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早的儿歌:《诗经·周南·螽斯》解读
2018-09-10刘毓庆
刘毓庆
《螽斯》是《诗经·周南》中的一篇。“圣功昭著终‘三颂,王化流行始‘二南。”(元侯克中诗)因为在“二南”中,因此关注的人就很多。因为《诗序》说此是称美“后妃子孙众多”的,故“螽斯”便成了子孙兴旺的吉祥语,频频出现在古人的歌咏之中。如李群玉诗:“条蔓纵横输葛藟,子孙蕃育羡螽斯。”苏轼诗:“闻子有贤妇,华堂咏《螽斯》。”八九畴诗:“百男佳庆咏《螽斯》,揖揖诜诜好蔓滋。” 查慎行诗:“雪衣飘然阅五世,螽斯蛰蛰还绳绳。”
《螽斯》喻多子从何说起?如果对《螽斯》细作考察,便会发现很有趣的意义转换现象,也可以从中看到中国文化的价值取向。《螽斯》原文如下:
螽斯羽,诜诜兮,宜尔子孙振振兮。
螽斯羽,薨薨兮,宜尔子孙绳绳兮。
螽斯羽,揖揖兮,宜尔子孙蛰蛰兮。
螽斯为何物
在这首小诗中,一个最基本的名物就是“螽斯”,而且从“螽斯”其后紧跟的“羽”字看,这是一种有翅羽的动物。前人一致的意见认为它是一种昆虫。但是什么虫,各家意见不一,而且对其性能也有不同认识。
先来看词的分解。关于“螽斯”古有两种读法,一种以“螽斯”为一词,认为是一种昆虫的名字。如《毛传》云:“螽斯,蚣蝑也。” 《豳风·七月》言“五月斯螽动股”,《毛传》说:“斯螽,蚣蝑也。”显然毛氏是把螽斯、斯螽认作为一物的,即孔颖达所云:“此言螽斯,《七月》云斯螽,文虽颠倒,其实一也。”《尔雅·释虫》也说:“蜤螽,蜙蝑。”蜤音斯,蜤螽即斯螽。
另一种读法是把“螽”和“斯”分开,认为“螽”是虫名,“斯”是语助词。如宋儒袁文《瓮牖闲评》、严粲《诗缉》及清儒戴震《诗经考》、牟庭《诗切》、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陈奂《诗毛氏传疏》等,都是把“螽”“斯”分解的。袁文说:“《春秋》书螽只曰‘螽,《诗》以‘螽斯名篇,犹是借本诗之二字,其间往往有如此者,岂可云‘言若螽斯?‘斯乃是助辞,与‘菀彼柳斯‘蓼彼萧斯之‘斯同。”牟庭也说:“‘螽斯之‘斯读如字。斯,语助也,如言鸒斯、鹿斯、鸟斯、斯、兔斯,皆为单名,以斯足之,今人语犹然。”马瑞辰说:“螽斯盖柳斯、鹿斯之比,以斯为语词耳。斯螽以股鸣者,至此诗螽斯,三章皆言羽,盖翼鸣者也。”陈奂也说:“斯,语词。‘螽斯羽与‘麟之趾句法相同。传云‘螽斯,蚣蝑,疑‘螽下‘斯字当衍。”胡玉缙《许庼学林》曾举七证以驳陈奂“斯为语辞”之说。
但如果从语音的角度细加考辨,这个问题便会迎刃而解。螽斯、蚣蝑实一音之转。螽、蚣叠韵,斯、蝑双声(《小雅·角弓》“民胥效矣”,《潜夫论·班禄》篇引《诗》“胥”作“斯”),音或轉为舂箕。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说:“螽斯、蚣蝑、蝑、舂箕、舂黍,一物数名,并字随音转。螽、蚣、舂,叠韵字,斯、黍、蝑、箕,一声之转。‘螽斯二字为一虫名,与单名‘螽者迥别……螽蟴随地皆有,初不为害,与食苗为灾之螽形略同而性绝异。”也就是说,“螽斯”是一种昆虫的名字,二字不能分开解释。
