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普惠金融发展的实践和启示
2018-10-15刘芳汪秋萍崔强梁鹏
刘芳 汪秋萍 崔强 梁鹏
摘 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迫切要求我国建立一个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普惠金融体系。经过长期探索和实践,我国普惠金融发展状况显著改善,但依然面临着从宏观到微观等诸多挑战。建立和完善农村信用体系能够有效缓解银农、银企信息不对称,预防信贷业务信用风险,促进县域普惠金融发展。本文从江苏省常州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践出发,深入分析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对普惠金融发展的促进作用,并对其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普惠金融;发展;实践思考
DOI:10.3969/j.issn.1003-9031.2018.06.12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18)06-0085-04
一、前言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人民银行2006年以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主要工作是将分散在各个部门掌握的农户信用信息进行整合,建立完善的农户信用信息档案和信用评价机制,构建“征信+信贷”融资模式,促进农村地区金融服务创新发展。经过十年多的不断探索和实践,部分地区已经形成了一套成熟的做法,江苏省内就有两种不同类型的典型模式。一是人民银行推动政府主导的东海模式。江苏省东海县政府在当地人民银行设立东海县农户征信服务中心,给予人员编制和资金保障,人民银行指导该中心建设东海县农户征信系统,开展农户及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信用档案采集工作,引导农村金融机构依托农户征信系统优化信贷流程,提高放贷效率。二是人民银行联合农商行主导的兴化模式。江苏省泰州兴化农商行开发“阳光征信惠农管理系统”和移动端APP,协调采集农工办、税务局等公共信用信息,开发信用评价模型,构建“征信+信贷”的融资模式。兴化农商行依托惠农管理系统开展农户信用评级,创新推出了“农场发展贷”“专业合作贷”等7种信贷产品。
二、江苏省常州地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践
近年来,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以下简称“常州人行”)以“提高征信服务水平,促进信贷支持三农”为目标,依托江苏省农村经济主体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以农村新型经济组织为重点,大力推进信用建档,以组织开展农村经济主体信用评价,大力推进信用评价结果在普惠金融和社会管理中的应用,逐步构建“征信+评价+信贷+社会管理”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机制。
(一)以各方需求为导向,开展农户及农村经济主体信用信息系统建设
2010年开始,常州人行着力开发农户及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信用信息档案系统,实现了常州农户信用信息的电子化采集,成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随着系统用户需求的不断增加,2016年对系统进行了升级,新系统在农户信用档案数据项、非银信息采集途径、农户信用评价等方面都有很大程度的完善,能够更好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新特点新要求。据常州人行统计,截至2018年3月末,常州辖内已有7个县区开展了农户系统建设工作,共采集9.75万户农户749万条信息,54户农村合作经济组织1.2万条信息。
(二)以依法合规为基础,推动全省农户及农村经济主体信用信息采集工作
农户系统上线以来,从涉农金融机构及农村经济主体的现状出发,积极争取政府相关部门、村委会等单位的支持,开展农户及农村经济主体信用信息采集工作。按照“以点带面、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会同市农工办联合开展新型农业主体摸底调查,为1400户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建立了信用档案。2017年3月,辖内武进区上线了全省首家区域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信息综合管理平台,该平台信用信息数据采集模块覆盖了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基本情况、生产经营情况、资产负债情况。目前,该平台已经录入167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用信息。
(三)以信贷支农惠农为核心,推动农户系统数据应用
依托农户系统牵头为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涉农金融机构提供农户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息服务,联合市、县(区)农工办、相关部门、涉农金融机构搭建多渠道、多形式的融资推荐对接平台,对信用较好的农户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截至2018年3月末,常州辖区对已建立信用档案的4.65万户农户累计发放贷款135.1亿元,贷款余额为49.5亿元。指导辖内涉农金融机构在深入调研基础上,遴选经营状况较好、资信状况良好、代表性较强的13户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纳入其重点支持名单,给予贷款额度、利率制定及贷款流程等方面的优惠及便利,2017年累计对重点支持名单中主体发放贷款3.13亿元。
(四)以信用评价为抓手,推进农村地区信用环境建设
信用评价是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常州人行持续推进农户信用评价和“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评定工作,强化评价结果的应用。组织辖内农村金融机构对农户信用档案进行定期梳理,及时更新信用信息,同时按照客观公正、评定公开的原则,严格依据评选标准,对信用农户分批分时进行重新评定,剔除不符合标准的农户,确保评定质量。截至2018年3月底,全辖共评定信用农户5.57万户,评定“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1816户。
三、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对江苏省常州地区普惠金融发展的实践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一方面可优化农村地区金融资源配置,提升农村地区信贷需求供给,降低融资成本,防范和化解农村地区金融风险的有效载体;另一方面能够进一步丰富金融产品,提升金融服务,实现普惠金融发展,满足农村地区日益增长的金融需求,实现农村地区金融产品多样化,融资便利化。从江苏省常州地区法人农村金融机构江南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江南农商行”)農村信用体系建设推动普惠金融工作实践看,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普惠金融发展有所促进。
