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加强行政法中新媒体技术的应用
2018-10-20
行政法学是行政权力的设定、职能、运作和规范的法律研究学科,它关系到国家行政职能和社会公共事务的规范管理和执行,是保障社会行政措施得以贯彻实施,行政目标得以实现的重要法律制度基础。罗豪才和湛中乐编著的《行政法学(第四版)》(2016年6月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是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中的法学专著之一,全书以严谨的法律理论结构阐述了行政法的概念、关系主体、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合同、行政指导、行政程序、行政违法及责任、行政责任种类、行政复议和司法审查等方面的理论知识,为学习者架构了一个系统化的行政概念和法规的理论体系。
行政立法和执法是国家和社会运行管理的重要法律手段,在其具体的创新发展过程中,需要与时俱进,从行政管理的现实需求出发,来不断完善和发展执政者的执政理论和实践。新媒体技术的应用正广泛地影响着各行各业,在行政法领域也同样如此,新媒体技术在行政法上的应用正在推动行政执法的时代变革,对树立行政执法机关的正面形象、密切行政执法关系主体和客体的互动沟通、打通行政执法监督渠道等方面有着重要的价值和意义。笔者认为,我们在行政法的发展过程中应当加强新媒体技术的应用,发挥新媒體技术的优势资源来革新行政法的理论架构和实践应用,提高行政管理的效率和质量,实现行政部门依法行政的透明化和公正化,保障公民及组织的合法权益。具体来说,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角度来加强行政法中新媒体技术的应用:
第一,加强新媒体技术在行政关系主体和客体之间的互动交流作用。
一方面,行政部门可以通过新媒体技术的应用和新媒体互动平台的搭建,提高办公各个环节的透明度和运行效率,在公众的监督下严格执法,提高自身的权威性,并通过公众的反馈,来解决目前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上的不足和漏洞,以提高行政执法和管理的效率和水平,满足群众的真实需求,维护群众的真实利益,更好地为群众服务。另一方面,公众也可以积极主动地通过新媒体平台了解和参与相关行政部门的执法工作和管理工作,并在新媒体平台上勇于发声和提建议,与行政部门一起不断完善现有的行政程序,促进行政部门和群众之间相互沟通,增进双方的了解和信任,从而保证各项行政举措和行政执法能够更加顺利地开展。
第二,加强新媒体技术在行政法普及和传播上的宣传作用。
在互联网语境中,行政法的理论普及和传播实践需要借助新媒体技术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生动形象的、有效的宣传推广,让依法行政真正深入人心,提高公众及行政部门对行政法的认知水平,提高行政执法的效率和质量。作为新兴的宣传传播媒介,新媒体有着传统媒体所没有的优势,它综合了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各种表现手段,让行政法的宣传推广更加生动活泼、更加通俗易懂、更加到位,可以提高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的透明度和科学化水平,重新树立一个专业化、科学化、法治化的行政管理部门形象和行政执法机关形象。不仅如此,在新媒体渠道的行政法传播中,它明显存在着一个相互关系,一边是行政法的宣传普及,另一边则是群众对行政法的反馈和建议,两种合力将更好地提高行政法在群众之间的认知水平和获得群众信任基础。
第三,加强新媒体技术在行政执法联动上的作用。
在新媒体技术的参与下,行政事务的管理和处理已经打破了部门与部门之间的界限,面对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上的诸多问题,往往需要多部门联动解决。目前行政执法的环境发生了诸多变化,公众对行政管理的效率和行政执法的透明度要求越来越高,因此行政执法的联动不仅要做到及时快速地解决问题,还要善于利用新媒体技术做好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改变人们对行政执法的刻板印象,避免因负面和片面言论带来的形象受损,积极主动地在新媒体平台上塑造良好的行政执法形象。
以上就是笔者在研读该书的过程中,对加强行政法中新媒体技术的应用这一课题的几点思考和建议。从整体上来说,新媒体技术的出现改变的是行政执法的信息舆论环境和信息交互手段,从信息舆论环境上来说,行政执法部门和群众之间需要达成更透明化和密切化的新型互动关系,以避免陷入舆论的公关危机,提高行政执法的水平和质量;从信息交互的手段来说,行政执法部门如何开展内部的联动合作,如何实现内部和外部的宣传沟通,以及如何实现自我管理运行的优化,都需要充分与时俱进,在新媒体技术的参与下来共同完成。
(周丽/硕士,河北广播电视大学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