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场上的神秘一枪
2018-10-16东方明
东方明
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惩治汉奸。根据规定,对曾出任伪省级以上(含省级)的大汉奸被判死刑者,为确保一枪毙命,执行时一律使用达姆弹予以枪决。达姆弹,俗称“开花弹”,又称“榴霰弹”、“入身变形子弹”,是一种具有极高浅层杀伤力的“扩张型”子弹。达姆弹弹头尖端没有包覆而露出铅心,子弹射入人体后铅心扩张或破裂,因而扩大了创伤面,伤害严重。据资料记载,100米外遭到达姆弹直接命中头部者百分百死亡。而导致梅思平毙命的那一枪留下了神秘的结局……
执行死刑
梅思平,1896年生于浙江永嘉,“中华民国”时期著名政客,早年毕业于浙江省立第十中学,后考入北京大学政治系。1919年北京发生“五四运动”时,梅思平积极参加该运动,是最早冲入曹汝霖宅第赵家楼的头批学生之一,传说称其为“火烧赵家楼”实施者之一,因而有人誉其为“五四先锋”。梅思平从北大毕业后被上海商务印书馆聘为编辑,当时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大型现代丛书《万有文库》中的《中国革命史》一书,就是由其编辑(蔡元培校对)。不久,梅思平前往南京,任中央大学、中央政治学校教授,后又出任中央政治学校政治系主任兼国民党中央法制专门委员会委员。1933年春,国民政府组建“江宁实验县”,梅志平被委为首任县长,后又晋升为江苏省第十区行政监督专员并兼任过保安司令。抗战期间叛国投敌,沦为汉奸,历任汪伪汉奸政府工商部部长、实业部部长、浙江省省长、内政部部长等要职。
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随即着手缉拿汪伪汉奸,梅思平高居榜首,属于“必须严厉惩罚”的汪伪20名大汉奸之一。1945年9月26日,南京宪兵司令部将梅思平逮捕。1946年6月17日,梅思平被首都地方法院判处死刑,其妻随即向新闻界发表声明,声称对该判决“抗告并将向首都高等法院申请复审”。同年8月4日,首都高等法院对该案予以宣判,维持地方法院原判。梅妻再次声明抗告并申请再审——按照民国法律制度,这就是申诉了。首都高等法院于1946年9月13日驳回梅妻的代夫申诉,当天上午将该决定告知了梅思平本人。梅思平知道死刑已经无法挽回了,遂于当天下午写了3封遗书——第一封是写给蒋介石的,第二封写给司法行政部谢冠生部长、洪谢雨次长,第三封则是留给家属的,内中有给子女写的8个字:“努力读书忠贞报国”。
翌日(9月14日)清晨,梅思平尚未起床时,狱卒便来监室通知:“庭上要传你回话,请梅先生赶快起床。”梅思平没有料到大限已至,遂起床穿衣,出门时想到要把遗书请法官代为呈交,于是就用一块白手巾把遗书包好带上。梅将伏法的消息,上一天就已经在社会上流传,新闻界则直接接到了司法行政部新闻办公室的通知,告知梅思平将于9月14日上午执行枪决,记者可以前往采访。因此,这天大清早就有《中央日报》等二十余家报纸的记者赶到监狱,被获准进入刑场实地采访。摄影记者则可进入囚押梅思平的监区院子拍摄梅逆届时被狱卒、法警带离监房时的场景。当时报纸对梅思平走出监房时的情状作了这样的描述:“身着白大绸长衫,紫袜,黑色圆口布鞋,额上有一巨大之肉瘤,两眼微红,似睡眠不足,态度极镇定潇洒。”梅思平忽见摄影记者守候门外,似乎意识到大限将至,“疑信参半对法警说‘要执行死刑,应该告诉我一声。”
