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女性犯罪的成因及防治对策
2018-09-17王莲
王莲
摘 要 :女性是家庭的枢纽,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社会角色。我們在尊重女性的同时也要注重我们女性的成长和变化,改革开放后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受到了外来文化的影响和一些拜金主义、极乐主义的潮流带动下,女性犯罪呈上升趋势,对社会的危害越来越大,因而女性犯罪对于社会和家庭的稳定的危害性不容忽视。对于女性犯罪的研究刻不容缓,结合我国现状、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模式与相关法律法规,初步探讨对于女性犯罪的一些预防及对策,并希望以此呼吁社会、政府在一定程度上对女性的关注与保护。
关键词:女性犯罪;主客观原因;预防;对策措施
女性是家庭生活的纽带,在社会生活中担任着重要的角色扮演,抚养和教育子女的重责都肩负在女性身上,保持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很大因素也由女性占据。在日益复杂和竞争加剧的转型时期,女性犯罪率呈上升趋势,敲响了社会警钟,这提醒我们还有未注意到的女性问题。女性犯罪对于社会和家庭的稳定的危害性不容忽视,且影响是长期的、深远的和巨大的。全面审视与思考当前女性犯罪的现状,把握女性犯罪类型现代化、复杂化趋势。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加强危机意识,维护女性自身的安危,稳定整个社会的治安,配合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在各个阶层来尊重女性、帮助女性、关爱女性。
一、女性犯罪的特征及其违害性
女性犯罪是指女性利用其特殊的身份(色相、肉体)等犯罪手段所从事的违背道德伦理或有伤社会良好风俗的情节较为恶劣的行为。近年来,我国女性犯罪的比例在总比例中逐渐增加,高达到20.71%,在经济更为发达、外来人口增多的城市,女性犯罪的比例甚至能达到31.56%。
(一)女性犯罪特征
女性有其独特的生理与心理上的特点,致其犯罪也有着其独特的特点。
第一,以柔性犯罪为主,暴力型犯罪不可忽视。女性因为体能较差的生理特点,较少利用暴力工具和手攻击受害者,而是散发自己的女性魅力隐蔽自己的犯罪动机,而这种女性魅力也常常不具有攻击性,不容易引起他人疑心和警惕。
第二,具有隐蔽性,且更喜欢对熟人作案。女性心思细腻,情感饱满,内心活动较多,熟人容易放松警惕。且因其性格特点,不易表露出来,其实施的犯罪手段较为间接,且具有周密性。
第三,具有较为明显的逆变倾向性。逆变倾向性,是指女性在第一次犯罪被发现遭受处理之后,难以从犯罪阴影中走出,不容易重建自己的自尊心,和树立正确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其“破罐破摔”的扭曲心理阴影
较大。
此外,女性犯罪还有一大特征,没有固定职业的、受教育文化水平较低、处于城市边缘地带、法律意识淡薄的主体也容易成为女性犯罪的犯罪主体。
(二)女性犯罪的社会危害性
1.严重影响了女性在社会上的发展
女性处于社会地位的边缘,在社会中身份地位属于弱势,社会对女性的关注程度在很大一部分原因使得女性忽略对自己的重视,失去自尊、自爱,产生了极为消极、不利的后果。在当今世界,人权保障日益成为主流观点,我们也应做到尊重女性的合法权益,如果处理不好这些关系,不仅对于女性自身发展不利,也会在社会层面上会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2.不利于和谐社会家庭的构建
社会最基本的构成元素就是家庭,但是在家庭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的还是女性,对于家庭的构建与照顾,起着基础性甚至是决定性作用。在大量的实践案例中,显示家庭纠纷、邻里不和、夫妻感情破裂等,都会导致家庭的稳定和和谐遭到重创。家庭暴力无论是对于夫妻间的感情,还是子女身心未来的健康成长都有着惨痛的一击。
3.危及社会人类的健康
