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纸用原木》国家标准的修订与解读
2018-09-10何金存张冬梅
何金存 张冬梅
摘要: 全面介绍了GB/T 11717《造纸用原木》国家标准修订内容,并就修订过程和依据予以解读,从而有利于标准使用者全面深入了解标准的修订过程和修订内容,以便结合实际科学利用,使标准更适用于造纸用原木的生产、流通及监督检验领域。
关键词: 造纸用原木; 标准修订; 解读
中图分类号: S 781, TS 77 文献标识码: C
2017年12月19日,全国木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原木锯材分技术委员会组织进行了《造纸用原木》国家标准审查,就该标准修订工作的过程、技术指标修订和征求意见处理等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经与会专家对标准送审材料进行审查推敲,一致同意标准通过审议。
1 《造纸用原木》国家标准修订的必要性
近年来,我国造纸产业发展迅速,已成为世界纸及纸板生产量和消费量第一大国,造纸用原木、木片、木浆纤维原料的国内需求也迅速扩增。但随着政府对森林资源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大,国内木材原料资源紧缺,虽然林纸一体化发展具有一定成效,但造纸工业原料供求矛盾仍愈加突出;国内原料林基地建设速度有限,非木浆发展受到清洁生产新技术开发滞后、国内废纸回收率偏低等因素的影响,造纸木材原料自给率难以提高。为应对这一严峻形勢,急需对《造纸用原木》国家标准内容进行修订,以期为国内造纸用原木原材料产业的发展提供规范化科技助力[ 1 - 2 ]。
《造纸用原木》国家标准自1989年颁布实施以来,于2009年进行了首次修订,标准文本中引用的相关规范性文件也都修订更新;现行标准已颁布实施9年,部分内容已不适应目前行业发展趋势的要求,亟需根据国内行业发展实际情况,对标准中不符合现状的内容进行补充和修订。
同时,本标准负责人参与修订的国家标准GB/T 7909-2017《造纸木片》已于2017年12月29日发布,将于2018年7月1日实施。造纸木片属于造纸用原木的下游产品,《造纸木片》标准的颁布实施,为《造纸用原木》标准的修订提供了技术支撑。故针对《造纸木片》标准中相关修订内容,对《造纸用原木》标准中对应内容进行了修订,从而让两项标准中的相关内容能够衔接,使得《造纸用原木》标准更为规范、实用。
2 标准的主要修订内容
2. 1 术语和定义
2009版《造纸用原木》国家标准中未列入术语和定义一章,但标准中含有的专业术语较多,需要让使用者有据可查,例如“边材腐朽”、“心材腐朽”、“检尺长”、“检尺径”和“原木材积”等术语和定义,故标准修订中引入“GB/T 155-2017原木缺陷和GB/T 15787-2017原木检验术语”两项标准中界定的术语和定义,使其适用于本标准。
2. 2 要 求
2. 2. 1 树 种
2009版《造纸用原木》国家标准中对树种的要求为:云杉、冷杉、杨木、马尾松、红松、落叶松、樟子松、桦木、桉木;GB/T 7909-2017《造纸木片》标准中将树种的要求修订为“所有针、阔叶树种”。结合本标准调研情况和专家意见,本标准将树种要求修订为“所有针、阔叶适用树种”。本次修订对造纸木片加工企业原材料采购要求大为放宽,符合当前我国森林资源节约化经营理念[ 3 - 4 ]。
2. 2. 2 尺寸与公差
本次修订将2009版《造纸用原木》国家标准中“3.2检尺长”和“3.3检尺径”划归到“尺寸与公差要求”部分中,标准结构更为规范。
2009版《造纸用原木》国家标准中,对检尺长的要求为“1 m~4 m。自2 m以上按0.2 m进级,长级公差: cm。不足2 m按0.1 m进级,长级公差:
cm”。在标准调研过程中,经与专家和检尺员交流沟通,不足2 m的长级公差 cm,在实际操作中极为不便,目前新修订的相关原木标准均已舍弃,故本次修订为“1 m~4 m。自2 m以上按0.2 m进级,不足2 m按0.1 m进级,长级公差: cm。”
2009版《造纸用原木》国家标准中,对检尺径的要求为“自4 cm以上。4 cm~13 cm按1 cm进级, 14 cm以上按2 cm进级。”GB/T 144-2013《原木检验》国家标准中4.6部分[ 5 ],对检尺径的进级要求为“原木的检尺径小于等于14 cm的,以1 cm进级,尺寸不足1 cm时,足0.5 cm进级,不足0.5 cm舍去;检尺径大于14 cm的,以2 cm进级,尺寸不足2 cm时,足1 cm进级,不足1 cm舍去”。可见,《原木检验》国家标准对检尺径的要求更为规范。因造纸用原木径级较小,参照《原木检验》国家标准对检尺径的要求,能有效提升造纸用原木材积,故本次标准在该部分修订为“自4 cm以上。4 cm~13 cm按1 cm进级,尺寸不足1 cm时,足0.5 cm进级,不足0.5 cm舍去;14 cm以上按2 cm进级,尺寸不足2 cm时,足1 cm进级,不足1 cm舍去。”
