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右运动中对杨兆龙的批判
2018-09-29郝铁川
郝铁川
卜宗商的困惑与盲从
1957年6月,党中央开展了反右运动。7月,一位中央领导来到上海,并亲自到复旦大学看了群众的反右大字报,当即指出杨兆龙、王造时、孙大雨等人应该划为右派。随后在上海市干部会议上就整风反右问题发表了讲话,点了包括杨兆龙在内的上海知识界几个人。不久,杨兆龙即被复旦大学划为右派分子。他的工资从每月300元降到每月35元。之后,他先后被迫参加了复旦大学法律系全系大会、复旦大学全校大会、上海市九三学社大会、上海市法学会大会等,接受群众对他的批斗。曾经做过律师、闻名上海滩的他,却不能为自己辩护一句。
当时的复旦大学法律系学生会副主席卜宗商,1995年根据回忆写的《我的“右派”和“反革命”生涯》初稿对此记述道:“1957年5月8日《文汇报》登了他(指杨兆龙)的文章《法律界党与非党之间》,在师生中引起很大反响。系领导赞扬杨先生开了个好头,初步揭露了法学界的矛盾,要大家对杨先生在文章揭露的矛盾展开广泛的讨论。”
“5月28日是人民解放军1949年解放上海的纪念日,复旦将这一天定为校庆。1957年校庆前后三天举行了热烈而隆重的科学讨论会。法律系的学术研讨尤为引人注目,许多老教授打破了多年沉默,介绍了自己的学术观点。杨兆龙介绍的‘无罪推定观点吸引了校外很多听众。我作为曾在法院工作过的一名调干生,第一次听到‘无罪推定,感到特别新奇,咀嚼着与我们司法实践中的‘不先入为主的异同。主持科学讨论会的是法律系主持工作的副主任袁成瑞,他充分肯定杨兆龙积极从事学术研究和带头鸣放的精神,几乎是一片赞扬,没有半点谴责。此前杨兆龙关于法律阶级性和继承性的论著已引起争论,袁主任认为这是正常的事,符合‘双百方针。”
“(1957年)6月8日《人民日报》发表《这是为什么?》社论后,复旦的反右派斗争也拉开了序幕。复旦党委一下子点了六个人的名字进行批判,他们是孙大雨、陈仁炳、王恒守、张孟闻、王造时、杨兆龙。批判的浪潮一浪高过一浪。6月17日在上海市法学会的批判会上,青年教师幸世才责问杨兆龙:‘你说过翻身,要翻什么身?打倒了还要翻身!言辞咄咄逼人。6月21日杨西光指明杨兆龙是极右分子,有批斗升级的征兆。”
“在对杨兆龙批判过程中,我的内心惶恐不安。我也认为杨兆龙有些话说得并不错,所以我写文章表示赞同。有些学术论点我说不清楚是与非,叫我如何批判呢?但我相信党,党要开展反右派斗争,我要积极参加。在这个短暂的几天,我不仅仅在全校师生大会上发言怒斥右派反动言行,而且知道杨兆龙是九三学社成员,于是奉命去请来了上海九三学社主委卢于道教授作了批判杨兆龙的报告。6月27日法律系再次开大会批判杨兆龙。杨兆龙听完‘振聋发聩的批判先行离开后,系总支书记杨峰总结杨兆龙有三大罪行:一、以反对教条主义为名宣扬修正主义,否认法律的阶级性而大谈法律的继承性。如果照他的办,就要瓦解人民民主专政。二、杨兆龙实际上提出一个反党的方案,作了组织部署。杨兆龙已承认和王造时联合(其实从未承认过,两人本来不认识),王造时从反官僚主义下手,杨兆龙从法制上开刀。三、杨兆龙使用了一些手段,挑拨党群关系、司法部门新老干部的关系以及学校内文科与理科的关系。杨兆龙反党是蓄谋已久的,定他为右派不仅仅根据他写了几篇文章。王造时和杨兆龙都是国民党反动派的台柱子,王造时留学过英国,做过国民党军队的教官;杨兆龙留学过美国,是曾经批准杀害革命烈士王孝和的凶手之一,是帝国主义分子实用主义法学家庞德的得意门生和在中国的代理人。王造时的罪行要比杨兆龙轻。”“杨峰似在下结论,最后又似提疑问:国民党撤退去台湾前,派人给杨兆龙夫妇送去了机票,他不走,留下来干什么?杨峰这次的揭露,果然起到了一箭双雕的作用,既孤立了杨兆龙,也调动了大家同右派斗争的积极性。”(杨兆龙当然是无辜的,详见本刊2015年第1期刊杨兆龙系列之四《杨兆龙与“王孝和案”和蒋介石》一文)