从调查研究中显示,吸毒和卖淫是女性犯罪的两种比较主要类型,无论对于女性自身的身体健康,还是整个人类的身心健康而言,都有着十分严重的危害。在犯罪人群中还有不少是“准妈妈”,更多的是有家庭的女性,若长期从事此犯罪,一定会导致母婴传播疾病人数的机率增多和范围扩大,进而危及整个人类社会的健康。
二、我国女性犯罪原因分析
(一) 社会原因分析
女性因其独特的心理,而形成和变化其个性特征和逻辑思维,并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从小到大的成长外部环境。
第一,经济体制改革的负面因素导致女性犯罪。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发展和人类社会科技水平的提高,新型的产业对于应聘人才的要求也不断加难,许多女性未来得及更上时代的步伐,不堪忍受生活的压力,而选择从事一些犯罪活动。
第二,贫富差别、城乡差异导致女性犯罪。当前我国还未达到社会主义中级阶段,对于金钱、权利的欲望容易支配来自于生活水平较为落后、受教育文化水平较低、法律意识较为薄弱地区的女性。同时受到传统封建思想的熏陶,处于城市边缘地方的封建思想残食着旧地区女性身心的健康,使她们在观察、了解、认识事物时缺乏观察力、判断力,无法运用科学的思维方式,被人利用、歪曲正确的世界观,误入歧途。
第三,社会腐败现象的消极影响导致女性犯罪。伴随着改革开放,打开国门,西方一些腐朽的思想也别有用心传入我国国内,女性在受到歪风邪气致时,有时表现的并不坚定,更是由于婚外情的滋生,包二奶风气盛行,非法同居现象日益蔓延,许多家庭出现裂痕。没有正当、固定职业的女性,对物质产生极大的欲望,自甘堕落,自己无意或故意走上卖淫、贩毒、盗窃等犯罪道路。
第四,现有的惩处机制不具有很大威慑力。因其现有的刑法还没有对女性犯罪做出独立一章的规定,惩处机制的威慑力对于女性犯罪而言也不是很大。并且,女性其犯罪手段都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间接性,犯罪情节都较不严重,性质也不是很恶劣,导致女性的犯罪成本较低,在实施完犯罪行为后又抱着极大的侥幸心理,犯罪欲望的增加,不断“推动”着女性再犯罪。
(二)家庭原因分析
在家庭方面,家庭中发生的暴力因素,夫妻间情感不和,和家庭结构的残缺都容易导致女性犯罪,下面做简单分析:
第一,家庭暴力。新中国成立以来,相比较封建社会时期,女性权利得到極大的扩展,女性在社会中的地位不断提高,国家也越来越重视对女性合法权益的尊重,但是,在封建残余思想的影响和夫妻间个人性格特征的磨合中,家庭暴力的现状仍旧存在,并且依旧普遍。
第二,情感不顺。情感丰富、心思细腻的女性常常将重要的位置给与家庭,她们依赖家庭,并且对家庭的期望值高于家庭中的男性成员,当夫妻间的感情破裂或遭受干扰时,当她们自身有无法维护、恢复原有幸福美满的婚姻状态时,一些犯罪心理的萌芽就会产生,在一时偏执的情况下走上极端。
第三,家庭结构残缺。家庭结构的不完整性,会使得女性更加容易受到欺骗。生活在农村的妇女大多数由于文化素养和自我保护意识不够警惕,对法律的了解不够深入,当自身合法权益遭受他人侵害时,无法合理运用法律知识来维护自身。
(三)个人原因分析
第一,文化层次较低,法律知识淡薄导致犯罪。在一些偏远落后的地区,由于封建思想的残余,教育理念和思想不够先进,普法宣传的范围不够广泛,导致女性面对突发状况或者棘手问题时,不具有明显的法律观念,无法正确使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二,膨胀的私欲诱发犯罪。在改革开放的新时代,从西方传入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在国内迅速传播,对物质利益需求愈发增加,使得女性更加容易受到不法分子的利用或金钱的诱惑,即使触犯了法律也茫然不知,或者明知法律法规有明文规定禁行也仍要顶风作案。
第三,急于脱贫致富走向犯罪。机械化的生产取代了人工生产,女性也能够成为新型的劳动力,大量农村女性不断涌入城市,造成了劳动力的富余。一些不法分子抓住了农村女性法律意识薄弱,文化素质不高的特点,引诱她们走上犯罪的道路。
