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江湖派诗人姚镛仕宦考
2018-10-08张继定
张继定
(浙江师范大学 人文学院,浙江 金华321004)
南宋越州剡溪(今浙江绍兴嵊州市)人姚镛(1191—?),是一位富有才气的江湖派诗人,也是一个颇具个性的地方官员。自宁宗嘉定十年(1217)进士及第,至理宗绍定六年(1233)冬于赣守任上被贬谪衡阳,在职近20年间,他忠于职守,重于政教,且不废诗文创作,先后有杂著一卷和《雪篷稿》一卷问世。关于他的仕宦经历,古今一些文献的记述大都较为疏略,且有若干失实之处。现就南宋有关史志和笔记对姚镛的仕宦记述作简要的梳理,对他的任职贬官以及他的字号作一探究和考辨。
一、关于姚镛的字号
其号是“雪篷”还是“雪蓬”?“敬庵”是姚镛之字还是其别号?古今文献对这两个问题的表述颇不一致。
先说第一个问题:姚镛之号是“雪篷”还是“雪蓬”?南宋以来的诸多文献如周密《绝妙好辞》卷三、欧阳守道《巽斋文集》卷二十一、姚勉《雪坡舍人集》、曹庭栋《宋百家诗存》卷三十一、厉鹗《宋诗纪事》卷六十二、王士祯《居易录》卷十七等,姚镛之号均标为“雪篷”,而赵闻礼《阳春白雪》卷八、《鹤林玉露》卷六、《宋诗钞》卷九十五等,则书写为“雪蓬”。同样,对于姚镛于端平二年间自编的作品集称名的书写,南宋以来的有关文献包括一些方志、辞书或诗文集选注本在介绍此书时,也是或曰《雪篷稿》或曰《雪蓬稿》,数量几乎各占一半。甚至同一部著作、同一篇传略,书写姚镛之号或书名,前后也不统一,前面曰“雪篷”,后面则写作“雪蓬”,如乐雷发《雪矶丛稿》卷二、当代的《中国文学家大辞典》就有这类不一致的情况。
为什么姚镛之号及其书名出现这种“篷”“蓬”混用的情况?这似乎与汉语通假字或异体字的运用有关。
考“篷”字,其本义为张盖在车船等上面,用以遮蔽日光、风、雨的设备,引申为船帆或船。而“蓬”字,本义乃草名,有多种引申义。据《汉语大词典》中“蓬”字辞条的释义有多项,其中第9项,即曰“用同‘篷’”,并举例曰:前蜀李珣《南乡子》词:“谁同醉,缆却扁舟蓬底睡。”《渔歌子》词:“水为乡,蓬作舍。”洪深《开船锣》:“开了船他们会得张盖布蓬的。”这样看来,由于“篷”字可通假为“蓬”,故“雪篷”写作“雪蓬”并无不可。而我们现在已无法看到姚镛原著的真迹或影印件,不清楚他到底写的是“雪篷”还是“雪蓬”,所以有些编著者或刻字工匠要么依据自己所用的版本的写法,要么就凭自己的习惯来书写“雪篷”或“雪蓬”,不曾刻意分辨哪一种符合原著的写法了。鉴于这两种写法古今文献中已很普遍,甚至同一部著作、同一篇作品,由于版本的不同,写法也不完全一致,现在似乎也难以分辨、确定哪一种为“正统”的了,但相比之下,笔者以为还是写作“雪篷”比较符合作者的原意。如今假若在一篇文稿中数次提及姚镛之名号时,是“雪篷”还是“雪蓬”,书写最好应该统一,不宜像《中国文学家大辞典·姚镛》辞目那样,前面写的是“雪蓬”,过了几行,后面又写作“雪篷”,这样不仅显得行文不够严谨,也会令读者心生疑窦。为兼顾历来存在姚镛之号“雪篷”“雪蓬”两种写法,最稳妥的处理方式是以“雪篷”(一作“雪蓬”)或“雪篷”(“篷”一作“蓬”)”来表述。
