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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雷格的《思想》解析

2018-10-09宋乐

现代交际 2018年15期
关键词:表达性质作用

宋乐

摘要:弗雷格是现代逻辑的创始人,是一名伟大的哲学家、逻辑学家。弗雷格的思想理论对于逻辑哲学来说是极其重要的,也是他的逻辑哲学思想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所以研究他的思想理论非常有意义。本文主要研究弗雷格的《思想》这篇文章,通过弗雷格本身的论述,来系统地整理弗雷格思想理论的脉络。本文将分析《思想》这篇文章中的几个主要问题,分别为:什么是思想,思想的表达,思想的性质和思想的作用。

关键词:弗雷格 思想 表达 性质 作用

中图分类号:B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8)15-0219-03

弗雷格(Friedrich Ludwig Gottlob Frege,1848—1925)是德國的哲学家、逻辑学家、数学家,是现代逻辑、分析哲学以及语言哲学的创始人。弗雷格是在哲学界、逻辑学界非常了不起的人物。他伟大的思想影响了整个20世纪的逻辑学、哲学以及其他很多学科。弗雷格是得到大家公认的伟大学者,其地位可以与亚里士多德匹敌。在《思想》这篇文章中,弗雷格探讨了什么是思想,思想被表达的多种情况,以及思想的性质和作用。他明确指出,思想为能借以考虑真的东西。思想不是外在世界的事物,亦不是内心世界的表象,而·是属于第三种范围。思想是我们可以共同把握的对象。弗雷格关于思想的深刻研究,对逻辑哲学有着重要的意义。弗雷格通过对于思想的研究,进一步解决了逻辑哲学中的许多重要问题,比如:逻辑的对象问题,逻辑和语言学、心理学的关系问题等很多问题。所以研究弗雷格的思想理论有着重要的意义,是理解弗雷格逻辑哲学思想的基础,也是现代逻辑研究的开端。

一、什么是思想

为了明确界定思想的概念,弗雷格首先对思想(sense)与真(truth)的关系进行了讨论。在文章的开头,弗雷格率先解决了大多数人长期困惑的问题,那就是逻辑的任务——发现真的规律(discern the laws of truth)。“真”指引着逻辑的方向,而探索“真”的标准才是逻辑研究的主要任务。弗雷格认为,“发现真的规律”不同于“把某物看作真”。“把某物看作真”是一种基于心理学的研究,但是心理学与逻辑学有所不同。具体来说,逻辑学家的工作是给出能让人们作出正确推理的规则,而心理学家的工作是探讨人们是如何进行推理的。其次,费雷格又对“真”的概念进行了界定,他指出,它有别于艺术品的真或一种真实的感受,也区别于一个表象与现实的东西的一致性,科学以研究这样的真为目标。

“真”是客观而抽象的,那我们怎样去断定什么是真?于是,弗雷格寻找了一个媒介就是句子。“当我们称一个句子是真的时候,我们实际上是指它的涵义(sense)。一个句子的涵义是作为这样一种东西而出现的,借助于它能够考虑是真的。”[1]继而他给出,思想就是一个句子的涵义,思想为能借以考虑真的东西。真与思想就被弗雷格这样关联了起来。思想成为真的载体,思想有真假,人们可以通过思想来考虑真。虽然句子的涵义是思想,但是不代表每一个句子的涵义都能是一个思想。于是,弗雷格又对句子的种类做了区分,命令句、表示愿望和请求的句子、疑问句这些句子的涵义都不能称为思想。只有断定句的涵义可以称为思想,并借以把握真。一个断定句要区别两点:内容(content)和断定(assertion)。“这种内容就是思想或至少含有思想,因此可以表达一个思想,而不用把它说成是真的。”[1]一个断定句具有可分性:

(1)对思想的把握——思维(thinking)。

(2)对一个思想的真的肯定——判断(judgement)。

(3)对判断的表达——断定(assertion)。[1]

