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尔斯新自由主义经济理论的内在逻辑探究
2018-10-18王拓
王拓
摘 要:罗尔斯是新自由主义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在20世纪70年代的经济、政治、哲学领域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为其理论与实践的探索提供了新思路和新方法。罗尔斯关于新自由主义的思想和理论体系内容庞大,通过提供理解罗尔斯新自由主义理论内涵的内在思想逻辑构造,阐释新自由主义经济思想的内在含义,进而在新自由主义的框架下梳理出罗尔斯新自由主义理论的基础问题,包括出发点、方法论和核心内容,可以探究罗尔斯新自由主义经济理论的内在逻辑思路。
关键词:罗尔斯;新自由主义;经济理论逻辑
中图分类号:F0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8)20-0003-02
自由主义是主导西方政治经济学的主要理论。在20世纪70年代以前,古典自由主义以罗斯福新政的成功实施而影响广泛,随着自由意志与自由主义理念的不断丰富与发展,罗尔斯于1971年出版《正义论》一书,使不同于古典自由主义的新自由主义登上历史舞台,并在经济、政治、哲学领域产生重大影响。
一、罗尔斯新自由主义经济理论概括
古典自由主义深受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的影响,以理性主义和个人主义为核心,并以这两种视角看待人类生活与人类世界。古典自由主义理论注重个人拥有自行其是的权利,反对国家、教会以及社会习惯势力对个人的任何形式的强制。新自由主义同样将个人的自由放在核心位置,自由是人类本性上的要求,与人类生存息息相關。但新自由主义思想剔除了古典自由主义中“个人至上”、绝对个人主义”的倾向,并给予自由以新的思想要义。
(一)自由应符合道德准则
自由的行为不管出自个人还是集体,都要对他人有利。自由要求人们的发展潜能要能够促进社会福利的发展,能够对社会有所贡献,要与道德准则相一致。自由不具有排他性,自由向每个人开放,所有的社会成员应平等地分享自由,自由不是某些阶级或利益集团的特权,自由要求平等,每个人在自由的保障下都是平等的公民。自由与道德相辅相成,自由的程度促进道德水准的提升,反过来,道德的提升同样可以促进自由的扩大。所以,新自由主义将自由与道德紧密联系在一起,认为要想实现真正的自由,就不能离开道德准则的规范。
(二)自由必然包含一定程度的约束或强制
古典自由主义是一种“消极的自由”,是指一个人在不妨碍他人拥有同等自由的前提下,便可以做任何他想做的事情。新自由主义是一种“积极的自由”,是指一个人的自由是有一定条件的,这些条件指的是个人的自由行为要对社会和他人有益并且有所贡献,这样的自由才是人们享有的一种权利。新自由主义所赋予“自由”一词的内涵,是在法律法规以及道德的约束范围内,自由不能逾越这些规制和范围,否则就不会出现真正意义上的自由,出现的结果只能是混乱和无序。
(三)经济自由是政治自由的基础
新自由主义理论重视经济自由,将经济自由视为政治自由的基础与核心,只有在经济领域实现真正的自由,政治领域才会有自由的保障。新自由主义主张国家或政府不要过多干预到经济,使经济自由发展起来。新自由主义反对凯恩斯对经济进行管制的主张,认为国家对经济的干预抑制了经济发展的活力,不利于经济的调节。所以,新自由主义赋予自由的新意是经济自由以及在经济自由基础上的政治自由。
二、罗尔斯新自由主义经济理论的逻辑前提
理解罗尔斯新自由主义理论体系的内涵,就要对其理论进行深刻的挖掘,找到其理论的主线与框架。所以,厘清罗尔斯新自由主义理论内在逻辑的前提是对相关基础问题的阐释,包括出发点、方法论以及核心概念,这些问题是进一步认识和理解罗尔斯新自由主义内涵的重要逻辑前提。
(一)罗尔斯新自由主义经济理论的出发点
罗尔斯新自由主义的出发点是他在《正义论》一书开篇所讲到的“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德性”这个观点。罗尔斯认为,正义是社会中所有问题的首要价值,一种制度,即使是有序和有效的,但是只要它不满足正义的要求,就必须对其进行改造或废除。正义是组织行为和个人行为的底线,以任何阶级和组织的名义都不可侵犯。正义是全体社会成员共有的,不能为了少数人的利益而剥夺多数人的权益,亦不能为大多数人的利益而剥夺少数人的自由。
(二)罗尔斯新自由主义经济理论的方法论
罗尔斯新自由主义理论的研究方法继承了个人主义的方法,但是并不像马基雅维利所论述的那样极端化,罗尔斯是站在个人的角度上看待政治社会和经济生活,将个人作为分析研究的最小单位,从而强调个人所拥有的权利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公平、平等和正义,通过对个人的行为和思想研究,来观察社会整体的状况,罗尔斯新自由主义理论正是应用了个人主义的方法论,使公导论述逻辑严谨贯穿始终。
(三)罗尔斯新自由主义经济思想的内涵
