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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生型农村资金互助组织运行机制研究
——基于瑞安农村资金互助会的案例分析

2018-10-09吴林娜

新疆农垦经济 2018年9期
关键词:农户资金农村

吴林娜

(中共瑞安市委党校,浙江 瑞安 325200)

一、引言

内生型农民资金互助会是在银监审批的正规金融农村资金互助社发展受阻后,应运而生的一种自发组织形式。与其他外生型农民资金互助组织不同,资金互助会成员之间具有较坚实的生产合作基础,相互之间的经济关系较强,因此,全国出现了为数众多的资金互助会。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现存有各类非银监会批准的农村资金互助组织超过2万家。在数量上呈井喷式增长然而,数量如此庞大的资金互助会,同样存在一些问题,形式庞杂,运行不规范,导致乱象丛生。有些资金互助会罔顾条规假借互助会名义吸储,更有甚者涉嫌诈骗集资,不仅未帮助农民解决小额贷款问题,反而是扰乱了农村金融市场秩序,造成农民财产损失。可见,如何规范发展资金互助会,成为当前政策和实践的难题。

国内外学者从多个角度分析了内生型资金互助组织作为合作社内部融资的一种手段,有前期与后期之分,前期主要关注其存在的原因、优势、意义等;后期则主要阐明资金互助社发展不顺的原因及农村资金互助会的应运而生,总体上集中在五个方面。一是存在的原因方面。 Porter and Scully[1]认为,合作社将社员通过内部资金循环可以解决合作社的资金困境;Sanchis et al.[2]认为,在合作社基础上开展的信用合作是农村地区的重要融资手段,能够有效解决社员的资金需求。二是存在的优势方面。姜斐然[3]认为内生型农村资金互助在资金、产业关联等方面具有优势,能够促使劳动与资本的双重联合;张畅[4]认为,内生型资金互助可以在解决贫困成员缺少启动资金问题的同时,利用合作社的组织优势,对贫困成员进行引导,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实现合作社“法人化”与“产业化”的结合;楼栋等[5]认为,内生型资金互助离农村金融需求更近,更能够克服信息不对称并且能够带来范围经济;王刚贞[6]认为专业合作社内部开展的资金互助能够取得较好的经营绩效与社会绩效。三是存在的意义角度。周聆灵等[7]认为,农村合作金融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严重脱节,这种“双线”的发展趋势严重阻碍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升级;安合祥,安津[8]认为,如果只发展专业合作社而忽略了以农民为主体的合作金融组织的构建,合作社将寸步难行;何广文[9]则印证了内生型农村资金互助对于农村经济、农村金融具有的重要意义。四是农村资金互助社发展不顺的原因。陈司谨[10]认为,由于监管制度与农村金融实际相脱离,政府监管不当或监管过度降低了经营的灵活性而导致其无法生存;齐良书,李子奈[11]认为,农村资金互助社缺乏合理的融资机制,普遍面临资金不足的境况;董晓琳等[12]通过采集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微观数据,分析后认为当前农村资金互助社呈现强烈的净贷款者利益倾向,导致其资金不足、发展缓慢,甚至偏离合作金融轨道;陈东平,周振[13]从资金互助社内部治理结构入手探寻原因,认为合作社的治理机制使社员控制权和信贷及收益分配权不能合理的匹配,导致出现了某种程度的功能异化。五是农村资金互助会的应运而生。胡振华等[14]认为农村资金互助会弥补了村级层面中金融组织的空白,成为建立“三位一体”必要环节;张文律[15]认为内生型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的制度安排实现了潜在利润,满足了相关利益集团的利益需求,当事人之间达成了一致性同意,是一种新的帕累托改进。促进内生型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的合法化是现阶段一种较优的政策选择;金建东等[16]从资金互助会的特性入手,认为资金互助会对破解三农问题,推进农业现代化,尤其对于浙江省“三位一体”改革和深化供销社改革有着重要意义。

可见,学者对内生型资金互助组织的研究对象以农村资金互助社为主,对农村资金互助会这一新生事物实则着墨不多。因此,本文将主要基于对瑞安农村资金互助会的调研,深入剖析资金互助会的形成原因、运行机制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规范我国内生型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的建议。