当我们分析一个句子时,如分析“人是会死的”这句话。首先,我们知道这是一个断定句,它的涵义表达了“人是会死的”的思想。其次,此句子肯定了“人是会死的”是真的,则完成了对“人是会死的”这一思想的判断,此句话也就等于“人是会死的,这是真的”。这样,它实现了“对判断的表达”,成为一种断定。而我们对思想的以上分析过程就是思维。

二、思想的表达

弗雷格经过研究发现,断定句的内容和断定句表达的思想不总是一致的,它们也有不一致的情况:

(一)一个句子的内容超出一个句子表达的思想

弗雷格认为,往往一个断定句除了包含断定之外还会含有第三种成分,而第三种成分常常与断定无关,但是它能激发人们的想象力,影响人们的感情与情绪。例如,“可惜”“谢天谢地!”这样的词属于这种成分。诗歌和散文中有很多这样的成分,但是他们都不属于思想。还有用重音或词序来突出句子部分的,这些也都不属于思想。人们有时也会将句子改写,把主动改成被动,并且把第四格宾语改成主语,这样来改写一个句子。这样的句子无疑会将句子情况变得复杂。但是弗雷格也说,改写不涉及思想,不涉及是真是假的东西。通过以上的内容我们知道语言学家与逻辑学家所追求的东西不同,他们各自所认为重要的东西也不同。语言学家可能需要一些语言成分充分地表现人物情绪和感受,但是逻辑学家并不然,逻辑学家可能需要更简单明了地理解一个句子的思想。

(二)不足以表达思想的情况

弗雷格认为,像“今天、昨天、这里、那里”这种可能通过文字记录或者留声机保留下来的纯语词,不是完整的思想的表达,我们需要认识说话时的一些情况,这样才能正确地理解它们。假如某人今天想用他昨天用的“今天”来表达相同的东西,他就要用“昨天”替代这个“今天”。其实思想是相同的,但是所用语词表达必须是不同的,这样才可以避免我们时常因为说话时间的不一致而造成的涵义的改变。“这里”“那里”这些词的情况与此相似。我们有时也要考虑“尚”和“已经”这样的词。“某人尚未到来”这个句子实际上意味着某人没有来,并且有人期待着他来,但是只是暗示这一点,也不可以说,由于没有期待某人的到来,此句子的涵义就是假的。

当然,思想的表达还可能在其他情况中存在问题。“在句子表达中出现专名(proper name)的时候,要考虑由专名表示的对象是如何给出的”[1],由相同的句子可以产生不同的思想,纵然其真值是一致的。

弗雷格列举了一个例子,古斯塔夫·劳本大夫说:“我受伤了”。莱奥·彼得听见了并在几天后转述:“古斯塔夫·劳本大夫受伤了”。费雷格指出当且仅当第三者亲耳听到过两位的描述,并且对于“古斯塔夫·劳本大夫”这个专名的认识与莱奥·彼得相同,那么这两句话表达的才是同一个思想。如果第三者根本不认识“古斯塔夫·劳本大夫”这个人,并且不知道“古斯塔夫·劳本大夫”本人最近曾说过“我受伤了”,那么第三者就无法知道这里涉及的相同的事情,那么彼得的思想与劳本大夫本人的思想则不同。

弗雷格還补充了解释,如果黑尔伯特·加纳对“古斯塔夫·劳本大夫”这个人有一种认识方式,而不同于莱奥·彼得的,那么就其“古斯塔夫·劳本大夫”这同一个专名而言,也许在听完彼得的转述之后也不会与他所认识的“古斯塔夫·劳本大夫”对应为同一个人。因此,在出现专名时,要考虑由专名表示的对象(他、她或它)是如何给出的。实际上,需要要求在句子表达时由专名表示的对象应有唯一的给出方式。

三、思想的性质

弗雷格不但对于思想的界定、思想的表达,有自己明确的观点和立场,还对于思想的性质进行了诸多论述。

(一)思想具有客观性

弗雷格认为思想有很多性质,首先他认为思想具有客观性。他将思想与表象形成对比,继而分析得到思想是具有客观性的。

首先他明确给出表象的概念“属于内在世界(即一个感官印象、想象力创造物、感觉、感情和情绪的世界,一个倾向、愿望和决断的世界)的东西,除决断以外都称为‘表象(idea)”。[1]然后,他将表象与外在事物做了四种区分:

