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社区参与以及保障对老年人主观幸福感的影响
2018-09-22王时雨
王时雨
(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学院,北京 100875)
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与此同时也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总量最多的国家。近30年来,我国实行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不可避免地加快了人口老龄化的速度。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公报显示,截至2017年,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总数达到了2.4亿人,占总人口比重达到了17.3%。预计到2025年,我国60岁以上的老人将达到3亿,占比将达到21%,接近深度老龄化社会。随着社会的急剧变迁,一方面受益于经济的发展、生活质量的提升以及医疗卫生条件的改善,老年人的物质贫困状况得到改善;但另一方面,社会转型时期社会规范、价值标准和行为方式等的变化必然会给人们带来观念上以及行为上的变革,而人口老龄化的出现和发展又加剧了这种变革对于老年群体的广度和深度,老年人的身体、心理等方面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国际助老会在《2015全球老龄事业观察指数》的报告中指出,全球内的老龄化问题应该着重关注老年人群体的生活质量问题,而不应该仅仅集中于经济的变化。而主观幸福感是衡量个体生活质量重要的综合性心理指标。但国际助老会2015年发布的数据显示,我国老年人的总体幸福感处于中等偏下水平,在将近100个国家和地区的排名中仅占据中游的位置,此严峻的状况也使得各界学者们努力探寻如何提高我国老年人的主观幸福感。
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同志在十九大报告中着重提出了老龄化问题,新时代下如何积极应对这一问题是我们应着重探讨之处。老年人主观幸福感的影响因素有哪些?如何提高老年人的主观幸福感以实现健康老龄化和积极老龄化的目标?本文通过对中国社会综合调查(CGSS)2015年调研数据的筛选和剔除,系统探讨不同因素对老年人主观幸福感的影响,以期为社区建设、社区管理、推动社区活力的提升以及最终促进积极老龄化的实现提供参考依据。
一、文献回顾
(一)积极老龄化与老年人主观幸福感
许多学者就老龄化问题提出了不同的想法和措施,因此出现了成功老龄化、健康老龄化和积极老龄化等相关的概念和论述。自21世纪以来,在心理学和老年科学研究的浪潮中,2002年世界卫生组织健康发展中心正式推出了“积极老龄化”的概念,以扭转人类心理和老龄化的悲观情绪。“积极”是指积极地参与到社会生活中去,包括经济、文化、政治等方面的积极参与和积极建设,而不仅仅局限于自身身体健康的提高。WHO年度报告指出,积极老龄化的三大支柱是“健康”“参与”“保障”,重点强调人在老龄化阶段尽可能较长时期地保持良好的状态。积极老龄化也侧重老年人的个体独立性与自主意识,强调他们“主动”参与社会生活中去,并成为社会财富的创造者和社会发展的积极贡献者。其作为现如今提升老年人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的重要方式之一被社会越来越多的人提倡和追求。本文也即是从“健康”“参与”“保障”这三个方面探求其对于老年人主观幸福感的影响。
(二)老年人主观幸福感的影响因素
首先,健康状况会影响老年人的主观幸福感。这一解释变量已被许多学者的研究证实。通过对美国老年人主观幸福感的测量发现,身体健康会影响其主观幸福感。童兰芬等人通过比较研究发现,生活在社区和敬老院的老人所感受到的幸福感会高于住院的老年人。也另有研究显示,自评健康越好的老年人的主观幸福感越高。可见,在分析老年人主观幸福感的过程中,健康状况是十分重要的变量。
其次,参与状况会影响老年人的主观幸福感。“参与”涉及多重主体,覆盖范围广,不同群体的参与形式与参与意愿有很大的区别。而涉及到老年人的“参与”即是指老年人面对社会生活的变化与发展积极地融入其中,推动自身价值的最大化实现。立足于“社会层面”,是指群体积极参与社会生活的一系列事务,通过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活动积极与他人进行社会互动。通过与同辈群体的联系与互动交往,促进了老年人的身心健康,提高了他们的主观幸福感,提升了他们的生活质量。本文集中于“主动”参与社会活动的层面,因此把视角投向了社区。社区作为老年人日常活动的场所,他们大多数时间都在社区中度过,社区是老年人重要的生活场景以及养老的主要基地。同辈群体的支持在老年人主观幸福感的提高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通过在社区中与邻居、朋友等的联系与社会交往,有学者指出此方式比与成年子女的联系更易促进其幸福感的提高。李幼穗、赵莹等人(2008)对退休老人主观幸福感及其影响因素的研究发现,社区伙伴在老年人晚年生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且居住在城市和居住在乡村相比没有很大的差异。高健等学者也考察了老人社区交往频率对其主观幸福感的作用。由此可见,社区作为老年人活动的基地,其社区参与的现状极大程度地影响他们的主观幸福感。