二、农村资金互助会的成立背景分析

(一)恶化的融资环境

由于我国农村长期以小农经济模式为主,农业组织化程度不高,依然是小规模生产,个体化经营,使农民无法以平等市场主体的身份在正规金融市场很容易地获得资金支持。据《中国农村金融发展报告 2014》显示,农村家庭的正规信贷可得性约为27.6%,远低于全国40.5%的平均水平。而未获得银行贷款的那部分农户中,有62.7%农户确实有资金需求,却不去银行申请,只有9.8%的农户虽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但被银行拒绝。据笔者走访调查发现,农户之所以较难从现有融资渠道获得信贷,农户现有融资手段使用较多的是正规金融机构、民间借贷及小额贷款公司(见表1)。由表1可知,正规金融机构由于角色转换滞后、具有大企业偏好及其信用机制特点等决定了很难满足农户的金融需求。民间借贷则对借款人的社会关系要求高且利息过高,小贷公司总体而言对支农信贷作用有限。

因此,农户往往有意愿通过“抱团”的方式组建联合社,满足农户各方面的需求,特别是解决农户资金上的后顾之忧,令其可维持或提升生产经营规模和生产技术水平。这样,各种类型的专门以资金为要素进行合作的资金互助社,或在专业合作社内部成立资金互助会应运而生。有学者指出,只有信用合作同生产合作、供销合作紧密结合时,才能使社员农户实现个人效用最大化。农村资金互助属于较高层次的合作,须建立在充分的社区信任与良好的制度框架基础上,一般要经过长期的生产合作、供销合作才能最终发展到金融合作。比如,融达资金互助会即是由瑞安顺泰毛芋专业合作社在内的1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用以解决社员资金方面的燃眉之急,就是农民为了在竞争中争取更大的经济利益而自发形成的一种信用合作形式。

表1 农户贷款难的原因分析

农村资金互助会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其在合作社的成功运作,较好解决了农户的临时资金周转问题,时效性强、透明度高、手续简便、利率低,破解了商业银行涉农贷款手续繁琐、审批难、时间长、抵押物缺等问题。从而驱动农户参加农村资金互助组织。

(二)积极的政策环境

中央通过国家相关“三农”的宏观政策实施,对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行为进行规范、引导和约束,同时,对有关农民合作组织制度化建设及规范化运营给予宏观上的指导。通过强制性制度变迁促进农村资金互助会的成长。2006年提出“引导农户发展资金互助组织,规范民间借贷”;2008年10月,在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上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允许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正式承认了内生型资金互助组织的合法性。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扶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17年更是将“三位一体”的农村改革目标写入了中央一号文件。作为地方政府,为深化温州“金改”,2012年8月,温州市政府则下发了《关于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的重要突破和一大亮点便是开始由温州市级层面筹建,供销社主办,农业局主管,金融办监管,民政局登记,民办非企业性质。按照组织封闭对象封闭上限封顶“三封”原则向会员提供资金互助服务的资金互助会。并对新创办的农村资金互助会补助10万元,县级政府以奖代补再奖励10万元。对业绩突出的农村资金互助会,予以表彰奖励。通过政策和规划引领,各镇街道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发展农村资金互助会意向高涨。由此可见,政府通过政策放宽、有限试点、完善规则、积极推广等方式。将资金互助业务纳入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制度框架中,一方面为农民开展资金互助提供了一个低成本的准入方式和发展基础,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地方政府积极参与其中,因地制宜地探索适合本地的发展方向。

综上分析可知,内生型农民资金互助会的产生,主要是在农村金融供给不足和农村金融需求多样性的市场环境下,在农村金融改革先行区政策允许、引导的宏观背景下,依托农民合作社的社员资金和社会资本优势,自动发起而产生,最终形成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的新型农村合作体系。

