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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背景下我国“文化‘走出去’”战略的话语变迁

2018-10-18陈怀平沈轩羽李天姿

理论导刊 2018年9期
关键词:文化输出软实力走出去

陈怀平 沈轩羽 李天姿

摘要:构建科学合理、国际认同度更高的理论话语体系是促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文化对话,提升我国民族文化认同感和软实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手段。文化“走出去”战略作为当前我国的核心话语体系,实现了对以强制性、扩张性为标志的西方发达国家“文化输出”的超越,但由于其表述上的“单向性”和“形式化”,往往容易被其它国家和民族误会和曲解。“文化魅力”的提法明确了我国“内涵式”文化发展道路的实质特征,更符合“一带一路”“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建设理念。因此,需以“文化魅力”为基础,推进“文化走出去”,从内容和形式两个方面最终实现我国“文化软实力”的提升,这是“一带一路”文化交流背景下我国话语体系变迁的应有逻辑。

关键词:“一带一路”;文化“走出去”;文化输出;文化魅力;文化“软实力”

中图分类号:G12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7408(2018)09-0086-05

基金项目:陕西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健全我省现代文化产业体系研究”(2017Z06)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陈怀平(1980-),男,湖北利川人,长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博士,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沈轩羽(1992-),女,西安人,长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李天姿(1990-),女,湖北黄冈人,西安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博士,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文化的影响力超越时空,跨越国界……我们在建设‘一带一路的进程中,要积极发挥文化的桥梁和引领作用,加强各国、各领域、各阶层、各宗教信仰的交流交往,努力实现沿线各国的全方位交流与合作。”[1]对外文化交流是“一带一路”建设的民心工程、未来工程,是构建“和而不同”的文化共同体,继而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应有之义。然而,由于文化的意识形态属性,各国在面对外来文化进入时往往会保持高度的警惕性,这在一定程度上构成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间进行文化交流的现实障碍。为此,探寻一种国际认同度相对较高的文化交流话语体系,对促进“一带一路”沿线文化对话,提升我国民族文化的国际认同感和影响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文化“走出去”:对文化输出的回应与超越

文化“走出去”是我国在“一带一路”进程中推进文化建设和加强对外文化交流的重要举措与核心话语体系。2002年7月,时任文化部部长孙家正首次在全国文化厅局长座谈会上指出:“要以更加开放的姿态融入国际社会,进一步扩大对外文化交流,实施‘走出去战略。”[2]文化“走出去”是“在重要战略机遇期内,通过对外文化宣传、对外文化交流,特别是对外文化贸易等途径,来扩大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增强文化产业竞争力,塑造中国的文化大国形象,营造我国和平发展的国际环境,进一步提升当代中国文化软实力的文化战略”[3]。它是对文化输出的回应与超越。

文化输出是“一个国家为了达到某种目的,主动而有意识地将其传统的价值观传播或强加给其他国家的过程”[4],表现为文化强国向文化弱国、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的单向度文化扩张方式,它根源于文化输出双方在经济实力、政治地位上的不平等性。众所周知,经济实力和政治地位均具有明显优势的发达国家,不仅主导着世界经济和政治秩序,而且利用其霸权地位和科技优势,进行民族文化和发展模式的强势输出,企图在文化思维和价值观念等层面控制世界,从而真正成为主导世界发展的“领袖”;而发展中国家由于自身的经济和科技水平相对落后,一方面在接受发达国家经济援助的同时,必须被动接受其相应文化附加条件,另一方面如果本国文化产品不能满足广大国民的精神需求,只能被动引进发达国家的文化产品,最终沦为发达国家的文化侵蚀对象。文化输出的不平等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主体双方交流地位的不平等性。在文化经济化、经济全球化的宏观背景下,各国文化市场进一步开放,在文化市场的激烈竞争中,输出国凭借自身的经济实力和科技水平优势,展现出文化产品强大的竞争性与不可替代性,甚至形成国际范围内的文化市场垄断。而由于自身经济实力、文化产品竞争力的限制,输入国文化产品被排挤、文化市场被挤占,造成被动接受输出国文化产品的局面。更为严重的是,在接受输出国裹挟着本国价值观、意识形态的文化产品的同时,输入国的生活方式和思想意识也在潜移默化下被其同化,正如美国前总统老布什在1989年所说:“世界上还没有哪个国家发现一种办法,既进口世界的产品和技术,又能够把国外的思想阻止在边界。”[5]这种由经济垄断带来的文化胁持,必然造成文化输出主体双方在地位方面的不平等性。二是主体双方客观效果的不平等性。输出国不仅通过文化产品的大量输出积累物质财富,进而促进本国经济发展,而且通过多形式和广角度进行强势文化宣传与交流,进而达到对输入国民众的行为准则和价值观念的渗透目的,最终进一步强化了输出国的世界话语体系,巩固发达国家的文化强国地位。文化输入国则不仅要面临本国文化产品滞销、文化市场被侵占和对外贸易逆差等经济危机的挑战,而且还要接受民族特性弱化、政治思想异化和意识形态西化等文化危机的威胁,进而导致发展中国家在全球化背景下的经济建设的非自主性和文化发展的非独立性。