至于说螽斯是一种什么样的昆虫,这是研究者最头疼的事情。问题出在文人远离生活实际上。秦汉文人多生活在农村,他们没有脱离劳动生活,因而对草木虫鱼之类,得口传目验,故能得其详。而魏晋以下的文人,有许多虽出自乡村,也不参加农业劳动,对动植物的形态,也多是得之书本,故每把相近的事物混在一起。陆玑《毛诗鸟兽草木虫鱼疏》说:“螽斯,《尔雅》曰:‘螽,蜙蝑也。扬雄云舂黍也。幽州人谓之舂箕。舂箕即舂黍,蝗类也。长而青,长角长股,青色黑斑,其股似玳瑁文,五月中以两股相槎作声,闻数十步。”这里说得有点像蝈蝈了。《尔雅》:“蜤螽,蜙蝑。”邢昺疏说:“蜤螽,《周南》作螽斯,《七月》作斯螽,虽字异文倒,其实一也。一名蜙蝑,一名蜙,一名蝽,蜤音斯。”严粲则以为“螽斯即阜螽,非蜤螽也。毛氏误以此螽斯为蚣蝑,孔氏因之,遂以螽斯、斯螽为一物。”朱谋《诗故》又云:“螽类有五,在《尔雅》此土螽也。其种独蕃,秋冬之际,千百为群,飞集田野,绝不相害,非以股鸣者。”
其实,如果我们回到事物本身,顾其名而思其义,一些问题就解决了。清儒邹汉勋《读书偶识》曾据目验说:“此虫俗名山姑,又名长蚱蜢,身狭长,大者长于人中指,股亦长,但角不甚长尔。执其股则自舂,舂黍、舂箕之名殆由此。是虫与螳螂皆产子极多,余咸目击之。”由螽斯、蚣蝑、舂箕之音考之,邹汉勋说得很有道理。余友李蹊先生说:辽宁东部地区有一种蝗类昆虫,体形较大,也不吃庄稼。在谷子长到二三十厘米的时候,往往于黄昏后,三三五五,在空中跳跃式地飞腾(与麻雀较远距离的飞翔相像),发出“嗄(shā)——嗄(shā)——”的声音。儿童跟着唱道:“仨(sā)搭仨,俩(liǎ)搭俩,高粱谷子长一扎。”满村的儿童都唱起来。辽宁东部农村儿童在野外捕得蝗类昆虫,执其双腿下部,则该虫会自然上下颠簸,儿童随口而歌曰:“簸箕簸箕,簸(bǒ)簸箕;簸箕簸箕,簸(bǒ)簸箕。”斯,《说文》说“从斤其声”,其,即古文簸箕之“箕”字。所谓“螽斯”“舂箕”,当是以其动作类似人们簸(bǒ)簸箕,故而得名。古人对自然物的命名,或取其声,或取其形。《诗经》中,“鹿斯之奔”,亦言其奔跑时上下颠簸之状,“蓼彼萧斯”,言高高的蒿草随风起落之状,“柳斯”益明,不备举。但有的保存于其名称中,有的则随语言的发展而隐没了。此说甚善。此种昆虫,我们小时候也玩过,玩乐地大略相同。
简言之,螽斯是蝗虫类昆虫,又名长蚱蜢,身有薄羽,故言“螽斯羽”。武亿《经读考异》说:“近读并以‘螽斯羽为句。考此宜从‘螽斯绝句,‘羽属下‘诜诜兮连文为句。下二章‘羽薨薨兮‘羽揖揖兮并同。”马瑞辰、丁惟汾等皆从其说。但从诗歌节奏及内容考虑,仍当从“螽斯羽”断句为妥。
关于“诜诜”与“振振”两组词的解释
《螽斯》三章,每章三句。三章的意思基本一样,只是略易数词,以变化地唱而已。从词语内容上可分为三组,三章皆以“螽斯羽”开首,这是第一组,“诜诜”“薨薨”“揖揖”为一组,“振振”“绳绳”“蛰蛰”为一组。
“诜诜”“薨薨”“揖揖”是意思相近的三个词。“诜诜”旧以为“众多貌”或“和集貌”。如《毛传》说:“诜诜,众多也。”陈奂、王先谦等又申其说,据《释文》引《说文》作多辛,又《玉篇》言:“多辛,多也。或作莘、马辛、羽辛、兟、甡。”故征引文献,力证多辛多辛、甡甡、兟兟、等,皆为众多之意。《说文》说:“诜,致言也。从言从先,先亦声。《诗》曰:‘螽斯羽,诜诜兮。”马宗霍《说文解字引诗考》卷一又据《说文》申之说:“许训训致言,盖其本义。致言者犹谓先之以言也。