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社会治理思想与中国治理现代化创新路径初探
2018-10-18雷琼
雷琼
摘 要:马克思的社会治理思想是一个完整而系统的理论体系,马克思经典著作中包含了丰富的社会治理思想,这些富有历史穿透性的理论分析为社会主义国家社会治理提供了理论指引。加强马克思社会治理思想的研究,对于我国在新的形势下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科学开展行政体制创新,坚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社会治理发展道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社会治理;现代化;创新路径
中图分类号:D63;D66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8)20-0001-02
一、马克思经典著作中的社会治理思想
马克思的社会治理思想散嵌于《德意志意识形态》《共产党宣言》《法兰西内战》《资本论》《哥达纲领批判》等经典著作中,包括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和教育等方面。
(一)社会治理的资金来源于社会总产品
马克思指出,“不变资本的在再生产过程中,从物质方面来看,总是处在各种会使它遭到损失的意外和危险中……因此,利润的一部分,即剩余价值的一部分……必须充当社会保障基金。”[1]面对火灾、地震、水患等不确定性的风险,人类社会必须在社会总产品首先分配部分资金,用以规避意外的风险,维持正常的社会秩序。无论在任何社会,社会总产品都是全体社会成员共同的产出。在资本主义社会,“补偿风险的保险费,只是把资本家的损失平均分摊,或者说更普遍地在整个资本家阶级中分摊。”[2]
(二)从批判的角度阐述社会治理的主要内容
马克思所处的时代是以大机器生产为主要生产方式的资本主义上升期,同时也是工人阶级和其他受剥削的劳动者生活最悲惨的时期,面对高强度的劳动和恶劣的工作环境,失业、患病等成为劳动者挥之不去的梦魇。马克思从现实出发,阐述了当时资本主义社会的社会治理的主要内容。
1.解决失业。马克思以资本主义社会为研究对象,认为失业是资本主义社会的必然现象。资本家通过剥削工人的劳动将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据为己有。为了追逐利润最大化,资产阶级加速资本积累,改进科学技术、提高资本的有机构成,通过降低工资、裁员等方式降低劳动力成本,致使工人大量失业和赤贫。“相对过剩人口的最底层陷于需要救济的赤贫的境地。”[3]他们中间有失业者、孤儿、贫民子女、丧失劳动能力被迫流落街头的人,那些曾经从事采矿业、化学工厂等危险职业的工业牺牲者,如残废人、病人等,这些人的生存对于资本家而言或许已变得毫无意义。但是,为了资本牟利所需的安全稳定的环境,解决就业、救济贫民是现代社会治理的必要内容。
2.社会保障。社会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资源,保证无收入、低收入以及遭受各种意外灾害的公民能够维持生存,保障劳动者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时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同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增进公共福利水平,提高国民生活质量。生产过程是凝结着劳动者智力和体力的过程,“一切劳动,从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4]“劳动力的价值包含再生产工人或延续工人阶级所必需的商品的价值。”[5]为了使生产延续,就需要采取社会保障补偿措施,这些措施包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等内容。资产阶级站在自身阶级的立场上所提供的社会保障只不过是维持社会生产延续的一种手段而已,他的真正目的并不是为了民生的需要,社会保障作为“资本主义生产的一项非生产费用”,资本家总是想方设法将这项费用转嫁到工人阶级和下层中产阶级的身上。“保险必须由剩余价值补偿,是剩余价值的一种扣除”[6]。为了维持社会秩序的稳定,维护资产阶级本身的利益,他们“装出一副大慈大悲的样子……对穷人说‘我为慈善事业花了这么多钱,我就买得了不再受你们搅扰的权利。至于慈善行为的效果,穷人从他们的穷弟兄那里得到的帮助,比从资产阶级那里得到的要多得多”[7]。
3.教育。资产阶级的教育制度是有差异的,资产阶级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出更好的政治接班人,而无产阶级接受教育的目的只是成为资本生产的合格的劳动机器。对工人实施教育的目的只是为了“把人训练成机器”,所谓的免费教育,“事实上只不过是从总税收中替上层阶级支付了教育费用而已”[8],无产阶级表面上所获得的“福利”和“恩惠”恰恰体现了资本主义经济和政治制度的不平等。资本主义社会的教育一方面促进了资本主义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但另一方面,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私有制决定了教育资源分配的不公平。
二、社会主义社会治理的主要特征
无产阶级国家是社会管理主体的进步形态,是使社会管理权力回归社会本身的政治形式。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中以巴黎公社为研究对象阐述了社会主义社会治理的主要特征。
(一)人民管理
巴黎公社是无产阶级革命政权,代表着广大劳动人民的普遍利益;公社的所有管理决策都来源于人民,人民是公社的主人。公社取代了资产阶级国家的形式,取消面包房工人夜班制,禁止扣罚工人工资,把被遗弃的工场交给工人管理,让工人参与工厂管理,赋予他们监督业务和财务的权利等;取消了各种苛捐杂税,将巨额战争赔款改由战争祸首来承担;采取延期偿还债务、免交和缓交房租等方式,使工人阶级免遭破产。
(二)人民公仆
在巴黎公社,劳动人民是统治阶级和公社的主人,政府的管理者也由全体人民选出。“彻底清除了国家等级制,以随时可以罢免的勤务员来代替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的老爷们,以真正的责任制来代替虚伪的责任制,因为这些勤务员总是在公众监督之下进行工作的。”[9]公社承担着社会的公共事务管理职能和行政职能,人民公仆们以饱满的热情对待着工作,他们受到人民的委托和信任,他们珍惜革命的胜利和来之不易的政权,他们的工资和普通工人没有差别,他们工作的意义不是为了获取金钱,而是具有崇高的奉献精神。
(三)人民监督
