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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类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分析要点

2018-09-10卢贺

现代盐化工 2018年6期
关键词:环境影响评价化工

卢贺

摘   要:化工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是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本文从风险物质及风险源识别、事故源项分析、风险预测后果计算、风险评价及提出有效可行的风险防范措施等方面对化工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的内容进行简要分析,为化工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提供参考。

关键词:化工;环境影响评价;环境风险评价

化工项目作为高污染、高耗能行业,对环境影响较大,因此,做好化工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尤为重要。而环境风险评价作为化工类项目环评工作的重点之一,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本文主要对化工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的主要内容进行分析,为更高效、更准确地做好此类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供参考。

1    环境风险评价要点分析

本文以《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为依据,从风险物质及风险源识别、事故源项分析、风险预测后果计算、风险评价及提出有效可行的风险防范措施等方面对化工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的主要内容进行分析。

1.1  风险识别

风险识别是风险评价的基础,包括物质风险识别和生产设施风险识别,风险类型包括火灾、爆炸和泄漏3种类型。风险识别一般是通过定性分析及经验判断来识别项目的潜在危险源、危险类型以及可能的危险程度。

1.1.1  物质风险识别

物质风险识别范围主要包括项目所用的原辅材料、燃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及生产过程排放的“三废”污染物等。这些物质通常具有不同的理化性质及毒理特性,尤其是化工类项目生产过程中所涉及的物质有很多属于易燃易爆及有毒物质,具有潜在的危险性。风险分析应给出这些物质的使用量、使用频率、贮运方式和最大储存量等,并将危险性物质和毒性物质的理化性质及有关危险性和毒性参数列表整理出来,对项目所涉及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进行危险性识别和综合评价,筛选环境风险评价因子。

1.1.2  生产设施风险识别

生产设施风险识别范围主要包括厂区内各个生产装置、原辅材料库房、运输系统、公用工程系统及辅助生产设施等。化工项目的工艺过程比较复杂,存在各种潜在危险性,根据化工类项目的生产特征,结合已筛选出的风险评价因子,对项目划分功能单元,在风险分析中,用图表列出各功能单元及其相应的重要度,对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确定项目潜在的危险源及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

根据风险识别结果,可确定环境风险评价等级、评价范围及环境敏感目标等内容。

1.2  事故源项分析

事故源项分析是在风险物质及风险源识别的基础上,对相关的危险物质作进一步分析、筛选,确定最大可信事故,并对最大可信事故确定其事故源项,为事故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计算提供依据。源项分析一般包括事故风险分析、确定最大可信事故发生概率及泄漏量计算。

1.2.1  事故风险分析

事故风险分析是对前面已识别风险物质及风险源进行定性或定量分析,对有关潜在的严重事故危险予以说明,包括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目前,化工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多采用类比法进行源项分析,主要是通过收集相关资料,调查统计国内外同行业企业的风险事故发生情况,并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及发生频率,列表统计容易发生事故的装置、事故类型、影响程度及事故发生比率,根据统计分析结果,来确定项目的最大可信事故。類比分析法也是导则首推的分析方法,在做化工项目风险评价时,应用类比分析法即可。

1.2.2  确定最大可信事故发生概率

最大可信事故是在所有预测的概率不为零的事故中,对外界危害最严重的事故。一般最大可信事故都已经超出安全评价范围,因此,确定最大可信事故发生概率主要是类比分析国内外同类企业的历史事故资料获得。

1.2.3  泄漏量计算

危险化学品泄漏量计算包括液体泄漏速率计算、气体泄漏速率计算、气液两相流泄漏计算和液体泄漏蒸发量计算。危险化学品泄漏量可参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附录A.2中公式进行计算。

1.3  风险预测后果计算

环境风险评价后果计算即对火灾、爆炸所造成的影响进行计算,对有毒有害物质释放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进行计算。

1.3.1  火灾、爆炸

火灾通过放出辐射热影响周围环境,引起其他可燃物燃烧。火分为4种类型:池火、喷射火、火球和气爆、突发火。一般来说,火的辐射热局限于近火源的区域内(约200 m),对邻近地区影响不大。爆炸是突发性的能量释放,是可燃气团燃烧的后果,可造成大气中破坏性的冲击波,爆炸碎片等可形成抛射物,对外部环境造成危害。

1.3.2  有毒有害物质在大气中的扩散

有毒有害物质(包括火灾爆炸后产生的二次有毒有害污染物)泄漏后,通过大气的输移和转化作用进入环境,对环境造成危害。因此,要选择合适的模式计算有毒有害物质在大气中的稀释和扩散。污染物在大气中的扩散与物质的理化特性、排放方式、当地气象条件和地形数据等因素密切相关。根据密度不同,一般可选用对稠密气体、中等密度气体和羽状烟流3种类型在瞬时排放或连续排放下的扩散模式。对于在恒定气象条件(指风向、风速、大气稳定度不随时间变化)高架点源的连续排放,可采用高斯烟羽模式;对于瞬时或短时间事故排放源项,宜采用变天气条件多烟团模式;当风险事故持续时间较长(几小时至几天)时可采用分段烟羽模式;对于密度较大的气体扩散,可采用Cox和Carpenter稠密气体扩散模式。

