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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内篇·大宗师》层次再分析

2018-10-20郭懿鸾

文教资料 2018年16期

郭懿鸾

摘 要: 《庄子·内篇·大宗师》层次复杂,学界迄无定论。本文对《大宗师》文本进行细化分析,认为其确有环环相扣的内在逻辑。庄子先对“天人观”“生死观”和“道”进行了理论和实践两方面的阐释,而后结合“儒”“道”之辩深化“道”的意义和价值,最后提出“安命”的思想。

关键词: 大宗师 道 生死 安命

《庄子·内篇·大宗师》是庄子思想成熟期的代表作[1]。大宗师,即以道为宗,把“道”当作最崇敬的对象,是庄子对于“道”的理解和阐释。“道”是宇宙的本原,是万物的主宰,人必须顺应“道”,才能得到解脱,达到“真人”的境界。《大宗师》以“道”为中心,主要讨论了“道”的概念、修道的方法、“道”的意义和价值等问题。

一、“道”的概念和内涵:道法自然,死生为命

第一部分主要讲“道”的概念和内涵,是本篇的理论部分,可细分为三个层次:“天人观”、“生死观”与“道”。

第一层讲庄子的“天人观”,探讨人与天的关系,从“知天之所为”到“是之谓真人”,都属于这一部分。庄子认为,天与人的关系,是“天与人不相胜”,即天和人合而为一,而非相互对立。“天”在这里所指的概念就是“自然”,《庄子》开篇即以“知”区分天人,而后提出“真人”这一概念,认为“真人”是“知之能登假于道者”,即真人的知识能够达到与“道”相合的境界,只有真人能够正确认识自然与人的关系。庄子着重描写了“真人”的精神面貌,以凸显“体道”的重要性。四说“古之真人”,主要体现了真人具有“忘怀于物”“淡情寡欲”“不计生死”“天人合一”的四大特点[2]。陈鼓应先生认为,这一部分表达了“人和宇宙的一体感,人对宇宙的认同感与融合感”[3]。这一部分内容可概括为“知天”。

第二层讲庄子的“生死观”,从“死生,命也”到“一化之所待乎”都属于这一部分。庄子认为,人的生死如同昼夜变化一般,是必然且不可免的,是自然的规律,不为人的力量和意愿所干预。庄子认为,人必须忘却生死、是非,将生死交还给自然大道,方能不亡失,与大道融为一体。这里探讨的是“人”的问题,是人如何面对生死,如何安定生命的问题,认为“人”的“真性”在人本身,而不属于外在的生死。这一部分内容可概括为“尽性”。

第三层讲庄子的“道”,从“夫道”到“而比于列星”都属于这一部分。庄子在这里点明“大宗师”即“道”,并阐释了“道”的性质和内涵:“夫道,有情有信,无为无形;可传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见;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存;神鬼神帝,生天生帝;在太极之先而不为高,在六极之下而不为深,先天地而生不为久,长于上古而不为老。”性质方面,庄子认为“道”的性质是真实不妄的,有情有信,可传可得;但“道”又是无为无形,不可受不可见的,这是“道”高于其他事物的神秘性、超越性的体现。本体方面,庄子认为“道”是最早产生的,是天地万物的起源,这说明了“道”的本源性、根本性、永恒性。作用方面,庄子认为“道”决定万事万物的存在和发展,能“神鬼神帝,生天生地”,决定了远古帝王的功业和日月星辰的运行。此段是《庄子》全书对“道”最直接、最完整的论述文字,具有重大的意义和价值。

以上“天人”“死生”与“道”三个层面组成一个互相联系、互相作用的有机整体。胡文豹曰:“道者,自然而已,所谓至真至卓者也。知自然者,能登假于道,故不悦生恶死。”胡文豹提出,“道”的外在表现为自然,人要与天相合,“登假于道”,方能达到“死生如一”的境界,成为“真人”[4]。

二、“道”的实现方式:“修道”“破死生”“合天人”

第二部分主要讲“道”的实现方式,是本篇的实践部分。庄子用寓言形式对第一部分所提的理论进行实践层面的阐释,可对应第一部分分为“修道”“破死生”和“合天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以南伯子葵问乎女偊的寓言,讲修道的过程和次序,可视作“修道”的总论。庄子认为,修“道”,要有圣人的根器,并循序渐进。庄子在这里提出“修道”的次序,即从外天下、外物、外生死,到朝彻、见独、无古今的过程,是在物質和精神两个层面上逐步摆脱舒服的过程。

第二层次以子祀、子舆、子犁、子来四人体认“死生存亡为一体”的寓言,讲修道过程需要“破死生”。文中四人“以无为首,以生为脊,以死为尻”,故而认识到“死生存亡为一体”。这实际上是将人外在躯体的变化,认为是从“无”到形成(生命形成),到存在(生命历程),再到毁坏衰亡(生命终结)的过程,因而生与死都只是变化过程中的一部分,便没有了区别。劳思光先生提出,这是将身躯当成与万物一样的物理性的存在,身躯的生死与万物一样处于流转变易之中,借以揭示“生死”与“自我”不相关涉[5]。这也回应了理论部分庄子的“生死观”,即自我的真性不在于外在的生死之中。认识到自我的真性不在于流转生死中,便要“县解”,要摆脱外物的束缚和负担。