在分析和整合了前人的基础上,罗尔斯提倡一种新型的自由主义,也就是平等主义,试图用正义来调节平等和自由的关系。罗尔斯所谓的正义其核心要义就是要实现平等与自由之间的平衡。首先,平等和自由都是政治价值中的重要元素,两者互为表里;此外,自由与平等相互关联,没有平等的自由是空泛的、空想的,而没有自由的平等是极端的,往往会走向事物的反方向。也就是说,罗尔斯所论述的自由是在有约束和限制的基础上,赋予道德因素并与平等紧密相连,并且为了实现自由与平等以及二者之间的平衡,就需要社会制度具有正义原则,所以“正义”成为罗尔斯思想体系中的核心范畴。
三、罗尔斯新自由主义经济理论的思想逻辑进程
罗尔斯新自由主义理论体系庞大,要清楚其思想内涵,就要厘清其思想逻辑,即其理论体系中的证明过程。他的观点是如何通过他的论述与解释从而得到证明的。罗尔斯首先提出正义观,而正义观的主要内容是两个正义原则,接着通过假设原初状态以及运用最大最小化规则来论证两个正义原则的合理合法性,最后在论述正义原则的可欲性之后,探讨了正义原则的可行性,提出了著名的“重叠共识”的观点,并予以合理严谨的逻辑证明。
(一)正义观的提出
罗尔斯将正义赋予了哲学层面上的价值,从而提出了正义观。他认为正义观应当有一般与特殊之分。“一般正义观”的意义是:“所有的社会价值——自由和机会、收入和财富,以及自尊的基础——都应该平等地分配,除非所有这些价值或其中任何一种价值的不平等分配有利于每一个人”。而“特殊的正义观”则涵盖两个正义方面的原则。首先,每一个社会组织中的人都是一个自由平等的个体,其自由平等的权利应当受到尊重和保护,这就是“平等的自由原则”。其次,国家和社会中的不平等应当用“差别原则”和“机会均等原则”来调和。所谓的“差别原则”就是与正义相一致的兼顾公平的原则;而“机会均等原则”则是指在同等的条件下社会资源应当向所有人无差别开放。
(二)正义原则的证明
罗尔斯设置原初状态的目的是为了达到“公平”,这一“公平”体现为罗尔斯设置原初状态的各种目的,包括肯定的目的和否定目的。肯定目的有正义原则所涵盖的各种条件,即正义原则的主观条件、客观条件和形式条件。正义原则的客观条件的涵义是:组织中人的合作不仅是可能的而且也是必要的,于是需要规范人们合作过程中的正义原则;主体条件则认为原初状态中的人不完全是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尽管他们也关心自己的利益;原初状态中组织的人所遵循的正义原则必须是普世的、公共的、全面的。然而,否定的意义在于将小概率的和与道德相违背的事情排除出去,构建一种正义、公平的环境,以便于人们更加顺畅的选择。这些应该被排除的思想主要包含种族歧视、阶层歧视和代际歧视等。
(三)正义原则推论的规则
罗尔斯是通过怎样的推理从原初状态得出两个正义原则的呢,他使用了“最大最小化规则”,这种规则要求:“我们应该首先在各种可能的选择中确认出每一种可能选择的最坏结果,然后接受这样的选择,即这种选择的最坏结果比所有其他选择的最坏结果都更好”。在原初状态中,人们会通过最大最小化原则而选择两个正义原则,而不是其他正义原则,因为两个正义原则所产生的最坏结果都比其他正义原则所产生的最坏结果要更好。为了加强,罗尔斯还提出了三个根据的论证,包括承诺的压力、稳定性和目的。
(四)正义原则的可行性
罗尔斯早年在《正义论》中集中论述了正义原则的可行性,随着岁月的变迁,罗尔斯又意识到了正义原则在實践过程中的重重困难。罗尔斯认为,论证正义社会的合法性关键就在于如何论证正义的内涵。证明应该从以下三个维度开展:第一,“正当的优先性”,即正当是一切行政行为和组织行为的核心和基础,在行政决策中应当首先考虑正当性先行。第二,“公共理性”,意味着应当从以公众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来决定政策的制定和走向。第三,“共识融合”,也就是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应当与宗教信仰、风俗习惯、民众心理相融合。
结语
罗尔斯新自由主义经济理论内含了很多鲜明的观点,这些观点都经过了逻辑严密的证明,不但在实践中起到了一定的指导作用,同时也为我们今后的理论探讨提供了新的方向和新的思路以及新的理论探究方式。关于罗尔斯新自由主义理论的评述在这里不做说明,不论评价如何,其理论体系逻辑的完整和完善都是值得我们去学习的地方。罗尔斯新自由主义理论影响广泛而深远,成为现代经济、政治、哲学研究的一项主要内容,所以,明确其思想逻辑对了解其思想的真正含义至关重要。
参考文献:
[1] 罗尔斯.作为公平的正义[M].姚大志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2.
[2] 罗尔斯.正义论[M].何怀宏,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
[3] 姚大志.批判之批判:功利主义对罗尔斯的反驳[J].复旦学报,2010,(3).
[4] 姚大志.公共理性与合法性——评罗尔斯的《政治自由主义》[J].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