作为指标体系的因素层。遵守全面性、代表性、易获取性等原则,选择了16个指标来构建了城市旅游与城市发展协调评价指标体系(见表1)。
对城市旅游与城市发展协调性评价的进一步解读为:城市旅游与城市经济、社会、交通、绿化和环境各要素之间在发展演化中的彼此良性互动和一致化趋势的定量测度。具体协调互动关系主要表现为:(1)经济发展水平决定了城市的繁荣程度、时尚程度、便利程度和完善程度,是城市旅游发展的主要外在条件;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产业同步发展,城市的国际性加强,城市生活也变得更加便利,城市基础设施越完备,城市旅游吸引力越高;(2)社会发展水平主要包括城市化和服务业发展的水平,这些是城市旅游得以开展的主要的、有力的支撑条件。城市化水平反映城市现代化,也是决定城市发展程度的主要因素。服务业的发展程度反映了城市旅游、休闲的承载能力;(3)交通是一个地区旅游业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先决条件,交通的发展可以增强旅游景区的通达性和吸引力,可以扩大客源市场规模,优化旅游市场的结构[17]。公共交通体系反映城市发展水平的高低。城市越发展,对公共交通的需求越大,公共交通体系就越发达越完善。公共交通是城市旅游开展的基础条件;(4)城市绿化不仅改善城市的生态环境,而且能使其美化,城市形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旅游客對城市旅游行为决策。城市绿色形象通常受到游客青睐,也是影响游客购买城市旅游产品的主要因素之一;(5)环境保护在城市发展过程中越来越受到重视,也是防止快速城市化所带来的环境恶化的重要手段。良好的城市环境反映城市生活的质量,也是进行城市旅游活动的前提条件,甚至成为吸引游客的独特旅游资源[3]。
四、实证研究
(一)研究区域概况
乌鲁木齐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省会城市,地处亚欧大陆中心,天山山脉中段北麓,准噶尔盆地南缘,三面环山,地势东南高,西北低,气候属中温带半干旱气候。乌鲁木齐位于第二座亚欧大陆桥经济带上,是中国西部地区重要的经济中心。2013年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哈萨克斯坦最高学府纳扎尔巴耶夫大学提出了“丝绸之路经济带”倡议,这一倡议给新疆经济的振兴发展提供了有力条件。乌鲁木齐市2016年地区生产总值(GDP)为24589800万元,比上年增长了2.9%,同年接待国内外游客(含“一日游”)2533.54万人次,比2015年增长了13.03%,全年实现旅游总收入340亿元,同比增长了12.25%。自2005年以来,乌鲁木齐市旅游业发展态势良好,旅游人次及收入一直处于增长状态(除2009年)。乌鲁木齐市交通便利,有兰新铁路、南疆铁路和乌—喀、乌—伊等主要铁路干线,有利于旅游业的良好发展[18]。由于具备良好的区位条件,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乌鲁木齐市成为全疆最大的旅游客源地和集散地。最近几年来乌鲁木齐市旅游业发展速度快,其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持续增长,旅游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不断提高,已成为第三产业的重要支柱。城市发展带动旅游业的发展,旅游发展对城市发展有双向作用。适度的旅游发展能够促进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城市生活环境的优化,而过度的旅游发展反而会破坏城市公共服务的便利性和生活环境的舒适性。城市发展与旅游发展之间的协调关系成为政府城市旅游发展中必须思考的问题。
(二)研究过程和结果
