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3.0版出炉纳入“一窗受理”
2018-09-26耿旭静
耿旭静
耗时长、审批多、收费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将解决。2017年,广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发布《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这是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3.0版,通过优化审批流程、试点告知承诺制、简化收费环节,进一步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大幅缩短审批时限。其中企业投资项目以调整、取消、合并、并联、下放办理等5种方式,优化了23项审批事项务;今后将建设工程类业务纳入“一窗受理”,企业办事不需到处找部门窗口。
企业项目审批时长可缩一半
新一轮改革实施后,企业将如何受益呢?业内指出,企业项目审批效率将大大提高。
在并联办理事项方面,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批后,消防审查、卫生学评价、永久供水、永久供电、人防审查、安全评价、交通评价、文保审核可依据修建性详细规划并联申报和审批。
因为并联办理事项扩容,企业投资类建设工程项目从立项到竣工时长大大缩短,在满足审批条件的情况下,政府部门审批理论时长从以前的314个工作日,缩短到115个工作日。
广州开发区借助国家的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优势,成立行政审批局实行集中审批,让一个部门统一实施涵盖企业投资建设全流程的38个审批事项,提高审批效率。以工业和仓储类项目为例,由过去110天审批时长缩短为60天,其中部分项目缩短为30天。
气象部门承担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许可,整体纳入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备案。企业在这一事项的改革中,设计审查环节可以节约10个工作日,验收环节可节约8个工作日申办审批的时间,还可以节约大量准备不同材料的时间。
9部门业务“一窗”综合受理
为了推进落实,《实施意见》还制定了任务工作表,明确了这轮改革各项重点工作的完成时限及牵头单位。将建设工程类业务纳入“一窗受理”,企业办事不需到处找部门窗口。“一窗”综合受理系统与建设工程涉及的9个部门进行系统对接,为实现网上申请、综合受理和统一出件提供信息化支撑。
《实施意见》同时提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项不作为办理可研批复的前置条件。那将如何强化事后监管,避免扰民、环境污染等问题呢?
环保局有关人士表示,环评审批不作为可研批复的前置条件并非取消环评审批,主要是通过并联审批方便企业办理相关手续,节省办理时间。项目建成后,环保部门将对其实施防治污染设施验收,确保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企业投资项目 23项审批事项优化
优化审批流程方面,以调整、取消、合并、并联、下放办理等5种方式,优化了23项审批事项。其中,调整办理事项9项,取消办理事项5项,合并办理事项5项,下放区级办理事项3项,并联办理事项1项。
企业投资项目试点告知承诺制。在广州开发区和南沙新区,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在办理核准或备案、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环评等报批手续时,对于标准明确或可通过制定标准进行管理的审批事项,项目建设单位签订承诺书,承诺其符合审批条件,并承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材料、按标准进行规划建设的,审批部门即可以承诺书为依据办理相关许可事项,并通过撤销行政审批决定、取消“承诺”资格等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简化收费环节方面,部分事项将由政府购买服务。除土地出让金、税金按国家规定执行外,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实行施工许可、竣工验收、不动产登记3个节点各收一次费。除收费节点外的审批事项,各审批部门不再将缴费完成作为审批前置要求。对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及竣工检测审批(审查)事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不再向建设单位另外收费。
政府投资项目 五大机制全流程管理
5大工作机制:今后广州将强化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全流程管理,重点围绕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策划、落实项目实施条件、明确项目主体责任、做好审批服务等方面下功夫,建立和优化项目生成、评估论证管理、实施主体责任、审批服务效率、竣工验收后评价等5大工作机制。
广州将构建政府投资项目策划生成机制,形成以政府投资项目“三年滚动计划”为龙头、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为核心、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为支撑,多行业主管部门参与的项目策划管理机制。
优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服务效率机制方面,由市投资主管部门立项的建设项目,投资估算在5000万元以下(含)的,概算编制和评审均直接以经审查的施工图为依据,不需送项目预算评审等内容。被列入市五年规划纲要或市政府常务会议确定的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可以直接申报可行性研究报告。
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后评价机制方面,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廉情预警评估工作,对审批改革中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问责。对在行业和地区发展、环境保护等有重要意义以及涉及社会民生、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建立健全后评价制度。
探索“净地”出让 建网上中介超市
《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进审批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在调整优化审批事项的基础上,推进加强“多规合一”联动、探索“净地”出让、建立审批信息共享机制、提升审批服务水平、试点建立联合审图工作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诚信管理等7大类18项改革措施。
探索实施“净地”出让方面,除城市更新项目和前置审批用地以外,在供地前由出让主体(市国土规划委或相关区政府)会同土地储备机构牵头完成宗地用地结案、场地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地铁保护、历史建筑及文物勘查,以及通水、通电、通路、土地平整等工作,顺利实现“净地”出让。
此外,建立审批信息共享机制。项目建设单位(或企业)一次性递交经盖章确认的纸质版申请材料并上传扫描件,各审批部门共享相关申请材料。凡是可以通过共享获取业务办理所需信息或证照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相关纸质证照材料。
试点建立联合审图工作机制。在广州开发区、南沙新区选取部分条件成熟的建设工程项目,试点开展设计方案及施工图联合审查工作。
同时,强化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加大对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中介机构等的违法惩处力度并严格处罚。建立网上中介超市,将合格的中介服务机构纳入建设工程项目技术审查机构备选库,并向社会公开。建立建设工程项目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