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彰武县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调查
2018-09-10温会武
温会武
摘要:积极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是我国农业未来发展的基本方向,有利于农民分享三次产业“融合”中带来的红利,有利于吸引现代要素改造传统农业实现农业现代化,有利于拓展农业功能培育农村新的增长点,有利于强化农业农村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促进新农村建设。本文针对近年来彰武县开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工作现状展开调研,提出一些相关建议,以更好推进域内经济发展。
关键词: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问题;对策
一、彰武县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基本情况
2016年彰武县被确定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试点县以来,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积极开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试点工作。
(一)域内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经营组织快速发展。
截止2017年6月30日,承担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试点任务的哈尔套镇富裕蔬菜专业合作社、吉辉果品种植专业合作社、彰武天丰粮业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绿维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10家项目单位,按照实施方案全部完成投资总额及建设内容
(二)以产业链延伸型、农业多功能拓展型及全产业链为代表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方式初现 一是形成了以彰武县粳星水稻专业合作社、彰武县吉辉果品种植专业合作合作社、彰武天丰粮业有限责任公司为代表的产业链延伸型的融合发展模式。二是形成了以彰武县哈尔套镇富裕蔬菜专业合作社、辽宁富乡村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辽宁晨曦现代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代表的农业多功能拓展型的融合发展方式。三是形成了以辽宁绿维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彰武县达安农机专业合作社为代表的全产业链融合发展方式。
(三)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利益连接机制显现
通过10个试点项目建立起两种类型的利益连接机制。一是以“资本人股(资金、土地、果树、农机、劳动力)+二次分红”的利益联结机制。这种利益联结机制充分利用了广大农民的长处,照顾他们的优势,有钱用钱、有地用地、有物用物、最后啥也没有还有一把力气(劳动力)来人股,这样的利益联结机制可以稳定、可以广泛应用、可以长期合作。二是长期订单+二次分红的利益联结机制。公司与农户签订长期收购定单合同,公司一般以高于市场价5%价格收购农户农产品,保证农民利益,使农民保底增收;再通过农产品烘干仓储、加工后等产生收益,采取“保底分红+按股分红”等方式,让农户分享加工销售环节收益。
(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现折股量化到人
通过平均法,将财政补助资金按照社员人数,平均折股量化到每个组织成员账上,通过比例法将财政补助资金量化到每个组织成员账上。按照土地管理亩数或人股亩数,将财政资金平均分摊到生产面积或人股土地面积上,再按照各自管理或入股的亩数折股量化到每个人股农户账上。
(五)融合发展预期效益可观
我县支持的10个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试点项目,总投资3798.9725万元其中企业自筹2597.9825万元,贷款200万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000万元,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鼓励金融资本进入,撬动民间资本投入,形成合力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格局,取得了可观预期效益。如哈尔套镇富裕蔬菜专业合作社,自筹资金233万元,享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92万元,预期效益年销售收入500万元,实现利润100万元,社员分红45.5万元。
二、我县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问题
一是域内农业与二三产业融合程度低、链条短,附加值不高。二是域内农业经营组织程度低,数量少,制度不健全,有地域影响力、带动能力强的不多,一些新型经营主体甚至有名无实。三是利益联结机制较为松散,合作方式简单,经营不规范。四是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技术含量不高,管理粗放,农民的技能素质较低,缺乏农村产业融合型人才。五是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涉农公共服务供给不足。一些地区水、电、道路、网络通讯、仓储物流设施落后
三、推进彰武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建议
(一)要完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领导机制,发挥农业局、财政局、审计局、农办、工业局、服务局等涉农部门的作用,明确分工,建章立制,做好督促检查,实施规范操作、加强融合发展的档案信息管理,以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二)要加大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宣传培训力度,通过电视台、报刊等多家媒体,以及悬挂标语等手段和措施,大力宣传国家和省里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相关政策,让广大农民及新型经营主体及时了解政策;及时总结域内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项目的经验教训,通过举办培训班,推介其他县市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好做法,为域内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积累经验。
(三)要积极培育有地域影响力、带动能力強的农民合作社和农事龙头企业,鼓励他们从事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指导他们与农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利益连接机制,为融合发展打好基础。一是完善财会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企业及合作社的财会制度执行,充分体现出企业和合作社的正常经营状况及与农户的融合方式及利益联结机制;二是完善新经营主体民主管理制度,依法依规行使组织成员的权利,发挥组织成员的作用,不得有名无实,弄虚作假剥夺组织成员的知情权及经济利益,确保成员的相应利益不受影响;三是依据企业或合作社的实际发展情况来选定项目,实现效益最大化。四是设立专门的机构,监管其经营运行情况,对出现特殊情况经营不下去的,要依法破产,保护好农户利益。
(四)要扩大补贴范围。一是根据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经验制定出补贴细则,对于从事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的合作社或农事企业都纳入补贴范围;二是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补贴要坚持以效益为标准,以规则为保障,以农民利益为核心;三是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补贴,要实行有效监督,防止滥用补贴现象发生,以最大化发挥补贴的作用。
(五)要加大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所需技术、管理人才培养力度,一是通过政策扶持、资金扶持等措施“引智”,吸引人才,尤其是农村产业融合型人才,以提升管理水平;二是通过培训、实地考察,提升农民的技能素质,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供人才储备。
(六)要加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通过积极争取国家省政策扶持,通过市场化运作,招商引资,积极发展涉农公共服务设施,尤其是水、电、道路、网络通讯、电商平台、仓储物流设施建设,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