三、瑞安市内生型农村资金互助组织运行基本情况

近年来瑞安市在“三位一体”农村合作经济体系建设上做了大量工作,有两家农村资金互助会先后成立。

瑞安市鑫民种养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会依托单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内部发起,并于2013年3月16日成立,位于瑞安市陶山镇,是瑞安市首家农村资金互助会,它最初由808名社员和12名发起人一道出资1571.9万元成立,按照章程规定,瑞安市鑫民种养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会的月息基本在8厘至9厘,如果是家庭经济困难的社员,月息可降至7厘。该资金互助会仅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进行互助,相对外人而言社员之间关系紧密,社员之间都是知根知底的熟人,资金用途和社员信用状况等信息较透明,能有效防范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等。开业后,社员寻找亲戚朋友作担保人成功申请贷款,该资金互助会最多时拥有社员966名,2017年因资金周转困难而终止解散。瑞安市融达农业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会位于瑞安市马屿镇,依托瑞安顺泰毛芋专业合作社在内的1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是瑞安市成立的第二家农村资金互助会,成立于2013年9月30日,注册资金520.2万元,注册会员600人,从业人员5人。是为了支持会员发展生产经营活动,农业产业化项目提供金融服务的组织。截至2017年3月,融达资金互助会按照“组织封闭、对象封锁、上限封顶”原则组建运营,累计发放互助金488笔,4999.5万元。极大地促进会员的农业生产经营,投放金投放按会员农业生产周期进行安排,平均贷款周期6个月,月占用费率为7‰~11‰,四年多来,互助会资金实现了良性循环。

互助会有效弥补了农村金融网点覆盖率低、供给不足等问题。以简便的方式、便捷的手续、最好的服务为农民提供最大限度的支持。互助会通过利用社区信息优势,建立了自担、互担和共担等多项风险内控机制,还建立熟人社会声誉保证机制,使贷款“放得出、管得好、收得回”,贷款质量和贷款周转率明显高于传统商业银行机构,成为全面深化“三位一体”农村合作经济的重要抓手。

由表2可知,两家资金互助会成立与运行的方式大致相同,但据笔者深入调查发现两家资金互助会具有本质区别。

四、瑞安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会运行机制分析

所谓农村资金互助会,根据温州市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1+11”系列文件,农村资金互助会是指在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或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内部,由合作社社员自愿入会组成、为会员提供资金融通服务的自我服务组织,严格采用“组织封闭、对象封锁、上限封顶”的原则,以此有效控制风险。可见是社员自愿性选择的基础上形成的经济组织,资金的产权性质属于私人,具有很强的排他性,可以说本质上内生型资金互助会是一种自组织。

自组织是一个由大量子系统组成的巨系统,无须外界指令而能自行组织、自行创生、自行演化,即能自主地从无序走向有序,其外在条件是当外界物质、能量、信息流的输入达到某个临界值[17]。耗散结构①耗散结构:一种偏离平衡态的开放的非平衡系统在其外参数变化到某一值时,通过系统与外界连续不断地交换能量和物质以及内部非线性动力学机制的作用,系统可以从原来无序性状态转变到空间、时间和功能上都有序的结构。由伊里亚·普里戈金(Ilya Prigogine)教授创立耗散结构论。是自组织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开放型的耗散结构系统(如人体系统、经济系统等)从外界环境吸收物质和能量而具有“负熵流②熵流是物理学家普里戈金在研究热力学开放系统时提出的概念,指系统与外界交换的物质流及能量流。负熵则指熵减少,是熵函数的负向变化量。”的功能特性称为系统的耗散性。当系统在远离平衡态下输入的物质、能量、信息流达到某种临界点时,系统可能发生突变从而进入一个平衡有序的状态。一个系统之所以可称之为自组织其必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开放性系统。只有与外界不断地交换才能形成互动式的发展,也能不断促进系统自发进化升级。二是具有非线性体系特征。系统内部元素之间、子系统之间的非线性相互作用可以产生竞争和合作效应,从而使系统由无序向有序转变。三是外界输入达到某种临界值。四是远离平衡态的耗散结构,在系统内部产生自组织力。

表2 瑞安市两家资金互助会基本情况列表

内生型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形成过程是农村经济合作社在特定的环境下沿着一定的信用合作目标轨迹演化,是农村合作组织系统内供销合作系统、生产合作系统相互作用、协同发展并与农村经济社会环境相关联而不断形成耗散结构的动态过程。农村经济社会环境包括农村社会、农村经济合作社、农户、农业大户、农村信用社、供销社、村集体经济、政府部门等方面,在不同的农村环境中,农村合作社系统内各子系统之间的相互联系和作用的方式不尽相同,因而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的运行结果也有所不同。

农村资金互助系统从属于农村经济合作组织这个大系统,开始处于无序状态,随着外界输入的资金、信息等达到利益驱动的临界值,合作社系统内部元素之间、子系统之间的非线性相互作用合作效应。比如通过生产合作、供销合作获得更多的资金流量,从而促进信用合作不断向前发展。在其他系统的相互作用过程中产生耗散效应,从而使系统由无序向有序转变。