法学界和主流媒体群体施压
从1957年6月开始,报纸杂志上展开了对杨兆龙“右派观点”的批判。《文汇报》1957年6月15日发表了《是帮助党整风,还是别有用心——王造时继续散布反党言论》消息报道,文中提到“杨兆龙的一团糟论调,罗竹风等表示不能同意”。称:《文汇报》6月12、14日两日邀请上海法学会与政协上海市委员会政法组百余人就如何进一步贯彻“百家争鸣”方针座谈。向哲浚、罗竹风、潘念之、赖彭城等在发言中,批判、驳斥了杨兆龙认为政法形势一团糟、只有工农干部退出司法机关才行的观点。向哲浚认为,解放八年来,政府颁布了一系列法律,说今天无法治显然是不对的。叶孝信说,宪法是根本法,我国早就公布了惩治反革命条例、土改法、婚姻法等法令,所以不是没有法治。罗竹风说,解放以来,我国不但一直有法治,而且是好的法治。法治的好坏可以从社会秩序、民主权利来衡量,国民党反动统治时期什么法典都有,可是拿社会治安来说,上海是过去冒险家的乐园。拿民主权利来说,国民党反动派为了镇压爱国志士就制定了一个法律,这种法治表面上虽完整,实质上却是陷害爱国人民。
高压之下,他也做了一些违心的自我批判。1957年7月12日《文汇报》发表了《杨兆龙承认一贯反党,但对反党具体行为避而不谈》的消息报道,杨兆龙对他同右派分子王造时等勾勾搭搭的关系和具體的反党反社会主义行为都没有做具体交代。在昨天下午上海法学会继续召开的反右派分子座谈会上,刘焕文、魏冀征、范扬等发言中都指出,杨兆龙的交代不能令人满意。他们一致要杨兆龙老老实实向人民彻底交代自己的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具体行为。当日报纸还有一篇《右派分子向法律界进攻——新闻日报陈伟斯是积极组织者》报道,称:杨兆龙在十日召开的反右派分子座谈会上还交代了陈伟斯是《我国重要法典何以迟迟不颁布》这篇文章的积极组织者。事实上杨兆龙只是如实陈述了《新闻日报》记者陈伟斯约稿和修改该文的整个过程。(详情见本刊2015年第4期刊登的杨兆龙系列之七的《1957年杨兆龙对法治的思考》一文)
在1957年7月第一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上,司法部长史良作了《全体司法干部团结在党的周围,彻底打垮右派分子的猖狂进攻》的发言,点名批判了“罗隆基、黄绍竑、谭惕吾、王造时、杨兆龙、杨玉清等人”。
《学术月刊》1957年第8期刊登《上海法学界集会驳斥王造时、杨兆龙右派谬论》一文和《文汇报》徐保璟、林关金《上海法学界人士坚决与右派作斗争,继续驳斥王造时和杨兆龙》一文报道,连日来,上海法学会许多会员不断打电话、写信和送稿件给法学会,一致驳斥右派分子王造时、杨兆龙的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行。华东政法学院徐盼秋在发言中对王造时、杨兆龙的所谓检讨十分不满,用事实驳斥了王造时和杨兆龙所谓动机是好的、效果不好的谎言,指出他们的言行绝不是为了社会主义,而是想倒退到资本主义。徐盼秋还揭发杨兆龙曾在公共汽车上对一个学生大讲目前司法工作一团糟,说法院都是些家庭妇女在胡搞。他忠告王造时和杨兆龙不应该背上解放前的所谓进步的包袱,应该根据《文汇报》上揭发的事实检查一下自己过去在江西究竟干了些什么。
上述报道还透露,杨兆龙仍然没有检讨自己的错误。复旦大学顾维熊、华东政法学院傅季重、上海法学会洪文澜、朱鸿达、上海市政协委员周伯敏、华东政法学院刘焕文、复旦大学孙晓楼等都希望杨兆龙等人赶快认真、深刻地进行检查。顾维熊说,王造时、杨兆龙已经站在敌我矛盾的边缘,必须掌握自己的命运,及早回头,否则是很危险的。社联主席雷经天根据大家的要求,提出组织学习的办法:全市会员将各按系统成立三个分组,继续开展反右派的斗争。
