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传统集市发展现状及功能的浅析
2018-10-19郭玉鑫
郭玉鑫
摘 要:连续五年的“中央1号”文件中,“三农”问题一直是其聚焦的热点,农业农村工作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农民朋友得到实惠很多,但是,各级党政部门主要是从农业产业化、农业政策扶持、减轻农民负担等大处着手,对于农民集中交换、购物的农村传统集市的建设却重视不够。本文据此对农村传统集市发展现状及功能进行分析,并总结出发展意义,
关键词:农村传统集市;产业问题;功能;生命力
1 农村传统集市的发展现状
集市仍然是我国农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基本贸易形式,这种发源于原始社会、在农业社会达到繁荣的贸易形式有其自身的特点[1]。农村集市发展至今,在市场个数和交易额方面都得到了很大的改变。在这一阶段,我国集市贸易在形式、规模等方面都产生了新的变化。集市规模逐渐扩大,上市商品越来越多,市场结构多样化加快,市场主体由主要是农民,发展到现在的各种商贩,城镇个体工商户组成的常年贩卖队伍。市场交易形式,也从过去的农民与农民发展到现在的包括企业、机关、学校、个人等多样化主体在内的交易,为我国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农村传统集市在搞活农村经济,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与城镇建设相比,农村传统集市无论是在硬件建设,还是规划管理上,都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且没有得到政府的重视。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升,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前往县城购物。同时县城的较大型的超市在当地设有自己的分店,这使得当地市场又多了新的经营元素,这在一方面为当地的消费者提供了便利,另一方面却使得当地的一些经营者的生存受到挑战。随着网络条件的改变也使物流体系在当地逐渐覆盖,这势必也会使得当地的传统集市的发展受到冲击。
2 农村传统集市的发展特点
农村传统集市具有“大”、“散”、“杂”、“小”的特点。农村传统集市中有从事交易的既有个体工商户,有企业,也有企业的分支机构,有自产自销农产品、不需办照的农民,也有应该办理证照,而未办证照的经营者,市场主体呈现出多样性和复杂性。因为当地农民购买商品多集中在赶集天,人多拥挤,市场的表面规模较“大”;从经营场所看,有利用民房开设的店面,有在屋檐底下搭蓬摆设的摊点,也有在路边铺起的地摊,市场的经营较“散”;从经营的商品来看,不少经营者销售的商品中既有日用百货,又有副食,甚至还兼营农资商品,销售的商品较“杂”,受经济实力影响,多数经营者的经营规模很“小”。
3 农村传统集市的功能
3.1 主体功能
农村传统集市是少数民族特需商品的主要交易场所,很多少数民族特需商品都是在农村传统集市中交易完成的,它对于少数民族文化的发展与传承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少数民族特需商品都是与各民族的生活有关,与他们居住的地理条件和风俗习惯有关,一般说,随着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变,风俗习惯也会发生变化。但是,由于风俗习惯常常有较大的稳定性,它的改变往往落后于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变。因此,少数民族的某些特需商品的生产和需要就具有长期性。少数民族特需商品的重要性间接体现了农村传统集市主体功能的重要性。
3.2 文化功能
随着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传统集市也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它不仅服务农民生活,促进商品流通,引导农业生产,加快小城镇的建设步伐,而且还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场所,具有重要的文化功能,有力地促进农村社会的变迁。相对于城市来讲,农村地区的文化资源比较少。由于交通,贫困等各方面的原因,农民的知识、信息比较贫乏。在今天这样一个日新月异的世界中,没有知识与信息是不会有发展的。目前,乡镇集市已不再单纯是一个物品交易的集贸市场,已开始成为一个进行传播知识和信息交流的场所。目前,赶集的农民人数增多,附近方圆几十里的农民会来,县城里的商贩也来。在集场上,乡亲之间、城乡之间、买卖者之间不断进行交往。在交往的过程中,人们不仅相互传递着情感,也进行信息、技术、知识的交流。这使得当地农民开阔了视野,丰富了知识,观念也日益开放起来。随着观念的改变,村民的思想也变得更加活跃。
4 农村传统集市现阶段的不足
当前,农村传统集市中大部分质量较好的农副产品都被农产品加工企业、外贸出口企业收购。而相对较差的农副产品则流入了农村传统集市中。同时,一些积压的工业品也流入了农村传统集市,这些假冒伪劣产品变得十分普遍,农村集市中的产品质量无法依据农民消费心理和消费行为进行供给,从而使一些农村传统集市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并且,农村传统集市管理比较混乱,很多农村的集市管理不到位,管理制度还不健全,交易成所设施建设十分简陋,农村传统市场卫生条件很差,缺少防疫工作,对农产品的质量监督管理不能很好地落实。同时,农村集市贸易缺少商品品牌在农村集市贸易中,农民的农副产品直接进入农村传统集市中进行交易,还没有将农产品进行加工,也就不能树立自身的品牌,降低了农副产品交易的成功率。这样在商品经济落后的农村,就不能形成地方特色产品,阻碍了农村经济和农村集市贸易的发展。
最后,农村传统集市中经济法律执行不力在农村传统集市中,很多农民的法律意识淡薄,例如:不了解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等,不懂得运用法律知识维护自身权益,也缺少按照市场经济的法律条款约束自己的行为和经营活动。一些农村传统集市发生场外交易、异地交易、偷税逃税的现象,减少了税收,增加了农贸市场的无序竞争,伤害了合法经营者的纳税的积极性。
5 农村传统集市的发展意义
农村传统集市不仅促进了农产品的交易,而且促进了农产品与城镇中商品的交流,拉动了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在农村经济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发展農村传统集市具有重要意义。发展农村传统集市可以有效缓解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压力,吸纳农村中闲散的劳动力,为其提供了大量第三产业的劳动岗位。分散的、小规模的广大农户通过参与集市交易获取农产品的交易信息,以此改变农产品生产加工方向,促进农产品适应集市贸易的需求。
发展农村传统集市同时可以加速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由于大量的农产品通过农村传统集市的经济形式直接进行交易,这样使农产品集散速度快、交易成本低,增加了农,民的收入,这样就具有积极作用,能够加速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村传统集市刺激农产品的供给,引导农产品更好地进行专业化生产。
最后,发展农村传统集市可以有效规范农产品流通方式,农村集市贸易实现了对农产品的质量监控、交易管理的市场功能,有效减少农民的不规范的农产品流通方式。通过农村集市贸易规范了农村经济秩序,提高农产品交易的服务质量。农村集市贸易使一些农民逐渐实现固定摆摊经营、常年经营、采购经销,培养了农民经营者的竞争意识,最终成为农村市场的经济主体,这对农村经济的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
6 结语
农村传统集市是农民交易、娱乐、社交的主要场所,是广大农民主要的集散地,,联系着与集市相关的农民大众。在市场快速发展的今天,农村传统集市中不仅掺杂着少数民族特需商品的交易,更承载着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播,并且集市中的民族文化交流与其他场域中的文化交流相比,具有更强的普遍程度。 总而言之,农村传统集市是发展和繁荣农村经济和社会文化的理想场所。它除了具有“调剂余缺”,“平衡供需”和沟通城乡商品交流等经济功能之外,也有一种人们看不见,摸不着而极容易被忽略的辐射先进思想文化的特殊功能。因此,利用农村传统集市的优势,我们更应在当今社会上扩大农村传统集市的生命力,将其功能最大化的造福于我们。
参考文献
[1]张婧.支撑与收容——北方农村集市个案研究[J]中国商贸.2009(5):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