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三个“坚持+保障”推进街道人大工委规范化
2017-06-02吕柯
吕柯
为贯彻落实好中央和市委有关文件精神,静安区人大常委会以地方组织法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区县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的若干规定为依据,始终聚焦“三个坚持”,认真落实“三个保障”,努力推进街道人大工委规范化建设。
坚持党的领导,为街工委规范化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一是明确职能定位。区委、区人大高度重视街道人大工委设立工作,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专门研究起草《关于加强街镇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街工委职能定位,并对街工委人员、场地、制度、经费“四落实”提出具体要求,强化街工委组织保障。
二是规范机构设立。区人大常委会于2016年10月作出在各街道设立街工委的决定,对13个街工委的组成人员进行任命,并在区人大工作会议上为街工委进行了集中揭牌。目前,全区13个街工委均配备了兼职主任、专职副主任和人大专职干部各1名,8个街工委另外配备了1名兼职副主任。街工委委员安排上,兼顾非区人大各专委、常委会各工委成员的人大代表,以扩大普通代表对常委会工作参与度。根据辖区内代表资源,有的街工委还下设若干代表专业小组,便于更好组织闭会期间代表小组活动。
三是落实硬件保障。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各街工委除安排专门办公场所外,还要落实固定的代表活动场地,用以建设“人大代表之家”。经费方面,按10万列入当年街道财政预算,以确保街工委工作经费和代表活动经费。届时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再作调整。
坚持顶层设计,为街工委规范化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一是制定街工委制度建设指导意见。区人大常委会决定设立街工委后的第二天,主任会议即讨论通过《关于加强静安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以“1+5+X”的形式,明确了加强街工委制度建设的一个总体要求和五项具体制度,同时鼓励街道结合实际不断探索和丰富X的内涵。通过顶层设计,同步推进街工委设立和制度建设,确保街工委自设立初即制度化、规范化运作。
二是出台“人大代表之家”建设指导意见。为把街工委建设做细做实,区人大常委会探索在街镇建設“人大代表之家”,在大宁路街道试点建设基础上,推出《关于开展“人大代表之家”建设的指导意见》,对“人大代表之家”是什么、怎么建、怎么管、怎么用等关键问题作出回应,提出要求,努力搭建新平台,保障和促进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今年将在全区其他13个街镇进行推广,年内实现全覆盖。
三是完善居民区人大代表联系点规范化建设和开展街工委工作评估的两个指导意见。作为街工委规范化建设意见体系中的两项重要内容,区人大常委会将在深入调研、促进融合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及时推出,指导街镇统一、规范做好居民区人大代表联系点建设和街工委工作评估。
坚持工作联动,为街工委规范化建设提供机制保障
一是完善相关会议制度。街工委负责人不仅要列席常委会会议,当主任会议有政府专项汇报议题或与街工委相关内容时,还要列席常委会主任会议。同时,积极改进街镇例会制度,将原先的季度例会改为月会制,通过工作通报、经验交流、学习培训、调研视察等多种形式,加强区与街道、街道与街道之间的纵向和横向联动,推动街工委工作更好融入常委会的整体工作格局。
二是探索街工委向常委会报告工作机制。年初,各街工委向常委会主任会议书面汇报年度工作计划,并由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年终,结合工作评估,各街工委向常委会会议报告工作,书面报告与口头报告相结合,每年选取3-4家作口头报告,届内实现口头报告全覆盖。通过机制安排,加强常委会对街工委的领导,推动街工委依法履行职责,特别是办理好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监督、选举、视察、调研等工作。
三是建立代表建议联动督办机制。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室提供代表建议基础材料,街工委在此基础上对本代表组代表提出的建议逐件走访,做到全覆盖,全面了解代表真实想法和建议办理进度,实地查看建议办理情况,重点关注办理难度大或代表不满意等建议件的处理,协助代表工作室共同做好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共同推进代表建议办理切实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