因师从庞德被污为法西斯信徒
1957年7月4日《文汇报》发表了署名“本报记者”的文章《法西斯信徒杨兆龙》一文,对杨兆龙的历史进行了污蔑。
该文说,第一,解放前杨兆龙当过国民党最高检察署检察长等要职,凡是枪杀共产党员和爱国人士都要经他批准。革命、爱国是违反他的“法”的,即国民党的“法”。无怪乎他屡屡呼吁要检查解放后历次政治运动的合法性,尤其是肃反运动的合法性。这样批判杨兆龙是不合乎事实的,因为杨兆龙担任国民党政府最高检察长,是中共地下党南京市委为了营救关押在监狱里的“政治犯”而劝其担任的。(详情见本刊2015年第2期刊载的杨兆龙系列之五《1955年“肃反”运动中的杨兆龙》一文)第二,该文说,杨兆龙在《司法与监狱之改良及管理》一文中标榜法西斯分子墨索里尼的“名言”,推崇意大利和德国纳粹的“法治”:“意国首相墨索里尼尝有名言:‘无法律之政府,能促成专制;无法律之民族,必至陷于无政府、紊乱、而完全瓦解状态。”但该文写于1935年,二战没有爆发,不能把杨兆龙引用几句墨索里尼的话就说成标榜法西斯主义。在《党化司法之意义及价值》一文中,杨兆龙说,党化司法是建立在党的主义上的司法,司法应该当然应该照国民党的主义去办理,担任司法职务者应该了解党的主义,表明了杨兆龙极力向蒋介石献计献策。但事实是,党化司法是孙中山根据自己的训政思想而提出的一项主张。1924年,孙中山在广州创设广东法官学校,目的在于“养成一般深明党义、适合国情与世界潮流之司法人材,用以整顿司法,以为收回领事裁判权之预备”。 因此不能说杨兆龙是向蒋介石献媚。第三,诬称杨兆龙解放前“主子赏识飞黄腾达”。说杨“任伪教育部参事时,得到陈立夫的青睐。任伪资源委员会专员时,曾为国民党起草过“军事征用法”“军事征用法细则”和“總动员法”。任刑事司长时,包庇汉奸,延期执行周佛海死刑,使之因“特赦”而改为无期徒刑。他还包庇日本战犯,冈村宁次被赦,他曾参与其事。许许多多共产党员被屠杀,都经过他签字盖章。
文章将杨兆龙和庞德的师徒关系作为攻击杨兆龙的利器。文中说,庞德是美国实用主义法学的权威和哈佛大学的法律系主任,杨兆龙是庞德的“门生”和哈佛大学的法学博士。解放前,庞德曾来中国当顾问,到全国各地讲学,杨亲自陪同当翻译,在中国传播毒素。1946年6月庞德的确曾来中国考察,并于7月12日在杨兆龙的协助下,庞德就推动中国司法制度改革提出了四点建议,1947年庞德作为司法行政部顾问再次来华,与杨兆龙联名提交了三项议案。庞德教授是一名纯粹的学者,没有反共政治背景,陪同他讲学并探讨改革中国司法问题,怎能说成是传播毒素呢?(详见本刊2015年第3期杨兆龙系列之六《杨兆龙与司徒雷登、庞德》一文)
陈立夫的确曾经赏识过杨兆龙,但在新中国解放前夕,当陈立夫托人把机票送到杨府,再三劝说杨去台湾时,杨却没有听从陈立夫的话,而听从共产党的话,留在了大陆。杨兆龙起草过的《军事征用法》《军事征用法细则》和《总动员法》都是抗战所需要的法律。处理周佛海、冈村宁次等这样级别的战犯,杨兆龙哪里会有权力参与!1945年杨兆龙奉命成立“战犯罪证调查室”,担任主任,领导七百余名工作人员,搜集日寇侵华罪行材料三十余万件。初步调查与审查工作由各地司法机关协办,经杨审定后,将部分重要战罪案件呈送远东分会审查,其余战犯案件送交我国战犯审判委员会审查。国内战犯分别于南京、上海、北平、武汉、广州、徐州、济南、太原、沈阳、台北等地审理。同他还组建“汉奸惩治委员会”,拒绝各方之贿赂(如大汉奸汪伪政府立法院副院长缪斌之妻的贿赂)及说帖,严格执法。这些都表明杨兆龙对审判战犯的坚定立场和贡献。