此诗诜诜重言,借为状词,则不必用本义,但取声近。从‘先得声之字,‘毨为鸟兽毛盛,‘为马众多貌,‘侁为往来行貌,皆有多义。则诜诜亦是多言之意,故诗人借以状螽斯之羽矣。”朱熹则据《诗序》“子孙众多”一义而引申为“和集貌”,云:“后妃不妒忌而子孙众多,故众妾以螽斯之群处和集而子孙众多比之。”张次仲《待轩诗记》、方玉润《诗经原始》等都说:“诜诜,和集貌。”但这里有两个问题,一是平时在野外见到的螽斯,多单个跳跃于草丛中,群居和集之状并不多见。二是螽斯所表现出的主要特征并不在它的羽翅,因此状螽斯群聚之羽也不确切。严粲说:“螽蝗生子最多,信宿即群飞,因飞而见其多,故以羽言之,喻子孙之众多也。”这是把螽斯与群飞食禾的蝗虫误认作是一物了。考诗之意,“诜诜”当是形容螽斯羽振动之声的。诗上句言“螽斯羽”,此言“诜诜”,正言羽翼之声,犹诗言“肃肃”。《唐风·鸨羽》“肃肃鸨羽”,《毛传》云:“肃肃,鸨羽声也。”《小雅·鸿雁传》“鸿雁于飞,肃肃其羽”,《毛传》云:“肃肃,羽声也。” “肃肃”形容鸨之“羽”与鸿雁之“羽”的声音,“诜诜”则是形容螽斯之“羽”有声音。诜、肃皆齿音,为一声之转。今多言“沙沙”,清黄景仁《过高淳湖水新涨舟行芦苇上十余里》诗:“何物舟背沙沙声,葭薍丛中靡舟入。”诜、沙双声。
与此相联系,《毛传》把“薨薨”也释为“众多”。如果看看《齐风·鸡鸣》篇的“苍蝇之声”“虫飞薨薨”,便会明白,“薨薨”也是形容虫飞之声的。《大雅·绵》“度之薨薨”,这则是以“薨薨”形容投土之声的。此处“薨”,其本字当作“”,故《集韵·登韵》引《博雅》说:“,飞也,或作,通作薨。”
同样,“揖揖”也应当是描写声音的。《毛传》、朱熹等皆训“揖揖”为“会聚”。说者多以为“揖”通“集”“辑”,像清儒陈奂、马瑞辰、王先谦等皆有此说。考诗上下章意,疑“揖揖”通“缉缉”。《小雅·巷伯》“缉缉翩翩”,《毛传》云:“缉缉,口舌声。”字又通“咠”,《玉篇》:“咠咠,口舌声也。”“揖揖”实即“唧唧”,揖、唧双声。僧贯休《轻薄篇》:“木落萧萧,蛩鸣唧唧。”张籍《秋夜长》:“愁人不寐畏枕席,暗虫唧唧绕我傍。”白居易《闻虫》:“闻虫唧唧夜绵绵,况是秋阴欲雨天。”《秋声赋》:“但闻四壁虫声唧唧,如助余之叹息。”这里当指虫鸣声。《御纂诗义折中》言:“揖揖,让也,群飞而相下,如人之揖让也。”显系望文生义。
至于“振振”“绳绳”“蛰蛰”一组,则是祝福语,与子孫兴旺意思相联系。“振振”是兴旺的样子。《毛传》以“振振”为“仁厚”,陈奂以为与《中庸》篇所谓的“肫肫其仁”的“肫肫”同义。他说:“郑注云:肫肫,读如诲尔忳忳之忳忳。忳忳,恳诚貌也。今《诗》作谆谆,并与振振声同义近。”朱熹则云:“振振,盛也。” 严粲说:“振振共有二训:盛也,信厚也。《诗》言‘振振者三,此诗当如‘均服振振之训为‘盛,《麟趾》《殷雷》当为‘信厚。”季本说:“振振,感动相亲之意。”马瑞辰则训为“众盛”。王先谦又据《说文》“振,奋也”,《释言》“振,迅也”,郭注:“振者,迅也。”《太玄》“振,动也”等训,认为此“言后妃子孙受贤母之教,莫不奋迅振动,有为之象也”。细考各家之说,虽有小异,实为大同。“振振”本义当是言众多、旺盛之貌。《诗序》言“子孙众多”,是以“振振”为众多意,众多则必盛。《左传·僖公五年》“均服振振”,杜预注说:“振振,盛貌。”“振”又通作“震”,《文选·(潘岳)藉田赋》:“震震填填”,李善注说:“震震,盛貌。”“振振”又作“轸轸”,《文选·羽猎赋》“殷殷轸轸”,李善注:“殷、轸,盛貌也。”《毛传》于此“振振”训“仁厚”,于《麟之趾》《殷其雷》“振振”皆训“信厚”,“厚”与众盛之义亦相通,物众盛必厚,只不过是言德之众盛而已。《鲁颂·有》“振振鹭”,《毛传》说:“振振,群飞貌。”“群飞”与盛众之义也不相违。所谓“奋迅振动”,则是旺盛的表现。