再看第二个问题:“敬庵”是姚镛之字还是其别号,也是众说不一,有的文献如周密《浩然斋雅谈》、肖鹏《宋词通史》视“敬庵”为姚镛(字希声)的另一个字,有的文献如厉鹗《宋诗纪事》卷六十二、陶文鹏《宋诗精华》则以“敬庵”为其另一个号。鉴于现存姚氏的著作中,作者本人并未直接表明“敬庵”是其字还是号,而古今文献持“敬庵”是其字或其号的各有相当的数量,我们似乎也较难肯定何者符合姚氏本人的原意。但根据(清)葛万里所编的《别号录》及今人池秀云编撰的《历代名人室名别号辞典》所取别号的凡例(二书就是按其凡例将“敬庵”作为姚镛之别号的),笔者比较认可“敬庵”是姚镛(号雪篷)的另一个号而非其字的看法。
二、南宋有关史志和笔记对姚镛仕宦的记述
三、姚镛任万安县令和赣州通判、赣守考析
(一)姚镛任万安县令的依据
姚镛《雪篷稿》中有一篇《继周圹记》,这是姚氏为其出生不足两岁即夭折的爱子继周而撰写的墓志铭。篇幅虽短,仅300多字,但文学性强,信息量大,文献价值颇高。为便于说明问题,先全文引录于下:
继周,予庶子也。绍定元年冬,予官庐陵。明年春,予妇周氏卒。
冬,继周生,故名曰“继周”。秀颖而健,踰月能笑言。立予膝,从予阅书。人异之,曰:“传一经,必此子。”是年,寇起江湘,州县骚动。弟鑛携继周,归葬周氏于剡。又明年,予蒙恩为令。迎安舆就养,继周偕焉。至杭,得惊疾,死于玉山道中。
嗟乎!吾见汝之归,而不见汝之来也!寿夭,天耶?比岁,老弱壮稚死于盗贼者,几千百人;世之奔走于名利旅而殁者,几千万人。继周生兵间,甫一岁,非有役于利名也,以予故,往来数千里,其亦幸而不死于盗贼,其亦不幸而殁于旅也,天耶!余年将四十而鳏,不能静退保此子,以续先人之祀,祀谁续耶?周氏谁继耶?人谓传经者,梦耶!
鑛舟其骨来万安,予不忍客之也,归藏于周氏墓下。其生己丑十月四日,其卒庚寅十一月六日,其葬辛卯十二月十日。予,剡溪姚镛希声也。
铭曰:天生之耶,胡不予之寿?天死之耶,胡为予之秀?呜呼,岂其秀,故弗寿?[2]343
可以说,这是一篇短小精悍,情文并茂,具有多重意义的纪传体散文。它不仅反映了当时尖锐的社会矛盾和兵荒马乱、民不聊生的状况,表现了作者因襁褓中的爱子突发“惊疾”夭亡而悲恸欲绝之亲情,而且提供了关于作者本人的诸多信息,使我们得知他任吉州判官之后的家庭变故、官职变迁以及他面对残酷社会现实的思想变化。正是文中写的“又明年(即绍定三年),余蒙恩为令,迎安舆就养,继周偕焉。至杭得惊疾,死于玉山道中。……(弟)鑛舟其骨来万安”这段话,成了我们判断他于绍定三年(1230)由吉州判官任上转迁万安县令的主要依据。虽然州判官与县令的官阶差不多,但县令毕竟是一县之长,独当一面,职权显然高于一州之幕僚,所以有“蒙恩”之说。万安为吉州所辖之县,说他担任的是万安县令,这从“鑛舟其骨来万安”之句即可推知。
