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干部关注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九)在推进发展中加快补齐民生短板
2018-10-09乔尚奎国务院研究室社会发展司司长
乔尚奎 国务院研究室社会发展司司长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持续加大民生投入,有力推动社会事业加快发展,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但要看到,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要求和人民群众过上更加美好生活期待相比,社会民生领域还有不少短板和薄弱环节,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总体水平还比较低,优质资源供给缺口较大、城乡区域发展不均衡、体制机制不够顺畅,一些方面的问题群众反映还比较强烈。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群众对过上更加美好生活的要求日益提高,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要求,加快补齐社会民生领域短板,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取得更大成效,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脱贫攻坚作为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点工作,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向前推进,5年来共有6800多万贫困人口实现稳定脱贫,贫困发生率从10.2%降到3.1%以下,创造了我国扶贫史上的最好成绩,提前10年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确定的减贫目标。但现在我国仍有3000多万贫困人口,从群体分布上看,老年人、残疾人、大病和慢病患者等占到一半左右,另外还有很大一部分是教育文化水平低、缺乏技能的贫困群众,解决这些人的贫困问题,成本更高,难度更大;从区域分布上看,贫困进一步向深度贫困地区集聚以及贫困发生率超过18%的贫困县和超过20%的贫困村,这些地区自然条件差、经济基础弱、贫困程度深,都是脱贫攻坚的“硬骨头”。我们必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扎实落实各项脱贫措施,确保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一是强化各项精准脱贫政策落地。深入推进产业、教育、健康、生态和文化等扶贫,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激发脱贫内生动力。二是强化对深度贫困地区精准支持。加强中央统筹,落实部门责任,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和财政投入力度,中央财政新增扶贫投入及有关转移支付要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深度贫困地区发展用地需要。各地区要按照“省负总责”原则,对本辖区范围内的深度贫困县、深度贫困村,统筹整合资源和工作力量,打好攻坚战。三是强化对贫困老年人、残疾人、重慢病患者等重点群体的精准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主要以开发式扶贫为主,对从事生产经营能力弱或根本不具备发展能力的贫困群体,必须因户因人落实保障式扶贫措施,尽快实现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
努力提高就业质量和人民收入水平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是经济发展的基础、财富增长的源泉,也是居民收入的主渠道、社会和谐的稳定器。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在促进扩大就业和居民增收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举措,城镇新增就业连续5年保持在1300万人以上,失业率保持在较低水平;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累计增加近六成,居民收入增速超过国内生产总值、农村居民收入增速超过城镇、贫困地区农民收入增速超过全国,形成了世界上人口最多的中等收入群体。但也必须看到,我们面临的就业增收压力仍然较大。一是就业总量压力依然不减。未来一个时期,我国劳动年龄人口仍将保持在9亿人以上。每年需要在城镇就业的新成长劳动力超过1500万,还要为300多万新转移农村劳动力留出就业空间,结构调整带来的去产能下岗职工安置问题也具有长期性。二是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招工难与就业难并存,劳动者素质与市场需求不够匹配,特别是适应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需要的紧缺人才,如高层次研发人员、高技能工人和创新型复合型人才严重短缺。三是重点群体就业任务十分艰巨。今年高校毕业生将达到820万,又创历史新高,再加上500万左右中职生、50万左右留学归国人员,规模更大。此外,还有50多万复转军人需要就业安置;新生代农民工逐渐成为农民工队伍的主体,对就业岗位有更高期待、对融入城市有更强诉求,解决起来也要花费更大力气。四是当前部分就业扶持政策有待完善,各地就业创业政策落实不平衡。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带来的新就业形态大量增加,但适应劳动者流动性、就业方式多样化的就业服务管理、用工制度和社保政策尚不完善。
为此,必须坚持就业优先战略,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一是深入落实完善各项就业政策。继续推进创业带动就业,积极发展平台经济、共享经济,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研究完善适应新就业形态的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政策,鼓励更多人通过创新创业实现人生价值、创造社会财富。二是加强全方位就业创业服务。推进“互联网+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建设,完善就业信息发布机制,加强就业失业动态监测。适应经济和产业变革新形势,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全面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健全劳动关系协商机制,努力消除性别和身份歧视,促进就业公平。三是突出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和基层成长计划,积极做好毕业未就业大学生就业帮扶工作,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扎实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工作。支持去产能职工分流安置。扩大农民工就业,全面治理拖欠工资问题。继续加大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帮扶力度,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四要稳步提高居民收入水平。