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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网络贷款的风险与监管研究

2018-09-10赵曼竹

中国商论 2018年28期
关键词:風险P2P网贷监管

赵曼竹

摘 要:P2P网贷是近年来较为流行的一种贷款方式,这种形式主要是指个人对个人的网络平台贷款。这种借贷有门槛低、交易灵活、高风险高收益等特点,但同时面临制度风险、操作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为了保证投资人的资金安全,应该加强监管力度,明确法律法规和监管主体,完善征信制度,降低网络风险,强化操作流程等。

关键词:P2P网贷 風险 监管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18)10(a)-037-02

1 P2P网贷简介

1.1 定义

P2P是指person-to-person,即个人对个人,点对点。P2P网络贷款就是指一种个人对个人信贷,是一种有投资需求的个人通过第三方平台把资金借款给有借款需求的个人的一种形式。是一种互联网金融产品,也是一种新型的民间借贷形式。它的社会价值主要体现在满足个人资金需求、发展个人信用体系和提高社会闲散资金利用率三个方面,它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民间借贷的兴起而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金融模式,这也是未来金融服务的发展趋势。

1.2 发展状况

我国的P2P业务兴起于2006年,但是由于技术限定、信息发展等因素,起初发展并不好,在随后的几年里,并未得到多数人的关注。但是直到2010年,网贷平台兴起,2011年进入高速发展阶段,多家网贷平台涌现,2012年、2013年更是如雨后春笋般出现爆发。据统计,这几年间网贷平台成立超2000家,每天约新成立1~2家网贷公司。与此同时,营业额也呈现惊人的增长,从2007—2014年,整体规模从2000万元一路增长到2500亿元。在快速发展的同时,资金供求失衡、信用危机、平台跑路等问题不断涌现,监管部门仍然难于解决保证投资者资金安全的问题。

1.3 特点

(1)参与者门槛较低。

相较于银行贷款主要以大中型企业为主,P2P网贷主要面向的对象是小微企业或者个人。在借款人有信用保证的前提下,无需担保或者抵押即可获得资金。同时,对于出资者的要求也比较低,每个人可以只提供较少的资金或者与别人一同出资就可以形成贷款模式。这使得借出人或者借入人无需有太多顾虑,从源头上降低了参与门槛,使得更多人参与其中。

(2)交易方式灵活。

P2P网贷的交易方式较银行贷款要灵活许多。在P2P平台中,借贷双方可以直接交易,不需要银行从中调停,也可以灵活制定利率、期限等问题。同时由于没有银行中介,简化了繁琐的审批手续和审查材料过程。同时,由于是网络进行的交易,不受时间、地域影响,可以尽快完成交易,资金以最快速度入账。

(3)高风险高收益性。

P2P网贷的风险和收益都要高于银行贷款。对于风险,由于网贷平台主要以信用形式贷款,缺少担保和抵押,贷款人无法归还借款的情况屡有发生,而由于没有有效担保,贷款人也很难得到补偿,无法收回资金的风险较大。同时伴随风险的是较高的收益。由于小微企业或个人很多不满足银行条件所以选择P2P网贷,所以借款人愿意承受更高的利息以借得资金,那么贷款人也能获得相较银行更高的收益。

1.4 主要模式

(1)纯平台模式。

纯平台模式的典型代表是拍拍贷,这种模式指P2P平台指仅利用自身的中介性质,给借贷双方提供信息交流的平台,而不介入双方的资金利益之中。这时的平台强调投资者的自我保护,仅仅通过向借款方收取一定的风险保证金来保证贷款方的安全,而不承担其他责任。这时的P2P平台仅仅是一个媒介。

(2)保证本金(利息)模式。

我国大部分的网贷平台采用保证本金(利息)模式。这种模式指P2P平台向贷款方提供本金(利息)的保证。这种平台不仅仅是一个提供信息的中间媒介,更是提供了借款担保。

(3)信贷资产证券化模式。

信贷资产证券化模式的典型代表是陆金所。这种模式指一种类似于资产证券化的贷款模式。这种模式主要在线上进行,将原本不流通的金融资产转化成可流通的资本市场证券。

(4)债权转让模式。

债权转让模式的典型代表是宜信。这一模式指专业放款人一自有资金放贷,然后将债权转让给投资者的一种模式。这种模式下,P2P平台担当了金融机构的角色。

2 主要风险

2.1 制度风险

对于P2P网贷,最重要的就是制度风险。2015年底,银监会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研究起草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确定了网贷行业监管总体原则是以市场自律为主,行政监管为辅。对P2P取消了准入门槛监管,转而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明确网贷机构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不得设立资金池、不得提供担保或承诺保本保息等12项禁止性行为。2016年10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但是可以看出《办法》中并未明确规定P2P平台的准入门槛。在法律法规确实的情况下,任何人都可以进行P2P业务,这会使得整个行业鱼龙混杂,良莠不齐,进一步加强了监管难度。与此同时,对于P2P网贷业务的信息披露、内部控制、资金用途等问题都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这也使得监管工作遇到了极大的困难。

《办法》指出,对于P2P网贷行业主要实行市场自律监管,行政监管只是辅助。但近年来日益突出的网贷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关注。比如2017年出台的禁止大学生网贷政策等。网贷行业需要更强有力的监管来扫清乱象,否则这种高利润的行业将吸引越来越多的不法分子。而由于缺少法律法规,监管部门无法调查了解行业企业的内部状况,企业将游离于政府监管之外,监管工作将越来越难以进行,在行业越做越大之后,资金管控也将成为严重的问题,甚至危及政府的经济资金的宏观调控。

