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寂寞中的诞生

2018-09-10李兆忠

名作欣赏 2018年9期
关键词:英国人老舍英国

李兆忠

舒庆春1924年秋赴英国应聘伦敦大学东方学院华语讲师时,并没想到日后会成为一名作家,那时他已经二十七岁(虚岁),连+文学青年都算不上。一年之后,一部令人捧腹的《老张的哲学》使他蜚声中国文坛,以此为契机,他的人生轨迹发生了重要变化,舒庆春变成了老舍(按:《老张的哲学》于1926年7月至12月初载于《小说月报》第17卷第7至12号,初署名舒庆春,自第8号起改署名老舍);之后,他又发表了《赵子日》(《二马》,到1929年秋回国时,已是三部畅销长篇小说的作者,未来的文学事业由此奠定。

老舍成为一名小说家绝不是偶然的,那是异域的生存环境与作家本人的禀赋通力合作的结果,它启示人们:一种特殊的精神禀赋,在特殊的外部环境的刺激和催化下,发挥到极致,就能取得不俗的成就,化作某种精神品牌。关于那段经历,老舍日后有这样的自我剖白——

二十七岁出国。为学英文,所以念小说,可是还没有想起来写作。到异乡的新鲜劲儿渐渐消失,半年后开始感觉寂寞,也就常常想家。从十四岁就不住在家里,此处所谓“想家”实在是想在国内所知道的一切,那些事既都是过去的,想起来便像一些图画,大概那色彩不甚浓厚的根本就想不起来。这些图画常在心中来往,每每在读小说的时候使我忘了读的是什么,而呆呆地忆及自己的过去。小说中是些图画,记忆中也是些图画,为什么不可以把自己的图画用文字画下来呢?我想拿笔了。

但是,在拿笔以前,我总得有些画稿子呀。那时候我还不知道世上有小说作法这类的书,怎么办呢?对中国的小说我读过唐人小说和《儒林外史》什么的,对外国小说我才念了不多,而且是东一本西一本,有的是名家的著作,有的是女招待嫁皇太子的梦话。后来居上,新读过的自然有更大的势力,我决定不取中国小说的形式,可是对外国小说我知道得并不多,想选择也无从选择起。好吧,随便写吧,管他像样不像样,反正我又不想发表。况且呢,我刚读了NicholasNicdeby(《尼考拉斯·尼柯尔贝》)和Pickwi Papets(《匹克威克外传》)等杂乱无章的作品,更足以使我大胆放野;写就好,管它什么。这就决定了那想起便

使我害羞的《老张的哲学》的形式。(《我怎么写<老张的哲学>》)

这段创作谈读来平淡无奇,却包含几个重要的事实:第一,老舍是在异域生活的“寂寞”中与文学创作结缘的,也就是说,假如不“寂寞”,老舍不一定写作;第二,念外国小说,勾起老舍记忆中的“图画”,这“图画”成为他写作的素材与原动力;第三,狄更斯的《尼考拉斯·尼柯尔贝》《匹克威克外传》等一批“杂乱无章”的外国作品给老舍提供了写作的模本,三种因素的互动,将老舍推上了文学创作之路。

关于老舍在英国的“寂寞”及其破解之道,其中包含着丰富的内涵,值得做进一步的梳理。老舍在英国的生活,可以用清苦二字概括,名义上是伦敦大学东方学院的华语讲师,其实不过是一名廉价的“打工仔”:每周二十课时,每天工作时间从早上十点到下午七点;学生五花八门,从十几岁的孩子到七十多岁的老叟,应有尽有;教学工作繁重而枯燥,所得到的回報,仅是二百五十英镑的年薪。当时,一个普通的英国大学生每年至少要花三百镑,而牛津、剑桥等名牌大学的学生则要花四五百镑或五六百镑。靠每月二十来镑的收入,老舍既要维持自己的生活,又要供养远在国内的老母,难免捉襟见肘。工作两年之后,老舍给学校写信要求增加工资,信中这样写道:“到学期末,我在本校已工作两年,根据合同规定,我提请你考虑给我增加工资。对于工作,我尽了最大的努力,不管是否属于合同规定的,只要是学生愿意学的课程,我都教了,现在二百五十镑的年薪,不足以维持我在伦敦的生活和赡养我在中国的寡母。如能应允提高工资,本人将不胜感谢。”(李振杰:《老舍在伦敦》)由于老舍出色的工作表现,他的年薪由二百五十镑提高到三百镑,但区区五十镑的加薪,不足以从根本上解救老舍经济上的困窘。为了增加收入,老舍利用假期辅导个别学生中文,按学校规定收入归自己。此外,他还有过两次额外的收入,一次是到BBC电台播音,得到了三镑多的报酬;另一次是录制灵格风唱片,得到了三十镑的报酬。这些收入对于老舍虽然不无小补,终究是杯水车薪。

