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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公司“营改增”的财务影响与对策探析

2018-09-10陈淑彦

中国商论 2018年33期
关键词:财产保险营改增

陈淑彦

摘 要:“营改增”是我国税收改革的重要内容,“营改增”的实施影响了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各个行业,对于我国税收体制的完善以及经济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很多的企业在营改增初期无法很好地适应“营改增”的变化,在财务管理中经常出现各种问题,影响了企业运营与发展。本文针对财产保险公司“营改增”财务影响进行了分析,针对“营改增”对于企业财务活动的不利影响提出了一些改进措施,希望能够帮 助企业提升财务管理水平,更好地适应“营改增”后企业的财务工作。

关键词:财产保险 “营改增” 财务影响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18)11(c)-115-02

1 “营改增”对财产保险公司的影响

1.1 对利润的影响

“营改增”实施后财产保险公司的税种发生了改变,原来缴纳营业税,现在缴纳增值税,这两种的税收核算方法不一致,原来公司按照5%缴纳营业税,“营改增”以后按照6%的税率缴纳增值税,从税率方面分析,税率有所提升,但是增值税属于可以抵扣的税种,企业能够对于购入的成本进行抵扣。“营改增”后财产保险公司的税收负担是减少了还是增加了主要看企业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大小。根据我们对于目前财产保险公司的调查分析发现,企业的成本主要是由销售成本、管理成本、理赔成本构成,理赔成本是企业运营中的主要成本。目前很多的理赔成本不允许抵扣,这影响了企业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完整性,导致了企业增值税的税额增加,对于财产保险公司的利润造成了不利的影响。“营改增”的实施增加了企业的税收负担。目前我国有些省份的理赔成本能够作为进项税额抵扣,这样的地区其整体的税负明显低于5%,“营改增”的实施降低了企业的税收负担。根据对于“营改增”实施后财产保险公司的调查分析发现,原来公司蛀牙是通过降低费用实现企业经营利润的增加,现在财产保险公司更加关注税收筹划以及增值税相关的政策,通过利用国家税收优惠方面的政策提升企业的利润空间,保证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

1.2 对财务系统的影响

“营改增”之后,财产保险公司的财务系统不是非常的适应企业运营的需要,为了能够更好地进行增值税的抵扣,企业需要区分保费收入、理赔支出以及佣金,这样才能更好地按照科学合理的标准计算企业的成本,对于增值税的进项税额进行核算。传统的财务系统中没有分别核算企业的运营成本,不利于企业更好地适应“营改增”的改变。在财务系统中需要开具增值税专业发票,区分含税收入与不含税收入,传统的财务系统无法实现这种需求,因此财产保险企业的财务系统需要进一步改变。另外,“营改增”对于企业的开票系统以及采购系统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企业想要在“营改增”后更好地开展财务活动,需要针对这些改变对于财务系统进行调整。作为财务人员还需要调整必要的会计科目,保证企业的财务管理活动能够更好地适应企业的运营需要,提升财产保险企业的财务报告的信息质量。

1.3 对业务定价的影响

产品的定价与企业的税负之间存在紧密的联系。“营改增”以前营业税属于价内税,产品价格包含了企业的税负,但是“营改增”以后,增值税属于价外税,税负没有包含在企业的价格内。因此企業在销售的过程中应该明确相关的业务价格是否是含税价格,这样才能让客户更好的了解产品,保证财产保险公司的产品能够更好的实现销售,方便财务人员更好的核算。

2 财产保险公司在“营改增”中面临的问题

2.1 进项税额的抵扣金额确定不准确

保险公司在运营的古城中实施税票价外管理的方式,这样的情况下企业的收入都需要开具增值税的专业发票,但是企业在运营中的很多成本缺乏增值税发票作为进行税额进行抵扣。一方面费用中很多的金额无法取得相关的增值税发票;另一方面获取发票需要一定的程序与时间,这与企业倡导的快速理赔背道而驰。在实际理赔工作中很难对于维修费用中应该理赔项目与不应该纳入理赔范围的项目进行区分,这影响了企业进项税额的抵扣金额的确定,不利于营改增后企业财务活动的顺利开展。