人民是巴黎公社的主人,公职人员的工作接受人民的监督,一旦人民发现他们的表现不称职就可以随时撤换,交由其他负责任的勤务员来执行。这种切实的监督,有效地防止了人民的公仆蜕变成人民的主人。在具体措施中,公社实行政务公开制度,公社的会议记录了公社勤务员们每天的工作情况,人民可以随时查看这些记录。此外,人民还可以通过参加选民大会、群众集会和俱乐部,听取公职人员报告工作,对他们提出批评和意见等。人民监督制度改变了传统的由上而下的专制统治行为,公社将所有权利都赋予人民,公社的机构运行被置于人民监督之下,为维护广大劳动人民根本利益奠定了制度的基础。
三、对中国社会治理现代化创新路径的启示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习近平同志在十九大报告中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中国特色的社会治理要结合基本国情,促进社会公平,提升治理效率,激发社会发展动力,提高公民道德素质,体现社会主义治理“以人民为中心”的本质。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在中国治理现代化建设过程中,我们必须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关于人民群众在社会历史中的决定作用的观点,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创造条件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性、能动性和创造性。首先,社会是由人组成观点,劳动人民作为社会治理的主体不是被动地、僵化地从事实践活动,而是要积极地、具有创造性地从事实践。其次,人民群众是利益的创造者,也是利益的享受者。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利益的创造者和享受者是彼此分离的。在奴隶社会,奴隶是奴隶主的财产和附属品,奴隶没有人身自由,他们所生产的产品、所创造的财富均被奴隶主无偿占有。在封建社会,农民通过土地依附于地主,农民所创造的大部分产品都交给了地主,地主则以土地出租为手段压榨农民,从农民身上攫取大量的利益。在资本主义的生产過程中,资本家通过各种手段压榨工人所创造的剩余价值,资本家是利益的享受者。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广大人民群众作为利益的创造者与享受者的合二为一是劳动者获得解放的先决条件,“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工作路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实现人民当家做主是我国实现治理现代化的根本目标。因此,在管理定位上,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决定了我们在社会治理工作中的群众工作的根本性和基础性,社会治理的过程是为人民群众服务的过程。社会治理关乎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社会治理过程应充分体现民主,激发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建立健全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机制,解决好民生问题,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正当利益。
(二)科学开展行政体制创新
首先,新公共管理理论强调政府的角色是“掌舵者”而非“划桨者”,政府转变职能应将身份定位为宏观指导而非细节的介入。在公共服务的提供上,政府应适当放权,逐渐适应多主体的社会治理模式,让中介组织、社会团体、企业广泛参与到社会公共服务的提供,一方面给政府减负,另一方面培育社会自我管理的能力。政府、社会都是社会治理的主体,政府通过政策引导在宏观方面调控市场,避免市场失灵,市场可以通过竞争机制提高社会公共服务提供的效率,弥补政府的不足,政府可以通过购买、代理、承包等方式运用市场的方式来提供公共服务。其次,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治理作用。社会治理理论强调社会治理的主体不仅包括政府,而且包括市场、社会组织等。在社会治理思想的指引下,我国应加强对社会组织、社会团体、市场等社会治理主体的培育,创造有利于其能力发挥的客观条件,增强社会自治的能力。
(三)合理平衡治理公平与效率
效率和公平是相辅相成的,缺少公平或缺少效率都不是社会主义的治理现代化应有之义。社会主义国家既要维护人民群众在利益分配和利益关系的公正性、合理性,保证他们在社会总产品的分配中获得相同的地位和权利,具有平等的工作、学习、医疗、劳动的机会,又要从整体上调节社会保障投入与产出之间的平衡,引导、帮助、更新劳动者的知识结构,提升他们的文化层次和劳动水平。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仍然存在,不同地区社会治理的负担能力不同、待遇差异较大。马克思社会治理思想认为,社会治理是发展的、实践的。我们要积极调整当前的社会治理体制,将公平与效率结合起来,把国家管理与人民当家做主结合起来,在维持社会稳定的前提下,充分调动劳动人民的积极性,发挥劳动人民的创造性。一方面,维护社会公平是社会治理制度的根本意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就是要为人民群众提供生存和发展的优越条件;另一方面,社会治理的效率体现了社会治理对提高社会全体成员的生活质量、社会发展整体能力的促进程度。社会治理应从公平出发,通过国家对社会资源的再分配,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物质保障。同时,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通过教育、培训等提升他们的素质,让他们有能力参与到社会生产中去,提高社会治理的效率。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958.
[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393.
[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M].人民出版社,1972:706.
[4] 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60.
[5] 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295.
[6]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198.
[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567-568.
[8]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16.
[9]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