美国作为世界头号强国,一向重视且擅长策划、运用文化来实现国家利益,把文化交流及援助称为对外政策的第四维,通过文化输出向发展中国家宣传本国政治模式、传输意识形态和价值观,最终建立全球霸主地位,这是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的重要战略选择。与文化输出这种文化扩张相比,我国的文化“走出去”战略内在地包含着文化“引进来”理念,是一种互动交融的姿态、兼容并包的心态和多元共生的理念。具体表现在如下三个方面:一是内容上的多元共生性。文化输出以本国政治理念、文化观念和行为方式的强势进入,进而消解他国文化独立性为目标;而文化“走出去”则以欧亚非等文化的和谐共生为价值理念,在内容上实现了一元文化到多元文化的互动并存。二是形式上的主体联动性。与文化输出由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文化强势国家向文化弱势国家的单向度扩张相比较,文化“走出去”以建立“一带一路”中“互联互通”的伙伴关系为着眼点,它不仅将中华文化推向世界,也主张将“一带一路”沿线文化引进本国,实现多元文化的融合发展,在形式上实现了“单向”输出向“双向”互动的主体转变。三是诉求上的互利共赢性。文化输出以牺牲他国经济、政治、文化利益为前提,以确立世界霸权和构建单一世界为目标,是西方发达国家在长期市场经济作用下形成的“个人主义”价值观的体现;而文化“走出去”则不仅仅在促进本国经济发展和文化建设的层面上,更致力于实现沿线各国文化交流,打造“一带一路”利益共同体和命運共同体,在主体价值上体现了从“个体价值”向“公共价值”转变的时代升华。

“多元交叉、双向联动、互利共赢”的文化“走出去”战略根源于我国不断增强的经济实力、和平共处的外交政策和“以和为贵”文化基因。自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市场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社会生产力得到进一步解放。物质基础的不断增强,在增强中华民族发展信心的同时,必然增进国民对中华文化的自觉、自信。因此,经济发展不仅增强了中华文化“走出去”的客观实力,也坚定了国际文化“引进来”的主观信心。同时,在当下的世界政治经济格局调整过程中,中国作为东方全球化的代表,已成为维护世界和平、促进世界和谐的重要力量,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基本价值理念的外交政策,日益得到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认同。这种“求同存异”的外交理念,必然逻辑地衍生成文化交流战略中的“和而不同”思想,从而促使我们在文化交流中摈弃文化输出的单向度扩张路径,走出一条多边交流、多元共存的文化发展道路。另外,“在长期的民族融合和文化交流的过程中,中华民族表征出以‘和为贵的文化价值特性”[6],进而生成了中华民族追求和平、主张和谐、谋求共赢的发展观念,为此,在文化发展中必然表征出文化交流的“非侵略性”和文化发展的“非排他性”。

二、从文化“走出去”到文化魅力:交流形式到文化内涵

与文化输出的单向度扩张相比,文化“走出去”的平等、互动与共赢体现了文化交流从内容到形式、方法到目的的理念提升,凸显了社会主义制度内在的先进性和优越性,反映了我国通过“一带一路”倡议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价值诉求,表征了中华民族文化发展的自信心和包容性。然而在现实的文化交流实践过程中,由于“走出去”的语言表述存在单向度性和强制性特征,夸大了中华文化的对外影响,从而导致与我国“一带一路”文化发展中的互动性、平等性和多元性理念的错位,进而致使国际上其他国家和地区认为我国文化“走出去”是对文化输出的粉饰演化,是中国争夺世界文化强权的隐形方式,在文化交流中自觉不自觉地对中华文化进行包围和封锁。如当前就有不少别有用心者将“一带一路”炒作为中国的“马歇尔计划”,进而认为“一带一路”中的对外文化交流就是中国文化输出的前奏,宣扬中国要向全球扩张、争夺话语权、控制那些亟待完善基建又缺乏资金的贫穷国家,实现文化殖民以达到“万国来朝”,对我国现阶段文化发展及对外交流产生了负面影响。另外,文化“走出去”在表述上更加强调了“走出国门”这一状态,缺少对中国文化内涵提升和民族精神弘扬的内容表述。这种“形式大于内容”的战略表述容易将国内文化发展引入“数量胜于质量”的误区,导致部分企事业单位为了实现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出口数量的增长,过度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文化靠拢和献媚,从而忽视了我国民族文化精神的继承和弘扬,最终只能为广大国民提供一些没有底蕴和内涵的、不中不外、不土不洋的文化产品,这既不利于我国民族文化的个性保持和可持续发展,也不利于我国文化发展中国际竞争力的提高和国家形象的塑造。