“绳绳”主要有两种解释,一是“戒慎”,即警惕谨慎,这是《毛诗》的解释。《尔雅·释训》:“,戒也。”意与毛同。《玉篇·系部》引《韩诗》说:“绳绳,敬貌。”“敬”也是警惕慎重的意思。欧阳修:“绳绳,齐一貌。”范处义说:“绳绳然,循理而不紊其序。”此虽为新说,实是对毛说的阐释。二是众多不绝之意,这是宋儒黄櫄、朱熹、严粲等人的解释。黄櫄说:“绳绳,不绝之貎。”朱熹说:“绳绳,不绝貎。”严粲说:“如绳之牵连不绝。”这是两个不同的解释系统。今从朱熹等说。《大雅·抑》“子孙绳绳”,《韩诗》作“承承”,《广雅·释诂》:“承,继也。”《汉书·礼乐志》“绳绳意变”,师古引孟康曰:“绳绳,众多也。”何楷说:“绳,《说文》云‘索也。绳绳者,言如绳索之相续不断也。”
“蛰蛰”也是众多之貌。欧阳修说:“蛰蛰,众聚貌。”黄櫄《毛诗集解》说:“揖揖、蛰蛰,其解释未详,要之亦见其会聚之貎与子孙众多之意耳。”这是从诗的整体意思推测的。其实这个问题,清儒谈得很清楚,陈鳣《简庄疏记》说:“‘蛰为‘卙之假借,《说文》云:‘卙卙,盛也。从十,甚声。汝南名蚕盛曰卙。盖子孙众多,亦如蚕盛也。”马瑞辰也有同说。陈奂以此“蛰蛰”作“卙卙”,是三家《诗》说。夏辛铭《读毛诗日记》说:“‘蛰‘集同部字,‘蛰又读如‘什。《三苍》‘什,聚也。‘聚即众多之意也。《说文·十部》:‘卙卙,盛也。小徐曰:‘《诗》宜尔子孙蛰蛰兮,蛰蛰与卙卙义近。段氏曰:‘今江苏俗语多云密卙。卙音如蛰。‘蛰蛰即‘卙卙,‘卙卙即有众多义矣。毛于‘振振训仁厚,于‘绳绳训戒慎,失之。惟‘蛰蛰训‘和集,与《序》义颇合。胡承珙据《尔雅》注改‘和集作‘和静,‘和静非众多,传义不必改也。”至于《毛传》说“蛰蛰,和集也”,这是从品格上说的。众多而能相聚,自然是相互能“和”,其实这也是从“众多貌”引申出来的。而后人却因《毛传》之释,望文生义。如范处义言:“蛰蛰然,收敛而不犯非礼。”梁寅《诗演义》言:“蛰蛰,言其聚而若蛰藏也。”季本言:“蛰蛰,退藏不竞之意。”何楷言:“曰‘蛰蛰者,安静而各得其所也。” 方应龙言:“‘蛰即‘蛰虫之‘蛰,伏藏盘聚意。”(《诗经传说汇纂》引)《御纂诗义折中》言:“蛰蛰,聚也,雍睦而聚处,如虫之盘蛰也。” 朱鹤龄《诗经通义》言:“蛰蛰,多而不乖离也。”牟庭言“蛰蛰兮者,潜居不动之貌”,皆不可从。
《螽斯》是一首古老的儿歌
《诗序》说:“《螽斯》,后妃子孙众多也。言若螽斯,不妒忌,则子孙众多也。”《毛诗序》的这一观点,基本上奠定了两千年说诗的主旨。尽管宋以后也不妨歧说时出,但除个别者外(如《诗故》以此为“众妾相安相乐之词”,《诗切》以此为“刺周南公子美衣服”),大多不违“子孙众多”之说。如朱熹一方面批评《诗序》“不达此诗之体,故遂以不妒忌者归之螽斯,其亦误矣。”而另一方面又说:“后妃不妒忌而子孙众多,故众妾以螽斯之群处和集而子孙众多比之,言其有是德,而宜有是福。”严粲也是一方面批评《诗序》“螽斯微虫,何由知其不妒忌乎?”