此外,保障状况也会影响老年人的主观幸福感。“保障”主要是指为了满足老年人经济、健康、文化生活等方面的需要,建立健全一套相关的全方位的社会保障制度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保障也可主要分为制度、政府工作以及社区保障三个层面。就社会层面而言,崔东艳(2011)认为社会保障对提升幸福感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分别是社会保障的经济幸福功能、社会幸福功能以及情感幸福功能。牧丹(2013)认为,民众对社会保障制度的满意度与民众的幸福感水平之间存在显著相关性。霍雨慧(2014)实证考察了养老保险金对老年人幸福感的影响程度,从数据分析结果可以看出,养老保险金可以显著提高老年人的幸福感水平。就政府工作而言,有学者证明了政府在社会治理方面的建设与老年人主观幸福感之间的关系。就社区安全层面而言,有学者研究表明老年人的主观幸福感与其所在社区的社会治安状况有显著的关系。
最后,许多学者就社会人口学变量对主观幸福感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其研究变量主要集中于性别、职业、年龄、受教育程度等。一项对厦门市老年人的调查结果显示,因社会经济地位分层,所属层次越高的老年人的主观幸福感越强。此也证明了社会经济地位与老年人主观幸福感之间的显著关系。本文选择性别、户籍状况、受教育程度、社会经济地位以及婚姻状况作为控制变量进行探讨、分析和论证。
综上所述,从微观到宏观的健康、参与、保障这三大因素如何从个体、社区、社会这三个层面对老年人的主观幸福感产生影响都有待进一步研究来阐释。本研究的核心理论问题是:什么因素会促进老年人主观幸福感的提高?鉴于此,我们将采取较为客观的数据考察老年人主观幸福感的现状,结合相关理论重点分析其影响因素,并期待能够带来一些政策启示和相关建议。
二、研究设计
(一)数据介绍
中国综合社会调查从2003年开始每年一次,对全国125个县(区)、500个街道(乡、镇)、1000个居(村)委会、10000户家庭中的个人进行调查。数据中包含许多具有理论意义和现实关怀的社会议题,为探究国内国际相关学术问题提供了有效依据。2015年CGSS项目调查覆盖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的478村居,经统计,共完成有效问卷10968份。鉴于本研究关注的是老年群体,故而从数据库中筛选出60岁以上受访者为分析对象,最终获得3590个样本用以进行统计分析。
(二)变量测量
1.因变量
本文的因变量是老年人的主观幸福感。CGSS2015年的问卷中,“总的来说,您认为自己的生活是否幸福?”是本文因变量测量的主要问题,该问题由“很不幸福”至“很幸福”一共5个备选答案。为了便于本文有序回归模型的分析,将其由“不幸福”至“幸福”划分为了3个等级,最低至最高等级占比依次为20.3%、58.6%、21.1%。
2.自变量
(1)人口学因素,包括性别、受教育程度、居住地区、婚姻状态、社会经济状况。3590份样本中,男性占比47.6%,女性占比52.4%,男女比例较为平衡。受教育程度由“没有受过任何教育”至“研究生以上”由低至高共分为了13个等级。就居住地区而言,2014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中指出:“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由此,将问卷中的“居民户口(之前是农业户口)”与“农业户口”合并为农业户籍,“居民户口(之前是非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合并为非农业户籍,去除“蓝印户口”与“军籍”以及缺失答案,最终农业占比61.3%,非农业户籍占比38.6%。对于婚姻状态,有学者通过研究证明,丧偶对于老年人的主观幸福感有显著的影响,故而本研究把丧偶者归为一类,其余剩下的归为一类,两者分别占比23.5%、76.5%。社会经济地位测量为自评社会经济地位,与同龄人相比,自我感觉社会经济地位由低至高占比分别为33.5%、59.1%以及6.7%。
(2)健康行为因素:将老年人自评健康状况作为解释变量。自评健康状况由低至高共分为5个等级,处于中间等级的占老年人的大多数,非常不健康和非常健康的仅占5.6%和9.2%。