这一推断还可从姚镛所撰的《冰壶说》开头一段文字得到佐证:“唐梁国公作《冰壶赋》以厉当官者。旧万安令李东揭而名县之西斋。镛朝夕处冰壶之下,知诚不在目,而在心也。”[2]341唐梁国公,指唐代名臣姚崇。姚镛一向以姚崇为自己家族的祖先,家藏有姚崇《冰壶赋》的碑刻(戴复古有诗《怀雪篷姚希声使君》,诗题下即有一小注:“唐梁公作《冰壶赋》,雪篷有碑”[6]178)。此碑被姚镛视为传家之宝,“镛朝夕处冰壶之下”[2]341,对万安前县令李东在县之西斋张贴的《冰壶赋》自然十分熟悉,从中也不难看出姚氏撰《冰壶说》时已在绍定四年知万安县的任上。
为什么朝廷要调姚镛至万安县任县令呢?这大概与当时江西包括吉州的动荡时局有关。正如姚镛《继周圹记》所记叙的,绍定二年(1229)“寇起江湘,州县骚动”,农民起义军烽火已延及湖南、福建、江西等地,而“万安之邑,控于诸峒之冲”[2]344,诸峒的义军成了该县官府的严重威胁。大概当局认为姚镛是个理政干才,才有此调令。姚镛上任后,以非常的手段镇压了境内的诸峒“渠魁”。这一急切的军事行动,可能事先未曾请示上级并征求当地“士师”的意见,以致引起反对者的非议,“诡捷报于邮筒,飞谤书于墙壁”[2]334。为此,姚镛不得不上书吉守申辩自己非“贪天之功”,乃出于“务除民害”。其《雪篷稿·上吉守范计院启》一文申说的正是这个情况,从中也进一步证明他之任万安县令乃确有其事。
(二)姚镛升任赣州通判和赣守考析
由于在万安县平定峒民起事“有功”,姚镛大约在绍定四年(1231)秋冬间被升调至赣州任通判,不久又因镇压赣地“峒寇”而擢为赣守。古今文献有关姚镛履历的介绍,大都只说姚氏自吉州判官因“平寇”论功被擢为赣守,而其迁赣州通判事,南宋以来的史志少有记载,仅《(天启)赣州府志》卷九隐约提及姚“以平寇功绍定六年擢州监丞(笔者按:州监丞,系州通判之别称),守赣”[7]。不过,刘克庄先后写的《寄章贡姚别驾》《寄章贡姚使君》二首七律及姚镛本人的诗作,更可证实此事。
考程章灿《刘克庄年谱》,刘克庄这两首诗写于绍定五年(1232)。章贡即赣州,别驾,为宋时通判的别称,使君乃州府主官的通称。
其《寄章贡姚别驾》诗:
赣江当日血成川,谁肯身驰不测渊。尺檄约降诸峒静,单车禽叛一城全。带刀俗染维新化,横槊诗刊第几编。相与元龙讥世事,亦怜疏拙老林泉。[8]92
又《寄章贡姚使君》诗:
虔在江西尤巨丽,极知君相选侯难。昔多法吏怀州绂,今少诗人上将坛。敛戍官兵申拆洗,放衙溪洞报平安。衰颓欲纳辕门谒,却怕崆峒腊雪寒。[8]92
前一首诗主要赞叹时任赣州通判的姚镛以诗人之身甘冒危险“降盗”“擒叛”的勇武精神;后一首诗大约写于姚镛绍定五年升任赣守后的冬日,意在对他以诗人之身为将兵之职表示敬意。或问:何以见得“姚别驾”和“姚使君”就是姚镛?这不光是刘氏这两首诗所表现的内容切合姚镛的身份和经历,亦有姚本人《寄赵东野,时以帅檄抚定赣叛》[2]340诗题和戴复古《赣州呈雪篷姚使君》的诗句“白旗走报山前事,昨日官军破绿林”[6]207相佐证。
绍定四年至端平元年赣州郡守易替考的列表:
绍定四年辛卯(1231) 萧振英 姚镛
绍定五年壬辰(1232) 姚镛
绍定六年癸巳(1233) 姚镛[9]