可见系统发展的重要手段在于必须使系统与其他系统开放协同,有物质能量信息的交流。系统的整体功能是由各个要素的性质和功能以及各要素间相互作用的方式决定的,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系统的运行与各个子系统的运行及它们之间“匹配”与否直接相关,为增大资金互助会系统的功效,提高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系统的质量和效率,必须十分重视农村经济合作体系各个要素之间的相互联系,股东、农户、社会、政府及有关监管部门要有明确一致的目标,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系统各方必须加强配合、协同合作,通力促使农村信用合作体系和谐、健康地向前发展。

(一)农村资金互助会内部组织结构和外部系统

根据国内外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经验,组织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离不开制度的保证。农民资金互助会组织结构包括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社员代表大会是互助会的权力机构;理事会是互助会的执行机构;监事会是互助会监督机构(见图1)。

图1 农村资金互助会组织结构

可见资金互助会内部各分支机构既相对独立,又相互联系,构成了资金互助会组织的有机整体,可以说其系统内部存在非线性相互作用。另外,资金互助会作为一个组织系统又与外界有着紧密的联系,是一种开放性系统与外界进行物质、能量、信息的交换与交流(见图2)。系统与外界交流中可能产生熵流,系统向有序演化的条件是存在负熵,一个孤立的系统会自发趋于无序,它的正熵会逐渐增大。如图2所示,在农村资金互助会的建设方面,互助会只有与生产合作社、供销合作社、信用社、政府职能部门、社会等系统的不断交流,才能使资金盘活,互助会才能有活力,也即产生了负熵流。资金互助会的资金来源于会员出资外,还有政府扶持、社会捐赠及农信信贷支持,而这些都需要开放系统的交换。同样,资金投放有着严格的规定,对投放对象、额度、利率以及用途都有着极为详细的制度要求。其中用途要求所借资金必须用于发展生产经营,特别是农业产业化生产,不得用于其他途径。这就要求借款人必须将资金用于生产经营,而作为个体而言,在市场竞争中是一个“弱者”,在经营活动中往往会遇到作为个体较难克服的困难,为降低运营成本和交易费用,提高谈判地位,促进增收、增效,农户会为获得更多利润转而寻求外部系统的生产合作与供销合作。

图2 农村资金互助会外部系统

(二)资金互助会的终止解散

农村资金互助会作为一个自组织系统从无序到有序是存在负熵流,然而在现实中,有些互助会并非都能如是。比如瑞安鑫民资金互助会,据调查了解,该互助会成立之初衷乃是其负责人为解决个人企业资金周转困难,借政府政策东风依托原有合作社成立瑞安市首家内生型资金互助会。前期资本用于合作社日常管理费用后,没有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作为利润来源,借贷合同纠纷增加,产生正熵流,不良借款率超过15%,财务管理陷入混乱,系统重新进入无序,而陷入不正常运转状态。县(市、区)核准单位(农业主管部门、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农合联组织)予以终止解散。

根据耗散结构论,一个系统之所以能够形成耗散结构,主要是因为这个系统能够与外界进行熵的交换。在系统分析中,熵值越小,表明系统的有序性越强或越有序;相反,熵值越大,则说明系统的有序性较弱或趋于无序;当系统达到平衡时,熵值最大,而此时,系统也最混乱、最无序。因鑫民资金互助会成立之初衷是解决负责人个人企业的资金困难,互助会贷款未在农业生产中体现价值,而根据有关条例规定,互助会资金不得用于除农业生产经营外的资金活动。因互助会活力不足,国家政府的奖励补贴也渐减少,因而互助会最终趋于封闭孤立。由热力学第二定律,孤立系统的熵只可能增加,而永无减少。因为孤立系统总是要随着时间向平衡态转化的,当最终达到平衡态时,熵值达到最大,此时系统变成一种最无序的结构,可见要形成一个有序的结构,只有想办法尽力克服熵的增加。这就要求系统必须开放,并且从外界获得负熵流来降低自己的熵值。在开放系统中,系统的熵变由dis和des两部分组成, 即 ds= dis+des (dis≥0,des≤0)。其中des是系统与外界相交换时系统内部产生的负熵,只要这个负熵流(des<0)足够强,就能够在抵消了系统熵的增加(dis>0)之后,使系统的总熵减小,从而使系统进入相对有序的状态,形成耗散结构。因此可见,系统开放是耗散结构得以形成、维持和发展的首要条件。系统只有不断地与外界进行物质、能量、信息交换与交流、引入负熵流,才能抵消自身的熵的增加,才有可能实现从无序向有序的演变[18]。

