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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干预对脑梗死患者肢体功能恢复及生活质量的影响

2018-10-19李亚男

中国医药指南 2018年26期
关键词:功能障碍肢体脑梗死

李亚男

(淮南朝阳医院神经内科,安徽 淮南 232007)

脑梗死是临床上常见的脑血管系统疾病,发病率较高,且趋于年轻化。70%~80%的脑梗死患者会遗留下不同程度的肢体功能障碍,导致患者的生活质量受到严重的影响[1]。早期实施护理干预措施可以有效的促进脑梗死患者神经功能的恢复,改善肢体功能和生活质量[2]。本文观察了综合干预对脑梗死患者肢体功能恢复和生活质量的影响,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选择我院2015年2月至2017年1月收治的脑梗死后肢体功能障碍患者112例,随机分为干预组和对照组,每组56例。所有患者均符合第四届全国脑血管病学术会议中脑梗死的诊断标准,均经颅脑CT及MRI检查确诊,均有不同程度的肢体功能障碍。排除恶性肿瘤、严重感染、精神障碍以及合并心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其中,干预组男29例,女26例,年龄48~79岁,平均年龄(61.8±10.7)岁。对照组男31例,女25例,年龄45~76岁,平均年龄(61.2±11.2)岁。两组的一般资料分析,均具有可比性(P>0.05)。

1.2 方法:对照组采取常规的护理措施,干预组在对照组护理措施的基础上实施综合干预,具体如下:①心理护理。患者得病后,由于遗留有功能障碍,导致情绪十分烦躁、易怒,有的患者出现焦虑、抑郁的情绪,对治疗和康复训练均造成影响。护理人员要及时的与患者交流,疏导其心理,使其能够建立积极的心态,配合治疗和护理。②健康宣教。向患者及其家属讲解疾病的相关知识以及康复治疗的重要性,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并积极的配合。③康复护理。指导患者保持良好的体位,使肢体处于功能位[3],指导并协助患者进行各种功能训练,主要包括按摩肢体以及关节的屈、伸、内旋和外展等被动运动,20~30分/次,2次/天,以防止发生关节挛缩和肌肉萎缩。根据患者的不同情况,对其实施吞咽功能训练、呼吸功能训练、语言功能训练等,有效的促进功能的恢复。指导患者尽量自己做力所能及的日常生活活动,如梳头、洗脸、进食、穿衣、脱衣等,以提高其生活自理能力,促进肢体功能的恢复。当患者的肌力恢复到Ⅲ级时,可以鼓励患者进行行患肢的主动运动[4]。

1.3 观察指标及评价标准:①肢体功能。在干预前后采用Lovet6级分级法,0级为患者有不可测知的肌肉收缩;1级为有轻微的收缩,但是不引起关节运动;2级为在减重的状态下,关节可以进行全范围的运动;3级在抗重力的情况,可以行全范围的运动,但是,除阻力以外;4级为肌肉运动可以抗重力以及一般的阻力;5级为肌肉的运动可以抗重力以及充分的阻力。②生活质量。在两组患者干预前后采用36条目简明健康量表(SF-36)进行评价,主要包括躯体功能、社会功能、角色功能、认知功能以及总体健康状况等5个方面,每个方面满分为100分,分数越高,表明患者的生活质量越好。

表2 两组干预前后生活质量比较(,分)

表2 两组干预前后生活质量比较(,分)

组别 躯体功能 社会功能 角色功能 认知功能 总体健康状况干预组(n=56) 干预前 48.36±12.76 43.61±11.08 44.43±9.87 46.88±10.59 47.45±9.66干预后 83.72±14.27 81.04±15.25 82.33±10.06 81.28±10.15 81.89±11.28对照组(n=56) 干预前 47.49±11.34 43.42±9.85 44.49±8.96 46.91±8.44 47.56±9.34干预后 68.55±9.42 65.28±8.72 63.14±10.03 65.24±9.68 66.17±9.13

1.4 统计学处理:采用SPSS17.0统计软件对所有的数据进行分析处理,计数资料的比较采用χ2检验,计量资料的组间和组内比较采用t检验,当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 果

2.1 两组干预前后肢体功能比较:见表1所示,两组患者干预后肢体功能均显著优于干预前,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干预组干预后肢体功能较对照组干预后改善更加显著,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表1 两组干预前后肢体功能比较分)

表1 两组干预前后肢体功能比较分)

组别 例数 上肢肌力 下肢肌力干预前 干预后 干预前 干预后干预组 56 1.54±0.472.55±0.711.83±0.513.15±0.83对照组 56 1.57±0.462.11±0.581.79±0.572.61±0.68

2.2 两组干预前后生活质量比较:见表2所示,干预后,两组患者的生活质量评分均显著提高,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干预组生活质量改善较对照组更加显著,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3 讨 论

脑梗死后肢体功能障碍是患者的主要合并症,使得其心理、日常生活以及生活质量均受到严重的影响,也给患者假体带来了负担。脑梗死康复治疗的目的主要是有效的改善患者的肢体功能,提高患者的日常生活能力和生活质量[5]。因此,给予脑梗死患者有效的护理干预措施具有十分重要的临床意义。研究表明[6],对脑梗死恢复期患者实施综合康复护理干预措施,可以显著的改善患者的肢体功能,从而有效的提高其生活质量,对于促进患者的康复十分重要。本次我科对56

例脑梗死后肢体功能障碍患者实施了综合干预措施,包括心理疏导、健康宣教以及康复护理等措施,研究结果显示,干预组干预后肢体功能以及生活质量均较对照组干预后改善更加显著(P<0.05)。综上所述,综合干预可以有效的改善脑梗死患者的肢体功能,提高其生活质量,具有临床推广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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