当下,梅思平被押至监狱后院北屋——这就是狱卒所说的“庭上”了,乃是首都高等法院检察处前往监狱监督对汉奸死囚执行死刑时的临时法庭,在梅思平之前,被指定为专职執行监督的检察官(时称“监刑官”)的陈绳祖,已经签发过十几张提解死囚的“提票”了。梅思平被押进来后,陈绳祖照例例行讯问姓名、字号、年龄、籍贯等验明正身,然后神情平静地说:“你的死刑已经决定了,你有什么遗言要对家里说,我们可以替你记下来转告。”“梅逆即解开其白手巾,于内取出遗书三封,第一封为呈蒋主席者,第二封为致司法行政部谢部长与洪谢雨次长,有语曰:‘同事十余年,吾兄执理秋官,弟奉兄命执行死刑,可谓奇异,亦属巧合。”(按:梅思平与谢冠生都曾在中央大学、中央政治学校担任教授、系主任,故有“同事”之说;“执理秋官”一语的“秋官”,系借用封建社会时被判死刑的囚犯通常都在秋后执行,称为“秋决”,“秋官”即执行秋决时的签发官员)说完,梅思平向陈检察官索笔,在三封遗书末尾预留的空白处填上当天时间“民国三十七年九月十四日七时三十五分”,“恳请检察官亲持此二信至谢部长处,且曰:‘谢部长和洪谢雨次长,是我二十年的老朋友,此次他们特处我的死刑是公事,这封信内谈的是私事,并请他们务必将呈蒋主席的信交到。”言毕在呈蒋介石的那封信的信封左侧,恭楷书“梅思平谨呈”数字。
梅思平又把第三封信请陈检察官交由其胞弟梅祖芳。陈绳祖当场检视,《中央日报》记者正好站在陈的身后,“顺窥之下,得略该家书内容”,说的是“渠系为国而死”,“望不必为其死而悲伤”;对其妻称“我平生没有做坏事”,希望“善抚子女”。
梅思平交代完三封遗书事宜后,问检察官陈绳祖:“今天是用绞刑还是枪毙?”
陈绳祖回答:“不会用绞刑,当然要使你死时尽量没有痛苦。”
梅思平提出要求:“那么,是否可以不要用绳索捆缚?”
陈绳祖点头:“可以,不会用绳索捆缚。你还有什么话要对家里说没有?”
梅思平说:“我没有什么话要说,只希望家里在可能时将我葬在南京。”
陈绳祖随即让一旁的书记官将此遗言记录下来,让梅思平过目并签字。
梅思平又发牢骚称:“刚才在执行死刑之前没有正式通知我,没能与同号诸好朋友告别,因为我们都是同难的同志,连手都没能握一握,此为最大遗憾。”
稍后,记者向狱方了解到,梅思平的所谓“同号诸好朋友”,系“李逆圣五,王逆漠,周逆正人”。
神秘一枪
这时,陈绳祖向法警示意将梅思平押赴刑场。梅思平便由两个法警押解着步出临时法庭,执刑法警卢剑秋手持装着达姆弹的驳壳枪紧随其后,他的后面是警长祝朝峰和监刑官陈绳祖。祝、陈的背后,则跟着一群记者。所谓刑场,是位于老虎桥监狱后侧围墙前的一块杂草丛生的空地,梅思平被押出作为临时法庭的北屋后,沿着一条南北向通道往前走。这条通道长约数十米,走到尽头往右拐,再行至后侧围墙即是刑场。梅思平被押至草地,陈绳祖在背后喝令“向墙角走墙角走”时,枪声已响,“梅逆应声仆地,双手抱于胸下。”
众记者不禁惊愕:监刑官尚未下令,执刑人怎么已经开枪了?有细心者发现执刑人卢剑秋竟然还举着枪,而不是通常开枪射击后垂下枪口,而枪口中也没有轻微的硝烟飘出。再看警长祝朝峰,连枪也没有拔出。于是,不禁觉得奇怪:执刑人这一枪是怎么打的?难道是因为过于紧张而走火了。
更奇怪的是,负责现场指挥的祝朝峰警长和监刑官陈绳祖竟没事一样,照例走到已经倒地的梅思平身旁,祝朝峰动手把尸体翻了个身,和陈绳祖一起俯身察看梅思平是否已经断气。有几个胆大的记者也凑到跟前观看,一看之下,又是一个吃惊——“枪弹自后脑入自右鼻角出,创口小而清晰,血涌满面,业已毙命。”这就令人不可思议了,这次枪决梅思平怎么没像以前枪决其他汉奸那样使用达姆弹呢?