(三)风险控制制度

1.资金投放手续程序及回收责任制度。(1)合作社成员自愿出资成为资金互助会会员后,即可以向互助会提出借款申请。借贷双方要严格遵守借款申请制度、审批制度、贷款投放制度和担保、抵押及借款合同制度。资金互助会组织通过执行借款申请、调查论证、集体评议、调查审核、签订合同、办理借款、信用奖励等手续程序防范风险(见图3)。一般而言,单一会员以少于入会资金数额申请贷款,可以信用贷款方式进行,只要有担保人即可,无需抵押物。超过入会资金额度的,则必须有抵押与担保,但质(抵)押物除符合金融机构要求外,还可以农具、活体畜禽、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房、林权、互助金质押、入会资金质押等新型质(抵)押物等方式进行担保;大额借款则必须由具备偿还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担保,担保者本人须当场亲自签字确认,抵押物必须便于变现。每笔款项的投放都必须有专人论证、审批。任何人不得违规投放资金。(2)落实资金回收责任制,调查论证并审批人必须担负起到期本息回收的责任。(3)严格控制资金逾期率和呆滞率,不得超过5%或2%以上,若超过则需限制互助会资金投放。

图3 农村资金互助会放贷流程

2.内部风控制度。监事会负有内部监督责任,资金业务部门有义务及时向监事会必要的信息和资料,以便监事会对互助会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情况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和评价。无特殊情况下,一个月形成一份稽核报告书,连同财务会计报表上报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农合联组织,以作报备。

五、当前瑞安农村资金互助会存在的问题

瑞安两家农村资金互助会都是在原有合作社基础上建立,融达资金互助会虽然是依托10家不同的合作社而成立,但这10家合作社皆为一个村或相临村舍人家,因而其内部人员基本都是互相熟悉,大家彼此之间都是相互了解,包括人品、信用、资金实力等,具有信息、担保、交易成本等方面的优势,会员向互助会申请借款,一般当天甚至当场就可以办妥。因此,通过资金互助会的运行,让农户闲散资金得到了利用,有资金需求的农户会员能够以相对便捷、低费率的方式获得在备耕生产、种苗投放、经营贩销等生产经营环节资金短缺问题,发挥了互助互惠的作用,某种程度上在农户解决资金短缺问题上发挥着较好的作用。但和其他新生事物一样,新型农村资金互助会的发展也需要一个完善过程,在此期间,仍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需要在法律、政策、监管上给予更加具体的引导与扶持,促进其健康发展。

(一)开放性不够,影响互助会可持续发展

1.资金来源有限,不能满足农户需求。目前互助会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补助和会员自筹,个人捐助和贷款融资的方式仅占极少数。实际上,政府补助仅占小部分且多为补助运行良好的互助会,大部分资金来源于会员自筹。由于农户对资金互助会的认知有限,再加之其存款利率的保障性和安全性相对于大中型国有商业银行而言是无法企及的,因而相当多的农户更愿意将闲散的资金存放到金融机构中。目前来看,瑞安农村仍以普通农业生产为主,用款需求相对比较集中,且受季节性影响较大。加之互助会资金存量有限,因而,农户集中借贷会给互助会资金周转带来困难,用款集中期可能无法满足会员的用款需求。可以说当前的贷款金额对于农业生产的帮助非常有限,很难有效地解决农业生产资金短缺问题,这极大地影响了农民入股资金互助会的积极性。

2.互助会运营成本居高不下,与生产合作、供销合作相互促进不足。互助会会员借用资金需用于农业生产用途,然而资金占用月利率一般在7.6‰左右。若没有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促进农业生产向更高水平发展,建立起与农业企业谈判的基础,从而能获取更多的利润,对大多数农户而言资金成本明显偏高。另外,资金互助会平时除了支付存款利息、营运开支外,年底还要有结余给会员分红。要维持正常运营,互助会资金占用费短期内难以下调。