《文汇报》的这篇文章,估计是根据上海法学会召开的批判杨兆龙会议上一些人的揭批发言整理成的。《法学》1957年第4期刊登了许多揭批杨兆龙和王造时右派言论的文章。包括:复旦大学陈文彬教授在上海法学会复旦小组上的发言《杨兆龙与庞德的关系》;张汇文先生在上海法学会复旦小组上的发言《挖杨兆龙的法西斯老根》;吴耀辉(单位不详)《上海法学界揭发、批判王造时、杨兆龙的反党言行》;梅耐寒(单位不详)《杨兆龙——蒋家忠臣、庞德信徒》。
陈文彬说,杨和庞德的关系包括四个方面:一是二人之间的思想关系相同。庞德是实用主义,特别反对马克思主义(笔者按:不知道陈文斌教授此言的依据是什么),杨兆龙也是如此。二是庞德竭力反对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阶级性的定义,杨兆龙也是如此。三是庞德主张法律的功能性,杨兆龙承其衣钵,否定新中国的一切。四是庞德主张资本主义的立法路线,杨兆龙就主张资本主义的法律有用。文章的最后,陈文彬教授说,杨兆龙是庞德的学生,后者做过蒋介石的顾问,是反共最得力的人物,当时杨兆龙做翻译,这说明临解放前杨兆龙还公开地为反动派做事。杨兆龙与庞德是否还有政治上的勾结,杨兆龙还必须交代清楚。
吴耀辉的文章说,曾任国民党重要伪职的杨兆龙不思人民对他的宽大,而竟挑拨党外人士来反党。丘日庆等人指出,解放后政府已经颁布了四千多种法规条例,为什么杨兆龙还说“无法可依” 。张义渔揭发了在民盟市委召开的司法工作座谈会上,王造时、杨兆龙一唱一和地对党肆意攻击,甚至控制会场,硬说党的司法工作一团糟。孙潞、程瑞锟、沈钧等旧司法人员都以自己经过司法改革的亲身经历,一致指出司法改革的必要性与对旧法人员的合理安排。他们说:“党所不信任的是旧法观点,而非旧法人员,被调出的旧法人员只要努力进行自我改造,同样有美好前途。”他们一致认为杨兆龙的谬论是对旧法人员的恶意挑拨与侮辱。汪家焯指出,杨兆龙现在为旧法人员呼吁,是用做他个人反党资本而已,事实上在1948年他任伪司法调查团副团长时曾向上海新闻界发表谈话,说上海司法一团糟、司法人员没有一个不贪污。在会议期间,会上发言及会外来信来电一致要求会议主席团责成王、杨二人交代反党、反人民、反社会主义的阴谋活动,交代与“右派分子”章罗同盟的关系。王造时在耍了“一拖二赖三狡辩”的迎战手法后,作了历时四小时半的辩诉词。杨兆龙承认了一些思想错误,而对他们的阴谋活动、与“右派集团”的关系则一字不提。会议对王、杨的交代均不满意,坚决表示要把斗争进行到底,将对王、杨等“右派分子”进行追击,把他们完全击溃。
梅耐寒《杨兆龙——蒋家忠臣、庞德信徒》一文对杨兆龙的历史做了严重的歪曲,进行了人格侮辱。该文说,杨兆龙是一个一向以进步人士和法学及权威自居的人,他口口声声说留在大陆是为社会主义服务,不熟悉他的底子的人很容易被他的假象所迷惑。但杨兆龙既是一只狐狸,就难免会漏出尾巴:他不是进步人士,也不是法学权威,在解放以前,他就是屠杀人民的刽子手,在这次右派集团向党的猖狂进攻中,他又成为一个急先锋。第一,杨兆龙是蒋家皇朝的忠臣。他在国民党官场上一直是青云直上,在伪职上坏事做尽。任伪教育部参事时,曾运用特务、流氓手段镇压了西北大学和朝阳法学院的学生爱国运动 ;在伪刑事司和检察署任职时,许多共产党员和进步人士都在其“朱”笔下丧身丢命,王孝和烈士就是其中之一 。第二,反动法学家庞德的信徒。庞德是美国最反动的社会法学派的鼻祖,杨兆龙是他的学生,回国以后曾大力宣扬这个反动学说。第三,全力向人民法制进攻,一心企图资本主义复辟。杨兆龙解放初期在南京大学法律系任教时,就说过“国民党六法全书好像一把刀子,反动派可以拿它屠杀人民,今天人民也可以拿它杀反动派。”杨的这个观点和他去年年底写的《法律的阶级性和继承性》一脉相承,都是公开反对党中央废除六法全书的决定。杨兆龙发表的《法律界党与非党之间》是公开反对党和政府的司法改革和院系调整决定,把党与旧法人员的政治关系说成是党与非党的关系,党对旧法人员的改造政策说成是宗派主义,破坏工农审判员的威信,法学界虽然三番五次地指出他的理论的错误,他却反唇相讥,说别人读书少,不懂马列主义。我们千万要注意,不要以为杨兆龙在“右派集团”中的资历浅而小看他,他对人民的仇恨根深蒂固,他挑拨煽动群众手段的恶辣,是不比任何一个右派分子差的。在反右派的斗争中,我们决不能放过这个老奸巨猾的野心家。