1.数据来源。本文的研究对象是乌鲁木齐市,2005—2016年11年作为研究时期,指标数据主要来源于《中国旅游统计年鉴》以及《2005—2016年的乌鲁木齐统计年鉴》。
2.结果分析。根据上文提到的研究方法,计算出各评价单元的协调系数,如表2。
根据表2可知,2005—2016年11年间,乌鲁木齐市城市旅游与城市发展的协调系数并未持续的递增。2005—2013年期间是持续递增趋势,2014年开始协调系数下降,之后开始递增,但并未恢复到2013年的状态。出现这现象的主要原因是新疆这几年内发生的暴恐事件,暴恐事件使新疆的旅游业和城市发展出现倒退,并延缓了增长速度。2013年的协调系数最大,Ci值为0.7501;2005年的协调系数最小,Ci值为0.087;从协调系数的变化幅度来看,各年度协调状态的变化幅度和改善情况也不同、差异明显。其中2006—2007年、2010—2011年和2012—2013年这三个时期协调系数变化最大,分别为0.0841、0.3080和0.1386,表明这三个时期,特别是2010—2011年之间,乌鲁木齐市城市旅游与城市发展协调状态改善的最好,达到峰值;而在2013—2014年变化系数最小是负值,为-0.1667,说明这个期间乌鲁木齐市城市旅游与城市发展协调性受2014年乌鲁木齐暴恐事件的影响不仅没有发展反而倒退了。
随着城市发展元素的变化与城市旅游业的发展,城市旅游与城市发展的协调状态整体上逐步的在优化(除了個别年份),但各年之间的协调性并未持续的递增。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在城市与旅游发展过程中一些城市要素没能满足旅游业的需求所致。通过分析发现,2013—2014年,乌鲁木齐市城市旅游与城市发展的协调状态不但没有改善反而倒退了,主要原因在于城市发展中的城市安全问题。2009年“7.5暴恐”事件发生后,乌鲁木齐城市发展与旅游业之所以没有出现倒退现象而仅仅是增长速度放缓,主要原因是这一年政府部门主动、及时做好相关的对外工作,很大程度上减轻了暴恐事件对乌鲁木齐市城市发展与旅游的影响,而2014年发生的暴恐事件则对乌鲁木齐城市发展与旅游产生了较大影响以至于出现负值。2014年是乌鲁木齐城市旅游与城市发展的转折点。由此可以看出,乌鲁木齐市城市和旅游发展与本地区的社会治安紧密相关。
通过对正理想值和负理想值之间的距离(0—1)取值进行等级划分,一般分为5个等级[19],从而获取协调状态等级的评判标准。对各个评价单元的协调状态进行判别如下:
从表3看出,2005年—2016年间,乌鲁木齐市城市旅游与城市发展协调状态由“较不协调”向“较协调”等级逐渐提高,其中2005年协调等级最低,协调系数为0.087,是非常不协调的等级水平;而从2007年开始进入到更高协调水平。2011年、2014年处于“一般协调”等级水平,2012、2013、2015、2016年达到了“较协调”等级水平,其中2013年协调系数最高,协调系数为0.7501,这表明乌鲁木齐城市旅游与城市发展之间存在不稳定的协调关系。在社会治安良好的情况下,城市旅游发展伴随着城市要素的不断改进而同步发展。城市各相关要素的改善推动了城市旅游的发展,而城市旅游的发展也加速了城市整体水平的提高,两者在同步发展,相互融合、相互促进,逐渐一体化。
五、结论与讨论
本文对乌鲁木齐市城市旅游与城市发展的协调关系进行实证研究发现:(1)2005—2016年11年期间,城市旅游与城市发展的协调系数呈现出不稳定的状况。2013年的协调系数最大,为0.7501,是 “较协调”等级水平;2005年的协调系数最小,为0.087,是“非常不协调”的等级水平;(2)2005—2013年之间协调系数呈现持续提高的趋势,其中2014年是一个较大的转折点。2014年协调系数下降,但2014年之后协调系数开始提高。2006—2007年、2010—2011年 和 2012—2013年三个时期变化系数最大,分别为0.0841、0.3080和0.1386,而2013—2014年变化系数最小,仅为-0.1667。由此可以得出以下结论:一段时间以来,乌鲁木齐市城市旅游与城市发展之间存在不稳定的发展关系,在社会治安良好的前提条件下,乌鲁木齐城市旅游与城市发展存在一致性的同步推进的规律,两者之间的协调状态会持续朝着理想最优状态迈进;协调状态改善程度并非持续性递增,其中2010—2011年间的改善数值最大,2013—2014年间的改善值最小,为负值。这一现象表明乌鲁木齐城市旅游与城市发展协调状态存在负面影响因素,需要对此进行持续关注。
