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启动“千村示范工程”
2018-09-19王玉华薛学轩安士龙
城乡建设 2018年17期
■ 王玉华 薛学轩 安士龙
四川省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
为扎实推进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四川省从今年起,将连续5年,每年选择10~20个试点县、1000个左右距离流域水体较近、农户相对集中的自然村(聚居点),组织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
力争到2019年,全省50%以上的行政村具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到2022年底,全省4.5万个行政村基本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四川省确立的试点工作三项基本原则如下:
一是突出重点、分步推进,优先解决重点流域范围内对水环境影响较严重的支流所在自然村(聚居点)污水处理问题,逐步向非重点流域和农村散户扩展,分阶段、分地区推进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示范工作。
二是分级选项、实施推广省级相关部门根据年度实施计划,每年年初确定试点示范范围和工作重点。市州通过竞争性评审,择优推荐所属试点县(市、区)。县(市、区)根据申报要求,选择重点自然村(聚居点)进行申报,并立足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探索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新模式、新工艺,带动全域成片推进。
三是市县为主、省级奖补。市县人民政府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责任主体,“千村示范工程”建设投资应由市县投入为主。市县财政部门要多方筹资,切实加大投入。省级财政根据试点示范工作推进情况,给予激励奖补。
四川省将加大资金投入,从今年起,四川省财政每年安排2亿元以奖代补资金重点支持“千村示范工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并根据试点工作推进情况分配资金。省级相关部门年初预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以奖代补资金,年底对通过验收的示范村试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对年初预分配奖补资金予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