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人大监督国有资产市级层面全覆盖
2018-09-21周洁
□ 周洁
从今年起,河北省所有设区市政府都将就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截至4月底,河北省11个设区市全部出台本级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率先在全国实现市级层面全覆盖。这也意味着省、市两级人大对国有资产的监督将实现规范化、制度化,有利于摸清国有资产的家底,向全省人民交出一份“全口径”的“明白账”。
由于统计口径不同,不同管理部门计算出的资产总额不一致,一家企业多个部门管,“九龙治水”现象频现……国有资产底数不清、多头管理,这是全国普遍面临的难题。省人大常委会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通过摸底调研、报告试点等方式,冲破藩篱、创新机制,率先在全国出台《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政府报告的内容和重点、人大监督的重点和方式方法等方面作出全面制度性安排,初步掌握了我省国有资产的管理现状和大致家底。
想要真正摸清国有资产家底,政府报告就要尽可能完整地反映资产信息。据了解,根据新的《办法》,国有资产分为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和资源性国有资产三类,将实行年度报告、专题报告、日常报告与重大事项报告相结合的方式。
《办法》还对报告的重点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企业分为非金融类国有企业和金融类国有企业,其中非金融类国有企业需重点报告全省及省级国有企业总体效益情况、全省支柱性行业国有企业盈亏状况等情况,金融类国有企业需重点报告全省及省属金融类企业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总体情况;行政事业单位,需重点报告资产存量与上年度比较变动、资产结构等情况;国有自然资源,则需重点报告经营权、处置权的委托、出租、转让等情况。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人大监督是最后一道重要防线。为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办法》对人大监督的方式方法进行了明确。人大将通过组织人大代表视察、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方式,重点监督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重大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省委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决策和部署执行情况,省政府履行出资和监管职责等12类情况。
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赵文海表示,通过建立省和设区市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不仅对国有资产监管实现“全覆盖”,而且对国有资产清查实现“全口径”。这将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力度,并在维护国有资产安全、防范国有资产流失上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