而另一方面又说:“此诗之意,全在‘宜‘尔二字。风人意在言外,见后妃子孙众多,但言‘宜其如此,使人自思其所以宜者。”张纲《经筵诗讲义》则并连“不妒忌”三字也给予肯定,他说:“后之说诗者谓螽斯微物,性或难知,是以于此序不能无疑。臣窃尝深求之。盖上古穴居野处,日与鸟兽相亲,故能毕知万物之性。三代去古未远,学者皆有师承,研穷物理尚皆精审,故其所言有后世不能及者。且《七月》诗言‘斯螽动股‘沙难振羽,以至历纪在野、在宇、在户之侯。《月今》言螳螂生、腐草化,以至獭祭鱼、豺祭兽、鸠拂羽、虎始交,皆非后人所尝见而知者,然载在典籍,垂信万世。由是观之,螽斯之不妒忌,诗人必有以知其性矣,固无足疑也。”季本则略易旧说云:“美后妃之化也。后妃有不嫉妒之德,故众妾辑睦,而化及于子孙也。”又说:“众妾之辑睦如是,故其子孙亦皆振振而亲,绳绳而聚,蛰蛰而藏,其德皆如其母,不但生育之众多而已,凡此皆后妃不嫉妒之所致也。”伪子贡《诗传》以为“周人庆文王之多男而赋《螽斯》”,何楷以为“祝太姒子孙众多”。又有学者在多子上大做文章,如苏辙说:“螽斯,蚣蝑也。不妒而多子,一生八十一子。” 朱熹说:“螽斯,蝗属……一生九十九子。”蔡卞《毛诗名物解》则说:“螽斯,虫之不妒忌,一母百子。”故姚際恒感叹道:“皆不知何从数之而得此数耶?”(《诗经通论》)今之学者或改易旧说,以为此是祝贺人生子女的歌(袁梅),或以为祝人多子多孙的诗(程俊英、屈万里等)。但螽斯为蝗类昆虫,在今人的观念中,以蝗喻人,实际上是骂人,故高亨先生别出新义说:“这是劳动人民讽刺剥削者的短歌。诗以蝗虫纷纷飞翔,吃尽庄稼,比喻剥削者子孙众多,夺尽劳动人民的粮谷。”(《诗经今注》)此说虽合于今人的观念,却不合于诗那欢快的情调。蓝菊荪《诗经国风今译》又以为是农村对螽斯的赞歌,则更使人感到莫名其妙了。
窃疑此当是孩童戏螽斯的歌子。彭乘《墨客挥犀》卷三中有一段记载:“熙宁中,京师久旱。按古法:令坊巷各以大瓮贮水,插柳枝,泛蜴蜥,使青衣小儿环绕呼曰:蜴蜥蜴蜥,兴云吐雾。降雨滂沱,放汝归去……”在青衣小儿歌中,我们可注意者有两点:一是在孩子的心里,蜥蜴像人一样有感情,有灵性,能听懂人的语言;二是人可以通过与蜥蜴的谈判,达到目的。正是由于儿童的幼稚心态,所以童谣中出现了大量哄骗小虫、小鸟并向虫鸟训话的歌子。如:
颠当颠当守牢门,蠮螉寇汝无处奔。(《酉阳杂俎》前集十七引秦中儿歌)
萤火萤火,你来照我。(清郑旭辑《天籁集》)
虫儿斗,雀儿飞,飞高山吃白米。高山哪有白米吃,虫儿钻窠雀儿急。(悟痴辑《广天籁集》 )
鸡毛鸡毛上天去,你给老爷搬砖去。搬来金砖盖金殿,坐个天子万万年。(朱自清《中国歌谣》引)
黑老哇黑老哇(乌鸦)给我洗洗手,你娃拉屎我给你去唤狗。
金龟子金龟子喳一喳,不吃黄瓜吃菜瓜。
烟、烟,你往那边走。那边有馍馍菜,这边有你妈的鞋。(后三则为晋南儿歌)
而蚱蜢因其性顺,又善跳跃,不伤人,故而是孩子们喜玩的昆虫之一。前引李蹊先生所述的辽东儿童习蚱蜢事,即是一证明。晋南也玩螽斯的习俗,螽斯晋南又称蛨蛨(晋南人读为bai-bai),小孩们往往捕到蚱蜢后,执其后腿,其前身则上下有节奏地晃动,如妇女织布时身子前后晃动的样子。故孩子们随口唱说:“蛨蛨、蛨蛨织木捻(方言称粗布),织你姐(jia)的鞋(hai)木捻。”据了解,玩蚱蜢的习俗许多地方都有,这说明《螽斯》作为儿歌是完全有可能的。像螽斯这样的昆虫,很可能也是上古人类的食物之一,因此古人对它有细微的了解。现在有些地方儿童习蚱蜢,同时也食蚱蜢,像太原市的孩子在玩时就食蚱蜢。想来这一定是一种非常古老的传统,否则在人们物质生活普遍提高的今天,特别是过着优裕生活的城市孩子,绝对不可能自己想到要吃蚱蜢的。