老舍伦敦时代的友人宁恩承这样描绘他:“一套哔叽青色洋服长年不替,屁股上磨得发亮,两袖头发光,胳膊肘上更亮闪闪的,四季无论寒暑只此一套,并无夹带。幸而英国天气四季阴冷,冬天阴冷时加上一件毛衣,夏季阴冷时脱掉一件毛衣也就将就着过去了。”“老舍以二百五十镑,既要保持自己的灵魂和身体不分家,又要寄钱回北京奉养老母,自然要顾此失彼,顾彼失此。”(《老舍在英国》)老舍的胃溃疡病,就是住公寓时落下的,发作时到一家叫“上海楼”的中餐馆吃一碗价钱仅值一先令的最便宜的汤面,疼痛就能减轻。然而,就连这么廉价的“特效药”老舍也不敢随便吃。回国的时候,老舍穷得连一张最便宜的三等舱的整船票都买不起,只好先到新加坡,在那里教书,挣到了钱再走。

然而对于老舍这样的人,贫穷所带来的心灵的创伤,远远超过身体的折磨。老舍曾不止一次向宁恩承诉说自己住公寓时,因“穷酸”而受下女奚落的故事:一个周末,住公寓的人都外出了,中午吃饭时只剩下老舍一个人,餐厅的下女脸色非常难看,显然是在怨恨这一位客人妨碍了她的自由。吃完饭,老舍知趣地告诉她:晚饭不吃了,他也要外出,不料下女竟冷冷地回答说:“Marvelous!”(太好了)气得老舍说不出话来。

有件事情最能说明问题:老舍在英国住了整整五年,在东方学院教华语时接触过无数英国人,然而除了一个汉学家艾支顿,没有第二个英国朋友。老舍并非性格孤僻者,而是一个喜交朋友的人,否则他也成不了一位小说家。究其原因,除了“囊中羞涩”,别无更好的解释。在资本主义大都市伦敦,贫穷意味着彻底的孤独和寂寞。老舍的旅英生涯,基本上是在宿舍公寓、东方学院的课堂图书馆度过的,社交、娱乐、休闲消费之类与他几乎不沾边。正如老舍自述:“从一九二四年秋天,到一九二九年的夏天,我一直在伦敦住了五年。除了暑假寒假和春假中,我有时候离开伦敦几天,到乡间或别的城市去游玩,其余的时间都消磨在这个大城里。我的工作不许我到别处去,就是在假期里,我还有时候得到学校去。我的钱也不许我随意地去到各处跑,英国的旅馆与火车票价都不很便宜。”(《东方学院》)这与前后于他留英的徐志摩、朱自清形成鲜明的对比。徐志摩、朱自清在英国的时间都没有老舍长,却能一定程度上融入英国社会,至少在情感心理上与英国社会没有太大的隔阂。尤其是徐志摩,他在“康桥”如鱼得水的感觉,那种世外桃源的光景,实在令人神往;朱自清的留英日记,更是记录了令人眼花缭乱的社交生活,1931年12月23日的日记这样写着:“到今天为止我已看了二十七次演出。”这时作者到英国仅三个月多,也就是说,每隔三四天,他就要去剧院看戏或者听音乐。笔者根据朱自清的日记统计,从1931年11月4日至1932年1月31日不到三个月时间里,朱自清听音乐会,观看戏剧、电影共二十八次。朱自清一个月的零花钱,有时高达二十多英镑,相当于老舍一个月的收入。故此,朱自清在日记里一再告诫自己“不要做挥霍者”(《新文学史料》1981年第1期)。

