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食品单位应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2018-09-10思雨
中国食品 2018年7期
思雨
近期,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出台《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决定将全省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提供者、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纳入规范管理,明确全省范围内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食品经营单位应至少配备1名以上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食品经营单位应组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等。食品药品監管部门将采取考试、材料审核等方式进行监督抽查,不合格者不得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