第三层次以孔子、子贡和子桑户、孟子反、子琴张交往及颜回问孔子孟孙才处丧的两个寓言,讲修道需要“合天人”。子桑户死,二友不哭反歌,引起子贡的惊异;孟孙才处丧没有眼泪、悲戚和哀痛,引起颜回疑惑。文中借孔子之口,提出“游方之外者”和“游方之内者”两个对立的概念,认为前者“游乎天地之一气”,与自然合为一体;而后者则“愦愦然为世俗之礼,以观众人之耳目”,只是和众人合为一体。这是对理论部分庄子“天人观”的响应,庄子认为“真人”能够认识到天人之间的关系,通过“知”与自然融为一体,与大道相合。但在儒家的观点中,道家的“真人”是“畸人”,因为其“畸于人而侔于天”,即不合于人,但合于天。儒家的礼节束缚了人的天性,不合于自然,只是为了表现给众人看。由此,最终提出“安排而化去,乃入于寥天一”,即顺应自然规律,达到天人相合的境界。

以上三层分别从“修道”、“破死生”、“合天人”三个方面对庄子“道”的理论进行了实践层面的阐释。

三、“道”的价值意义:“儒”“道”之辩,坐忘去知

这一部分承接上文已经初见端倪的“儒”“道”之辩,正面对儒家的仁义是非观念进行批判,并提出“道”的治愈作用,通过“坐忘去知”摒弃仁义礼乐,融于大道。这部分由两个寓言组成:

第一个寓言是意而子见许由,认为儒家道德规范对人的本性进行了“黥”“劓”等酷刑,使人的精神失去了自由空间。但又进一步提出,“道”对万事万物都一视同仁,故而可以治愈在儒家道德规范中损伤的精神,重新获得自由。

第二个寓言讲颜回坐忘,提出要“忘礼乐”,“忘仁义”①,再到“堕肢体,黜聪明,离形去知”。“堕肢体”指的是摆脱生理上的欲望,“黜聪明”指的是摆脱心理上的欲望。徐复观先生认为,庄子“并不是根本否定欲望,而是不让欲望得到知识的推波助澜,以致溢出各自性分之外。在性分之内的欲望,庄子即视为性分之自身,同样加以承认”[6]。徐说可从。

关于“去知”,冯友兰先生认为“去知”是忘记区别的过程,去知不等于无知,“‘无知是原始的無知状态,而‘不知状态则是先经过有知的阶段之后才达到的。前者是自然的产物,后者是精神的创造”[7]。笔者认为,需要对庄子提出的“知”做进一步的区分,此处之“知”不同于《大宗师》首段提出的“知”。此处之“知”特指人的“巧智”,是在寓言语境中,通过颜回之口所说的“知”。而首段中提到的“知”,则是真人之“知”,是能够认识天人关系的“知”,不可一概而论。

庄子在这一部分中通过“儒”“道”的对比,进一步突出“道”的重要性和从儒家仁义过渡到“道”的方法。

四、“道”的总结:安命

最后一部分由子桑的困境写出“安命”的思想。陈鼓应先生认为:“安命,即安于自然的变化流行。”[8]此部分是对上文提到的“道”的概念、“道”的修行及“儒道之辩”的总结。命来自于道与天的决定作用,王元泽曰:“夫庄子作大宗师之篇,而始言其知天,次言其知人,而终言其委命者,盖明能知天则所谓穷理也;能知人则所谓尽性也;能委命则所谓至命也。穷理尽性而至于命,此所以为大宗师也。故终之以命焉。”[9]合天人是“知天”,破死生是“知人”,“知天”“知人”而后能懂得“安命”,这是庄子行文的逻辑。林纾认为此段是庄子由博反约给世人指出的修行之道,前文的理论和实践部分过于深奥,故而“庄子似亦知其过于高远,故以子桑安命一节为结穴,大要教人安命而已”。

从意义上看,庄子的“命”不是客观意志赏善罚恶的结果,而是不知所以然而然的必然性,是人力不可及的必然。父母无私,天地亦无私,则自我生命的痛苦得不到解释,只能归之于命,将其视作人力不可控制的必然现象,并通过“安命”获得精神上的解脱。这实际上暴露了庄子生活时代的现实基础,体现了庄子思想的矛盾性,得以窥见《庄子》一书痛苦的写作背景。

综上所述,《庄子·内篇·大宗师》以“道”为中心,其层次可分为“道”的概念和内涵、“道”的实现方式、“道”的价值意义和“道”的总结四大部分。环环相扣,逻辑清晰,对“道”进行了全面且详尽的阐释,对理解庄子的思想有极大价值。

注释:

①学界对于是先忘“礼乐”还是先忘“仁义”有争议。据《淮南子·道应训》则应先“礼乐”后“仁义”。刘文典、王叔岷等学者提出,“礼乐”是“仁义”的外在形式,应该先忘“礼乐”,方符合道家的价值认定。

参考文献:

[1]刘笑敢.庄子哲学及其演变[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28.

[2]曹础基.庄子浅注[M].北京:中华书局,2007:75.

[3][8]陈鼓应,注译.庄子今注今译[M].台北:商务印书馆,2016:197.

[4]胡文豹.南华真经合注吹影[M].清刻本.

[5]劳思光.新编中国哲学史[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5:192-193.

[6]徐复观.中国艺术精神[M].台北:台湾学生书局有限公司,1966:73.

[7]冯友兰.中国哲学简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144.

[9][宋]王元泽.南华真经新传[M].四库全书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