2.2 操作风险

P2P网贷主要采用线上交易,伴有部分线下交易。而在互联网时代,线上交易有着无数的操作风险。在信息审核和资金管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有很多种。可能程序的操纵者会出现一些误操作,也可能会有黑客对网贷的平台进行攻击,导致网络瘫痪等问题。还有许多原因可能导致网络信息的泄露或者是服务器受到侵害。P2P网贷对网络平台的依赖有很大可能性导致其各方面无法预料的风险。这种风险的破坏性是巨大的,不可逆的。

2.3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P2P网贷中最常见的风险。首先,借款人可能无力偿还贷款。对于大多数网贷公司基于信用保证的情况来说,借款人如果伪造征信证明或是信用保证、动产不动产证明文件等,网贷公司很难进行查证,这会导致很高的信用风险,如借款人携款跑路,或是借款人无力偿还等。尽管网贷行业有一些措施例如将失信人员记入黑名单,但由于力度不够或是只能亡羊补牢,信用问题仍然常有发生。

其次,P2P网贷公司也可能出现携款跑路的状况。由于行业准入门槛低,不少网贷公司是个人所有,一旦出现多个借款人无法偿还的情况,网贷公司就可能因为面临的信用和资金问题而选择逃跑,这无疑为贷款方的资金保证又蒙上了一层阴影。

最后,网贷公司的自有资金和客户资金有时难以做到完全分离,尤其是在债券转让模式下。中间账户的资金缺乏监管,导致网贷公司可以自行取用,无疑增加了平台跑路的可能性,这种道德风险的发生屡见不鲜,贷款方的资金依旧无法获得保障。

2.4 流动性风险

P2P网贷平台有着高流动性的特点,如果某次的资金流量较大或者期限较长就有可能出现流动性风险,公司无法保证足够的现金流支付双方的现金。与此同时,网贷平台的高杠杆性更增加了流动性风险。《融资性担保公司暂行管理办法》规定,担保公司的杠杆不得超过10倍。如果担保贷款的坏账率达到10%,便会超过P2P网贷平台自身的偿付能力,平台就会因流动性不足而破产倒闭。而具有担保实质的P2P网贷平台的净资产往往只有百万元甚至数十万元,但贷款余额却可能达到上千万元,往往超过10倍杠杆的要求,很容易倒闭。

3 监管建议

3.1 从政府角度

(1)完善关于P2P平台的法律法规。

对于P2P平台监管,首先應该要做到的就是明确它的定义和准入门槛等问题,禁止不法分子进入网贷行业,明确网贷行业的社会价值,出台有关方面的法律法规,从法律角度进行监管,保证网贷的健康发展,真正做一个有正外部性的行业。

(2)明确监管主体和监管职责。

现在的P2P平台主要依靠自律监管,行政监管只能辅助。在未来,政府需要明确网贷平台的监管主体以及监管职责。比如对资本充足率的要求,对风险准备金的要求以及内控制度的管控和信息披露制度等,这样才不会产生推卸责任或者市场混乱的情况。

(3)完善征信系统。

现在我国的征信系统已经趋于完善,但是仍旧存在发展空间。政府应该尽可能的做到全国个人信用情况透明,避免信用有问题的人员进行贷款,尽可能保证借款人信用,避免出现无法还款情况。同时对于网贷公司的股东的信用情况也保证透明,避免有信用问题的公司出现。

3.2 从P2P平台角度

(1)明确自身职责。

P2P平台首先应该做到的就是明确自身职责,平台只是个人与个人间借贷的中介,不应承担如担保等金融机构的责任。要找到行业存在的必要性和意义性,守住道德底线,不能出现大学生网贷这种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做一个正向的行业。

(2)分离中间账户。

网贷平台经常出现使用客户资金经营自身业务的行为,这是必须要避免的,不然可能导致严重后果。在资金池中沉淀的用户资金可以有投资等多种用途,但是必须和自有资金分离,否则在亏损的状况下,投资人利益得不到保证,会造成严重后果。

(3)完善网络技术。

由于网贷平台对于网络的高度依赖性,平台需要不断完善网络技术,避免出现信息泄露、资金转移等情况。应当加强防火墙的建设,同时增加密码强度,加大对技术系统的投入,保证客户系统中的资金和信息安全。

(4)强化操作流程。

网贷的类型多种多样,操作流程也不尽相同。平台应该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同时明确网络上的操作程序,避免出现工作人员或者客户误操作,资金流向不明,出现纠纷的情况。

3.3 从客户角度

(1)借款者。

借款者应保证诚实守信,不应虚报信息、提供虚假材料或是故意隐瞒。在平台进行网贷时,要遵守规则,尽可能地降低信用风险,避免出现恶性循环。

(2)贷款者。

贷款者投资之前,要明确风险,切忌盲目跟风,缺乏对自己和行情的判断,要小心谨慎,多学习相关知识,尽可能避免风险,或者保证风险在可承担的范围内。

参考文献

[1] 艾金娣.P2P网络借贷平台风险防范[J].中国金融,2012(14).

[2] 卢馨,李慧敏.P2P网络借贷的运行模式与风险管控[J].改革, 2015(2).

[3] 叶湘榕.P2P借贷的模式风险与监管研究[J].金融监管研究,2014(3).

[4] 刘丽丽.我国P2P网络借贷的风险和监管问题探讨[J].征信,2013,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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