1.3.3  有毒有害物质在水中的稀释扩散

对于有毒有害物质在水环境中的稀释扩散问题,应充分考虑水体颗粒物及底部沉积物对它的吸附作用和解析作用,生物化学转化作用,同时考虑它在水气界面上的挥发作用,有毒有害物质远比常规污染物在水中的稀释扩散问题更重要、更复杂。因此,有毒物质进入水体后,它在水中和颗粒物的分配过程、吸附、解析过程、输移的对流扩散以及生物化学转化(光解、水解、生物降解)等过程都必须予以分析预测。

有毒物质在湖泊中的预测模型可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93)中7.6.4章节湖泊水库数学模型及其推荐中的各种模式,同时要考虑吸附、挥发、光解、水解、生物降解等作用,合理确定有毒物质传输及反应机理的参数;有毒物质在河流中的预测模型可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93)中7.6.2章节河流常用数学模型及其推荐中的各种模式;有毒有害物质在海洋中的稀释扩散可采用《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推荐的模式;此外,油膜在海湾、河口的扩散模式可按对流扩散方程和P,C,Blokker公式计算。

1.3.4  有毒有害物质在土壤中的转移扩散

沉积于土壤表层的污染元素经过一段时间入渗后,可使污染物进入土壤根系区域,植物通过根系对土壤中污染元素的摄入及耕作对土壤表层与根系区污染元素浓度的影响都会间接地影响人类健康。目前生态环境部已发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将在2019年7月1日正式实施,可见国家对保护土壤环境越来越重视,今后这部分内容也将成为人们重点关注的内容。

1.4  风险评价

风险评价包括事故的发生概率和事故发生后的危害程度两部分内容,这两部分的乘积叫风险值,是风险评价的表征量。

1.4.1  风险计算

以有毒有害风险物质为例,可采用概率函数形式计算有毒物质从污染源到一定距离能造成死亡或伤害的经验概率的计量,通常应给出其致死概率分别为1%、10%、50%(半致死)、90%的影响范围。通过后果分析,可以计算出有毒有害物质泄漏后所造成的多种危害后果,综合列出其计算结果,用图表对事故现场和厂外环境影响范围进行描述,可按照标准规定的短时间接触容许质量浓度给出该质量浓度分布范围及在该范围内的人口分布。根据事故现场周围环境、不同方位不同径向距离的人口分布,结合影响距离表,即可求得危害结果。最大可信事故导致的有毒有害物泄漏而造成的环境危害为各类危害的总和,最大可信灾害事故对环境造成的风险为最大可信事故的发生概率与事故发生后造成的危害的乘积。

水环境风险评价,以水体中污染物浓度分布和质点轨迹漂移等指标进行分析;生态系统损害的事故风险评价,按损害的生态资源的价值进行比较分析;鉴于目前毒理学研究资料的局限性,对急性死亡、非急性死亡的致伤、致残、致畸、致癌等慢性损害后果目前尚不计入。

1.4.2  风险评价

风险可接受水平采用最大可信事故的风险值与同行业可接受风险水平值做比较的方法进行判断,即:最大可信事故的风险值小于等于同行业可接受风险水平值,则认为项目建设的风险是可以接受的;如果最大可信事故的风险值大于同行业可接受风险水平值,则需要对该项目采取降低事故风险的措施,以达到可接受水平,否則,项目建设的环境风险是不可接受的。

1.5  风险防范措施

针对上述风险评价的结果,应提出减少危害的风险防范措施,把风险事故造成的危害降至最低。

风险防范措施的目的是为了保证系统建设和运行的安全性,防止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时,有充分的应对能力可以遏制和控制事故扩大,减少对环境可能带来的影响。一般化工项目可从项目选址、总平面图布置、建筑安全措施、贮存和运输安全防范措施、车间工艺技术设计安全防范措施、消防器材设置、火灾报警系统、设置救援站等方面来制定企业的风险防范措施。

化工项目一旦发生风险事故后,泄漏液体及消防废水的后续问题可参考《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的预防与控制技术要求》(Q/SY1190—2013)提出的三级预防与控制体系。即:一级防控体系包括装置围堰、罐区防火堤及其配套设施;二级防控体系包括雨排水切断系统、拦污坝、方漫流及导流设施、必要的中间事故缓冲设施及其配套设施;三级防控体系包括末端事故缓冲设施及其配套设施。

制定应急预案也是化工项目风险防范措施的重要内容之一。化工类企业应重视环境风险的管理,根据国家相关要求,自行编制或委托专门机构单独编制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相关部门进行评估备案,经许可后,方可投产使用。企业一旦发生环境事故,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将环境风险事故水平降至最低。

2    结语

化工类项目环境风险是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内容,应重视该行业的环境风险评价工作,评价过程中分析、预测应科学、客观、严谨,提出的风险防控措施应可行、有效,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将各项风险防控措施落到实处,规避环境风险,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胡二邦.环境风险评价实用技术、方法和案例[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9.

[2]国家环保总局. HJ/T169—2004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S].北京:北京国家环保总局,2004.

[3]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QSY1190—2013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的预防与控制要求[Z].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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