《法学》1957年第5期“上海法律界反右派斗争报道”专栏,刊登了吴耀辉撰写的《上海法学界继续驳斥右派分子王造时、杨兆龙》一文。该文说,杨兆龙在“大鸣大放”中,还撰写了“十二条意见”,企图通过《新闻日报》记者、右派分子陈伟斯转给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董必武,要求董必武院长公开答复。 这十二条质问虽然因反右斗争的展开,来不及向董院长提出,但杨兆龙企图夺取我国立法和司法领导权的野心,已经活跃着了。 该文还称,杨兆龙借科学研究为名,在复旦大学科学讨论报告会上提出《刑事法学中的无罪推定与有罪推定的问题》的报告,诬指中国实际流行着“有罪推定”,妄图为他捏造的“错捕、错押、错判、错执行”及“检查肃反运动的合法性”的叫嚣提供“理论根据”。杨兆龙在他的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行被揭露后,虽不得不承认自己是“右派分子”,但仍然说自己是“没有什么动机”,是“被人利用”,并把自己描绘成“只有言论、没有行动的扩大意义上的‘右派分子。”同時他有耍弄两面派手法,一面在会上表示认罪,一面又在会外到处说:“报上揭露我的问题不是事实”,只因“我说话很有权威,才被当作右派斗争”。
违心检讨和事后致歉
外部是对杨兆龙批判的惊天涛浪,家里也不平静。杨兆龙的妻子沙溯因对外界的批判极感震惊,她不相信丈夫会反党,可能思想认识上有错误,因此她也对丈夫施加压力,要他快点检讨自己,回到党的立场上。重压之下,杨兆龙也被迫作了不少检讨。
1957年7月12日《文汇报》发表了《杨兆龙承认一贯反党,但对反党具体行为避而不谈》的消息报道,说上海法学会7月10日召开反右派分子座谈会,杨兆龙在会上说,经过几天来大家对我的帮助,揭露和批判了我的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行,我已经发现自己错误的严重性。我在《文汇报》和《新闻日报》上分别发表的《法律界的党与非党之间》《我国重要法典何以迟迟不颁布?》两篇反动文章,对党和社会主义的确起了很大的危害作用。文章中许多事例都是和事实不符的。我之所以会犯这样严重的错误并不是偶然的,而是和自己过去的反动经历分不开的。过去我长期在国民党政府任职,做过伪司法行政部刑事司司长、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长等,反动政府的每一份罪恶,其中就有我的一份。解放后,党和人民政府还让我当南京大学教授、还当过东吴法学院院长,现在又在复旦大学当教授,可是由于我的反动立场还没有完全改变,反动的思想还很顽固,对思想改造、院系调整、司法改革等一系列运动,都和党站在对立的立场。
虽然杨兆龙做了一次次检讨,但已无济于事了。大体而言,1957年反右运动中对杨兆龙的一系列批判会,先是用“左”的理论批判杨的学术观点,后来逐渐发展到揭露、甚至伪造杨兆龙的所谓“历史问题”。一开始气氛尚算平静,到后来就无限上纲上线,营造一种“不杀此人不足以平民愤”的舆论声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