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
2018-09-28
省直管县是否能够显著影响经济增长—基于荟萃回归分析方法
辽宁财政科学研究所 郭艳娇,辽宁大学经济学院、辽宁大学地方财政研究院 王振宇本文节选自《财政研究》2018年第6期
财政省直管县试点改变了市管县体制下省、市、县三级政府的财税制度安排,主要包括政府间收入划分、支出划分和财政转移支付等方面。通过荟萃回归分析可以发现:第一产业占比较大的地区执行省直管县效果较好,而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效果相对较弱。
第一,省直管县改革试点与计划单列体制异曲同工,省直管县改革赋予了县级政府一定权力,但其与计划单列城市不同,各省直管县的经济规模相对较小,自身发展潜力受限,不足以形成规模经济效应。在这种情况下由省直管县形成同一地区行政割据的弊端会被放大。
第二,省直管县体制下,被跨越的市级政府对该地区经济增长的影响依然存在,体现在一系列对县级政府监管和提供服务职能。在没有相应财政控制权的背景下,财权与事权的分离,必将降低市级政府的积极性,弱化其激励效应,甚至可能产生负向激励,制约省直管县的县域经济进一步发展。
第三,省直管县体制改革催生了“县变区”等现象并造成一定的负向影响。
第四,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推进,市场机制将发挥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政府将极大程度地从经济领域退出,转向公平和民生领域。在这种情况下,政府间的经济管理权限将会弱化,而行政管理权限的统一有助于降低地方各层级政府之间的地区性行政壁垒。
第五,目前部分地区的省直管县体制使部分地区获得特殊支持政策、优先发展,这种单兵突进的改革方式会在某种程度上加剧地区间的不公平发展程度。
综上所述,财政省直管县改革单兵突进,对解决县域经济已有发展问题的作用不是很显著。几年前,安徽省放弃了部分省直管县,辽宁更是从2016年末取消了仅有的两个试点县。
债务展期与结构性去杠杆
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中国金融法研究中心 张一林西南财经大学保险学院 蒲明本文节选自《经济研究》2018年第7期
研究发现,经济不确定性过高会导致银行有较强的激励去为僵尸企业提供债务展期。一般而言,在不确定性较小的经济环境中,一旦企业资不抵债、丧失了自生能力,银行会主动清算企业的债务(去杠杆),此时不容易出现僵尸企业僵而不死的问题。然而,当经济不确定性较大时,银行很可能为一些僵尸企业提供债务展期,其原因在于:一方面,由于僵尸企业的清算价值已经很小,因此经济不确定性的增大不会显著增加银行债务展期的机会成本;另一方面,经济不确定性(例如政府政策变动)的增大很可能提高银行为僵尸企业提供债务展期的“潜在”收益,这激励了银行为僵尸企业提供债务展期。换言之,当银行为僵尸企业融资时,经济不确定性对于银行而言不是风险,而是“希望”。
正常企业的情形则不同。研究发现,经济不确定性过高会导致银行对正常企业去杠杆,导致正常企业陷入资金短缺的困境。在不确定性较小的经济环境中,如果企业具备自生能力和偿债能力,则银行通常会为企业提供较为稳定的金融支持,一般不会在贷款到期时对企业实行信贷紧缩式的去杠杆。然而,当经济不确定性增大时,正常企业相对较高的清算价值意味着银行为企业提供债务展期的机会成本上升,但债务融资的特点决定了银行债务展期的收益不变:银行仅仅获得固定的利息收入。最终,经济不确定性的增大使得银行有更强的激励去对正常企业去杠杆。换言之,当银行为正常企业融资时,经济不确定性对于银行而言是一种风险。
“一带一路”规则制定权的战略思考
同济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同济大学中国战略研究院 门洪华本文节选自《世界经济与政治》2018年第7期
“一带一路”倡议面对的挑战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其一,沿线国家对“一带一路”倡议存在担忧和战略摇摆,存在政治风险和政治挑战。沿线国家既希望从“一带一路”中获得实在的好处,又担忧对中国形成新的依赖关系,这种疑虑往往导致战略上的摇摆,影响“一带一路”倡议的顺利实施。沿线许多国家处于政治转型期,具体表现为新旧体制转轨期、民主改造探索期和社会局势动荡期,政治不稳定因素有可能长期存在,对“一带一路”倡议构成系统性风险。沿线国家多是中小国家,对主权非常敏感,对外往往采取平衡外交政策,以制衡中国影响的扩大。
其二,大国博弈与掣肘不断,导致地缘竞争升温,战略风险与战略挑战长期存在。“一带一路”倡议被一些人视为中国谋求世界大国地位的大战略,世界诸大国的关注在所难免。“一带一路”途经世界自然资源的主要产区,历来是诸大国争夺的战略要冲。大国博弈与大国掣肘长期存在,战略挑战势在必行。“一带一路”倡议关涉美国、俄罗斯、日本、德国、法国、印度等全球大国、地区关键大国的政治经济势力范围,这些大国对“一带一路”说三道四甚至公然反对都有其可能性,并引发相关沿线国家的担忧,对“一带一路”的长期顺利实施构成严峻挑战。如何成功化解与这些大国之间的正面冲突是“一带一路”能否顺利实施的重要条件。
其三,“一带一路”沿线有着较多安全风险,安全挑战持续存在。中国外部安全环境处于全球权力结构调整过程中的阵痛期、亚太地区多边机制变动过程中的紊乱期、周边邻国对中国崛起认识的集中反应期。“一带一路”倡议虽然带来机遇,但基建项目多集中在不安全和政治不稳定地带,安全风险突出,这不仅包括大国地缘政治博弈、领土和岛屿争端、个别国家政局动荡等传统安全风险,也包括经济安全、金融安全、恐怖主义威胁、流行性疾病暴发、跨国有组织犯罪等日益凸显的非传统安全风险。尤其是“一带一路”沿途区域形势复杂,一些地区长年动荡不安,恐怖主义、民族宗教纷争冲突不断。这些安全隐患将影响投资者信心和项目实施,利益分歧不断,有可能导致僵局。
其四,“一带一路”沿线经济社会风险随处可见,不确定性较强。全球主要高风险国家均分布在“一带一路”沿线。“一带一路”国家在经济体制、制度安排、文化特色、生活习惯、宗教信仰等方面各不相同,經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协调难度较大,贸易和投资风险凸显。特别是部分国家政局不稳,多为地缘政治的“破碎地带”,恐怖势力猖獗,使得投资环境面临重大挑战,威胁到该区域的经济安全,反映在国内就是可能造成投资的低回报,甚至影响国内经济安全。“一带一路”倡议在多个高风险地带深入推进,这些地带缺乏多边自由贸易安全体系和有效投资合作机制,区域内合作的深度和广度受到严重制约。一些沿线国家面临深刻的政治调整、经济转型和社会转轨,投资环境方面存在着不少中短期内难以解决的问题,市场波动风险、货币汇兑风险、劳资和公共关系风险、经营决策风险等时有展现。可以说,较差的运营环境、较低的地区发展水平和市场规模、滞后的经济一体化建设制约了各国的合作,反过来导致贸易往来存在较多壁垒和障碍,由于过度依赖外部市场,受区域外经济波动冲击的风险较大。此外,“一带一路”倡议在基建项目推进过程中常常会面对经济景气的变化、市场环境、地缘政治、宗教冲突乃至恐怖主义威胁等风险。为了尽可能地降低上述风险,中国在推进“一带一路”区域合作过程中需要贯彻量力而行的原则,避免成为“沿线国的发改委加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