这份“赣州郡守易替表”除了于绍定四年把姚镛列为易替萧振英的赣守之职可能有出入外(那时姚镛任的当是赣州通判),绍定五年、六年列姚镛为赣守,则正好与姚镛的经历及其诗友著作所提供的信息相符。
四、关于姚镛贬谪衡阳几个问题的考析
绍定五年姚镛由赣州通判擢赣守之后,据《永乐大典》一四六二七《吏部条法》记述:“绍定六年四月十九日都省札子:知赣州姚镛申兼提举南安军、南雄州、汀州兵甲司公事。”[9]姚镛新兼这一职务,表明当时朝廷对姚镛在赣州的任职还是相当肯定的。
然而风云突变,自从绍定六年九月陈韡受任隆兴府兼江西安抚使(帅臣)之后不久,姚镛即被陈韡所劾,贬至衡阳了。这正应了其友人赵东野《题骑牛诗》的提醒:“暖日暄风不常有,前村雨暗却如何?”[3]
鉴于古今文献对姚镛被贬衡阳的记载颇不一致,这里有必要作一番探讨。
(一)被贬衡阳的时间
(二)贬谪衡阳的姚镛降为什么职务
《宋史·职官志·序》记载:“其官人授受之别,则有官、有职、有差遣;官以寓禄秩、叙位著,职以待文学之选,而别为差遣以治内外之事。”[13]官员的贬谪形式具有多样化特点,视其“罪错”的轻重,有降秩、降差遣,职如故的,有落职、降差遣而秩不变的,有去职、降秩而差遣不变的,“罪错”特别严重者,则三者都被降罚。姚镛之贬衡阳,是属于哪一种情况呢?
据《宋史全文》,姚镛是自赣守贬谪“安置衡州”,处罚是相当严厉的,不仅俸禄被“降五秩”,而且被迁谪到了当时比赣州更为荒僻的衡岳地区,是比移送某地“居住”处罚程度更重的“安置”。虽然名义上他还是衡州太守(这从他至衡州贬所后,其诗友乐雷发和戴复古等仍然称他为“使君”可知),但所谓“安置”,表明行动上已被限制,失去了实际的职权和行动的自由,姚镛就曾自谓“既谪衡,杜门省咎”[2]337,直至嘉熙元年“天恩下释湘纍客”,“甫得自便”[5]16。由此,我们也不难看出古今某些文献对姚镛在衡阳前后的任职记载之失误了。例如有学者把姚镛任职衡阳这一僻远地区作为“对于贫寒的选人来说,……具有一定的吸引力”的事例之一[14],仿佛姚至衡州的任职是他本人的自愿;有的说姚镛是从“吉州郡守”“谪知衡阳县”[15]的。这些记载与史实均不相符。姚在吉州只是个州判官,衡阳县与衡州也不是同一个概念。至于《中国大百科全书》说“郑清之、吴渊、姚镛等,都曾位居高官”[16],把姚镛与累官至参知政事和丞相的吴渊、郑清之相提并论,也失于查考。姚的仕途至赣守业已止步,而知赣州一职,在宋代充其量也只是个中级官员,实在算不上高官。鉴于《中国大百科全书》的权威性,在学界影响颇大,希望此书再版时对这一失误能予以纠正。
(三)姚镛被贬衡阳的原因
对这一问题,官方与民间有着截然不同的看法。绍定六年十一月辛丑理宗诏“知赣州姚镛、知兴国军王相各追五秩,内姚镛安置衡州、相安置岳州”[10],这是据江西安抚使(又称帅臣)陈韡以“贪墨”的罪名奏劾而做出的处罚。然而,对朝廷以“贪墨”的名义惩处姚镛,民间特别是一批江湖诗人则不以为然。前引的一些笔记如《鹤林玉露》等提及此贬谪事件时,大都认为这是姚镛“忤帅臣”,即触犯了上司江西安抚使陈子华(陈韡)而遭受的打压报复。