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石油开发过程易混淆概念辨析
2018-09-19徐平
摘要:文章对中国石油企业海外开发过程中出现的一些容易混淆的概念进行了解释与辨析。解释说明:海外财税合同需要重视篱笆圈的识别,它与在当地注册的公司并不完全等同;SPE/SEC储量标准是国际通用储量标准,强调储量的经济性与可变性,与国内储量标准突出“量”有很大差异;权益产量并不是企业实际获得的产量,份额产量才是;海外石油开发,强调的是实实在在的净现金流,净利润指标并不能保障企业获利。
关键词:篱笆圈SPE/SEC储量标准权益产量份额产量净现金流净利润
中国石油企业响应国家“走出去”号召,经过20多年海外石油市场的拓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中国石油人也在海外石油战线充分展示自己的风采,这些石油人大多来自国内油田企业,精熟国内石油企业的经营管理模式。但对西方文化、企业管理理念、行业标准等方面的理解、融合与贯通仍均存在差异。因而在海外石油开发生产经营实践中,经常会混淆一些基本概念。这些基本概念对中方员工与外籍员工交流,中方企业直接或参与当地石油公司的管理,保障中国公司经济利益等方面尤为重要。本文尝试用简单的企业化语言,对海外石油开发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易混淆的概念加以解释、辨析,以期为众多从事海外石油开发的同事提供借鉴、参考。
一、篱笆圈与公司
资源国政府在税收设计中,基于特定需要会对相关税种设定征收范围[1],这个范围称之为篱笆圈(Ring Fence)。篱笆圈范围可以是一个国家、国家下属的省/州,可以是一个或几个合同区块[2],也可以是区块内的某个油田,甚至可以是一口井。石油公司为了在资源国进行油田开发,会在当地注册成立一个或多个公司,并以公司为单位完成当地各项与石油开发有关的经营管理与税务缴纳工作。篱笆圈与公司设立的目的都是为了税收需要,但二者并不完全等同。公司可以大于、等于、小于篱笆圈。
例1:为开发某区块注册成立公司A,如果政府设定的篱笆圈以该区块为计算单元,公司A与篱笆圈范围等同;如果篱笆圈以区块内发现的各个油田/油藏为独立单元,公司A大于篱笆圈;如果篱笆圈以该区块和临近的其它区块为一个整体,公司A小于篱笆圈。
例2:公司在资源国注册了公司A和公司B分别对应开发相邻的两个区块,日产原油均为15000桶。根据合同规定,矿区适用费按照阶梯比例征收:表1矿区使用费费率
公司A和B的篱笆圈在不同情境下,缴纳矿区适用费如下:
表2 不同情境矿区使用费
如果是两个篱笆圈,公司在资源国的矿区适用费缴税总额为2800桶/天;但如果两个区块在一个篱笆圈中,纳税总额只有2400桶/天。
资源国的国情千差万别,篱笆圈的设置也不尽相同。因而,从事海外石油开发,首先要识别相关财税的篱笆圈范围[3],确定篱笆圈与公司的对应关系,然后再依据财税合同进行财务核算、经济分析与投资决策。篱笆圈识别不清,将会使公司遭受不必要的损失或者做出反向决策。
二、SPE/SEC储量标准与国内储量标准
海外石油开发,一般采用SPE/SEC标准计算油田的储量,其标准要求储量(Reserves)的计算满足:必须是已发现的、可采的、具有商业性的和剩余的[4],具体到油田层面可以简单概括为:1)有明确的开发方案;2)开发方案已经被批准且已经实施或在约定年限内实施;3)必须是有商业价值的;4)是随着油价、财税条款、地质油藏认识、资源国政治形势变化而变化的量。而对于开发方案仅部分获批,如企业内部已经批准但资源国尚未批复;约定年限尚不能开工;目前的经济条件下不具备商业价值,但经济条件改善后具备商业价值等条件下计算的“量”,一般归为潜在资源量(Resources)。不确定性因素更多的,可归为远景资源量(Prospect)。SPE/SEC对储量的要求更多的是“商业性/经济性”[5],突出储量的变化性。
例3:某油田合同期10年,规划每年产油40万桶,每年投资+成本20万美元,规划方案已经获得公司内部和政府的审批,明年开工。表3不同情境SPE/SEC标准储量的估算
SPE/SEC標准下,储量估算对经济性要求严格,任何对价值有影响的波动,最后都会影响储量的估算。
国内目前流通使用的标准是2004年颁布的《石油天然气/储量分类GB/T 19492-2004》。该标准可简单概括为:1)广义的储量,指的存在于地下的油气资源量,是地质储量与开采储量的统称;2)随着勘探程度的加深,参数的落实,地质储量经理论计算或类比估算可升级为技术可采储量;3)技术可采储量在既定技术条件下,按当前经济条件开采有经济效益,则进一步升级为经济可采储量。与SPE/SEC储量概念以经济价值为界定核心不同,国内储量管理更多的是强调“量”的管理,具有相对的固定性,通过层层递进到最后才进入经济性范畴。
例4:仍采用例3数据,采用国内储量标准。油田可采储量10Χ10=100万桶,油价40美元/桶经济可采储量60万桶不作为上报要求。储量上报后油价升至60美元/桶,下一年度上报油田可采储量仍为100万通,经济可采储量80万桶不需上报。
SPE/SEC与国内储量标准的这种差异,造成中方员工在海外石油开发中对储量变化不敏感,由此导致独立第三方对公司储量的审计、公司财务减值测试、公司向资源国储量的上报等重要工作中中方与外方分歧严重,甚至出现了审计公司拒绝出示审计意见,资源国政府以产量规模与储量规模不匹配为由责难石油公司等严重结果。