就在众记者议论纷纷的时候,陈绳祖、祝朝峰已经转身往回走。他们走出没数米,立刻就有记者追上去,一边并行一边询问为什么今天枪毙梅思平时没遵照司法行政部的规定使用达姆弹?祝朝峰一声不吭,就像没听见一样。陈绳祖在沉默数秒后,说“我们另有公事,回头再说”,两人抛下记者,匆匆而去。
记者便觉此事蹊跷,正在互相议论探究时,七八个狱卒匆匆赶来,显是奉了什么人的命令,态度客气但很坚决地对众记者说“公事已了,请即离开”,一边说,一边上前把记者与梅思平的尸体隔开,并阻止拍照。“记者愕然之时,又见数名狱卒赶来,强令众人迅即离开监狱。”众记者无奈之下,只得退出。就这样,二十多名记者中,只有《中央日报》记者因占的位置好,又在他人议论之时只管拍照,所以留下了梅思平的尸体仰面朝天的一张照片。
一干记者被狱卒“请离”监狱后,想想不甘心,二十多人聚在老虎桥监狱大门外不肯离去,商量着要向监狱提抗议,更有甚者提议去向法院控告狱方“阻挠记者采访,妨碍新闻自由”。正乱哄哄时,首都地方法院检察官汪绍龙、法医潘英才、检验员宋士襄一行驱车抵达,记者便上前拦下汽车,向汪检察官提出质询。汪绍龙称不明情况,不便作答,但答应待了解后由官方向记者作出答复。记者要求再次进狱内采访其检验尸体,遭到汪的婉拒,但同意稍后向记者发布验尸情况。
汪绍龙一行的验尸情况是这样的:他们到刑场后,先拍摄照片,然后“将梅逆之鞋脱去,量其身长、肩宽、胸围,检验枪弹创口;并将袜裤依次剪开,对身体作目测检视。”他们离开监狱时,将上述情况向记者作了通报,但拒绝回答记者提出的问题。
十一时许,梅思平的胞弟梅祖芳律师前来老虎桥监狱领取梅思平的尸体,由中国殡仪馆的接尸车将尸体运往该馆。殡仪馆方面对梅之尸体进行化妆,将鼻角上的创口用医用羊肠线缝合后入殓一口价值百万元的黑漆棺材。当晚,梅思平的尸体置于中国殡仪馆崇德堂,“虽道士鼓乐喧天,念念有词,然凄凉景象,望之心寒,家眷无一人在侧,场面冷淡单调;供桌前高悬梅逆生前遗像,下一玻璃匣内置梅逆致弟妹家书,香果数碟,花圈一个为其弟聊表心意之物。”
次日,梅思平的棺材即从中国殡仪馆移至灵谷寺暂作栖存,其人生彻底画上了一个句号。但是,对于新闻界来说,这件事还没完,一些记者对处决梅逆的刑场上那神秘的一枪究竟是怎么回事始终耿耿于怀,必欲探究。
细究原委
民国时的记者,能量很大,被称为“无冕之王”。也就不过短短一周多时间,就有《中央日报》《南京日报》等报馆的记者对此事查摸到了一个大致原委:老虎桥监狱刑场上那神秘一枪竟与梅思平胞弟梅祖芳有关。
梅祖芳的职业是律师,在律师行业中,他做得非常成功,当时社会上称其为“梅大律师”。南京大屠杀的主凶、日本战犯谷寿夫中将受审时,梅大律师被国民政府司法行政部点名指定为谷寿夫的第一辩护律师,其在法律界的實力、声望由此可想而知。抗战胜利梅思平被南京宪兵司令部逮捕后,梅祖芳无论从兄弟情分还是律师职业来说,自然都极欲留下梅思平的性命,早在地检(按:首都地方法院检察处)预审阶段,他就已经积极为兄运动。后来梅思平被判处死刑后,由妻出面一再抗告、申请,其幕后推手就是梅祖芳。