(1)表象是看不见,摸不到,闻不着,不能品尝,也无法听到的东西。而外界事物却可以被看见,被摸到,被闻着,或可以被品尝,或被听到。

(2)表象可以被拥有,而外界事物不被拥有。这里需要做些解释,弗雷格指出“一个人具有的表象属于他的意识(consciousness)内容”,而外界事物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属于自身。

(3)表象需要承载者(bearer),而外界事物不需要承载者,是独立的。弗雷格说:“我所有的感官印象仅仅通过我才存在。我是它的承载者。”

(4)每个表象仅仅有一个承载者,两个人无法拥有同一个表象。弗雷格说,不可能把我的感官印象与另外一个人的感官印象进行比较。弗雷格甚至举了一个在我看来很有趣味的例子“别人没有我的痛苦。有人可能对我表示同情。但这时,我的痛苦总是我的,他的同情总是他的。他没有我的痛苦,我也没有他的同情”。

弗雷格认为:“思想属于第三种范围(third realm),在思想不能被感官感觉这一点上是与表象一致的,而在不需要思想属于其意识内容的承载者这一点上是与事物一致的。”[1]并且思想是客观的,思想可以成为许多人共同拥有的东西。并不是只有属于我的意识内容的东西才能成为我考察的对象、我思考的对象。不仅一种事物,而且一种表象也可以是没有这种表象的人们的共同的思考对象。所以思想是独立于人们的思考的,它不像表象一样需要依赖承载者。并非所有能成为我的认识对象的东西都是表象。我自己是表象的承载者,但本身不是表象。

(二)思想具有抽象性

弗雷格认为,要想把握思想人们必须有一种特殊的精神能力,这种特殊的精神能力就是思维能力。我们在进行思考的时候,不需要靠自己制造思想,而是应该去把握(apprehend)思想。思想是客观的,思想又是内在的,实质上思想所处的第三种范围是一个抽象实体构成的世界。思想就是一种抽象的实体。外在的客观实体,可以通过我们的感官进行把握,而思想只能通过思维去把握。因为判定来源于理性的东西,理性的东西可以引导我们走出内心的世界,并且让我们可以把握思想。

(三)思想就其本质而言是永恒的,是非时间性的

思想的本质毋庸置疑——借以考虑真假的东西。弗雷格认为思想依其本质来说是永恒的,它是非时间性的,不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本质会发生变化的。因为弗雷格称之为思想的东西与真有密切的联系。对于弗雷格承认的是真的东西,他作出判断,这种是真的东西不依赖他对其真的承认,也不会依赖于他是否对它进行过思考而是真的。他明确地说,一个思想是真的,跟这个思想是否被考虑没有关系。一个思想是真的,是没有时间性的。弗雷格说,一个思想如果是真的它就不只是今天或哪天是真的,它永远都会是真的。当然,以时间规定做补充并且句子各方面都完整对于表达一个思想来说也是必要的。弗雷格举了个例子,例如,“那边那棵树的绿叶茂盛”这个思想不会在半年后因为树叶变枯黄就变为假的,因为这句话没有给出时间的规定,所以没有完整的思想。假如给出一个确切的日期,“某年某月某日,那边那棵树的绿叶茂盛。”那么即使在半年后再说出这句话它也是真的。

(四)思想不是完全非现实的,也具有现实性

弗雷格认为,思想不是完完全全非现实的,不可以因肯定它的客观性、抽象性、非时间性就否定它的现实性。但是弗雷格也解释说思想的现实性与事物的现实性具有完全不同的性质。因为思想的作用是通过思考者的活动而产生的,只有有思考者的活动,它才有作用。也就是说思考者的活动让思想发生作用。虽然这么说,可是思考者确实不制造思想,而是必须如实地接受它。思想是客观的,所以思想不必被一个思考者把握,思想就可以是真的。所以当客观的思想被思考者把握并产生某种效用时,就可以说思想不是完全不现实的,也具有一定的现实性。