从事海外石油开发须谨记:储量是经济量,是变化量。储量的估算与财务、审计、开发等工作密切相关,储量变,所有与之关联的工作都要变。
三、权益产量与份额产量
公司以参股的形式参与石油开发,很多人认为公司的产量就是权益产量=油田总产量×公司权益。事实上,计算出来的这个权益产量并非公司实际获得的产量,它仅表明公司参与了这部分产量的投资与开发,并以此产量为基础计算成本回收与利润分配。对公司实际获得的产量,海外石油开发一般用份额产量表示(Entitlement)[6]。公式可表述为:份额产量=当期回收的成本油+利润油。
例5:假设油田产量200万桶,公司A权益50%,产量分成合同和服务合同权益产量与份额产量計算如图1图2所示:图1产量分成合同公司A权益产量/份额产量关系图2服务合同公司A权益产量/份额产量关系图1可以看出公司A产量分成合同下的权益产量为100万桶,份额产量63万桶;服务合同下份额产量仅有46万桶。
经过20多年海外发展,长期从事海外石油开发人员已基本能够分清权益产量与份额产量的区别,但一些刚从国内走上海外工作岗位的人员经常发生混淆或者不清楚份额产量的概念。就会出现上报母公司报表过程中,上报权益产量不说明、致使母公司在例行审核过程中也经常会困惑于:1)上报产量与实际销售量严重脱节;2)用权益产量计算的财务帐与海外公司上报的财务报表对不上;3)一些比率化的生产经营分析指标,经常波动而短时间找不到原因等现象。
海外石油开发一切围绕经济效益展开,各项数据的收集也要做到客观、准确,分清权益产量与份额产量,对项目生产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需要说明的是SPE储量标准要求公司计算的储量也是份额量,而不是权益量。
四、净现金流与净利润
净现金流指的是基于财税合同框架,或者依据会计收付实现制的原则计算出来的,反应企业现金创造能力/偿债能力的指标。净现金流=企业当期原油销售收入-投资成本-各项税款[7]。
净利润是依据会计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计算出来的企业利润总额与公司所得税的差额。
例5:某企业当年生产原油价值100万美元,其中80万美元为实际销售收入,剩余20万美元原油尚未收到货款;当年投资成本50万美元,税费20万美元。企业当年净现金流=80万-50万-20万=10万美元,净利润=100万-50万-20万=30万美元。净现金流10万美元是企业当年在完成生产投资,缴纳税款后可自由支配,实实在在到手的资金;净利润30万美元,其中10万美元是企业实际到手的资金,剩余20万美元则需要记为应收销售款,需要通过以后年度销售实现。
海外石油开发,石油公司最关注的指标是净现金流,所谓的“落袋为安”就是这个意思。一方面净现金流是企业持续经营、拓展业务、偿还融资贷款的根本;另一方面,资源国政府可能会因政府信用低、国内经济状况较差等诸多原因,无力偿还拖欠的原油销售款。这部分应收原油销售款最后会成为企业的“呆坏账”,不得不进行坏账准备的财务处理。尽管前期记录的会计净利润较多,但最终并未给企业带来实质性的收益。
净利润是一个公司经营的最终成果,核算一般以公司为单元。但海外石油开发财税合同形式多样,篱笆圈的存在使财税计算难以简单以公司为单元展开。净现金流以篱笆圈为计算单元,以财税框架体系为约束,不受公司会计调整的影响。而且净现金流反映企业经营真实状况,对企业快速决策,攻坚克难具有重要意义。
例6:1)以产量分成合同为例,很多资源国在授予的产量分成合同中明确约定所得税由政府代缴,按照合同财税框架很容易计算出油田净现金流;但净利润则需要进行诸多调整,尤其是所得税(income tax)的模拟测算。2)某公司控制2个油田,一个是产量分成合同,一个是服务合同,净现金流计算只需基于各自合同计算并加总;但净利润的计算过程则要复杂的多。
五、小结
石油是工业血液、国家的核心战略资源,“走出去”号召仍将长期执行下去。海外石油开发,国内石油公司更多的是与国际石油公司在资源国展开形式多样的合作。合作需要双方突破东西方文化、经营管理模式上的差异,更需要双发在业务领域有着相同的专业认知。本文就中国石油企业在海外石油开发过程中出现的一些容易混淆的概念进行分析、辨识,如篱笆圈是海外财税合同的重点,与公司并不完全相同;SPE/SEC储量标准强调经济性与可变性;份额产量才是石油公司实际到手的产量,而非权益产量;海外开发更多的是关注净现金流指标,而非净利润。
参考文献:
[1]宋代文,万学鹏,高晓姝篱笆圈在海外油气项目投资评价中的应用[J].国际石油经济,2009(8)
[2]姚维晶石油产品分成合同中的篱笆圈问题探究[J].经济与法,2014,4(12)
[3]范海燕石油产品分成合同会计实务研究[J].财税会计,2012(5)
[4]张伦友国内外油气储量的概念对比与剖析[J].天然气工业,2005(2)
[5]庞名立储量概念差异的问题[J].天然气经济,2003(2)
[6]罗东坤,闫娜国际石油合同财税条款评价方法[J].石油勘探与开发,2010,12(37)
[7]李琪企业财务会计中几个易混淆的问题辨析[J].财税与会计,1999(7)
(徐平,中国石化集团国际石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