2. 2. 3 缺陷限度
2009版《造纸用原木》国家标准中规定:“边材腐朽,腐朽厚度不得超过检尺径的25%”。依据GB/T 7909-2017《造纸木片》中“4.3分等要求”内容部分对腐朽木片含量的要求,对本标准边材腐朽的缺陷允许限度要求适当提高,缺陷允许限度应符合表1规定。
2. 2. 4 材积计算
2009版《造纸用原木》国家标准中对材积计算的要求为“检尺径自14 cm以上按GB 4814的规定执行。不足14 cm,按GB/T 11716的规定执行。”新版国家标准GB/T 4814-2013《原木材积表》中包含了“检尺径为8 cm~120 cm、检尺长0.5 m~1.9 m的短原木材积”、“检尺径为4 cm~13 cm、检尺长2.0 m~10.0 m的小径原木材积”和“检尺径为14 cm~120 cm、检尺长2.0 m~10.0 m的原木材积”的计算公式,已基本涵盖所有原木产品材积计算。但《造纸用原木》标准中规定“造纸用原木的检尺长为1 m~4 m,检尺径≥4 cm”,参照GB/T 4814 - 2013《原木材积表》会存在检尺长1.0 m~1.9 m,检尺径4 cm~7 cm的造纸用原木材积没有对应计算公式,需要在本标准中对该部分原木积材予以测算。故本次标准将材积计算部分内容修订为“按GB/T 4814规定执行。检尺长和检尺径超出GB/T 4814所列范围的,按造纸用原木材积表规定执行” [ 6 ]。造纸用原木材积表见表2。
3 小 结
以上是对国家标准《造纸用原木》本次修订内容的詳细介绍和某些重要修订内容的深度解读,其它未涉及的内容本次修订未作变动,限于篇幅不再赘述。新修订的标准适用于造纸用原木的生产、流通及监督检验领域,期待加工企业、检验机构、行业相关单位等专业人士在标准使用过程中提供有益建议。
参考文献
[1] 韩杏容. 浅析我国造纸工业木材原料市场及发展趋势[J].湖南林业科技, 2013, 40(05): 78 - 82.
[2] 姚培培, 肖生苓, 岳金权. 利用木材剩余物与废纸制备纸浆模塑材料的比较[J]. 森林工程, 2014, 30(4): 82 - 85.
[3] 周志芳, 王齐, 沈静, 等. 《造纸木片》标准的修订内容介绍与解读[J]. 中华纸业, 2016, 37(06): 72 - 74.
[4]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造纸木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7909-2017[S]. 北京: 国家标准出版社, 2017.
[5]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原木检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44-2013[S]. 北京: 国家标准出版社, 2013.
[6]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原木材积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4814-2013[S]. 北京: 国家标准出版社, 2013.
第1作者简介: 何金存(1984-), 男, 硕士, 副研究员。
收稿日期: 2018 - 05 - 10
(责任编辑: 潘启英)
Abstract Comprehensive introduction the revised content of GB/T 11717 pulp logs, and interprets the process and basis of the revision, to help standard users to have a thorough understanding of the standard revision process and content, thus combining with the practical use of science, make the standard applicable in the field of pulp logs production, circulation and supervision and inspection.
Key words Pulp logs; Standard revising; Comprehensive explan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