(3)社区因素,侧重于社区参与,主要包括邻里社交与相关的政治参与。涉及社交的问题是“您与邻居进行社交娱乐活动的频繁程度”,备选答案中有“几乎每天”“一周1到2次”“一个月几次”“大约一个月1次”“一年几次”“一年1次或更少”“从来不”这7个选项,由频率的高低最终划分为不频繁至频繁三个等级,分别占比24.3%、19.6%、42.7%。就政治参与而言,是否参与上一次居委会/村委会投票占比分别为55.7%和41.1%。
(4)社会保障因素:首先,是否参保是提高老年人主观幸福感的重要因素,参加了城市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城市/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商业性医疗保险、商业性养老保险其中之一皆可算作参保。统计结果发现,参保的老年人占比高达95.7%,而没有参保的老年人仅占4.3%。其次,涉及政府保障,将问卷中的“您对政府在为老人提供适当的生活保障方面的表现是否满意”设为主要参考因素,满意度由高至低占比分别为59.5%、26%、13.3%。社区安全方面,由很不安全至很安全共5个等级,安全程度由低至高分别占比0.3%、2.4%、4.9%、19.6%、7%,其中这一部分有很大程度的缺失值。附表1为研究变量的统计描述。
(三)分析框架与研究假设
在文献回顾的基础上,为了回答研究问题,本研究确立了如图1的分析框架。
假设1:
自评健康状况越好的老年人的主观幸福感越强。
假设2:
在社区与邻里进行社交娱乐活动的频繁程度越高的老年人的主观幸福感越强。
假设3:
与上次没有参加过社区选举参与的老年人相比,上次参加过社区选举参与的老年人的主观幸福感越强。
假设4:
与没有参保的老年人相比,参保的老年人的主观幸福感更强。
假设5:
对政府的养老保障工作有高满意度的老年人的主观幸福感越强。
假设6:
所在社区安全程度越高的老年人的主观幸福感越强。
三、研究发现与结论
本研究共分为了四个模型,第一个模型主要对社会人口学变量与主观幸福感进行了有序回归,回归结果发现控制变量中受教育程度、社会经济地位与被解释变量有显著的关系。可以发现,受教育程度每提高一个单位,老年人的主观幸福感便相应提高0.029个单位;社会经济地位每提高一个单位,老年人主观幸福感便提高0.618个单位。性别与其也有较弱的相关关系,男女两性之间女性群体所感知到的主观幸福感要强于男性。但婚姻状况、户籍状况并没有显著地影响老年人的主观幸福感。因此,为了提高后面模型的准确性和拟合程度,特此排除了这两个变量。
模型2中加入了健康因素,很多学者之前的研究中已经证明健康对老年人主观幸福感的显著影响,由模型2也可证明本研究作为个体层面的“健康”因素与被解释变量间显著的关系。老年人自评健康状况每提高一个单位,其感知到的幸福感便提高0.276个单位。
模型3中引入了“参与”层面的因素即社交频繁程度及社区选举参与两个变量。研究结果发现,社交频繁程度显著影响老年人主观幸福感,但社区选举参与并不会提高老年人的主观幸福感,与此同时,之前的变量仍然与因变量存在显著相关。通过社交频繁程度与被解释变量间极强的显著性,也可证明老年人在社区内部进行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交等方面的活动会有利于老年人精神生活方面的不断丰富。老年人社交频繁程度每提高
图1
根据相应的分析路径和既有研究发现,确定了以下有待检验的研究假设。一个单位,其主观幸福感便会相应提高0.075个单位。有研究发现,参与娱乐活动的居民具有一些共同的特征,那就是拥有较多的空余时间、经济地位还属较高层次,其中女性居民占据大多数。许多参加自娱性文体活动的居民意在锻炼身体和进行社会交往。他们参加社会交往和社会活动部分是为了提高自身的身体健康,部分是对不同文体活动的喜爱,也有很多是对集体活动的心理需求,而这也恰恰印证了本次的研究结果。
模型4中最后加入了“保障”层面的因素,即是否参加了保险,对政府养老保障工作的满意程度以及社区安全度。最后的研究结果发现,老年人对政府养老保障工作的满意度与自己所在社区安全度极大程度影响老年人主观幸福感,但是否参保却没有显著影响。老年人对政府工作满意度每提高一个单位,主观幸福感便会提高0.310个单位;而社区安全程度每提高一个单位,老年人所感知到的幸福也会相应提高0.216个单位。这也说明不仅需要制度的保障,更需要政府的力量以及社区建设的力量。值得说明的是,政府工作的好坏会间接影响老年人对幸福的感知。政府工作的好坏,首先会影响老年人对其工作产生的正向或负向评价,而不同的评价也说明了老年人对其工作的满意程度。满意度越高的老年人,所能感知到的幸福感越强,这也间接说明了政府养老保障工作的重要性。政府作为国家进行统治和社会管理的机关,有着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文化建设以及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其职能的发挥以及经济、社区参与方面的保障对于老年人的幸福感有显著影响。社区作为老年人日常生活的安养之地,对于社区环境的保障也是提升老年人幸福感知的重要因素。但与之前的研究有所不同的是,部分学者证明参加了城市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居民的幸福感更强,可能是主体不同的原因,可能是数据本身处理的问题,也可能存在的客观原因是我国目前社会保险的保障覆盖范围已十分广泛,所以其对提高老年人幸福感并没有显著作用。具体情况还需进一步通过访谈等定性分析深入进行。
