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孩政策下3—6岁非独生子女分享行为培养策略
2018-09-26朱金山姚亚楠
朱金山 姚亚楠
摘 要:在国家全面推行二孩政策下,生育二孩的家庭越来越多,分享教育成为一项重要的教育内容。通过分析3-6岁非独生子女的分享行为影响因素,提出分享教育的培养策略。
关键词:非独生子女;分享行为;培养策略
“二孩”政策是在我国实行的计划生育政策。2015年10月,我国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开始实施全面二孩政策,社会中生育二孩的夫妇越来越多。在拥有二孩的家庭中,因分享教育不当,会出现情感交流障碍、依赖性强、独占、独霸等行为,在家庭里表现为拒绝沟通,在幼儿园里表现为沉默寡言,不愿和人共享一个物品,有的甚至产生了攻击性行为。在这一背景下研究二孩政策下非独生子女分享行为影响因素,提出有可操作性的措施,以培养3到6岁幼儿的分享行为,为幼儿一生的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一、二孩政策下3-6岁非独生子女分享行为影响因素
(一)托幼机构对3-6岁非独生子女分享行为的影响
托幼机构是3-6岁幼儿活动的主要场所,他们在这接受环境塑造和教育,托幼机构起到了促进幼儿在身体、认知、社会性和情感等方面健康全面和谐的发展,为幼儿一生的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素质基础。
1.托幼机构课程设置。幼儿园课程是基于儿童的身心发展和特定的社会文化背景的特点,有目的和计划,引导和促进幼儿发展。幼儿园课程十分重要,具有不可替代性,正是由此开设分享课程显得更加重要。为提高幼儿的社会性发展,更应该为亲社会行为中的分享行为设置课程,促进儿童身心发展。
2.托幼机构教师教育方式。教师的教育模式有教学方式和干预方式两种。在教学中,教师以有意的或是无意的教育幼儿会影响幼儿的行为和意识。教师的干预方式主要分为区域活动中的干预和日常活动中的干预。区域活动的干预包括进行活动前的分区、分发活动材料、材料的示范和操作、活动过程中的维序、活动结束后的总结等。通过观察发现,3到6岁幼儿分享行为的出现频率与教师是否干预有较大关系,没有教师干预下的分享行为频率低。教师干预可使幼儿认识到自己的问题,自我纠正,为其成长助力。所以教师应该把握好教育的时间,为幼儿模仿提供一个良好的“范本”,为幼儿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3.托幼机构活动材料特性。活动材料特性主要是指活动材料的数量、分类、性质等。活动材料的数量的多少会直接影响幼儿会不会产生分享意识,如果每次教师提供的物品都足够多,幼儿就不会产生分享意识。活动材料的分类是否具有科学性也是重要的影响因素。
(二)家庭对3-6岁非独生子女分享行为的影响
家庭教育环境是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家庭教育环境的优劣程度,直接影响着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家庭对于3-6岁非独生子女的影响的主要方面体现在家庭结构和氛围以及家长的教育方式上。
1.家庭结构和氛围。家庭结构是指家庭成员的组成及他们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狀态,以此成为一个稳定的结构。主要分为夫妻家庭、核心家庭、主干家庭、联合家庭、其他形式的家庭。家庭结构决定了家庭中的占主导地位的人,决定了家庭中的权威,其教育方式也会影响下一代的成长。在一个主干家庭中幼儿的祖父祖母为家庭核心,其教育方式和观念将会影响下一代的发展。在一个核心家庭中父母为主导其教育方式也会直接影响幼儿的成长。