江湖诗坛上一些了解姚镛为人的诗友如戴复古、乐雷发和萧大山等,对姚镛蒙冤被贬谪的遭遇更是十分不平和同情。绍定六年十二月,在旅途中的戴复古得知姚镛贬谪衡州的消息,急赶赴赣州送行,并赋词《沁园春·送姚雪篷之贬所》表示慰问。后又写了《怀雪篷姚希声使君》七律两首,深切同情姚“一官不幸有奇祸”,劝慰他“万事但求无愧心”[6]178。端平三年上半年,戴复古还辗转至衡阳再访姚镛,令姚大为感动,写下“万里寻迁客,三年独此人”[17]之句。家在湖南宁远的乐雷发在姚镛到达贬所衡阳后,也接连写信寄诗与姚,赞许他“玉以彰君子洁身之德,香以表骚人流世之芳。”[18]560称其“事可语人甘受谤,诗能名世不嫌穷。……赖有行人碑尚在,棠阴依旧恋东风”[18]563,“梅花且补离骚阙,薏苡应为史笔知”[18]564,认为他是“受谤”,如同屈原和东汉时的名将马援那样被人所诬陷,强调公道自在人心,他那梅花般的品质,不贪财、“不嫌穷”、豪隽不羁的性格和为世所知的诗名,民众是了解的。萧大山亦曾寄诗云:“得谤何须囊薏苡,工骚且自制芙蓉。”[5]虽然姚镛已被降五秩,且成了内控对象,但戴复古、乐雷发和萧大山等诗友依然称其为“使君”,对老朋友表现出同往常一样的亲密和尊重。剡僧渊万壑和皓铁山也对他的不幸遭遇表示同情,并真诚欢迎他回乡归隐,赋诗曰:“十年漂泊孤蓬雪,谁补梅花入楚辞”(渊万壑诗),“楚雁传归信,吴鸥候过船”(皓铁山诗)[5]。
或问:姚镛究竟因何事触犯了上司陈韡,致使陈韡诬其“贪墨”,上奏朝廷罢黜之呢?未见史书有具体的记述,我们尚难发现其中的实际缘由。这有待学者深入探寻并比较相关的史料,以求揭开这一事件的真相。
五、姚镛“景定五年掌教黄岩县学”辨误
姚镛自嘉熙元年从衡阳贬所获得自由,告别官场回家乡剡溪之后,长期淡出了人们的视线。直至宝祐二年(1254),南宋学者欧阳守道写的《题姚雪篷答张子学问》一文,让我们得知姚镛淳祐二年(1242)曾经回答过一位年轻的学子关于如何理解《正蒙》等儒学著作的提问[22]。过了两年,即宝祐四年(1256)三月,又有宝祐三年之状元姚勉在《赞府兄诗稿序》中称道姚镛“精悍于吟”[23],说尝欲集唐代姚合和宋代姚镛二家诗成《唐宋二姚集》。这说明姚镛脱离官场归隐民间后,并未终止研究学问和写作。只是由于为官方所贬弃,其行止和著作不为史家所关注和重视,流传下来的文字不多(特别其后期的作品)。
令人奇怪的是,明代《(万历)黄岩县志》却出现了姚镛于宋理宗景定五年曾主黄岩县学的记载,而这个信息在南宋和元代的文献中从未见到过。这位姚镛是南宋何方人士,该县志并未作出说明。当代的一些辞书或文学史编著者未曾细考,误以为这位黄岩主学即是剡溪的姚镛。如一部影响较大的《中国文学家大辞典》(宋代部分)这样介绍:“姚镛(1191—?),字希声,号雪篷,一号敬庵,剡溪(今浙江嵊州)人。……景定五年,掌教黄岩县学……”[24]进而,还把这部县志列为了解江湖诗人姚镛事迹的文献之一。这就不得不令人探个究竟:该县志说那位姚镛任黄岩主学的依据何在?《中国文学家大辞典》认定景定五年“掌教黄岩县学”的即是剡溪人姚镛,确切吗?