综上所述,基于对调查数据的分析与讨论,本次研究得出了以下的结论:
第一,社会经济地位越高、受教育程度越高的老年人的主观幸福感越强。
第二,参与社区邻里社交活动频繁程度越高的老年人的主观幸福感越强。
第三,对政府保障工作满意度越高的老年人的主观幸福感越强。
第四,所在社区安全度越高的老年人的主观幸福感越强。
四、建议与不足
本文通过探讨积极老龄化对于老年人主观幸福感的影响,可以明确看出健康、社区文化参与、政府保障以及社区安全保障对于老年人主观幸福感的提高有显著的作用。
老年人身体健康必然随着年龄的增长而趋向下降,为了实现健康老龄化与积极老龄化,提高老年人自身身体素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老年人应提高健康保护的意识,在日常生活中注重身体锻炼与饮食健康。与此同时,社区文化参与的一些活动作为老年人锻炼身体的一种方式,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提高。
社区是一个温馨美好的概念。社区作为一种地域共同体,最早是由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提出的。他认为,社区是具有共同价值取向的同质人口组成的关系密切、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富有人情味的社会共同体。在中国,社区的基本涵义即是指地域性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由业缘关系构成的社会组织,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也在不断地发展,但是实际上社会组织的功能分化并不充分,导致社会问题增多,居民生活质量下降。“单位制”的解体,单位组织结构趋向分化,功能也趋向专化,从而社会的中观管理模式外移给了社区,社区被视为一种新型的有效的社会整合机制。推动社区建设、增强社区活力、保障社区安全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社区作为老年人群体集中的地方,促进其生活设施的便利服务、心理咨询的便利引导等是社会发展进步过程中的重要方面。
首先,政府在社区建设的过程中要发挥好宏观调控的作用,做好老年人的保障工作,明确其在其中的主体地位。与此同时,在必要的规划和领导之下,提供建设所必需的组织保障、人力投入和经费投入。而社区文化建设作为社区建设的重要方向之一,对老年人的主观幸福感与生活满意度都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所以政府应重视加强社区文化建设的投入力度。现如今随着社会的发展,政府关于社区文化建设的功能也逐渐向社会转移,非政府组织例如上海市成立的社区文化服务中心的力量不可小觑。其第一个举措——建设社区文化活动中心为居民提供了多样的功能设施,居民不出社区便能参与其中,这在保障老年人物质生活的同时也促进了其精神生活的丰富和完善。而政府也应完善作为基础和前提的社区层面的安全卫生等保障工作,从而为老年人营造一个温馨和睦又美好的居住环境与居住条件,这也很大程度上有利于老年人主观幸福感和生活满意度的提高。
其次,社区文化精神方面的建设需要政府的组织,也需要老年人积极参与。一方面,社区文化活动不仅具有服务、教育功能,能够吸引人、愉悦人,还能增强社区的归属感和凝聚力。例如,为了提高居民的参与度,可以针对社区居民不同的文化需求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活动,如文化娱乐、休闲健身、体育竞赛、科技普及、艺术培训、网络咨询等等,尽可能提倡多样化。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老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推动群众性的团队、组织和社区文化人才库的建设发展,促进一支社区经济、政治等工作骨干队伍的建设,最重要的是文化工作的队伍建设,从而更大范围地带动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其中。
本次的研究还存在很多的不足和改进之处。首先,受数据问卷问题的限制,社区层面的变量选择方面还较单一,尚只有文化娱乐和政治参与两个问题,对于老年人社区参与的概括力度还不大。其次,性别在影响老年人社交频繁程度方面也存在很大的影响,之后的研究中还应引入性别与社交频繁程度的交互变量再进行探讨。
最后,社会保障层面,可能是数据处理的原因导致最终的结果呈现与之前研究不同的结果,接下来的研究还应再深入探讨。
附表1 研究变量的统计描述
附表2 老年人主观幸福感有序回归之后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