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当好乡镇初中“副科”班主任
2018-09-27王海鹏
王海鹏
摘要:乡镇中学的学情、环境、条件不同于城市学校,加上班主任由“副科”教师来担任,就更有自身班级管理的特殊性。这种情态下的初中班级管理有难点,也有优势,当好乡镇初中“副科”班主任需要建立一套对应的管理模式和策略。
关键词:乡镇初中 班主任 副科
乡镇初中班级管理有区别于城市学校班级的特征,“副科”班主任有区别于“主科”班主任的特征——当好任教“副科”的乡镇初中班主任,需要根据自身特征去把握,需要采用与自身特征相匹配的管理策略。
一、乡镇初中“副科”班主任管理情态
乡镇初中的学生与城市的学生不同:他们在自律意识方面相对比较松散,乡镇的文化环境、规范意识也较城市较为落后,这就给班主任管理带来了一些特殊难度。但从另一个角度看,乡镇学校学生又呈现出性情单纯、朴实,吃苦耐劳、独立性强等优秀品质,这又是班级管理的有利因素。
再说“副科”班主任问题:当今素质教育体系下,从学业上其实已经没有主科、副科的区别,每个学科都是综合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但从班级管理角度看,仍然能体现出班主任所任学科“主”与“副”的差异。比如我所任教的是化学,担任班主任所遇到的主要问题是,与数学、语文等学科相比课时比较少,这就造成在课堂上与学生接触时间少。比如数学学科班主任可以一天至少有一节课甚至两节课与学生在一起,就可以方便地在课堂上处理一些班级事物。而化学教师就没这个条件,只能利用课间和班会时间去处理问题——时间上就“输”了一截。但也不是完全没有优势,比如我有更多时间去思考和设计管理策略,使班级管理更细腻、更合理,有更多精力去与学生家长沟通,等等。
所以,乡镇初中“副科”班主任,没有条件上的优劣之分,有的是特征上的区别,当好这个班主任的关键是,能不能把握好,利用好自身特征。
二、发挥优势善于沟通
“副科”班主任管理班级的时间上就比较充足些,就有较多的精力去精心组织管理。比如班级管理的基点是了解学生的学情,那么我就可以利用自己这个“副科”教师的优势,虽然不能更多地利用教学时间去处理班务,但我可以利用教学之余去做“课下”工作。
学生上其他学科的课,班主任就可以利用这些时间去与家长沟通——可以去家访、可以把家长请到学校来,也可以通过班级的QQ(或微信)“家长群”和家长聊一聊。通过这些途径,班主任就能比“主科”班主任更深入地了解学生,了解他的成长背景,就更容易因人施教。而且,班主任还可以有更多时间去组织“家长学堂”,让自己的教育思路与家长们形成共识,形成一个統一的家校管理体系,还可以将一些科学的教育方法教给家长们,让他们科学教育孩子,让他们教育策略与学校一致——这对班级管理无疑是有益的。
再如与学生沟通,利用课间或课余时间去单独的、小范围的与学生沟通。这样的沟通形式,特别适合乡镇初中学生的心态,满足了他们保护自己“隐私”的需求,让学生的一些小错误成为师生间的“小秘密”。这种沟通形式,获取的信息更真实,学生也更容易接受班主任的指导,而且也便于进行差异化的、个性化的管理。
三、强化班风建设借力于生
我们都知道“孟母三择邻”的故事,这其实不仅是一个学习发展的问题,也可以作为班级管理的一个理论依据——环境的影响力远远大于个人的自我建设。
打造一个优秀的班集体,营造良好的班风,不仅是班级整体的发展,而且对每一名学生都有着强大的推动力——在一个团结守纪、学风优良的集体中,学生很难把自己推到“另类”的方向,集体影响力对于班级管理的作用比班主任说多少句“教导”的话都更有效。所以,强化班风建设,是班主任要特别要抓好的工作。抓好班风,可以说是一劳永逸的巧策。比如组织有益的社会公益活动,组织主题班会活动,开展集体荣誉、团队意识教育等等,都是班风建设的有效方式。
此外,乡镇的初中生,因为成长环境原因(比如农忙时要干活、父母在外打工等等),他们往往较城市的孩子有更强独立性,自主能力比较强。利用这一特点,班主任可以大胆借力于生,让他们自管自理,放权给他们。实践证明,这个管理策略,不仅给班主任减轻了管理压力,更主要的是提升了学生自律意识,并锻炼了他们的综合素质。一是有意识培养班级骨干力量,让班干部切实负起管理职责,而不是仅仅让他们是一个“打小报告”的角色,给他们管理权,比如扣分权、奖励权。二是扩大管理参与范围,让更多学生参与到班级管理,甚至实现全员管理,比如卫生、纪律的轮值制度,比如自习课、午休的值周班长等等。
总之,乡镇初中有乡镇初中的特色、“副科”班主任有“副科”班主任的条件,班主任应把握好这些学情、特征,具体分析,针对性操作。特别是“副科”教师担任班主任,一定要做好定位,不要“副科”意识,而要“副科”策略——要当好这一家之主,要有“家长”的责任和担当。
参考文献:
[1]李毅.浅析乡镇初中班主任工作的创新方法[J].求知导刊,2016(26):151-151
[2]吴湘江.与时俱进做好初中班主任工作漫谈[J].俪人:教师,2014(4):272-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