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康复护理干预对脑卒中偏瘫患者肢体功能及生活质量的影响
2018-10-19郑州市第九人民医院450053王丽君张素景严爱敏
郑州市第九人民医院(450053)王丽君 张素景 严爱敏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择2016年2月~2017年5月在我院接受治疗的脑卒中患者88例,按照随机数表法分为两组,各44例。两组患者及家属均已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本次研究经院内伦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对照组男26例,女18例;年龄51~74岁,平均年龄(61.92±6.76)岁。观察组男23例,女21例;年龄49~73岁,平均年龄(61.83±6.65)岁。两组一般资料对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方法 观察组依据脑卒中的常规护理流程提供相应的护理措施,内容如下:加强病房巡视,注意患者病情变化,避免发生坠床等意外;做好基础护理工作,保持患者皮肤清洁干燥。观察组在对照组的基础上接受早期康复护理干预,具体如下:①心理干预及知识宣教。多与患者沟通,倾听其主诉,了解患者的想法和护理需求,引导其运用正确的心态面对偏瘫,教会患者调节情绪的方法,帮助其稳定情绪,利于康复工作的进行;讲解脑卒中及其康复的相关知识,并介绍早期康复训练的优势,最大程度地争取家属支持,共同帮助患者进行康复训练,促进患者康复。②肢体功能康复训练。制定适宜患者的训练计划,同时告知患者及家属训练计划的内容,使其做好心理准备,并进行相应指导,即卧床休息期可予以肌肉按摩、翻身,以防肌肉萎缩和压疮,注意按摩力度;病情平稳后可继续肢体按摩,并协助患者进行四肢关节的被动运动和主动运动,促进血液循环;病情明显好转时可进行下床活动,训练患者站立及行走等动作,逐渐增加运动强度,同时指导患者洗脸、上厕所、穿衣等日常生活技能;告知患者及家属训练过程中如出现异常反应,应立即暂停训练并告知医护人员。
1.3 观察指标 于干预前及干预2个月采用Fugl-Meyer肢体运动功能评分(FMA)[1]评估两组患者的肢体功能,总分100分,分数越高,肢体功能越好。于干预前及干预2个月采用生活质量量表(QOL)[2]评定两组患者生活质量,量表内容包含认知功能、心理功能、社会功能、工作状况等内容,总分150分,分数越高,生活质量越高。
1.4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18.0软件进行数据处理,计量资料以(±s)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用百分比表示,采用χ2检验,P<0.05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干预2个月两组患者的FMA评分及QOL评分较干预前均明显升高,且观察组患者的FMA评分及QOL评分均较高,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附表。
3 讨论
早期康复护理干预强调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以康复医学为理论依据,通过采取科学的干预手段,以促进肢体运动功能的恢复,减少或避免肌肉痉挛、废用综合征等并发症的发生,使患者尽早回归家庭和社会。本研究对脑卒中偏瘫患者给予早期康复护理干预,结果显示,与对照组相比,观察组患者的FMA评分及QOL评分均较高,表明通过早期康复护理干预,可恢复肢体运动功能,提高生活质量。传统的护理模式认为脑卒中患者早期康复护理应严格卧床休息,肢体制动。但这易对预后效果造成不良影响。故在常规护理基础上接受早期康复护理干预,通过心理干预和知识宣教,消除患者的心理障碍,增强战胜疾病的信心,使患者以最佳的心理状态进行康复训练,提升治疗的主动性和依从性,利于患者神经功能和运动功能的恢复;通过按摩、翻身和被动运动,可有效促进血液循环,避免肌肉萎缩、关节僵硬等并发症的发生;通过主动运动和日常生活技能指导,能有效促进肢体运动功能恢复,提升生活自理能力,减轻肢体功能障碍程度,改善生活质量。
附表 两组患者的肢体功能和生活质量对比(±s,分)
附表 两组患者的肢体功能和生活质量对比(±s,分)
注:与本组干预前比较,*P<0.05。
组别 FMA干预前 干预2个月 干对照组(n=44) 37.72±8.57 52.87±11.25* 52.27 QOL预前 干预2个月±8.39 71.64±12.74*观察组(n=44) 37.83±8.66 70.54±11.33* 52.35±8.44 89.36±12.81*t 0.060 7.341 0.045 6.506 P>0.05 <0.05 >0.05 <0.05
综上所述,实施早期康复护理干预,能明显提升脑卒中偏瘫患者的肢体功能水平,改善其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