四、思想的作用

思想是这样发生作用的。首先,思想被把握并被认为是真的。这是一种过程,在思考者的内心世界中的一种过程,这种过程能够产生进一步的结果。这些结果可以延伸到意志领域,这样外在世界得以感到它们。例如,当我把握住我们以毕达哥拉斯定理说明的思想时,其结果就可能是:我承认它是真的,此外,我应用了它作出一个质量加速的决定。因此,思考和判断通常是我们的行为的准备活动。思想对质量加速能产生间接的影响。然而对于我们认识的主体人来说,我们生活在一个共同外在的世界里,思想对于一个人的影响使他作出某个决定,这必将在他的行为中有所体现,正是由于思想的这种作用,也会在人们之间产生影响。

其次,人对人的作用,是通过思想传播的。一个人在共同的外在世界中引起变化,另一个人感到这种变化,而且这种变化能够促使这个人把握一种思想并认为这种思想是真的。在这个过程中可能自身没有意识到思想的作用,然而思想已经从一个人身上影响到另一个人,这种作用是潜移默化的。

最后,我们要认识到,当思想被把握的时候,思想只是在把握者的内心世界里引起变化;但它自身本质实际上没有受到任何的影响,因为思想经历的变化只是涉及非本质的性质。人们总是倾向于区别本质性质和非本质性质,并且认为,如果一些东西经历的变化仅涉及非本质性质,这些东西就是永恒的。思考者把握一个思想之后,决定或得出的思想性质被称为非本质的。也就是说思想的这些性质只是非本质性质,不影响它的永恒性。

五、结语

弗雷格在《思想》这篇文章中,很好地解释了什么是思想、思想的表达方式、思想的性质、思想的作用这四个方面的内容。首先,通过以上分析我們知道了思想是真的载体,思想是能借以考虑真的东西。其次,思想通过语言来表达,断定句是思想的主要表达方式,思想是断定句的涵义。当然,断定句的内容和断定句表达的思想不总是一致的,它们也有不一致的情况。往往一个断定句除了包含断定之外还会含有第三种成分,这时句子的内容超出了句子表达的思想,出现了冗余。当然也有不足以表达思想的情况,通过文字记录或者留声机保留下来的纯语词,不是完整的思想的表达,我们需要认识说话时的一些情况,这样才能正确地理解它们。还有一些专名的问题也是我们需要考虑的。然后,关于思想的性质我们知道了思想具有客观性、抽象性、永恒性、现实性。其中最主要的还是它的客观性和抽象性,正因为思想是客观的和抽象的,它才与表象形成区别。最后,思想具有很多作用,当我们把握思想的时候,思想不单单在我们身上起了作用,同时还会影响其他人,可谓是思想的潜移默化的作用,但是思想产生的作用对它自身并没有影响,思想经历的变化只是涉及非本质的性质。

通过弗雷格的这篇文章,我们可以看出弗雷格对于逻辑学和哲学的研究方向与方法,也能看到弗雷格将逻辑学当中的一些基本问题进行了深刻的剖析,给世人以警醒。弗雷格对于思想的把握,以及对于逻辑学、心理学、语言学的精确区分,都让我们为之惊叹。深入开展对于弗雷格的逻辑研究,对于我们今后的逻辑学的研究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德)弗雷格.弗雷格哲学论著选辑[M].王路译,王炳文校.北京:商务印书馆,1994.

[2]王路.弗雷格思想研究[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8.

[3]张燕京.弗雷格思想论析评[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0(4):122-128.

[4]陈波.弗雷格的思想理论[J].哲学分析,2012,3(5):18-31+197.

[5]Frege.G,The Thought:A Logical Inquiry[M].translated by A.M and Marcelle Quinton, Mind.Vol.1956.

[6]Frege.G,On Sense And Reference[M].Ieitschrift Fiir Philosphie and Philosophische Kritik,1892.

责任编辑:张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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