(一)依托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出台信贷政策,推动农村地区金融创新
在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的指导下,依托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创新适应农村信贷客户需要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一是制定信贷政策推动农村地区金融发展,开展“三权”抵押贷款工作,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负责推动“三权”工作的开展。截至2018年3月末,江南农商行“三权”抵押贷款余额5454万元,有贷款余额41户。其中,农房抵押3565万元、15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1658万元、25户,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225万元、1户。二是加强对农村地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优先发展小微信贷计划和优惠利率等普惠金融。对全年信贷计划规模安排时,对小微企业信贷计划进行单列,确保满足小微企业贷款需求。修订贷款产品利率定价管理办法,对借款人为自然人或授信500万以内的企业(以两证齐全的国有出让土地房地产抵押的),最低执行利率由央行基准的1.2倍调整为1.1倍。同时,对新增优质小微客户实施专项利率优惠政策,最低执行利率为央行基准的1.2倍,通过利率优惠的方式进一步让利小微企业。
(二)开发农村特色信贷产品,满足普惠金融各类主体金融需求
金融机构在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重要的环节就是结合地区产业特色,创新金融产品,通过特色产品满足农村地区不同信贷需求,以此推动农村地区金融服务和经济发展,提升了农村地区金融需求满足率。金坛茅山革命老区于2005年被江苏省扶贫办确定为扶贫支持对象,江南农商行本着以惠农为宗旨,开发“扶贫贷款”特色业务,积极开展金融扶贫工作。2017年又成立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扶贫工作的推进落实。截至2018年3月末,江南农商行对茅山革命老区(涉及8个乡镇)2354户信贷投放余额为38.24亿元,小额扶贫贷款余额95万元、49户。在支持“三农”方面,江南农商行已形成涵盖青年创业贷款、工会创业贷款、妇女创业贷款、小额担保创业贷款和村官创业贷款“五位一体”的创业贷款体系。至2018年3月末,累计发放创业贷款19.77亿元、3856户。
(三)信用档案电子化为普惠金融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便利化农村地区融资
融资便利化和结算便利化是强化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的重要举措之一,普惠金融的发展不仅需要满足农村地区不同情况的信贷需求,还需要加强农村地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实现金融交易便利化,降低交易成本。江南农商行不断优化电子服务渠道建设,合理布放自助设备,在批发市场、专业市场、个体批发经营商户中推广安装各类支付终端,用于商品交易资金转账结算,提供全覆盖的金融服务网络,为小微企业节约成本、节省时间。至2018年3月末,江南农商行在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共布放了7409台金融POS、22730台商务通,开办企业网银53332户,累计补贴机具、交易等各类费用1.77亿元。同时,不断升级和完善掌上银行功能,不断升级该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系统,提升系统兼容性、优化客户界面,积极创造和优化小微企业支付结算环境,让广大小微企业足不出户就能够及时、方便地办理各项金融业务,充分享受现代科技金融服务成果。
(四)推进金融机构网点建设及便民工程建设,推动农村地区信用知识与金融宣传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一方面是促进农村地区金融发展,另一方面也是通过宣传信用知识,建立信用档案,推进农村地区诚信体系建立和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征信知识的宣传和教育,金融机构通过开设的网点及金融综合服务站开展“征信知识进乡村”宣传活动向广大农村居民及企业主宣传征信知识,引导其树立良好的信用意识。江南农商行于2012年开始启动“便民通”工程,2014年6月全面启动了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建设工作,至2018年3月末“便民点”共计2013家(其中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456家)。截止目前,共开设11家异地分支机构,通过扩大网点辐射范围,增强金融服务“三农”力度。
四、启示
(一)加强农村信用基础设施建设,筛选农村诚实守信的普惠金融客户
一是制定相关的农户和农村小微企业征信规章制度,规范农户和农村小微企业的信用信息的采集、公布、使用以及信用信息提供方和使用方的各种行为,增强具体工作实施的合法合规性。二是制定農户和农村小微企业信用信息数据采集更新考核奖惩制度,按照动态管理方式对农户和农村小微企业的信用信息更新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评价和认定,确保农户和农村小微企业信用档案信息的真实有效。三是在现有农村征信体系的基础上,大力推进“信用户”、“信用农村小微企业”、“信用村”、“信用乡镇”信用评价评选工作,筛选诚实守信、有金融需求的普惠金融客户。
(二)多渠道、多层次开展农户信用宣传,培养诚实守信的农村普惠金融客户
充分利用现有农村金融机构网点、金融服务站等物理设施和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以及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在农村地区大力开展金融知识、征信知识宣传,增强农户和农村小微企业金融知识、征信意识和信用意识,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政府和金融机构对信用好的农户和农村小微企业优先给予各项惠农政策和金融便利政策(如不同的授信额度、贷款利率和贷款期限,简化贷款手续等),对出现严重违约的农户和农村小微企业制定出相应的制裁措施,使农户和农村小微企业自觉维护自己的良好信用,培养普惠金融对象的诚实守信。
(三)依托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创新农村普惠金融产品和服务
由于农村普惠金融的相关政策实施细则尚未落地以及农村资产抵押、评估、流转市场尚未建立,加上许多农户和农村小微企业经营规模小,若因不可抗拒因素经营失败,也无法变卖其资产归还银行贷款而失信。因此,金融机构和地方政府在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要结合地区的产业特色,引入产业基金、保险机构、担保机构等金融企业,创新风险分担的普惠金融产品和服务,并出台相关的配套政策,最大限度消除不可抗拒因素的风险,从而扩大普惠金融覆盖面。
参考文献:
[1][2)[3]王晓.普惠金融的国际实践[J].金融会计,2016(10)6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