检《(万历)黄岩县志》,其卷四“学官”栏目之后有这样一段说明:“宋初不专设官,令、丞、簿、尉兼主学事。景定五年始设主学一员。”然后,另起一行,列有相继担任主学的五个人的姓名及后四位的籍贯:“姚镛,许近光(温州人),项大发(东阳人),林尚贤(永嘉人),高子既(新昌人)。”[25]值得注意的是,这五位黄岩主学,唯有姚镛未标示其籍贯,这是为什么?难道县志的编者不知道与南宋黄岩籍的江湖诗人戴复古为忘年交的姚镛是剡溪(嵊县)人?这似乎不大可能。因为剡溪人姚镛为嘉定十年进士,曾任赣守,后以被贬,多有史料记载。莫非由于南宋时有两位进士都姓姚名镛,一位是越州剡溪人,一位是福建长溪人(参见《淳熙三山志》),县志编者难以确认,所以干脆不注明其籍贯?由于该县志没有提及这位县学主管的籍贯,又未提供称其为黄岩主学的文献依据,这就给读者留下了一个未解之谜。
但是如果翻看《(光绪)黄岩县志》,这个谜的谜底基本也可揭开了。《(光绪)黄岩县志》卷十一《职官志二学官》记曰:“宋初不立专官,景定五年始立主学一员。主学姚镛,合沙人。以晚科主学。作《喻白蚁文》,又仿柳河东《三戒》作《三说》,其《马嘉鱼说》尤工。《外书》作‘镕’。”[26]《(民国)台州府志》卷四“黄岩县学”一栏,也有类似记载:“姚镛《台州外书》作‘镕’,合沙人。在晚科主事。在黄岩作《喻白蚁文》,又仿柳宗元《三戒》作《三说》,其《马嘉鱼说》尤工。”[27]这应该说比《(万历)黄岩县志》的记载进了一大步,不足之处是同样没有交代此记述的原始依据,所谓“姚镛,《外书》作‘镕’”,其名字到底哪个是准确的,哪个是误传、误书的,或者两者都可以称呼?
为此,笔者从考察姚镕的有关历史线索入手,终于彻底揭开了景定五年黄岩主学的姓氏及其简历的真相。
原来,这位景定五年黄岩主学真正的姓名并不是剡溪的诗人姚镛,而是南宋著名词人、随笔作家周密的启蒙老师——福建合沙的杂文作家姚镕。这一判断最有力的依据是周密的《齐东野语》,该书有一则《姚干父杂文》,文中收有姚镕所撰的杂文4篇,即《喻白蚁蚊》《三说》(马嘉鱼说、江淮蜂蟹说、蜀封溪猩猩说),正好与《(光绪)黄岩县志》《(民国)台州府志》所列的篇数相同。这则随笔开首还有一段杂文作者的简介:“姚镕,字干父,号秋圃,合沙老儒也,余幼尝师之。(周密早年随在福建为官的父亲生活时,尝师事之)记诵甚精,著述不苟,潦倒馀六旬,仅以晚科主天台黄岩学(此处的“天台”,乃古代台州之通称,非天台县),期年而殂。……”[28]南宋有关文献并无姚镕又名“镛”或姚镛又作“镕”的记载,想是《(万历)黄岩县志》编者由于“镛”“镕”二字音、形相近,或者别的什么原因,误将姚镕写作姚镛了。而《中国文学家大辞典》和一些文学史著作沿袭《(万历)黄岩县志》这一失误,进而把这位寓言作家姚镕晚年主持黄岩县学的经历,错安在曾任赣守的江湖派诗人姚镛身上,这实在是一个很大的误会。
最后,还得指出与此相反的另一种误会。中华书局1941年出版的谭正璧先生所编《国文入门必读·论说文苑》介绍杂文作家姚镕曰:“一作‘镛’,字希声,剡溪人。嘉定间进士,为吉州判官,擢守章贡,后忤帅臣,贬衡阳……”[29]无独有偶,1945年北新书局出版的陶秋英所编《小品文选》(下卷),对姚镕的介绍几乎一字不差地照录了前引的《国文入门必读·论说文苑》那段文字[30],两者都把剡溪姚镛的身世错误为合沙姚镕的履历。可叹的是,无论是把姚镕当成姚镛,还是把姚镛当成姚镕,这种“镕”“镛”混淆、张冠李戴的现象,数十年来一直得不到关注并纠正,这实在值得学术界和出版界为之反思。希望这一以讹传讹的现象再也不要继续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