(二)管理基础薄弱,缺乏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

资金互助会的资金互助并非属于金融管理,资金运转过程中实际从事的是类金融或准金融行为,需要监管部门保障其正常运营,以确保资金互助的公平交易,防范合作社出现金融风险。但是就目前瑞安农村资金互助会运营情况来看,整体尚缺乏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一是管理人员素质不高。资金互助会的管理者和工作人员基本来自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农村经济股份合作社,以种、养殖业能手为主,现有从业人员普遍缺乏金融、法律、管理等相关的业务知识,人员素质不高,法律法规意识不到位,风险防范意识不强。二是管理人员职能分工不明确。个别资金互助会内部存在管理工作人员的职能和工作内容划分不清楚的情况,有些内部尚存在一人身兼多职的问题,并且缺乏专职管理人员,不健全的内部管理机制使得合作社的资金运行存在较大的风险。三是风险管理理念淡薄。资金互助会建立在草根文化基础上,会员和管理者对市场经济的法制精神、信用文化、风险管理理念等都较为淡薄,在一定条件下,会员间的信任机制和非正式制裁机制有可能趋向于失灵,造成以互助会为平台进行非法吸储、恶意放贷、非法洗钱、金融诈骗、管理者公款私用或卷款私逃等相关犯罪,会给农村社会造成极大的危害,引发金融和社会秩序的动荡不安。因此,管理者的道德风险约束制度有待完善。三是外部监管有待提高。瑞安金融办作为农村资金互助会的监管部门成立于2011年,是新成立的政府部门。存在监管工作力量不足、业务不熟的问题。据调查了解,其非现场监管系统已初步具备业务操作和监管功能,但在统计分析、自动预警等方面功能还有待进一步完善。而供销社、农合联、民政局等部门分别负责规划、筹建、登记,但不负监管责任,不利于风险的全方位监管。

(三)缺乏立法的明确规范,法律地位不明确

国家颁布《合作社法》规范合作社的发展,但合作社向农民发放贷款并没有充分的法律依据,《贷款细则》等金融法体系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者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因此,可以说农村资金互助会的互助贷款并不受我国现行法律的保护。虽然政府逐步放宽了农村金融的准入机制,资金互助会并不符合农村金融组织的界定要求,因而,农村资金互助会在金融市场的地位是很难得到保障,在出现贷款纠纷时,虽然救济途径多样,但有效解决较难。

六、推进农村资金互助会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提高互助会开放性,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资金互助会是在现有金融部门无法顾及的农村中夹缝生存,因此更应该将市场定位在正规金融机构难以覆盖的客户群体,比如,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成员、小额信贷的对象,以及正规金融未辐射到的客户等。资金互助会体制设计要充分体现“互助性”。一是充分利熟人借贷的便利,体现信息优势,规避因信息不对称而可能造成的逆向选择、道德风险和委托—代理冲突等金融风险。二是要坚持小额原则,避免因盘口太大,造成资金周转困难,加大违约风险。三是要充分体现“便农”,因农业生产的特殊性,资金互助会融资期限设计要与农业生产季节相匹配,可以在有大量资金需求时,满足大部分农户的借贷需要。瑞安开展的农业互助保险试点工作,较好地发挥了市场机制的作用。通过将农业保险与资金互助会相结合。有限地规避了一部分风险,有效地促进农村资金互助会为农服务、促进“三农”发展。

(二)提高管理人员综合素质,建立科学合理的运行机制

1.建立完善的人员管理机制。积极引导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吸引人才回村创业,同时,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投入农村合作组织。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请一些有专业金融知识的人才来协助发展资金互助会。向人民银行、银监会及其他一些金融机构学习经验,为农村资金互助会的发展提供良策。

2.建立科学合理的运行机制。农村资金互助会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制度是资金互助会权力机构、经营管理决策机构、监督管理机构的明确分工。为克服一些资金互助会可能出现的个别人说了算或家族经营的倾向,要严格执行“三权”分离,实行“三会制”下的经理人制度。监事会是履行内部监督职能,监管内容围绕合作性、互助性、目的性来确定,充分披露经营管理信息。因此,对监事会成员的个人素质与业务素养要有着更高的要求。有必要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参观学习、培训,介绍金融部门监管经验,提升他们的内部监管能力。

(三)强化行政监管力度,提高风控管理能力

首先,金融办对农村资金互助会资本充足率、业务范围等方面要进行及时有效地监管。其次,农合联对农村资金互助会业务上多指导。乡镇党委、政府对资金互助会的内部治理结构、资金规模、投放与收回责任、资金管理、安全设施等,要时刻掌握变动情况。还要安排人员参与内部审计,掌握资金互助会运营动态,特别对资本金倍率、备付金比率、投放逾期、呆坏账、诉讼案件、借贷纠纷等信息要充分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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