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征收新变局
2018-09-16
近日,网传一张“社保征收机构调整后员工工资变化”的图引发热议,诸如“到手工资变少,日子更难过了”“企业负担太重了”“未来将有很多企业倒闭,很多人将失业”等声音广泛流传。税务部门征收社保真的会让工薪阶层利益受损吗?企业如何适应新的社保费用征缴政策?官方如何因应所谓的“倒闭潮”“失业潮”,制度设计上有没有预防机制?这些问题值得进一步探讨。
【双重忧虑】部分企业和员工对社保统征“叫苦”
近日,个人所得税法通过修改,个税起征点调至5000元/月,官方还提前“送礼”,10月1日起即执行新的个税起征点。
一张图的出现,让这种“幸福”瞬间变成“焦虑”。网传图片显示,同样5000元的月工资,虽然个税减少为0,但社保费用需要按照实际工资缴纳,最后实际到手工资反而减少了。
这张图传播开来后,一些媒体也进行了辟谣,指出其计算问题。实际上,这张图片确实不能一概而论。
首先,社保缴费工资基数的下限并不是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北京的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为上年社会平均工资的40%,为3387元;而北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2120元,两者相差一千多元。
其次,并非所有企业在改革前后都会有“基数不合规”的问题。如果企业一直依法按照规定的缴费工资基数缴纳社保,那并不影响个人实际到手的收入。
但这并没有止住企业和员工的双重忧虑,不少企业叫苦称“企业负担太重”“未来很多企业可能倒闭”;员工群体也表示“到手工资变少了”。
按照新的征收政策,虽然到手的工资变少了,但个人及单位缴纳的社保费用增多了,个人的利益并未受损。
近年来,人社部每年发布养老金待遇上涨时都将“挂钩调整”列入养老金上调方案,即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
既然“多缴多得”,而且个人缴费比例远低于单位缴费比例,个人缴纳的社保费多,单位缴得更多,这些都将累积成未来的养老待遇,为什么对于多缴社保还会如此担忧?实际上,这种声音的背后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对社保制度的信任度。
“养老真的能靠社保吗?”随着老龄化程度的日趋加深,养老保险“收不抵支”的新闻不断刺激人们的眼球,一些人也发出这样的疑问。同时,在一些地区的劳动监察执法中,也不乏企业主也以此为理由诱导员工放弃参加社保的案例。
实际上,从目前的情况看,社保征收部门的统一“提高社会保险资金征管效率”的目的,也蕴含着“充实养老金”的题中之义。
【企业纾困】国务院要求研究适当降低社保费率
社保征收机构改革在即,由那张图引发的讨论持续发酵,其中一个声音便是“企业负担过重”。对于社保征收力度的不断加强,有的企业已经开始谋划“对策”。
近日,国内一家知名快递公司员工爆料,该公司即将把员工的“劳动合同关系”转变为“合作个体户”关系,目的是减少“用人成本”。记者多次致电这家快递公司,未获得明确答复。
据一份金融机构的研究报告显示,如果全部按照社保法所规定的工资基数足额缴纳社保的话,我国各类企业需要补缴的社保费金额接近2万亿。虽然其测算与实际情况不尽相同,但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企业的经营成本或有较大水平的提高。
到底要不要严格社保费的征管,企业应该不应该依法足额缴纳社保费?对此,多位专家表示,这是毫无疑问的。
不过,对于过去一些企业缴纳社保的“基数不合规”行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则向记者表示,这确实有它迫不得已的成分。“企业增加的负担既是企业的负担也是劳动者的负担。如果企业负担过重,这会减少劳动力的需求,对市场产生不好的影响。”朱俊生认为,如果税务部门要改变这种状况,进行严格地征缴,需要大幅度地降低社保费率。
从2015年到2018年,人社部、财政部先后四次发文,降低社保费率。
在“五险”的费率中,养老保险的费率最高,养老保险还有降费率的空间吗?相关人士在吹风会上说,阶段性降低企業养老保险费率的地区是有条件的,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9个月以上,基金的支撑能力有保障。“我们进行了测算,养老保险基金费率降低1个百分点,绝大部分地区还是能够当期收大于支,少数收不抵支的可以利用累计的结余来调剂。”
“从根本上说,降费率才能缓解企业面临的困境。”专家表示,养老保险现在应该到了继续降费率的时候了,这也是供给侧改革的需要。专家介绍,按照权威研究机构的测算,我国养老保险目标缴费率最终可以降低到14%。
事情已经有了进展,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已经释放积极信号,会议强调,目前全国养老金累计结余较多,可以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在社保征收机构改革到位前,各地要一律保持现有征收政策不变,同时抓紧研究适当降低社保费率,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以激发市场活力,引导社会预期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