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以‘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遵循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加强创新能力开放合作,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格局。”[7]“一带一路”这种“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建设理念不仅要求我们必须在对外文化交流的实践行为上摒弃发达国家利用“文化输出”带来的文化对抗,而且要求我们在语言表述上消除文化“走出去”引发的交流误解。为此,我们必须以提升中华文化的内在品质为基础,在增强“一带一路”对外文化交流自信心和自觉性的同时,增强中华文化的对外吸引力,实现从中华文化“要出去”向其他民族文化发展需要中华文化的进入和参与的转变。实现以上交流格局转变的关键是提升中华文化的内在魅力。

魅力是指“吸引人的力量”,“文化魅力”就是文化资源在开发过程中所展示出来的一种吸引力,包含文化的思想性、独特性、创造性和艺术性等,文化魅力内蕴于民族文化价值之中,是民族文化的内在美的外在表征,也是民族文化生生不息的活力之源。提升文化魅力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文化发展核心内容和内在要求,也是推进文化“走出去”、提升文化影响力的逻辑前提和动力基础。多元文化的和谐共生是文化魅力展示和提升的逻辑前提。文化的多元性是指各民族文化在内容本质上的差异性,是“各民族在不同的历史背景和人文传承下形成的、表现在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的客观存在”[8],它是人类文明续存不断的根本,也是文化魅力生成和提升的首要条件。一方面,民族文化唯有在多元文化的比较中才能凸显自身的思想性、独特性、创造性和艺术性;另一方面,民族文化也唯有在多元文化的交融互动中才能获得魅力提升的养分和动力。正是基于文化多元性共生的逻辑前提,文化魅力提倡通过差异性的自我提升方式,实现文化异质化的个性发展。

2013年12月31日,习近平在主持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强调:“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要努力展示中华文化独特魅力。”[9]文化魅力具有价值认知的内隐性,是一种隐性的文化影响力,藏身于各种文化形态之中,虽无法被直接感知,却能引起价值认同;虽不是强势输入,却能产生社会共鸣。文化魅力的内在本质要求我们在“一带一路”的文化建设和交流中,选择一條“内涵式”发展道路,在兼容并包、多元共生价值理念指导下,在批判继承和吸收传统文化及沿线国家文化精髓的基础上,通过“传统现代化、隐型显性化、结果过程化、静态动态化”等开发手段,全方位展示中华文化的内在精神和独特个性,从而增强中华文化的内在自信力和外部吸引力,让“一带一路”沿线人民自觉、主动地接受和消费中华文化,从根本上增强中华文明的世界认同感,进而为我国文化“走出去”战略奠定坚实的基础。这种关注民族文化“内涵式”发展道路的文化魅力提升,对内有利于增强民族文化自信心和自豪感,为文化“自信、自觉、自强”奠定基础;对外有利于在文化交流中摈弃 “文化输出”本质的侵略性与扩张性,克服文化“走出去”表述上的单向性和形式化,更好的凸显我国在对外文化交流中的多元共生、和谐互动的价值理念。可见,较之于“文化输出”和“文化‘走出去”,“‘文化魅力提升”更符合“一带一路” “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建设理念,更能凸显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价值诉求,更容易消除我国对外文化交流中遭受的各种猜忌和误会,进而建立人类命运共同体。

三、从文化魅力到文化“软实力”:内涵发展到实力提升

文化魅力对内表现为文化向心力和凝聚力,对外表现为文化吸引力和影响力,二者相互关联、相互促进,共同构成了文化“软实力”的核心内容。其中,文化向心力和凝聚力是文化吸引力和影响力的基础,文化吸引力和影响力是文化向心力和凝聚力的逻辑延伸。文化魅力的核心在于文化吸引力,即以文化认同为基础的对外形象力、感染力和感召力,它不仅构成了我国文化“走出去”的内源力和文化“引进来”的自信力,而且构成了我国文化“软实力”提升的根基和核心,只有增强文化魅力才能提升文化“软实力”。

