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区自由贸易账户的法律探析
2018-10-17王瑶
王瑶
摘要:上海自贸区自由贸易账户是自贸区金融改革的创新之举,也是促进人民币国际化的重要手段。本文主要从自由贸易账户的主要内容入手,对上海自贸区自由贸易账户作出界定。然后分析我国上海自贸区自由贸易账户的产生的法律风险和问题,最后以问题导向法律对策,创新性地提出自贸区自由贸易账户的法制促进建议,以期推动自贸区自由贸易账户的稳步发展。
关键词:自贸区;自由贸易账户;离岸金融
一、上海自贸区自由贸易账户概念
“自由贸易账户”这一概念最早来源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中,根据这一细则的规定,自由贸易账户是指上海的金融机构在自贸区范围内的分支机构设立的分账核算单元内,依照客户的具体需求为其开办的规则统一的本外币账户。
自由贸易账户根据开设主体的不同分为机构FT账户和个人FT账户,机构FT账户包括三种:一是适用于自贸区中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和自贸区内机构的区内机构账户(FTE);二是适用于境外的境外机构账户(FTN);三是适用于其他金融机构的自贸区区分账核算单元和境外金融机构的同业机构账户(FTU)。个人FT账户包括两种:一是区内个人账户(FTI),即在区内工作并且由其工作单位为其缴纳一年以上所得税的中国公民所开立的个人账户;二是区内境外个人账户(FTF),即有境外身份证件和中国境内就业许可证的在上海自贸区工作一年以上的境外(以及港澳台地区)自然人所开立的个人账户。
上海自贸区FT账户是建立在上海自贸区特殊的分账核算体系之上的。分账核算体采用分离渗透的模式,使得FT账户与境内账户、境外账户相隔离,FT账户,相比于传统账户,具有不同的特征:即分账核算,分设标识;境内境外,双向互通;区内外(境内),有限渗透。
二、上海自贸区自由贸易账户的法律问题
1.人民幣自由兑换业务范围不明确
根据《意见30条》第6条规定,条件成熟后,上海自贸区将成为人民币自由兑换的地方。中国未来的发展战略之一即通过逐步放松短期资本项目管制,推动人民币国际化。但是,目前的自由贸易账户并不是全面开放的。《业务实施细则》第23条的规定范围较为狭窄,除经常项目和直接投资业务项目以外,尚未规定其他。其中“实际需求”、“央行相关细则”仍在只是纸上谈兵,如何实现投融资领域的货币自由兑换尚不可知。并且,关于特定领域中高风险业务FT账户的规定也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人民币兑换业务范围仍不明确。
2.区内个人参与资本市场活动程度低
《业务实施细则》中“区内个人”包括两种:一种是在上海自贸区工作,工作单位代替其向税务机关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年以上的中国公民;一种是在上海自贸区工作一年以上,持有境外身份证的自然人。但是在自贸区内长期工作的人员有限,“一年”的时间限定为个人开立自由贸易账户设置了更高的门槛。如果个人没有获得FT账户,则意味着个人将丧失自贸区一系列的优惠政策,无法真正享受自贸区改革的优势。上海自贸区扩区之后,区内个人的数量将会大幅增长,但是《业务实施细则》中关于区内个人的规定,将大大降低区内个人参与资本市场的主动性,也将阻碍自由贸易账户的稳步推进。
三、上海自贸区自由贸易账户的完善
1.严格规范自贸账户开立及适用
自由贸易账户的开立与适用是开立自由贸易账户的第一个门槛,为了自贸区金融市场的稳定,我国应当持审慎开放的态度。具体而言包括:一是严格要求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的程序规则,在实现实体正义时保证程序正义的实现;二是明确人民币自由兑换业务的具体范围,尤其是要明确渗透型的业务范围。同时履行严格的程序性要求,及时完成向监管部门报备的义务,提高工作效率。同时,立法机构应当尽快完善“相关实施细则”,争取使自由贸易账户的开立与适用都有法可依。
2.完善自由贸易账户多元监测
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自由贸易账户设立中的核心主体,应当负担起主要的监测职能。完备的内控制度的建立,可以有效推进自由贸易账户的发展。一是对客户身份进行识别,采取动态监管的方式,将超过规定限额和可疑的交易逐级上报,需要注意境内与区内公司之间的交易。二是在专门机构中配置专业的风险识别人员和风控人员;三是对渗透型资金流通单独监测。此外,在加强内控制度的同时,还应当做到全面监管,避免监管真空的存在。
3.借助分账核算体系,加强反洗钱监管
为了保护自由贸易账户的稳定发展,在反洗钱和反对非法资金的跨境转移方面,加强金融监管是必不可少的。具体而言,一是完善法规体系,加强法规间的配合,避免监管错位,通过分账核算体系完成反洗钱的风险监控。二是注重对贸易、金融数据的有效整合。由自贸区金融机构判断交易的真伪性及危险程度。三是重视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加强各团队之间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