再从《螽斯》篇的句式到所用词语看,也十分近于儿童语言。就词语而言,小孩子最喜欢用叠字,如帽子称“帽帽”,花儿称“花花”,小猫称“猫猫”等,而此诗九句中,就有六个叠词,这与小孩子的口吻十分吻合。从语言上考察,通篇三章,所用句式皆为三、三、七式。这种形式,明快活泼,朗朗上口,是儿歌中最流行的诗式之一,今有许多童谣儿歌,仍是这种形式,如:“你拍一,我拍一,你吃苹果我吃梨”,“小喜鹊,叫喳喳,爸爸给我买花花”,等等,多不胜举。
不过《周南》中编入此诗,意义则发生了变化。此诗用于房中乐,当是取其祝“子孙众多”之意,即《诗序》所谓“《螽斯》,后妃子孙众多也”。这其实也是用诗断章之义。从《诗经》编订时起,此一意就已确立,故而到汉三家,也都以《螽斯》为美后妃众且贤之作了(参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至于“螽斯非善类,何以比后妃”的责难,也只是今人从现代人的观念出发提出的问题,要知道在上古时代,人是融于自然之中的,人与自然的亲密关系,使人有了“自然间充满温情”的理解“呦呦鹿鸣”,志在与同类共享丰美的草源“鸟鸣嘤嘤”,志在“求其友声”;“螟蛉有子,蜾蠃负之”,是为了养育它长大。至于螽斯,也自然具有了人一样的品性。“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中庸》),在天人合一的观念支配下,取喻螽斯,便成自然。
在解释此诗上,明显存在两个不同的系统,一个是纯经学的解释系统,另一是准诗学的解释系统。前者产生于先秦,后者兴起于宋降。这种区别主要表现在对诗体的理解上,也即“尔”的解释上。毛、郑以为这“尔”字所指后妃,将此诗理解为“兴”体,以为前两句写螽斯,后两句言人事。尽管毛、郑没有明确说明这是“兴”,但其解释中“兴”的意思却很明显。故孔颖达说:“此实兴也。《传》不言兴者,《郑志》:‘答张逸云:若此无人事,实兴也,文义自解,故不言之。凡说不解者耳。众篇皆然。是由其可觧,故《传》不言兴也。”朱熹等则以为此诗全篇为“比”体,“尔”指的是螽斯。辅广《诗童子问》说:“此诗先儒皆以下两句为说后妃,如此则是兴体,非比也。且众妾而以‘尔‘汝施于后妃,亦非礼矣。故先生止以‘尔为指螽斯而言者。得之如此,方是比体。直言彼物,以比此物而已,更不必言此物也。若后妃有不妒忌之德,则宜有多子孙之福气,理事皆当然也。”就从诗的文脉上看,朱熹的解释更合情理。
其次是对“振振”“绳绳”“蛰蛰”等词语的训释。纯经学的解释,所追求的是内在意义的丰富、深广,是对人生意义的无限伸张,故以“后妃子孙众多”为基本出发点,在“人伦德道”方面做深开发,于是出现了把“振振”释作“仁厚”,把“绳绳”释作“戒慎”,把“蛰蛰”释作“和集”的现象。这种解释代表着一种道德观念,一种价值追求,代表着早期儒家对于社会文化道德建构的努力,它对于培养人的道德素质,营造人文生态环境,应该说是有积极意义的。而且这一解释,很可能在《诗经》编定的时代就已经形成了。