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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两山”理念,坚持“节水优先”—湖州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纪实

2018-09-20

城乡建设 2018年17期
关键词:湖州市节水型节水

■ 特约记者 曹 宇

龙溪港综合体

湖州属浙江省辖地级市,是“长三角城市群”成员城市、环杭州湾大湾区核心城市、G60科创走廊中心城市,位于浙北杭嘉湖平原西部太湖南岸,东接上海,南邻杭州,西依天目山,是环太湖地区唯一因湖而得名的城市。湖州是一座有2300多年历史的江南古城,有莫干山、南浔古镇等历史文化名胜,风景秀丽,人文荟萃。湖州是“两山”理念的诞生地,近年来先后获得全国文明城市、国家生态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卫生城市、浙江省节水型城市等荣誉称号。

市区现辖吴兴、南浔二区,总面积1565平方公里,其中建成区面积约106平方公里,下辖12个街道、3个镇,城市居民总户数21.1194万户。

水资源概况

湖州位于长江中下游太湖流域,太湖是我国第三大淡水湖泊,水面辽阔,水量丰沛,境内主要水系有苕溪水系、东部平原水系、运河水系。中心城市范围内水系属运河水系,东西苕溪于白雀塘桥汇合经长兜港、小梅港流入太湖。

湖州为北亚热带季风气候,气候温和湿润,四季分明;雨热同季,降水充沛;光温同步,日照较少;地形起伏高差大,垂直气候较明显。市区雨水资源比较丰富,2016年降雨量2115.6毫米;2017年降水量1411.1毫米,年雨日152.3天。因此,充分利用雨水资源改善城市水环境成为建设生态湖州的重要理念。

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情况

党的十八大以来,湖州市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一定要把南太湖建设好”的重要指示,坚定不移地贯彻浙江省委、省政府以“八八战略”为总纲、打好转型升级组合拳的决策部署,湖州市历届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高质量建设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的宏伟目标。为此,湖州市积极推进节水管理工作,成立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城市节水长效管理制度,积极开展节水型企业(单位)、居民小区创建工作,加强节水宣传活动,提高供水节水效率,确保水资源的科学开发和有效利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体系

湖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国家节水型城市的创建工作,组建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导为副组长,其他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湖州市创建节水型城市领导小组,编制《湖州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责任分解表》,明确各部门的任务职责。建立健全节水管理中心、行业部门、用水企业(单位)、街道社区管理网络,开创“政府引领、部门落实、政策指导、社会参与、上下联动、共同创建”的良好局面。

为全面推进城市节水管理工作,湖州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先后制定《湖州市区节约用水管理办法》《湖州市区城市供水管理办法》《湖州市区用水节水统计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和制度,为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

二、坚持规划引领,落实资金保障

节水规划是科学指导城市节水工作的重要依据,早在2003年,《湖州给水专项规划》中就明确了节约用水的重要性和长期规划。2016年9月,湖州市出台《湖州市中心城区节约用水专项规划》,进一步明确全市的节水目标,全面规划今后节水工作,对于指导和推进节水工作的发展,加强水资源的合理开发、科学配置、全面节约、高效利用、有效保护、综合治理,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16年,湖州市节水专项财政投入1428.9701万元,城市节水资金投入4834.9791万元,分别占当年市级财政支出的1.12‰和3.78‰;2017年,湖州市大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节水专项财政投入增加到4007.9098万元,城市节水资金投入6961.9098万元,分别占当年市级财政支出的2.69‰和4.68‰,这是湖州市节水工作开展的坚实保障。

小莲庄

三、贯彻节水方针,宣传深入人心

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节水宣传周”为宣传平台,营造良好的节水氛围,开展多种形式的节水宣传活动:

一是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多次制作电视节水专题节目;二是向市民发放节水宣传手册和纪念品;三是公交候车亭、道路非机动车道遮阳棚等设置节水宣传广告;四是加强部门联动,和湖州市教育局联合开展“节水宣传进校园”系列活动。

小市河

四、推广节水器具,推进载体创建

湖州市非常重视浙江省节水型企业、单位、小区等载体的创建,截至2018年6月,湖州市已成功创建省节水型企业18家,覆盖率达15%;省节水型单位13家,覆盖率达19.43%;涵盖了工业企业、教育、卫生、旅游、商贸等各个行业。湖州市已投入大量经费对建成区范围内的小区进行非节水器具改造和更换工作,据了解,湖州市有省节水型居民小区18个,覆盖率达11.43%,2018年新一轮的节水器具改造及节水型小区的创建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展开。

