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氏家族900年传承的行动与思考
2018-09-10郑宏泰高皓
郑宏泰 高皓
对于范氏义庄可以代代相传,经历千年而不坠,学术界自然极为关注,而过去的重点则在于寻找当中的原因所在,并粗略得出了义庄成功的得天独厚原因,既有家族世代人才辈出,可以官至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因而可以争取朝廷挹注与保护的一面,又有苏州富庶之地,人杰地灵,因而可更好地支持其发展的另一面,更不用说还有社会受其利他主义情操所感染,因而常给予援手,令其可以有得道多助之效等。
但是,以上的关注点却非本文思考和探索的方向,因为我们所关心的不是义庄这一组织的存亡盛衰本身,而是主导这个组织的家族。乃至其子孙血脉的传承延续,以及由此反映的文化与传统特质。即是说,本文希望探讨的问题是:
第一,如何能够凝聚家族上下,令其不至于四分五裂?
第二,如何能够确保家族长盛不衰,江山代有人才出?
第三,如果真的相信福荫德行这回事,如何能将之传给子孙后代?以及更为核心的问题是:这样的价值观念、思想和意识到底反映了怎样的文化内涵?
化解诸子均分的内部分裂危机 对无数中国家族而言,如何凝聚家族上下,不致四分五裂,无疑乃头等大事,因为一方面中国文化强调多子多福、开枝散叶,另一方面又采用诸子均分制度,而两者均容易激发内部分裂(郑宏泰、高皓,2016),而当家族生命周期发展成两股力量重叠之时——往往是兄弟众多一代各自婚后育有多名子女,且已届成年之时,便无可避免地会触发家族分裂,令辛苦积累的家族财产面对被瓜分摊薄的局面,在资源匮乏的年代尤其会削弱家族的经济基础,摧毁家族的持续发展动力。
范仲淹针对此点而开出的良方——义庄制度,便有助化解诸子均分的内部分裂危机,以免削弱家族经济基础。纵使这样的安排表面上令后代没法分享范仲淹的遗产,生活得不太丰盛充裕,但事实上,因为义庄中有不少比例的资源,会用于支持子孙的生活、教学、科举及祭祀祖宗等,所以家族亲人不会因此失去基本的照料,反而能激发他们必须自食其力、减少依赖,亦较少养成奢华淫逸的不良习性,有助培养家族内部的积极与正面力量,减少纨绔子弟的出现。
更为重要的,则是当义庄变成了制度,甚至有了官府的保护、社会的背书,而有了本身的生命力,而其致力助孤扶弱的善举,不但有助凝聚家族上下,避免如无数家族般因为分家产而四分五裂,同时更可团结宗亲乡里,家族更可通过慈善服务提升家族名望,进而树立地位,并促使家族中人团结,以赢取那份社会名望及领导地位,这正是刘子健所指,利用义庄的慈善事业,组织宗族乡里力量,士大夫阶层可以“发展在社会福利上的领导能力,以补政治上的退败”的核心所在(Liu,1957)。
創造世家大族的共同生活条件 若从另一角度看,一个健全且运作良好的义庄组织,实属强而有力的重要平台以团结家族上下,因它可以为家族创造更好的共同生活条件,同时从共同经历中孕育福祸与共的感觉及意识,因而更能凝聚家族上下。反过来说,任何一个大家族,如果子孙没有共同生活的平台或环境,便很难奢望他们可以孕育出命运共同体的感觉或情怀,而如果没有同一屋檐下的一家人感情,当触及利益时,便会有分歧,倾向从维护本身利益出发,而产生纷争,引致四分五裂。现时不少香港大家族常有争家产的官司,当中原因,不少便是亲情淡薄,大家天各一方,散居世界各地,从小已在不同社会与文化环境中成长和接受教育,没有共同生活的交往与经验,甚少接触,可见共同生活条件在维系亲人及家族感情方面十分重要,不容低估。
所谓共同生活条件,其实正是古代宗法制度的核心组成部分,但是因为朝代更迭、战乱频发,加上社会急速变迁等,令其难以维持。综合一些历史记载资料,则不难发现,在宗法制度下的世家大族共同生活条件,一般而言包括如下四个部分:
其一是祠堂——一个共同祭祀祖先的场所,并以此作为精神联系的纽带;
其二是族产——一定数量的家族公有财产,并以此作为支持族众生活的物质基础;
其三是族规——一种作为族众共同遵守的规章,并以此作为约束族人行为的准绳;
其四是族长——一位统领家族的领导人物,并由他执行族规、主持祭祀、保护族产,并带领整个家族不断发展(陈荣照,1984)。
至于利用义庄以建立起一个具有本身生命力的组织,则不但可提供以上四种条件,更可防止核心资产被摊分、削弱。同时义庄可以作为兴学弘道、培育人才的重要工具,为确保家族“江山代有才人出创造有利条件。
因“财”施教众所周知,在培养子孙成才方面,传统的做法是各家各自因“财”施教,即是因应本身财力强弱为子孙提供教育,而这样则会因为各房贤与不贤、富与不富等因素,作出不同的安排,导致不同结果,如某些族人——因贫穷、短视、无知等,未能给予所有子孙后人一视同仁的教育机会,室碍了后人发展机会。作为过来人的范仲淹,则是很好的例子,若非母亲改嫁,他很有可能难以生存下去;就算是跟随母亲改嫁后,若不是较懂事自觉,意志不凡,发奋 “在和尚寺里自己读书”,亦很难想象日后可以学有所成,进士及第(钱穆,1948)。