第四,感情盲从而犯罪。女性有其自身性格上的特点,依赖感较重,意志力不坚定,容易在感情中受到欺骗,被人利用,往往会因为另一半的需求,或是因家庭的需要,而配合关系较为亲密的人实施犯罪行为。或是在感情中遭到挫折后,引发强烈的不满、心理失衡,进而产生报复心理,做出一些非理智、感情化的行为,其中也包括了违反犯罪行为。
三、 防治女性犯罪的对策
(一)社会预防
第一,加强宏观调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出台相应法规、政策,努力弥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漏洞,扩大社会中招聘岗位的需求,实施再就业工程使得女性收入增加,获得经济上的独立地位,在社会中有着更有实力的发言权,享有与男性同胞平等的话语权,减少女性犯罪的机率,尊重女性合法权益。
第二,放宽援助条件,创造公正诉讼。降低法院诉讼的门槛,在社区、学校或者工作单位,建立专门的女性求助平台,招聘专门法务工作者,组建成法律服务志愿小组,指导已经处于或者即将面临困难、需要帮助的女性。
第三,加强文化控制手段。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主旋律,加强文化控制手段,在女性的生活环境利用潜移默化的影响提供高品质的精神食粮,也可通选取道德模范、标兵等方式,为女性对于行为的选择、道德标准的衡量做出带头先锋作用。
第四,定并完善相应法律法规。针对惩处机制的威慑力不大问题,政府在制定法律、执行法律时都应考虑到女性犯罪的成本,加强执法力度,从严执法,将法律措施落实到底。监督法律的执行工作,不断扩大执法、司法队伍,提高其质量。
(二)家庭预防
第一,杜绝家庭暴力,建立良好的家庭教育,做好子女的模范榜样。良好、和睦的氛围会给子女带来榜样,相反,家庭矛盾重重会给孩子带来不幸与不安,将来走上社会,会将这种微小的不良影响放大到社会中来。
第二,搞好夫妻关系,建立和睦婚姻关系。夫妻间处理问题的方式,采取得合理,会给子女带来榜样;但是采用暴力的处理方法,会转变子女对于家庭的理念。
第三,建立和睦的家庭关系,妥善处理好内部矛盾。家长应充分利用自身的优势,以身作则,不仅为孩子提供物质基础,还要带来精神食粮,为子女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同时教他们做出良好的行为选择,学会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
(三)个人预防
第一,加强对女性的法制教育。不仅在城市地区,同时在农村封建思想残余地区,加强法律宣传,对女性犯罪及时预防的侧重点侧重于犯罪的起始阶段,在一些地方警署机构,聘请相关专员对女性犯罪进行预防讲解与宣传,在毒品、网络传播等方面加强监管。
第二,加强女性世界观、人生观、道德观教育。在家庭教育方面,我们要给予女性更多的关怀;在学校中,女性也需要得到我们的帮助,不仅仅是在学习知识方面,在生活中我们也要懂得尊重和爱护他们;当踏入社会,女性要树立起自强、自立的观点,不要被社会中的不良风气所影响。
第三,重视对女性犯罪的心理预防。女性独特的心理和生理原因,常常会导致女性容易自闭,性格会倾向自私、激进,对女性的正常生活造成极大的影响。在教育时,应着重于培养女性树立正确生活态度,对待别人要宽容大度,处理事情要小心翼翼,锻炼自己自立能力,在遇到困难时能自己有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强心理防线。
第四,进行生理卫生知识教育与性道德教育。在社区、学校开展生理卫生知识宣传与教育,宣扬科学、积极的价值观,提高女性的自我认知能力,了解自己的生理特点。预防心理畸变,形成正确性爱心理,抵制消极文化腐蚀。
第五,注重行为矫治,搞好“特殊预防”。女性罪犯进入劳教所和监狱,培养她们的生存技能,在改造过程,对不同的女性罪犯,采取不同的方式,区别对待,同时,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重新建立自尊心、自信心,拥有积极、健康、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以防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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