“软实力”是美国哈佛大学教授约瑟夫·奈提出的,他将一个国家的综合国力划分为两个层面:一个是由经济、科技、军事实力等传统力量为核心内容的有形的“硬实力”;另一个是以政治价值观、文化影响力及政策威信等要素构成的、以文化和意识形态吸引力体现出来的无形的“软实力”。他认为,国家软实力是“一种通过吸引而不是强制和利诱手段获取你所要东西的能力”,能达到“让其他人做想让他们做的事”的目的,主要表现为“吸引力、同化力、感召力和影响力”[10]。软实力主要包含社会文化、政治价值观和外交政策三个层面,其中最基本、最具决定作用的是社会文化,为此,许多人将“软实力”和“文化软实力”相等同,但实质上二者存在一定的相异性。所谓文化软实力就是指由“一个国家国民的思想道德、理想信念、核心价值观念、文化科学素质和民族文化传统、民族文化遗产以及民族性格、民族心理、风俗习惯等文化发展和文化积累所形成的现实力量”[11],它“是基于文化资源的一种实力,但并不是一国的一切文化都是它的软实力,只有当一国文化产品在对外传播的过程中能够被其他国家、其他民族主动接受并产生积极的效应时,这种文化才能直接转化为该国的文化软实力”[12]。

“文化软实力不仅仅是影响,也不仅仅是说服,它是引诱和吸引的能力”[13],具体表现在三个层面:“一是文化及价值观等意识形态方面的吸引力;二是社会经济制度及其发展模式等的同化力;三是一个国家在国际社会的形象以及在多边外交中对国际规则和政治议题的塑造力。”[14]由此可见,文化软实力与文化魅力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具体表现为文化魅力是内容和基础,文化软实力是表现和结果,从一定意义上讲,文化魅力提升和文化软实力提升是同一过程的两个方面。“文化软实力与很多因素有关,其中最主要的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文化本身的魅力”[13],只有文化本身有魅力,才能展示吸引力,进而才有可能产生影响力、凝聚力和感召力,最终生成文化软实力。同时,文化软实力“不是一个自我确认、自我命名的文化属性,而是一种通过广泛传播之后才能够兑现的文化力量”[15],为此,在“一带一路”背景下,文化软实力提升必须建立在文化魅力提升的基础上,通过平等、互动的对外文化交流才能最终实现。

文化魅力和文化软实力的内在一致性,决定了二者在提升路径上的相通性,在一定意义上讲,文化魅力提升本身就是文化软实力的提升,它们都要求坚持文化演进的继承性、凸显民族文化的独特性、注重文化发展的创新性,“在文化自信中走向文化自觉”,最终实现文化自强。具体来讲,在“西方以消灭文化多样性为目标的文化扩张面前,必须重建中国文化的主体意识,最根本的就是要找到中国文化的根”[16],这是中国文化发展的“存量”,具有潜在和基础的功能,是中国文化发展之魂,同时,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这是中国文化发展的“增量”,“增量”作用的发挥必然要与“存量”有机结合,并内化为新的“文化存量”,这就要我们对传统的“文化基因”进行改造,在厘清“国渣与国粹”过程中,让优秀传统“文化存量”与外来优秀“文化增量”相互融合,形成新的文化“遗传密码”,并在社会主义现代化过程中传承与创新。另外,文化魅力和文化软实力提升,必须在注重传统的前提下不断创新,这种创新内在地包含着传统文化现代化和外来文化民族化两个层面,其中传统文化是根和本,外来文化是枝和叶,因为“中国的品格就是根植于中国传统文化之中的特殊品质”[17],同时只有吸收外来文化的积极成分,才能增强民族文化的亲和力与认同感。诚然,这种创新必须以文化发展“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为指导,以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既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现实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文化现代化建设的本质诉求。

结语

对外文化交流是“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关键内容,构建科学合理的、国际认同度更高的理论话语体系是促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文化对话,提升我国民族文化认同感和软实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手段。西方发达国家的“文化输出”以其强制性和单向性体现了资本主义的扩张性本质,表征了他们企图控制世界舆论体系和发展中国家文化发展权的野心。“文化‘走出去” 虽然内在地包含着“文化‘引进来”的价值诉求,体现了我国对外交流中的包容性、平等性和互动性,但由于其表述中的“单向性”,往往被其它国家和民族误会和曲解,甚至被一此别有用心的人以“马歇尔计划”“文化威胁论”的方式攻击我国“一带一路”中的文化发展;同时其表达的形式化也不利于我国文化发展的内涵提升和品位塑造。“文化魅力”提升作为我国文化发展“内涵式”道路的战略选择,对内不仅有利于体现我国文化发展的思想性和创新性,而且有利于凸显我国民族文化的独特性,在弘扬民族精神过程中实现可持续发展;对外则有利于增强中华文化的吸引力和影响力,从而拓展中华文化的对外交流空间,增强中华文化的国际认同感。“文化魅力”提升是我国文化发展的根本立足点,也是文化“走出去”的逻辑前提和现实基础;而文化“走出去”则是我国对外文化交流的表现形式。以“文化魅力”提升为基础的文化“走出去”,最终表现为我国文化“软实力”的提升,它不仅构成了我国综合国力提升的重要内容,而且是我国适应时代发展和应对世界挑战的重要战略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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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晓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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