2.2 抵扣票据难以获得

保险行业的主要成本是人工成本,企业的人工成本无法获得专业的增值税发票进行抵扣,因此“营改增”后财产保险公司的运营成本中有很大一部分无法得到专业的增值税发票,这样的情况下企业很难抵扣增值税额,导致企业的增值税负担进一步加重,不利于企业的税负的降低。2017年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能够抵扣的成本仅仅占据了整体成本的20%,大量成本无法抵扣。对于企业而言是一种额外的经济负担,不利于企业的发展以及经济利益的提升。

2.3 财务人员的工作效率与质量相对较低

长期以来财产保险公司的财务人员都是缴纳营业税,对于增值税不是非常的了解,对于整体的缴纳流程不是非常的熟悉,这样的情况下“营改增”的实施给财务人员的工作带来很多的麻烦,“营改增”的实施让财务人员无法在第一时间适应这种变化。财务人员的工作内容与工作方式都发生了很大的改变,需要财务人员积极的适应。但是目前财产保险公司的财务人员没有积极学习“营改增”相关政策,导致了企业财务工作效率与质量下降,纳税方面经常出现问题,不利于企业的运营,还影响了企业在税务机构的信誉,这对于企业发展而言是非常不利的。

3 财险保险“营改增”的对策

3.1 准确核算进项税额

“营改增”之后,财产保险公司需要严格区分各种成本费用,对于不同的成本进行明确划分。把销售费用、管理费用以及理赔成本进行准确的区分与核算,严格按照税法规定获取专业发票。对于能够提供专业发票的,必须要及时的获取相关的发票,如果不能获得发票,企业在购买相关的货物或者是服务的时候应该考虑税负的问题,寻找能够开具专业发票的企业获取企业需要的服务与产品。针对企业的理赔支出,企业应该根据国家政策的规定核算进项税额,进项税额无法抵扣的情况下关注企业在这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保证企业能够最大限度地享受国家税收优惠,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

3.2 加强内部管理,完善抵扣项目

“营改增”后,财产保险公司想要减低税负就要高度关注进项税额的抵扣问题,对于企业而言,能够抵扣的进项税额越多,企业的税收负担就会越低。在“营改增”实施初期税收方面的制度还不是非常的完善,财产保险公司很多的成本无法获取相关的进项税额,这一问题企业应该积极地与税收部门沟通,获取更多的税收知识的同时,通过科学合理的方式减轻企业的税负。随着我国税收体制的进一步完善,企业的税收抵扣项目也会进一步完善。其次,企业应该加强纳税风险防控,与正规的发票供应商合作,保证发票能够抵扣,企业的税收负担能够进一步提升,降低纳税风险。再次,企业应该加强对于行业情况的认识与了解,抓住市场机会,维护企

业的权益,让员工认真对待“营改增”的税收政策的改变,在合理避税的基础上提升企业运营的效率,实现企业发展战略。最后,财产保险企业应该优化内部结构,在购买设备的过程中注重抵扣问题,提升企业内部结构的完善性,让企业内部结构能够更好地顺应“营改增”的改变,提升企业“营改增”后整体的运营效率。

3.3 加强对于财务人员的培训

为了能够更好地适应“营改增”的变化,保证企业在未来的运营过程中获得更好地发展,企业应该积极地对于财务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培训的效率,保证财务人员更好地适应“营改增”后的各种改变。为了提升培训效果,企业可以制定相关的激励机制,提升财务人员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在培训中应该重点讲解增长税方面的专业知识,对于财产保险公司特殊性的税收规定进行重点的分析,让财务人员全面了解税收需要,帮助企业更好地开展纳税核算工作。

参考文献

[1] 丁梓睿.“营改增”全面实施对建筑业的影响研究[D].哈尔滨商业大学,2017.

[2] 戎蓉.财产保险行业“营改增”影响研究——基于D公司的案例分析[D].南京大学,2018.

[3] 孙孝敬.“营改增”对保险业的影响分析[D].云南财经大学,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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