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三资”监管调查与思考
2018-09-25腊国林
腊国林
一、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主要成效
丹江口市牛河林业开发管理区现有9个行政村36个村民小组,自2005年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后,9个行政村36个村民小组的财务全部纳入农村集体“三资”服务中心进行“双代管”(账务、资金)。截止2015年底,牛河林业开发管理区村级资产1218.79万元,所有者权益785.27万元,负责422.52万元。实行农村财务“双代管”十余年来,农村财务管理步入了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的轨道,得到了农村广大干部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是减轻了村组干部负担,提高了工作效率。农村财务“双代管”工作将村组会计从繁重的业务中解脱出来,减少了村级干部职数,解决了因村级财务资料不全、记账不规范等原因引起的经济纠纷和矛盾。极大的提高了村级组织的工作效率。
二是加强了民主监督管理,促进了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实行了村级财务“双代管”后,各行政村同时成立了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村级财务实行民主管理,让群众在事前进行决策,事中参与管理,整个财务运行过程实行民主监督,事后通过财务公开落实村组集体组织成员的知情权,保证了农民群众能够行使各项民主权利,提高了群众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促进了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三是加强了村组集体资金的运行管理,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各行政村收入资金由农村集体“三资”服务中心会计全额代管,并缴存服务中心在银行开设的专户,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杜绝了村组干部坐收坐支和私设小金库的行为,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村组干部随意挥霍集体资金的行为。
二、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集体资源台账不健全。主要表现在,村组资源型资产的分布、类别、四址边界、地籍类型、地力等级等情况记载不够规范;有的甚至连四址边界也没有,有的仅仅在台账上只注明地址与亩数,造成农村集体“三资”基数不明、底子不清、管理混乱。例如,李家山村80亩山场资源,台账上没有详细地名和四址边界,在2008年元月份发包给个人承包时,在承包合同上同样没有详细地名与四址边界,结果造成承包人无法办理林权证,承包人与村集体以及山场周边农户之间发生矛盾纠纷,引发了承包人和农户多次上访。
二是集体资产收益管理不规范。主要表现在,有的村集体资产收益以其他费用直接冲抵承包款和租金;有的收取后,村干部私自保管,长期不报账;有的设立小金库,坐收坐支;有的资产收益使用无计划,随意开支现象严重;使集体利益得不到保障。例如,凤凰山村2011年5月份,村集体变卖泵站废品收入10000元,原村文书私自保管不入账,直到2015年8月份,财政所清理该村“三资“过程中发现后,才督办该文书将此笔款项进入”双代管“专户。
三是集体财务管理不到位。主要表现在,有的私自设置账外账,游离于监管之外;有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形同虚设,成为“橡皮图章”;有的村大额支出不经过集体研究,村干部独断专行,少数人说了算;有的村乱支滥补,挥霍浪费;有的村收款不用统一收款收据,开支白条入账;有的报销凭证不规范,支出凭证上无经办人的签字,手续不完整。
三、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牛河财政所(经管站)针对在农村集体“三资”清理过程中梳理发现的问题,经过认真分析研究,结语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产生问题的原因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村组干部思想认识上存在着偏差。自2005年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后,取消了农村各项税费和三提五统的征收,村级财务纳入了“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管理,一些村组干部片面认为,村集体经济收入相对减少了,债务多,无资产可管;有的认为由代理服务中心记账,财务制度全、监督紧、报账手续复杂,村干部无机可乘;有的认为村民自治,不宜多管。由于这种错误的认识,导致了村组干部对村级财务管理不重视,对群众反映的财务方面问题不进行认真的调查处理。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三资”监管混乱的产生,给某些别有用心的村组干部违纪、违规、违法开了方便之门。
二是村两委干部不能顾全大局、团结共事。特别是集体资源丰富、收入来源多的村,村干部之间不能团结协作,各唱各的调,一盘散沙,在处置集体资源上,意见不统一,随意乱表态,私自签订处置合同,造成集体资源的流失。
三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力量薄弱,投入严重不足。目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主要由设在乡镇财政所(经管站)的“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代管,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业务性强,长期以来财政所(经管站)没新进专业人员,人员老化,不能适应新常态下“三资”管理业务的需要。再加上办公设施、业务资金等方面投入严重不足,使得有些工作就没法开展。同时财政所(经管站)作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监督部门,充当了即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的角色,造成在“三资”管理中往往是“顾此失彼”。
四、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建议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不仅是一项农村经济管理工作,也是一项政治工作,是党在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的需要,是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更是当前农村精准扶贫工作的需要。实践证明,管好农村集体“三资”,有利于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有利于改善黨群、干群关系,有利于农民脱贫致富,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针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需要通过健全机制,部门联动,不断创新工作方法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
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进一步提高各级各部门对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依照《湖北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在乡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乡镇纪委牵头,组织协调村两委、财政所(经管站)、民政办等部门,形成齐抓共管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机制。
二是摸清“家底”,健全“三资”台账。乡镇党委、政府要经常性的组织专门人员对农村集体“三资”进行专项清理整治。要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的作用,村集体重大经济活动必须有村务监督委员会参与。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的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摸清“家底”,建立起明晰的“三资”动态管理档案,保证“三资”保值增值,有效防止村集体资产流失。对农村集体“三资”采取台账式管理办法,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清产核资,对因资产出售、征地等资产资源数量增减的情况,及时记录归档,完善台账后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严格实行村务公开制度,促进社会监督。由乡镇民政办负责牵头,应及时将村集体的工程建设、项目发包、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使用和去向,定期在醒目位置向社会公开;对于群众最关心的难点、焦点、热点问题,可以一个月或者一个季度进行公开一次;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