城市旅游与城市发展的协调性评价是对旅游发展与城市发展内在互动关系的测量。本研究给出以下建议:一是政府相关部门应利用科学手段对城市旅游与城市发展的协调状态的进行定量研究定期监测,及时掌握相关信息,努力促使两者之间的协调关系往最优方向发展,并通过运用规划、技术、行政、经济的手段来维护和保持城市旅游和城市发展最优协调状态;二是政府在制定旅游发展战略时,应充分考虑城市的发展容量,努力促进旅游发展与城市发展水平的相协调;三是政府进行城市发展宏观管理时,应将旅游纳入到城市发展系统中,努力构建 “城市—旅游”协调发展系统,促进城市各要素持续提升,满足城市旅游市场规模不断扩大的需求。
参考文献:
[1]崔功豪.当前中国城市发展的几点思考[J].中国城市评论,2007(3):5.
[2]陆林,葛敬炳.旅游城市化研究进展及启示[J].地理研究,2006,25(4):741—750.
[3]王辉,林建国,姜斌.大连市旅游与环境协调发展度分析[J].海洋环境科学,2006,25(1):84—87.
[4]古诗韵,保继刚.城市旅游研究进展[J].旅游学刊,1999(2):15—21.
[5]保继刚等.旅游开发研究——原理·方法·实践[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0:306—313.
[6]罗文斌,谭荣.城市旅游与城市发展协调关系的定量评价——以杭州市为例[J].地理研究,2012,31(06):1103—1110.
[7]彭华,钟韵.关于旅游开发与城市建设一体化的初步探讨[J].经济地理,1999,19(1):111—116.
[8]雷汝林,杜远生.旅游经济与城市经济协调发展的探讨[J].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2(2):44—46.
[9]汪婷,陆林,朱付彪.旅游業发展与城市发展的协调性比较研究——安徽省旅游城市实证分析[J].资源开发与市场,2011,27(9):855—858.
[10]虞虎,陆林,朱冬芳.长江三角洲城市旅游与城市发展协调性及影响因素[J].自然资源学报,2012,27(10):1746—1757.
[11]王璐璐,虞虎,周彬.旅游业与城市发展的协调度评价——以中国25个主要旅游城市为例[J].经济地理,2015,35(2):195—201.
[12]陈国柱.城市旅游与城市发展协调性研究——以成都市为例[J].乐山师范学院学报,2017,32(06):49—55,82.
[13]罗文斌,汪友结,吴一洲,吴泽斌.基于TOPSIS法的城市旅游与城市发展协调性评价研究——以杭州市为例[J].旅游学刊,2008(12):13—17.
[14]罗文斌,汪友结,吴一洲,吴泽斌.基于TOPSIS法的城市旅游与城市发展协调性评价研究——以杭州市为例[J].旅游学刊,2008(12):13—17.
[15]虞晓芬,傅玳.多指标综合评价方法综述[J].统计与决策,2004(11):119—120.
[16]胡永宏.对TOPSIS法用于综合评价的改进[J].数学的实践与认识,2002,32(4):572—575.
[17]陆林,余凤龙.中国旅游经济差异的空间特征分析[J].经济地理,2005,2(3):406—410.
[18]冯迎,张军民,李茹茹,王琼.乌鲁木齐市旅游经济与城市环境协调发展研究[J].资源开发与市场,2014,30(10):1166—1168,1194.
[19]张效莉,王成璋.人口、经济发展与生态系统协调性测度研究[J].科技管理研究,2007(1):6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