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2018-09-10肖飞
肖飞
[摘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求所在,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基础工程和重要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根本指引,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是对党的根本宗旨的坚持和传承,是精准把握新时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关键所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迫切要求,是有效抵御西方敌对势力渗透破坏的现实需要,是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的内在要义,也是各级领导提高群众工作能力的题中之义。自觉把以人民为中心思想贯穿于特定利益群体稳定工作的全过程,一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注重发掘正能量;二要坚持辩证思维,正确处理活力与秩序、维稳与维权的关系;三要坚持情、理、法并进,创新做好新时代的群众工作。
[关键词]以人民为中心;人民内部矛盾;群众路线;社会治理
[中图分类号]D2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921(2018)04-0027-07
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社會矛盾是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的现象,人类社会始终在矛盾运动中前进和发展。党的十九大报告特别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各级党委政府必须自觉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营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重大意义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反复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这充分彰显了我们党人民至上的深厚情怀和执政为民的责任担当。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
习近平同志指出:“人民是创造历史的动力,我们共产党人任何时候都不要忘记这个历史唯物主义最基本的道理。”“中国共产党的一切执政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治理活动,都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首创精神,拜人民为师,把政治智慧的增长、治国理政本领的增强深深扎根于人民的创造性实践之中,使各方面提出的真知灼见都能运用于治国理政。”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是我们党的执政理论基石,是我们观察、分析、解决问题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唯物史观确立人民的历史主体地位,强调人民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是推动发展的根本力量。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调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坚持相信人民群众、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把工作的立足点定位在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上,支持和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是人民立场、人民主体、人民力量的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充分显现。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对党的根本宗旨的坚持和传承
习近平同志指出:“我们讲宗旨,讲了很多话,但说到底还是为人民服务这句话。我们党就是为人民服务的。”他多次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我们任何时候都必须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诚心诚意为人民群众谋利益”。“检验我们一切工作的成效,最终都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人民权益是否真正得到了保障。”他曾深情地说:“我的执政理念,概括起来说就是:为人民服务,担当起该担当的责任。”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表明我们一切工作坚持人民利益至上,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以满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根本,以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为目标,以维护公平正义为核心,深怀爱民之情、苦练为民之功、常思便民之举、多于惠民之事,是新时期对党的根本宗旨的坚持和传承。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精准把握新时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关键所在
社会主要矛盾是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社会发展阶段的客观反映,能否正确认识和把握现阶段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意味着,人民群众的需求内涵将更加丰富多元,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将不再局限于一般生存意义上的需要,而是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诸多方面有着更加美好的愿景,必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的不断增长的需要。我们要准确把握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解决好新时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就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只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时刻将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始终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才能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才能找准人民群众对民生需求的新变化,解决好人民群众对民生关注的新问题,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一、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必然要求
社会总是充满着矛盾,社会主义社会也不例外。但社会主义社会大量的是人民内部矛盾,是在人民利益根本一致的基础上的矛盾。人民内部矛盾是发展中的矛盾,这些矛盾产生于人民中间,只有依靠人民才能解决。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必然要求。
(一)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迫切要求
我国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随着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纵深推进和利益分配格局的深化调整,难免产生这样那样的社会矛盾,能否有效化解这些矛盾,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要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从关键的问题人手,妥善解决好人民群众高度期盼的热点、焦点和难点问题,坚决防止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现象发生,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必须建立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调解、疏导等办法,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完善对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强化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使群众由衷感到权益受到了公平对待、利益得到了有效维护。
(二)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有效抵御西方敌对势力渗透破坏的现实需要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绝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实现伟大梦想.必须进行伟大斗争。”“我们党要团结带领人民有效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必须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任何贪图享受、消极懈怠、回避矛盾的思想和行为都是错误的。”我国当前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大好时期,但我国面临的各种风险因素仍然较多,西方敌对势力亡我之心不会改变,境内外敌对势力相互勾结、公开发难的趋势不会改变,境内与境外、网上与网下相互交织、互动转化的动向不会改变。可见,意识形态领域斗争依然复杂,国家安全面临许多新情况。不同社会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往往交织在一起,相互渗透,一旦矛盾问题处理不慎,极易被敌对势力插手利用,发生矛盾性质的转变,对我国国家政权和社会稳定构成现实危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必须深刻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特点、规律,探索解决矛盾的正确途径和有效办法,及时消除群众的对立情绪,努力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三)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内在要义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秉持系统构建思维,强调合作共治理念,坚持以人为本行为准则,主张全民共享改革成果。这种治理格局是多層次、多角度的社会管理,包括人民内部矛盾的处理、信访问题的处理、安全生产问题的处理等。这种治理格局也是前瞻性、预防性的全方位治理,强调通过细致工作、走访、排查,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让“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通过健全重大决策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广泛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建议等前瞻性、预防性的工作,让不安全不稳定事件少发生、不发生。