不断完善工资增长机制,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补贴制度,向基层和艰苦地区、特殊岗位倾斜。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水平。进一步拓宽居民劳动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渠道。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增加子女教育、大病医疗支出等专项费用扣除,加快建立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大力发展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要“努力让每个孩子享有受教育的机会,努力让13亿人民享有更好更公平的教育,获得发展自身、奉献社会、造福人民的能力”。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始终保持在4%以上,教育普及程度超过中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教育公平状况不断改善。但目前教育发展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与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对人才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不小的差距。一方面,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还比较突出,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不够健全,城乡、区域、学校之间还有较大差距,中西部和农村地区教育相对滞后,城镇挤、乡村空、择校热、课业负担重等问题亟待解决,一些地方“控辍保学”压力较大。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学前教育短板也日益凸显,师资力量不足成为最大掣肘因素。另一方面,各级各类学校的布局结构、学科专业结构、人才层次类型结构与经济社会需求契合度不高。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需要深化,吸引力提升还有很大空间。高校创新型人才培养的定位、路径、评价标准还不明确,科研成果转化机制不完善、能力亟待加强。必须继续“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位置,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一是积极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教育投入继续向困难地区和薄弱环节倾斜,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切实降低农村学生辍学率,抓紧消除城镇“大班额”。规范学校办学和校外机构培训,着力解决中小学生课业负担重的问题。二是多渠道增加学前教育供给。加大支持力度,吸引社会力量举办托幼机构,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加强师资培养培训,实行更加有效的督导评估,运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对儿童托育中育儿过程加强监管。三是大力办好职业教育。着眼于解决劳动力素质结构不相适应、高技能人才严重短缺等问题,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教育,不断提升技能型人才培养能力和水平。进一步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加快“双一流”建设;发展民族教育、特殊教育、继续教育和网络教育,持续促进公平、提升质量。
加快实施健康中国战略
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居民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已降至28.8%,为近20年来最低,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也明显提高。但要看到,我们现在有8500多万残疾人、4000多万失能老人,贫困人口中因病致贫返贫的也占不小比重,促进人民健康任务依然繁重。同时,我国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还存在不少短板,供给主体单一、资源总量不足、服务质量偏低、结构布局不合理、基层服务能力薄弱、老少边穷地区发展滞后等问题尚未根本解决。医保实际报销和医疗救助水平还不高,一些群众看病负担仍然较重。医护人员结构失衡,全科、儿科和精神科医生以及护理人员短缺,基层高素质人才严重不足。针对这些问题,必须采取针对性举措,确保健康中国战略落到实处。一是抓好健康促进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加大健康干预力度,继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争取让群众不得病、少得病。强化监测预警、联防联控、疫苗接种等工作,积极做好艾滋病、结核病、高血压、糖尿病、重症精神障碍等重大疾病防控。二是持续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进一步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全民基本医保体系,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巩固破除以药养医成果,推进分级诊疗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有效对接,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切实减轻群众看病负担。改革完善药品审评审批、招标采购、供应保障等制度,扩大群众受益面。三是加强医学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医护人员培养培训力度,加强全科、儿科、精神科、护理等紧缺人才队伍建设,改革人才使用和评价办法,保障基层医护人员合理待遇,为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提供有力的基础支撑。四是加快发展健康产业。加大健康产业培育力度,促进健康与养老、旅游、休闲等产业融合发展,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增加供给,同时强化监管,努力提供品种更多、质量更高、安全性更好的健康产品和服务。
多渠道解决群众住房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在解决居民住房问题方面取得了长足进展,人均住房面积大幅提高,5年来改造棚户区住房2600多万套、农村危房1700多万户,上亿困难群众住房条件得到改善。当前,随着城镇化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农业转移人口成为新市民,住房将是他们生活的刚需,与此同时,还有部分城镇低收入甚至中等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亟须改善,应当说,解决群众住房问题仍需要付出长期努力。从房地产市场发展来看,部分大中城市近年来房价不合理快速增长,甚至与收入水平脱节,住房问题成为很多群众关注的焦点和沉重的负担。从住房保障情况来看,一些城镇新就业职工等群体收入既买不起房,又不符合保障条件,成为住房困难的“夹心层”。还有一些保障房小区选址偏远、配套设施不完备,建成后空置率较高。