如果说囊中羞涩将老舍的异域业余生活限制在读书、爬格子上,英语能力的低下,则将他隔在了英国社会之外。老舍二十二岁时才开始学英语,已过了学外语的最佳年龄。起初是在北京缸瓦市基督教堂办的一所英语夜校业余学习,后来利用业余时间到燕京大学旁听过一段英文,学习条件可想而知。老舍的英语一到英国就露了馅,用他自我解嘲的话说,就是“英国人把我说得一愣一愣的,我可也把他们说得直眨眼”。那口古怪的“贞头曼”英语一定把大英帝国的海关官员骇得不轻,结果吃了一个“只准停留一个月”的签证图章,差点耽误大事。后来老舍授课之余大量阅读英国文艺作品,英语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仍然属于哑巴英语。受制于东方学院华语讲师的饭碗,老舍身在英国,却没有多少机会讲英语,一天到晚重复那些简单的北京官话,某种意义上可以说进入了一个文化的“国中之国”,打交道的除了东方学院教汉学的同事、学汉语的学生,研究中国学问的汉学家,就是自家同胞。假如给老舍旅英五年盘盘店,就可发现他做的事情大体上未超越“中国”这个范围:三部长篇小说中《老张的哲学》《赵子日》,写的全是国内的事情,《二马》有所不同,场景在伦敦,故事是北京的二马父子与英国房东母女匪夷所思的跨国恋爱,目的却是“比较中国人与英国人的不同”,立意还是在中国;帮助汉学家艾支顿翻译古代白话小说《金瓶梅》,为此与艾支顿一起住了三年;在东方学院做“唐代的爱情小说”的讲演,与学院的同事共同编写一套汉语教材《言语声片》,负责中文部分的编辑工作;除此之外,就是在东方学院日复一日的汉语教学了。由此可见,东方学院华语讲师的工作拴住了老舍,使他没有机会接触英国社会。

在《英国人》里,老舍这样抨击英国人:“据我看,一个人即便承认英国人有许多好处,大概也不会因为这个而乐意和他们交朋友”;“至于一个平常人,尽管在伦敦或其他的地方住上十年半载,也未必能交上一个朋友。”据老舍的观察,“一个英国人想不到一个生人可以不明白英國的规矩,而是一见生人说话行动有不对的地方,马上认为这是野蛮,不屑于再招呼他。英国的规矩又偏偏是那么多!他不能想象到别人可以没有这些规矩,而有另一套;不,英国的是一切;设若别处没有那么多的雾,那根本不能算作真正的天气!”并且,“除了规矩而外,英国人还有好多不许说的事:家中的事,个人的职业与收入,通通不许说,除非彼此是极亲近的人。一个住在英国的客人,第一要学会那套规矩,第二要别乱打听事儿,第三别谈政治,那么,大家只好谈天气了,而天气又是那么不得人心。自然,英国人很有的说,假若他愿意,他可以谈论赛马、足球、养狗、高尔夫球等等;可是咱又许不大晓得这些事儿。结果呢,只好对愣着。对了,还有宗教呢,这也最好不谈。每个英国人有他自己开阔的天堂之路,趁早儿不用惹麻烦。连书籍最好也不谈,一般地说,英国人的读书能力与兴趣远不及法国人。能念几本书的差不多就得属于中等阶级,自然我们所愿与谈论书籍的至少是这路人。这路人比谁的成见都大,那么与他们闲话书籍也是自找无趣的事。多数的中等人拿读书——自然是指小说了——当作一种自己生活理想的佐证。一个普通的少女,长得有个模样,嫁了个驶汽车的;在结婚之夕才证实了,他原来是个贵族,而且承袭了楼上有鬼的旧宫,专是壁上的挂图就值多少百万!读惯这种书的,当然很难想到别的事儿,与他们谈论书籍和捣乱大概没有甚么分别。中上的人自然有些见识了,可是很难遇到啊。况且这些有见识的英国人,根本在英国就不大被人看得起,他们连拜伦、雪莱和王尔德还都逐出国外去,我们想跟这样的人交朋友——即使有机会——无疑地也会被看成怪物的”。这些话都说得很到位,统统击中了英国人的要害,然而明眼人也可以从中读出一种苦涩的味道。老舍看英国的眼光中显然多了一点东西,也少了一点什么。贫家子弟的身份和寂寞的异域生存处境,决定了老舍感知英国的方式,不可能像那批得风气之先的留欧精英那样舒适自在,而处处带着局外人的挑剔。丁文江笔下人情淳厚的司堡尔丁小镇,徐志摩笔下的与英国文化名流的交往,费孝通笔下的智趣横生的英国学术沙龙,在老舍的笔下是看不到的。