(四)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各级领导提高群众工作能力的题中之义
习近平同志强调:“群众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否重视做群众工作,是否善于做群众工作,是衡量领导干部政治上是否合格、工作上是否称职、领导能力强不强的一个基本标准”。“群众工作的本质是密切党群关系,核心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社会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各种矛盾和问题大量出现,利益整合难度加大。要把正确解决人民内部矛盾作为“第一抓手”,正确处理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矛盾,一方面要靠深化改革,另一方面要靠党的卓有成效的群众工作。如果领导干部缺乏群众工作能力,不能以积极的态度认识和化解矛盾,就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三、自觉把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贯穿于特定利益群体稳定工作的全过程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是一个抽象的、玄奥的概念,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止步于思想环节,而要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环节”。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性课题,是促进社会和谐的基础性工作,必须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做到以人民为中心。
(一)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注重发掘正能量
人民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尊重人民主体地位,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我们党的一贯主张。习近平同志多次指出:“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调动人民积极性,始终是我们党立于不败之地的强大根基。”“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当今中国,社会矛盾呈现新特点、涌现新类型、发生新变化,只有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突出人民主体地位,才能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实现社会长治久安。要高扬人民至上的旗帜,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根本目的,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主动适应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顺应广大人民群众新期待,创新社会治理理念,改进社会治理方式。要尊重人民首创精神,坚信人民群众是真正的英雄,充分信任和依靠广大人民群众,主动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充分尊重人民所表达的意愿、所创造的经验、所拥有的权利、所发挥的作用,最大限度地把蕴藏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努力从人民群众的实践智慧中汲取发展的力量源泉。要发挥人民主体作用,通过建立健全群众有序参与机制,创造有利于人民参与的组织形式,健全以群众自治组织为主体、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新型社区治理体系,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社会治理的基础平台,积极鼓励支持人民群众参与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充分调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让改革活力竞相迸发,发展事业奔涌向前。
(二)坚持辩证思维,正确处理活力与秩序、维稳与维权的关系
习近平同志指出:“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坚持人人尽责、人人享有,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比以往任何时候更加迫切、更加强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必须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完善对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强化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使群众由衷感到权益受到了公平对待、利益得到了有效维护。必须把人民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判断和衡量工作标准,自觉以人民利益为重、以人民期盼为念,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切实解决好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真心实意地为人民群众谋利益。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各项惠民政策,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让群众时刻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必须维护宪法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重点解决好损害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合法合理的正当权益,“决不允许对群众的报警求助置之不理,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坚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注重发挥法律在维稳与维权活动中的功能作用,强化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既依法保护人民群众合法诉求,也依法处理少数人员的违法行为,确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三)坚持情、理、法并进,创新做好新时代的群众工作
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把各项工作做好,首先要发动群众,做好群众工作。群众工作是我们党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团结群众的工作。重视群众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党实现目标任务的重要法宝。习近平同志指出:“做好群众工作是领导干部的重要职责”,“正确的方式方法是做好群众工作的保障”。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根本任务是维护好人民群众利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就是要以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工作导向,以最广大人民为社会治理主体,构建起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就是要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从人民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就是要带着责任、带着感情、带着爱心,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做好群众工作,把人民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及时准确了解群众所思、所盼、所忧、所急,把群众工作做实、做深、做细、做透,雪中送炭,纾难解困,扎扎实实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最困难最忧虑最急迫的实际问题。要正确处理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共同利益、不同群体利益的关系,把解决群众思想问题与解决生产生活问题有机结合起来,让广大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要善于把握群众工作规律,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调解、疏导等办法,提高群众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深入研究舆论引导特点,充分利用网络、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和政务双微平台,畅通诉求渠道,回应群众关切,掌握网络阵地的话语权和主动权。要主动适应时代发展,把创新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融入群众工作之中,注重在改革发展中维护群众利益,在化解矛盾中发挥群众力量,在法治建设中强化群众教育,在公正执法中赢得群众信任,在舆论工作中引导群众心态,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增加和谐因素,从而凝聚社会合力、提升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