可以想象,在那个没有现代社会福利保障的年代,如何能给族人及子孙后代最基本的教育与生活照料,支持家人、族人的生存,然后发现他们中的人才,确保家族“江山代有才人出”,范仲淹肯定经过一番思量,而从最后设立的义庄制度与各项安排来看,他明显地采取了利用义庄组织的“嵌入式”设计,以落实兴学弘道的目标。
简单来说,则是在义庄的经常性收入中,拨出指定比例设立义学,为子孙及族人提供基本教育,而同时又推出一些特殊措施,作为诱因,用于鼓励族人和子孙努力以考取功名,其举动或安排既可达至“普及”族人与子孙教育的目的,又可支持某些出色者挑战自我,登上更高事业阶梯,两者均有确保家族内“江山代有才人出”的功能,这设计在那个年代而言,不可谓不是突出的特殊安排了。而范仲淹的子孙后代确实屡有贤子孝孙,获得功名者更是多不胜数(Twitchett,1959),这些都反映出这种制度设计明显收效。
建立道德资本 传统民间智慧总是认为,行善积德,有助消灾解难,带来好报,尤其可以福泽后代、荫护子孙,这种思想虽然有其一厢情愿唯心主义的局限性,甚至有迷信色彩,但却历久不衰,这十分直接地说明慈善义举确实有其正面社会功能与作用,起码行善能让人觉得心安,带来快乐。虽然学术界未有科学而毫无争议的行善与报应之间因果关系的研究,但因施善与救济获得个人名望、社会地位等论述,则可谓汗牛充栋(梁其姿,1997;谭家齐,2005)。其中一种说法则是慈善义举有助提升施善者的道德资本,因而令施善者可以赢得尊敬、号召群众(Bremer,1994; Ostrower, 1995; Lloyd,2004),进一步说则是有了更为庞大的软实力(Bishop andGreen,2008)。
若从道德资本的角度看,一直高呼“先忧后乐”的范仲淹,很可能因为本身能站在道德高地、享有名望与尊重,深刻地想到必须让这种难能可贵的精神,传给子孙后代的问题,而义庄制度的设置则必然会吸纳子孙后代参与其中,令他们可以凭此逐步建立起他们本身的名望与社会地位。至于若有出色的子孙后代能以范仲淹为榜样,在力所能及下作出慷慨捐献,自然更有助义庄的发展,同时亦有助提升他们的名望与社会资本。而更为重要的,则是整个家族亦能因为义庄的不断发展同获其利、同沾福荫。这样自然更能给家族的持久发展带来更多正能量,或者说是另一层面上的积累功德。范氏义庄历经千年,子孙后代人才辈出,且多能享有良好名声,少有不肖子弟,可说乃道德资本无比雄厚,并可全面发挥作用的最有力说明。
若我们拿范氏义庄这种慈善义举行为,与同年代的西方慈善救挤行为作一简单对比,范氏义庄历经千年的发展历史,所凸顯的最大特质,无疑是重视家族、强调血脉,至于最为关键之处,则是将延续血脉作为不朽的最重要人生追求。这与基督教文化藉争取获得神的救赎以得永生的信仰,实在截然不同。正因中国人所追求的不朽在于血脉延续,家族及宗族乃成为最必须照料和保护的对象,同时其亦是推动慈善义举的最关键单位或力量。而范仲淹之后的历代子孙,就是代代相传,目标一致地为义庄作出努力和贡献,因而令义庄可以持续不断地发展下去。
结语 赡族救济的行为,实为传统中国社会所固有(黄明理,2008),到范仲淹时特别设立义庄,将之制度化,此举无疑极具突破性,既能因应传统宗族制度破坏提出有效替补组织,令义庄与宗法制度有机地结合起来,也可凝聚宗族,又可避免家族财产因分家而削减、流失,同时亦有助其在乡里社会中树立名望与领导地位。促使他这样做的原因,虽然有自身经历和遭遇的特殊性,但亦有历史与文化背景所驱使,而说到底则是他一如无数不同时代的士大夫阶层,乃至普罗人民般,将人生最大追求的不朽,投放在确保子孙血脉不绝之上,慈善救济则以祠堂,或是更有条件的家族义庄为主体,而非西方基督教文化下将人生最大追求寄托在神的救赎之上,慈善救济则以教堂为主体。
对于中国文化的不朽观念与西方基督教文化的永生观念差异,钱穆如下一段介绍,可谓笔触深刻地道出了东西方核心文化的最大不同,此点亦可作为范仲淹创立义庄,其后人又戮力以赴,为支持义庄发展出钱出力的注脚,我们引述如下,为本文作结。他这样写:
我们用这一个观点来和西方思想作比较,则西方人的不朽,在其死后到别一个世界去;东方人的不朽,则在他死后依然留在这叶个世界内。这是双方很显著的一个相异点……西方人观念里,人生常在上帝的爱顾下活着,而东方观念里,则人生常在同时人乃至异代人的爱顾下活着·一西方人求他死后灵魂在上帝心里得其永生与不朽,东方人则希望在其死后,他的生平事行思想留在他家属子孙或后代别人的心里而得不朽。这又是东西之异点(钱穆,2001)。
由是观之,中国文化强调血脉至上、家族本位,虽有惠及乡里、社会,但占比明显较少,此点明显成为中国走向世界的短板,必须正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