故而在汉儒那里没有形成太大的分歧。如《韩诗外传》卷九,一引“孟母断机”事,一引“田子为相三年,得金百镒奉母,母责以不孝”事,两事并引《诗》“宜尔子孙绳绳兮”,言贤母使子贤,其对绳绳的理解,显然与毛同。宋儒疑《序》,从诗的情理出发,在古训中发现了“振振”“绳绳”“蛰蛰”等具有“众多”的意思,而且这一意思与上文的“诜诜”“薨薨”“揖揖”所含有的众盛之意,也正好相呼应。于是改毛、郑之说,从诗的文本出发,做出了新的理解。可以说这一理解更符合诗的原意。但宋元以降的《诗》学家毕竟不能完全摆脱旧经学的影响,故而在解释上难免仍存在与人事牵合的倾向。如范处义《诗补传》解释“振振”“绳绳”“蛰蛰”说:“振振然,奋起而自能有立;绳绳然,循理而不紊其序;蛰蛰然,收敛而不犯非礼。”姚舜牧说:“诜诜,似拟其羽之柔和;薨薨,似拟其羽之展舒;揖揖,似拟其羽之敛戢。总之,则翼庇群妾而无妒忌之害也。振振,状其生之多且仁(注意:这里把毛氏所言之‘仁与朱氏所言之‘多调和为一了);绳绳,又状其嗣生而不穷;蛰蛰,又状其含生而不尽。此‘蛰字即‘龙蛇之蛰‘蛰字。《易》曰:‘夫坤其静也翕,其动也辟,是以广生焉。薨薨是其动之辟也,揖揖是其静之翕也,是皆有生意存焉。故其下曰‘绳绳兮‘蛰蛰兮。”经的理解实际上是一种过于理性的考虑,却忽略了诗人本是发之于情的。因而以理说诗的时候,往往容易出现杯弓蛇影的现象。
“詩”与“经”的现代读法
从诗的内容上看,这是一篇儿歌,是儿童在戏蚱蜢时所唱的。大意是儿童对螽斯说话,螽斯翅膀扇动,沙沙作响。于是祝愿它儿孙兴旺。“宜尔子孙”,“宜”是语助词,没有实意;“尔”即“你”,指螽斯。诗开始只有一章,后来入乐,经乐师之手,则复叠成了三章。因此三章只更易数字,内容也没有太大的变化,只是反复表达一种意思。这种情况在《诗经》中是常见的。它的主要特点是把儿童的天真与情趣表现了出来,而且通过此,让人看到了人类与自然融于一体的原始关系,以及人类早期对于自身周边自然物的关注。他们的眼里不只是有可供食用选择的草木鸟兽以及鱼类,也有与自己一同生活于自然中而且随处可以接触到的微小昆虫。像此类物,除了蟋蟀之类以表示季节转换者外,在后世诗人的笔下是很难见到了。因而当《诗经》出现时,也使得后人不好理解,故而做出了种种猜想。但只要我们回首童年的岁月,由此而遥想人类的童年时代,这一问题也就容易解决了。诗的内容无非表示儿童对于可供玩乐的蚱蜢的喜爱,并以善良的心灵给蚱蜢以美好的祝愿。
前人因以此诗为比体或兴体,故也很难对其艺术做出正确的分析,不过在曲说中也不乏妙趣。如刘玉汝《诗缵绪》说:“比有二例,有专比,有兼兴。专比之中,又有二例,有全篇比,《鸱鸮》《伐柯》是也;有全章比,《螽斯》是也。每章三句,皆只说螽斯,暗藏所咏之事而不露,故曰全章比。三章一意,惟易迭字为韵,以致其殷勤再三称美之意。无浅深,无次序。” 陆深《诗微》说:“《螽斯》之诗与《樛木》三章,皆后妃之德也。词气和平,文义回互,反复而吟咏之,则深淳醲郁之化,自溢于音响节奏之余。以声诗言之,三叠之类也;以声乐言之,三阕之类也。而古调从可识矣。”张次仲说:“诗言子孙众多,皆自和睦中来,着意全在‘诜诜‘薨薨‘揖揖六字。大抵人物之类,一有羽翼,便有不兼容之势。今惟有羽而诜诜、薨薨、揖揖,则以和召和,所以振振、绳绳、蛰蛰,故曰‘宜也。众妾感激之情,有不能形容者,姑借螽斯以吟咏之,意味无限。”又说:“风人意在言外,使人自思其所以宜者何,故而不明言其由不妒忌,意味深长。”吕大临说:“螽斯将化,其羽比次而起;已化而齐飞有声,既飞复敛羽而聚,歴言众多之状,其变如此也。”对于艺术来说,是富有弹性的,因而也有无限的可阐释性。虽说不合于我们的认识,但也不妨作一种参考。