值得一提的是,老舍与英国的隔膜,更有深层的心理原因。众所周知,老舍的父亲舒永寿死于洋鬼子之手:1900年八国联军攻入北京,舒永寿作为满洲八旗“正红旗”的一员下级旗兵在保卫皇城的巷战中牺牲,当时老舍尚在襁褓中。洋鬼子的罪恶通过母亲的反复讲述牢牢嵌进老舍的童年记忆,老舍后来说:“在我童年时期,我几乎不需要听什么吞吃孩子的恶魔等等故事。母亲口中的洋兵是比童话中巨口獠牙的恶魔更为凶暴的。况且,童话只是童话,母亲讲的是千真万确的事实,是直接与我们一家人有关的事实。”(《(神拳>后记》)这个杀父之仇对老舍一生影响至深,潜在地制约着他对西方文明的看法。有人或许可以举出老舍加入基督教、接受教会的洗礼这件事作为反证,然而,形式上的入教并不等于精神上的皈依,这仅仅说明着老舍也是一个现实的人。在那个“全盘西化”思潮盛行的时代,有志青年想有所作为,出人头地,除了出国留学别无他途,而对于老舍那样没有任何社会背景的贫家子弟,则是除了教会,不存在第二条通向海外之路。1921年老舍在北京缸瓦市基督教堂英语夜校学英语,结识了刚从英国回国的神学院毕业生宝广林,加入了他组织的“率真会”和“青年服务部”,并经常参加聚会。这期间,老舍受到基督教博爱主义的感化,于1922年正式接受洗礼,成了一名基督教徒。以此为契机,老舍得以结识在燕京大学教书的英国传教士伊文思教授,伊文思看好老舍一口纯正地道的北京官话和教师的经历,当然还有基督教徒的身份,推荐他当上了英国伦敦大学东方学院的华语讲师,连赴英国的船票,都是由伦敦传教会提供的。

然而老舍一到伦敦,就与基督教分道扬镳。根据现有的材料,没有发现老舍与英国教会有任何关系;而据宁恩承回忆,老舍在伦敦期间,与留学生中的基督教组织也没有任何关系。可以辅证这一点的是,老舍在小说《二马》中对英国教会的抨击不遗余力,甚至达到妖魔化的程度,比如他这样描写伊牧士:“伊牧士是个在中国传过二十多年教的老牧士。对于中国事儿,上自伏羲画卦,下至袁世凯做皇上(他最喜欢听的一件事),他全知道。除了中国话说不好,简直他可以算一本带腿的‘中国百科全书’。他真爱中国人:半夜睡不着的时候,总是祷告上帝快快地叫中国变成英国的属国;他含着热泪告诉上帝:中国人要不叫英国人管起来,这群黄脸黑头发的东西,怎么也升不了天堂!”伊牧士这个人物形象令人想起伊文思,他们的身份经历都相似;而在现实生活中,老舍对伊文思这位改变了自己命运的“恩人”同样没有表示过好感,伊文思显然是伊牧士的原型。

同那时代多数中国知识精英一样,老舍也不信上帝,这并不重要。比起简单的信或者不信,同情的理解,理解的批判,才是最重要的。比如胡适也不信基督教,但并不排斥,而是抱着求知的态度认真研究;他结交了许多教会的朋友,收藏了大量的中国方言版《圣经》,正是通过对基督教的深入研究,胡适认识了美国文化的深层。相形之下,老舍对基督教的态度不能不显得过于简单,由于缺乏同情这个基础,理解不免褊狭,批判也就绝对化。纵观老舍笔下的洋教土、教民,都是令人鄙视的漫画像,没有一个有血有肉的形象,这表明情感上的厌恶左右了理性的判断,妨碍了老舍进入基督教的世界,也在相当程度上妨碍了他进入英国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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