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军代表如何助力民企走好“参军”路
2018-09-10吴利刚
吴利刚
军民融合战略深度发展,使为数众多的民营企业加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序列,为传统军事工业体系注入了“新鲜血液”,加快了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步伐。但民营企业在新领域面对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时间紧、任务重、标准严的新情况,需要的不仅仅是加强内部的质量管控,更需要外在的扶持帮助。军代表作为武器装备的“监造官”,应在助力民营企业“参军”上有所作为,为民企“参军”保驾护航。
一、搞好“入门”教育,帮助民企把提高军品质量意识
军品生产,一切为了质量,质量高于一切。军代表必须向民企的领导阐明军品质量的重要性,有的放矢地做好最高管理者思想工作,才能有效开展质量工作。加大《军工产品质量管理条例》《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军事代表工作条例》国军标准等质量法规的宣传作为年度工作要点。军厂双方通过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质量法规宣贯会和质量碰头会等会议,以及部队在战备训练中发生的典型质量事故,来提高企业对质量安全形势严峻性的认识。要明确企业的质量主体地位,更要明确企业负责人和企业成员的不同质量责任,解决人人都与质量有关,人人都应当关心质量、重视质量的问题,在企业营造重视军品质量的良好氛围。帮助企业学习贯彻国家和军队有关军事装备生产的政策法规,帮助企业学习贯彻党关于武器装备质量工作的重要指示,使企业认识到质量工作对于军事装备生产的重要性,使军代表和承制单位在装备研制、生产、检验过程中建立一套共同语言、共同尺度、共同准绳和共同遵循。确保装备质量,就是对官兵负责、对人民负责、对战争负责,牢固树立“军工产品质量第一”的意识,绝对不允许忽视质量,绝对不允许以次充好,对此不能有一点含糊。使企业对军事代表的质量监督职责有所了解,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军代表工作,共同抓好质量工作。帮助企业端正指导思想,从事军工装备生产使命非常光荣,责任非常重大,着力把握好质量、进度和配套这三个关键环节。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坚持“三不”和“三不放过”原则。以极端负责的精神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扎扎实实抓好质量工作,确保武器装备生产质量。
二、提供遵循,助力民企学好用好法规政策
军代表作为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直接参与者,对军民融合战略法规政策掌握、执行具有天然优势,而民营企业由于受各种条件制约,了解信息途径有限,加之出于保密需要,更给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领域戴上了神秘光环,吓退了一大批渴望“参军”的民营企业。这就要求军代表在民企“参军”的过程中,做好各项信息的采集、传递和解惑工作。一是当好法规政策的“汇集员”。一方面军代表要将政策法规进行收集整理,形成数据库并及时更新;另一方面要收集整理辖区内民营企业信息,第一时间了解民企“参军”意向,做好准备工作。二是当好法规政策“传递员”。军代表要及时将最新政策法规传达给有意向的民营企业,将民企成功“参军”的经验及时进行交流。例如工程兵驻豫某军代室,不定时组织“军民融合经验交流会”,及时向有关企业发布军民融合动态,进行政策宣贯和经验交流,为辖区内民企“参军”营造了良好氛围。三是当好法规政策的“讲解员”。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领域存在大量独有的法规、标准、程序,只有将之转化为能够被民营企业理解的概念,做好答疑解惑,才能“拨开迷雾见天日”,使民营企业在“参军”过程中少走弯路,避免误入歧途。
三、提升素质,当好民企“参军”的“引导员”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具有强制性的规范和程序,民企“参军”首先必须端正态度。做好民企“参军”的引导工作,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做好民营企业资格审查引领工作。不可否认,民营企业在市场、管理等方面具有灵活多变的优势,但是面对一些程式化的规范流程却缺乏深入认识,而资格审查恰恰是将各项正规管理的要素体现在程序上,对首次“参军”的民营企业来说,资格审查是一道必过门槛。故此引领民企做好资格审查工作,是军代表当好“引导员”的前提。二是提升民营企业对质量管理体系认识。质量管理和控制是一个企业的生存之本,但是个别民营企业却存在一些质量管理误区,如以国标代替军标;片面追求利润、进度,忽视产品质量;只重视外观质量、忽视过程及内部质量;甚至出现“两张皮”现象。为此,只有引领、帮助企业正确认识全面质量管理体系的重要性,使之按要求编制、执行适合其实际的程序文件和质量手册,完善体系建设,才能使民营企业的产品质量达到军工标准。三是增强民营企业“参军”的责任感、使命感和成就感。企业的根本目的是赚取利润,民营企业更是如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只有“参军”民企增强责任意识、使命意识,才能使得民企“参军”不仅仅是“一锤子买卖”。为此,军代表作为军企沟通的桥梁纽带,更应当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厚植军民融合文化土壤,持续推进军民融合观念、现代国防理念深植企业,使民营企业切实领会“军工产品质量第一”不仅是一种责任担当,更是一种无上荣誉。