西塞山

五、确保市民用水,加强漏损管控

(一)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

为保证居民用水安全、保障城市未来发展需要,湖州市于2012年启动了新建太湖水厂和城乡供水一体化输水管道项目,项目总投资约10亿元,建设内容包括太湖取水、原水泵站及原水输水管道、太湖水厂建设和城乡供水一级管网共四个部分,该项目被列为湖州市十大民生实事项目,是“五水共治”中保供水的一项重点工程,由湖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水厂用地面积191亩,工程投资概算5.5亿元,建设总规模为40万吨/日,一期建设规模为20万吨/日,处理工艺采用臭氧氧化预处理+混凝沉淀常规处理+臭氧、活性炭深度处理,水厂出水通过总长约150公里的供水管道,输送到东部各乡镇。吴兴、南浔区等地逾百万居民将逐步喝上更加洁净、更加放心、更加充足的优质水。同时,吴兴区、南浔区的自来水管道形成环网,新建太湖水厂也与城西水厂、城北水厂形成市区东西对置供水的有利局面。湖州市水务集团还将对一体化范围内的各个乡镇、总长度约6120公里的二三级供水管网和户表更新改造,彻底解决城乡居民的饮用水安全问题。

(二)开展分区计量工作

湖州市从2015年开始DMA分区计量建设,完善供水管网GIS系统,制定完善供水管网漏损的计划,成立降低管网漏损工作领导小组。湖州市中心城区一级分区计量于2016完成管网改造,通过对分区边界安装流量计的办法划分区块,流量计年底已全部安装完成。2017年在中心城区8个1级分区的基础上,完成28个二级分区计量建设。实现“一张图”管理、“一张网”监控、“一套机制”考核的管理体系,2016年、2017年连续两年漏损率下降明显,分区计量已初见成效。

六、完善经济杠杆,促进合理用水

(一)积极推进居民水价改革

湖州市2007年起全面实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通过价格杠杆鼓励居民节约用水。党的十八大以来,湖州市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推进资源环境价格改革,从2018年起对居民生活用水采取年阶梯化水价收费,三个阶梯水价(不包括污水处理费)分别为2.20元/吨、3.30元/吨、6.60元/吨,污水处理费0.95元/吨。

苕溪

(二)重污染行业实行差别化水价管理

针对湖州市区(开发区除外)城乡供水一体化范围内取用城市公共供水的医药、化工、化纤、印染、制革、冶炼等行业中的高污染高耗水企业实施差别化水价。具体实施企业名单由有关主管部门认定,定期以书面形式提交供水企业,并实行动态调整。

(三)推行多因子计收污水处理费

根据浙江省相关文件精神,湖州市对工业污水中COD、SS、总磷、氨氮、PH值等多种重点污染因子进行检测,根据实际排放浓度复合计收污水处理费,以促进污水处理能力提升,改善环境质量。

七、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创建生态文明湖州

2017年,湖州市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总体按照“示范优先、试点先行、全市推进”的思路,前期打造一个示范区和一个示范点,即吴兴示范区(东部新区)和仁皇山新区,其他各区因地制宜选取示范工程纳入建管体系同步实施,试点期后全市推进,全面实现法规、管理、技术、项目、融资五大体系的构建。

2017年5月,湖州市委托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和湖州市城市规划设计院编制湖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规划以建设“两美”浙江为目标,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切实转变城市规划、建设理念,大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结合“五水共治”,有效利用雨水资源,推进工程治水向生态治水转变,实现雨水径流由快速排除、末端集中、收纳治污向慢排缓释、源头分散、自然净化转变;充分发挥和利用城市水体、绿地、市政基础设施、各类城市建筑体等对雨水的渗透、吸纳和净化作用,最大程度实现雨水在城市区域的自然积存、自然渗透和自然净化,提升城市排水防涝能力和流域防洪能力,有效削减径流污染,加快构建健康完善的城市水生态系统。

通过国家节水型城市的创建,湖州市节水工作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市民、企业节水意识普及性还有待提高,城市节水工作依然大有潜力可挖,在提升水资源综合管理能力、完善节水制度体系、加强计划用水定额管理、强化非常规水资源利用、限制非节水器具销售工作等方面需不断补足短板,努力完善制度体系。

湖州市在习近平总书记“两山”理念的指引下,将以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为契机,全面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十六字方针,进一步做好水资源和节水管理工作,用心建设好生态文明、美丽宜居的南太湖水乡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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