当然,像梅思平这样的大汉奸,决定其生死的其实只有一个人——蒋介石。别说梅祖芳了,就是统管整个中华民国司法系统的最高头目司法行政部部长谢冠生也说不上话。据事后(非梅思平案件,而是指整个惩治汉奸的阶段)官方非正式场合所透露,所有省级以上大汉奸凡是被判死刑的,蒋介石事先都发过话的,也就是说,早在审判之前,蒋氏就已经圈定了该处死的大汉奸的名单。因此,梅祖芳的行动其实不过是一种代表整个梅氏家族的自我安慰,有心办事,无力回天,力尽到了,办不成我也没有办法。
首都高等法院驳回梅妻的复审申请(即上诉)后,梅祖芳知道胞兄之死已是板上钉钉,铁定了。作为另一种自我安慰,也为了慰藉家属之悲伤,梅祖芳想到了一种常人难以实施而法律上又不会受到追究的方式:对梅思平执刑时不使用毁人遗容的达姆弹,而用普通子弹。反正人处决了就是,是否破相可能会被人议论,但当局不可能为此追究。这种活儿,凭梅祖芳在首都法律界的面子和活动能力,相信是搞得定的。
于是,梅祖芳在9月13日高等法院驳回梅思平的申诉之前,就开始运作此事。这当然首先要获得刑场监刑官的首肯,好在首都高等法院处决汉奸的监刑官是检察官陈绳祖,梅祖芳搞得定。陈绳祖点头后,还要跟现场执刑负责人祝朝峰商量,取得祝的同意。梅祖芳跟祝朝峰不熟,但有陈绳祖从中撮合,这事也轻而易举得以解决。
具体操作那就是祝朝峰的事儿了,他是首都高等法院指定的专门对汉奸死囚执行死刑的法警头目,每次执刑都必到现场指挥,所以对那套操作程序太熟悉了,而这桩活儿要干起来也并不如何犯难。9月13日,接到次日对梅思平执行枪决的命令后,祝朝峰就招来法警石敬亭交代干这桩活儿。石敬亭是祝朝峰的铁哥们,是法警中枪法最好的一个,听说让他干这么一桩活儿,当即一口答应,做好了准备工作。
9月14日上午,石敬亭事先已经到了老虎桥监狱,身穿便衣,装扮得一副斯文相,因为他要冒充新闻记者。那天到场的记者有二十多人,大家互相之间不一定都熟识,石敬亭又是冷冰冰的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神情,也就没有人跟他搭讪。当梅思平被押往刑场时,石敬亭几步抢上前去,占了祝朝峰预先指定的那个位置,随着法警一行朝前走。一切都是事先策划好的,包括开枪信号——那就是监刑官陈绳祖喝令的“向墙角走墙角走”,话音未落,石敬亭对准梅思平的后脑勺撩手就是一枪。这一枪的位置、角度是有讲究的,必须不损毁五官,以保持遗容完整,神枪手石敬亭做到了。
新闻记者了解清楚上述情况后,在圈内悄然传开。这是一条新闻线索,不过,新闻界同仁谁都没有写成稿件发表。后来据《中央日报》记者梁铭钧说,人都已经死了,大家也就不去揭这个疮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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