2.家长的教育方式。无论一个家庭为哪种结构,对于幼儿的教育都归结于家长的教育方式。如果一个家长在日常教育中表现出来的是乐于分享、乐于分担、能承受的性格,那么孩子也会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相反,如果一个家长表现出来的是自私、野蛮、偏激的话,孩子的性格中多多少少也会存在这些成分。所以在家庭中,家长的教育方式是影响幼儿分享行为的一个重要因素。
(三)幼儿自身因素及同伴关系
幼儿自身的性格、气质及其发展状况影响幼儿分享行为,同时幼儿对于同伴的熟悉程度和喜爱程度也影响着幼儿分享行为。研究中发现孩子在外玩耍时拒绝不熟知的人的分享行为的次数更多。而笔者在幼儿园观察也发现,几乎所有分享行为都发生在幼儿与熟知的、关系好的同伴之间,发生在较陌生的同伴之间的次数很少。
二、非独生子女分享行为的培养策略
(一)托幼机构和教师的策略
关于托幼机构和教师的策略,主要从设置分享性课程,提供合理材料、合理设置活动区域,教师干预三方面探讨非独生子女分享行为的培养策略。
1.托幼机构设置有针对性的分享课程
托幼机构要转变教育理念,设置一定的分享课程,以此来激发幼儿的分享意识,培养幼儿的分享观念。4岁是幼儿心理发展的关键期,也是分享行为发展的关键期。4岁以前幼儿缺乏分享意识和观念,在这个时期,设置一定的分享课程具有启蒙的作用,对于4岁以后的教育奠定了基础。在幼儿4岁以后托幼机构可以设置系统的分享主题活动,以培养和提高为主。但不可过于强调效果,在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基础上促进幼儿亲社会行为的发展。
2.教师科学投放区域活动材料
区域活动材料的投放要具有科学性,秉持以幼儿为中心。比如,材料投放的数量要符合幼儿年龄特征。年龄越小的幼儿越需要更加精致、真实的活动材料,随着年龄的增长、幼儿的思维等各方面的发展,活动所需要的材料更加具有探索性,可适当添加一些、非结构性材料,以促使幼儿能在探索实践过程中萌发分享的意识,并出现合作和分享行为。
3.教师在日常中适当进行干预
要使教师在日常中进行适当干预,引导幼儿分享,首先要增强教师的素质。具体体现在增强教师分享意识教育,日常组织教师间的交流探讨且加强保育老师的素质教育,赋予他们教育的职责。其次要抓住时机,适当干预。要抓住机遇,当幼儿周围出现分享行为时要及时鼓励提倡,出现错误行为时要及时纠正。教师要制定有差异且与幼儿个体发展相一致的分享教育方案,有针对性地实施分享教育,定会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
(二)家长的策略。家长提高非独生子女幼儿的分享行为的策略主要从教育理念和注重分享教育两方面探讨培养策略。
1.平等和关爱的教育理念 面对两个孩子,家长要以平等的观念为基础教育孩子,“老大”与“老二”的平等才能使教育效果平等的展现。家长切忌过分偏爱一方,这对于另一方幼儿心灵的伤害是不容小觑的,将会阻碍其心理发展。家长在日常中的行为会影响幼儿,所以,家长应该在家庭中树立起关爱他人、热爱分享的形象来间接教育幼儿。
2.注重家庭中的分享教育 在二孩家庭中,要用好“分享”这个词。“一起用”、“一起吃”等都是“分享”的体现,家长应该抓住教育的契机,鼓励幼儿分享、教导他们如何与他人分享,如何与家人分享,养成良好的分享习惯,促进亲社会行为的发展。
(三)构建家园共育
分享教育是幼儿全面发展的重要一环,需要教师和家庭共同努力。每个家庭的教育方式都有区别,家长应该及时与幼儿园沟通,对于教育难题更应该与教师进行沟通,共同处理。教师对于3-4岁幼儿是具有很高的权威性的,所以家长要密切联系教师,及时掌握幼儿在幼儿园的分享表现,回家后也要进行二次教育。如幼儿的分享行为发生了什么变化以及家庭表现和幼儿园表现差异等问题,家长要及时与教师沟通、找到原因,在与教师分析讨论后制定矫正方案,家园配合,方能达到最佳教育效果。
参考文献:
[1]王文江.3-5岁儿童分享行为发展现状及家庭培养[D].陕西师范大学,2009.
[2]任虹霏. 3-6岁城市幼儿分享的特点及培养[D].沈阳师范大学,2014
[3]汪涛.3-6岁幼儿分享行为和分享观念的跨文化研究[D].华中师范大二学,2012.
(作者单位:青岛滨海学院,山东 青岛 266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