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处理好政府提供基本保障和市场化的关系、住房发展的经济功能和社会功能的关系,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广大人民群众早日实现安居宜居。一是持续推进棚户区改造。启动实施新的三年棚改攻坚计划,从2018年到2020年再改造各类棚户区1500万套,进一步提高货币化安置比例,搞好配套和环境建设。二是加大公租房保障力度。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要应保尽保,并将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保障范围,不断提高公租房管理和服务水平。三是坚持购租并举。支持并规范个人出租住房,积极培育专业化、规模化、机构化市场供应主体,探索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应,规范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四是落实地方主体责任,继续实行差别化调控,抑制投资投机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加快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强化民生兜底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障可持续性为重点,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超过9亿人,基本医疗保险覆盖人数超过13亿人。但从目前情况看,社会保障领域仍然面临不少突出问题和严峻挑战。一是制度保障水平较低、公平性不足。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等还没有实现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应保尽保,新就业形态等人员在制度覆盖上存在空白,补充养老保险制度覆盖面还比较窄,难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养老和健康需要。二是制度可持续性面临较大挑战。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生之者寡,食之者众”的问题将更加突出,加之经济增速放缓情况下扩面征缴空间收缩,待遇水平刚性提高,给养老和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平衡带来巨大压力。与此同时,社会保险的统筹层次比较低,不同地区基金难以实现互助共济,很多地区社会保障负担日益加重,部分地方养老保险基金已出现收支缺口。三是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能力还不能很好地适应现实需要。随着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的建立,覆盖人群迅速扩大,服务对象和服务项目日益增多,现有的社会保险经办能力严重不足。
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相关部署,“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一是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以中小微企业和广大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等群体为重点,继续扩大参保覆盖范围。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和引导各类单位以及符合条件的人员长期持续参保。二是改革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继续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加快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鼓励发展个人储蓄型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积极稳妥推进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推进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进一步夯实制度可持续运行基础。抓紧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金,并逐渐过渡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全面建立健全中国特色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大病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制度,加快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等工作。同时,不断提高社会保险经办能力。三是统筹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充分发挥社会政策托底功能,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善优待、抚恤、安置等制度,加强对残疾人、贫困老年人、城乡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关心关爱和救助,千方百计帮助他们排忧解难,切实维护社会底线公平。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截至2017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2.4亿,占总人口的17.3%,是世界上人口老龄化程度比较高的国家之一。同世界上其他国家相比,我国老年人口数量最多,老龄化速度最快,应对人口老龄化任务最重。为此,要按照及早应对、科学应对、综合应对的要求,加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顶层设计,加快制定中长期规划,进一步明确今后较长一段时间的战略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政策,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供基本遵循。坚持“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多渠道增加养老服务有效供给。大力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加快建设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等设施。同时深入推进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改革,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加强养老院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高度重视解决农村养老问题。全面推进适老化宜居环境建设,加快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让所有老年人都能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