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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战略视角下“第一书记”在乡村治理中的角色定位

2018-10-19兰大贤

西部论丛 2018年11期
关键词:乡村治理第一书记乡村振兴战略

摘 要:“第一书记”找准在乡村治理中的角色定位,决定了实现脱贫攻坚的效度以及人民的满意度,影响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现。“第一书记”的定位应该是:农村发展新模式的“引路人” “村两委”的协商者;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组织者;“好政策”的传递者。

关键词:乡村振兴战略 “第一书记” 乡村治理 角色定位

摘 要:如何发挥“第一书记”在乡村治理中作用的最大化,如何协调“第一书记”与村“两委”班子的关系,明确各自责任,如何更加有效地参与基层党建,这些都决定了能否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度和实现脱贫攻坚的效度以及人民的满意度,从而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现。

关键词:第一书记 贫困村 基层党建 乡村治理模式

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贫困村任第一书记是中央的决策部署,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培养锻炼干部、服务群众的有效途径。“第一书记”在乡村治理中必须找准自己的角色定位,才使“第一书记”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达到最大化。

一、农村发展新模式的“引路人”

“第一书记”入村后,都会首先进行摸底调查,因为脱贫攻坚要坚持以人为本,以人为中心,以群众关系为主线。而摸底调查是进行脱贫工作的第一步,具体包括:贫困人数、每户基本收入、致贫原因、可发展项目等,以便“第一书记”可以清楚知晓本村每户的实际情况。“第一书记”实现贫困村经济的增加,是他们入村最基本的职责,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既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实现“脱贫攻坚”战略的要求、也是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物质基础。“第一书记”作为掌握会议精神的参与乡村建设“引路人”,应该主动把乡村发展规划与国家的乡村振兴战略相融合,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支持和鼓励农民就业创业,促进农村第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拓宽增收渠道,创新农村发展模式。例如:结合自身优势,发展特色旅游,开展农家乐等。为返乡农民提供更为灵活的就业方式,让返乡青年成为农村建设的主力军,利用有利的政策优势让返乡青年想要回,回得去,留得下。

二、“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协商者

农村党支部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村各级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农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但由于在长期的发展中“村两委”出现了一些不和谐因素,例如:两委职责不清,出现推政;村委会揽政;村党支部揽权等。从整体上来看,这是一种“内生型”治理方式,这种治理方式可以视为村庄行政权与自治权的博弈,无论谁处于上风都会打破村庄治理的平衡。而“第一书记”进入农村参与农村治理,是用外力平衡的新的尝试与突破,对于“第一书记”在农村治理中的角色定位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一方面,“第一书记”不占“村两委”班子职位,不参与换届选举、人事关系,这使得“第一书记”作为“村两委”关系的协商者是有说服力的。另一方面,“第一书记”从选拔来源上看,本身就是政治素质好、具有一定文化科技知识、懂得经营管理的企事业单位优秀青年干部,他们参与农村治理,为农村注入了新鲜的血液,可以大力提升治理能力水平。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组织者

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乡镇党委和村党委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对于加强和完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深化农村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意义。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始终是乡村治理中一部分重要的内容。“第一书记”由于拥有在机关工作的资源优势,组织优势和政治优势,有良好的党性和较高的政治领悟性。而“第一书记”所在村大都存在着村党组织软弱涣散,党员教育管理松散甚至更严重的出现干群关系紧张,面对这种情况,“第一书记”要实行重点整顿和帮扶,持续抓好村党组织整顿转化。整顿中从实际状况出发,既坚持正面教育、突出思想整顿,又要进行必要的组织整顿,并切实做好整顿后的巩固提高工作。

四、“好政策”的传递者

“第一书记”参与农村治理,他的角色既是直接参与农村治理,带领贫困村实现脱贫的执行者,同时也是国家政策的宣传者,人民民意的倾听者和传递者。一方面,“第一书记”入村后,传达文件精神,指导村党员干部群众学习会议内容,使宏观政策利于理解,便于落实,建立政策传递机制,当好国家政策的翻译官。另一方面,通过传递“好政策”的内容,与基层干部一道落实国家的利民政策,拉近与群众的关系,用“好政策”切实解决群众的困难。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关于解决土地问题的论述主要有:“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扩大集体经济”等。“第一书记”传递“好政策”既可以为农村发展指明方向,使基层干部更加充满信心的开展工作,又可以讓农民时刻感受到我们党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扩大群众基础,凝聚共识。“第一书记”的角色定位准确,能调动群众积极参与农村治理,提高治理水平,增加群众对政府的信任。

五、新型乡村治理模式构建的平衡者

在“乡政村治”体制下,基层农村管理体制中并存着两个处于不同层面且相互独立的权力。“第一书记”参与乡村治理的过程,可以再次平衡三方的力量,是治理的进一步深化的体现,是治理向善治的突破。“第一书记”作为“村两委”的协商者进入村庄治理格局之中,治理方式形成了合作协商与多元自主,这样有着共享共治内涵的两种治理方式。“第一书记”参与扶贫工作以来,帮助村民了解国家政策,鼓励村民通过组织化参与,能够找到利益表达诉求的渠道,乡村治理体制建立在村民利益单元的基础上,凸显了村民作为村庄治理主体的地位。有利于形成形成乡镇主导,村民广泛参与的治理格局,重构了乡村治理组织体系。

参考文献:

[1] 韩长赋:深入贯彻习近平“三农”思想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J].吉林农业,2017(24):3-6.

[2] 杨芳.驻村“第一书记”与村庄治理变革[J].学习论坛,2016(02):52-55.

[3] 范攀.乡村治理视角下的“第一书记”包村扶贫研究[D].济南:山东大学,2015.

作者简介:兰大贤,中共重庆市黔江区委党校校刊专职总编、副教授,研究方向:基层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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