旧经学将此诗的意义胶着在“后妃子孙众多”上。“子孙众多”是家族兴旺的标志,也是幸福之家的表现,故人言“多子多福”,所反映的正是传统的幸福观。何以能“子孙众多”,在于其“不妒忌”之德。因为“不妒忌”,所以能“嫔妾俱进”,所以传说中文王有百子,即如孔颖达所解释的:“以其不妒忌,则嫔妾俱进,所生亦后妃之子孙,故得众多也……三章皆言后妃不妒忌,子孙众多,既言其多,因说其美,言仁厚、戒慎和集耳。”由于“不妒忌”的美德,故而迎来了家族的兴旺,并使得这个兴旺的家族人心仁厚,充满祥和之气。而这一种景象正是中国所有的大家族都在期盼的,因而它有了普遍的典范意义,同时这对于古代社会与家庭的和谐,无疑也有很好的导向作用。
就此诗的观念而言,它是中国人多子欲望的反映。“多子欲望”实是华夏先民在与各种灾难斗争中形成的一种观念。原始时代无论是战争还是水旱之灾,都有可能断送一个种族。只有大量繁殖人口,才能使氏族避免毁灭的命运。神话中对于生殖女娲的颂扬,其实质就是对于生殖的赞扬。出于氏族部落生存、延续的需要,在中国上古文化中,充满了对于生殖的崇拜和歌颂。上古帝王,无一不是一大群儿子者。黄帝有二十五子,颛顼大约也有二十多个儿子,帝俊约十八九个儿子,尧有十子,舜有九子,周文王传说有百子。在金文中,像“百子千孙”之类的嘏辞,屡见不鲜。《诗经》中,像《椒聊》篇以花椒多子,美誉生殖。《假乐》篇言:“千禄百福,子孙千亿。”《既醉》篇言:“太姒嗣徽音,则百斯男!”《庄子·天地篇》言华山封人祝尧,其三即曰:“使圣人多男子。”这无一不是崇拜生殖的证明。同时古人还把人口的增减认作是一个王朝盛衰的标志。如《文献通考》卷十《户口考》言周成王“致理刑措”,天下安定,人口增长达一千三百七十万余,“此周之极盛也”。“秦兼诸侯,所杀三分居一”,“三十年间,百姓死没相踵于路”。到汉初人口所剩,不及六国之十分之三。“汉自高祖讫于孝平”,人口上涨,达五千九百多万,“汉极盛矣”。因此也可以说,多子欲望,形成于中国人对种族延续的关切。这在今天看来虽已过时,而于多灾多难的中国民族历史言之,则是有积极意义的。它所体现的是对人的价值意义的充分肯定。
其次,在对螽斯多子的祝愿中,也反映了中国人的仁善之心。他们对于草木虫鱼,无不以仁善之心待之。即使微小如螽斯,他们也不会使用暴力,用强制方式让其服从自己的意愿,而是用温情抚慰它们的心灵。今人所说的“大爱无边”,在古人则谓之“仁”。“仁”其实就是温爱,是博施,它能化解一切戾气、邪气,让世界保持永恒的和谐与安宁。汉儒之所以要把“振振”释作“仁厚”,把“绳绳”释作“戒慎”,也正是出于他们对于中国传统道德精神的体悟。中国民族富有的是仁善之心,而缺少的是进攻与侵夺。这在道德上虽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而在利益追求上,却不得不让位于西方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