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全力建设法治政府
2018-09-13邱言锋
邱言锋
2017年,云南省教育厅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保障,全力推进部门法治政府建设。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清理取消“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章程核准”“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高等学校副教授评审权审批”“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核准”4项行政许可项目。编制本部门行政许可目录清单,截至2017年底共保留14项(含子项)行政许可项目。编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明确省、州(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批权限范围。在政策法规处加挂“行政审批处”牌子,相对集中本部门行政审批权,探索推进“一颗印章管审批”模式。将66项行政职权、9项公共服务、2项内部审批事项录入省政务服务管理平台,逐步推进网上办理,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科学编制报送《云南省学校安全条例(修订)》《云南省民办教育条例(修订)》立法规划及《云南省幼儿园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立法计划。制定实施《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 云南省教育厅规范性文件办理实施方案》,实施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明确规范性文件制定需通过起草调研、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登记编号、公布、备案8项程序。组织对1989-2016年制发的72件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拟废止48件、修改3件、继续有效21件。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修订《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 云南省教育厅党组科学民主决策制度》等5项机关工作制度,建立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相结合的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完善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印发《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截至2017年底,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已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进行法制审核,重点审核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是否属于本机关管辖范围、认定事实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等。组织开展对2016年度已结案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7件案卷均为合格卷。下一步将着力完善法律文书、及时公开执法决定、规范案卷归档。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圆满完成184件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开展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回头看”。认真执行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云检未建〔2017〕1号),向省人民检察院提交办理情况报告。严格执行财政收支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确保财政资金运转依法、高效、安全。加大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政府采购等教育信息公开力度。做好《云南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等文件的政策解读工作。
六、加强领导干部职工法治教育
制定实施《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云南省教育厅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党组中心理论组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新修订的《民法通则》《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家宪法日,组织全体领导干部职工学习《宪法》。举行2016年24名履新干部及2017年16名履行干部宪法宣誓仪式。组织全体领导干部职工开展网络在线学法考试工作。
七、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保障
2017年,党组会4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并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对机关各部处室、直属事业单位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全面加强机关法治建设。在政策法规处加挂“行政审批处”牌子,相对集中部门行政审批权,强化法制机构建设。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费列入单位年度预算,2017年安排政策法規处工作经费80万元。
2018年,省教育厅将制定《云南省幼儿园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出台教育行政执法实施意见,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强化法制机构人员队伍建设,继续抓好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