四、“保驾护航”,当好“参军”民企的“保健员”
民营企业进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领域后,面对具体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过程,不可避免的会犯这样那样的错误,特别是一些首次進入领域内的中小型民营企业,往往会产生磨合期的阵痛。为此作为“参军”民企的“保健员”,军代表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望闻问切”掌握企业实际,了解阵痛症结。不同的企业有不同的文化,有不同的管理方式,有不同的实际困难。只有掌握企业实际情况,掌握阵痛症结,才能有针对性的提出建议整改。对于首次入围的民营企业,军事代表首先要熟悉其程序文件,了解企业运行模式、组织机构,其次要深入车间,多听、多看工人、基层骨干的言行,有重点、有技巧地询问相关情况,从而掌握企业实际情况,为监督审核掌握详实的资料,“望闻问切”从而判断症结所在,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建议。二是严格标准规范程序运行,构建长效机制。对于民营企业来讲,只有建立起一整套标准规范程序,才能长效化保证产品质量。为此,军代表要在日常工作中加大对各项法规标准的程序化转换力度,帮助企业理解、掌握、建立相关规范流程,并竭力促使其制度化,只有如此,才能确保规范程序带来的成效长效化。同时,要严格标准执行力度,对于在规范化过程中民营企业所出现的问题,严格按照标准法规执行,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规范化流程的制度权威。三是着眼形势任务变化实际,不断与时俱进。民营企业长期参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过程,要谨防其体制僵化,只有紧盯形势任务变化,不断改进自身,才能在军工领域长久立足,为此,军事代表应当及时将发现的问题传递给企业,督促其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流程,同时也要积极培育企业创新意识,在制度法规允许范围内对企业的创新大力进行支持,保证企业的活力与创新动力。
五、强化责任,助力“参军”民企搞好质量体系监督
军代表对承研、承制方质量体系的运行状况进行监督是军代表质量工作的重点。在对民营企业进行质量监督过程中,如何通过各种渠道来研究探索新的监督办法,促进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把对产品质量以“事后把关为主”变为“预防为主”,把以管“结果为主”变为管“因素为主”,实现全过程监督,从而有效地保证产品质量。一是督促企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提高体系运行的有效性和效率。按照“领导作用”这一质量管理原则,对质量体系换版认证工作进行策划,通过新时代质量体系中心认证,促进体系正常有效地运行;二是要积极参与企业的内部质量审核,督促企业整改内审发现的问题,不断改进企业质量管理工作,以增强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三是要抓住影响质量的重要环节,从设计、试制和原材料、原器件、质量保证大纲、关键工序、不合格品审理、整机质量检验等抓起,吃透技术、吃透规律、吃透状态,明确质量目标,为装备生产奠定坚实的质量基础;四是要进一步完善军事代表质量监督工作的法规体系,细化监督管理工作,将每项工作分解到人,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建立各种业务登记表,用于记录各项工作,提高工作的可检查性和可追溯性,制定档案资料管理办法,及时进行资料的清理、归档、装订和登记,确保资料项目齐全、查阅方便;五是军厂团结协作。确保装备质量,是军厂双方共同的目标和责任。可以说,企业提高产品质量离不开军代表的把关和监督,军代表质量监督能力的提高也离不开企业的支持和配合,二者相互促进。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军代表和承制单位相互理解、相互配合,技术上敢于较真,工作上互相支持,营造了同心同德干事业的良好氛围,保证质量监督水平的不断提高。如今,把军代表多年来同军工企业打交道的经验移植到对“参军”民企的质量体系监督上来,可以帮助民企有效的做好质量管理工作。
总之,“参军”民营企业作为军民融合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军民融合战略的大背景下,在军代表的大力帮扶下,不断完善自身管理技术和手段,筑牢产品质量“大堤”,将能够出色完成军品科研生产任务,能为国防和军队装备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作者单位:火箭军驻西安地区军代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