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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商之道“亲”“清”为要

2018-09-07张开琳

当代党员 2018年16期
关键词:政商底线民营企业

张开琳

周武王灭商后,商朝的遗民为了维持生计,开始东奔西跑做买卖。日子一长,便形成一个固定的人群——“商人”。他们的职业,也就被称作“商业”。

此后三千余年,作为国家经济的重要象征,商人这个群体以及他们所从事行业的命运,始终与国家政治生态息息相关——国家强盛、政治昌明,则商业兴旺;若是国家羸弱、政治昏庸,商业必定凋敝。

当历史的车轮以不可阻挡的气势驶入新时代,如何处理好“政”“商”之间的关系,依旧是一个重要的话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广大党员、干部工作作风发生显著变化:对企业“吃拿卡要”的现象少了;“门好进了,脸也好看了”,服务态度和水平都有了很大提升;凡是符合规定的事项大都能得到及时办理,送礼、请吃的“潜规则”日见消弭……

然而,在取得显著成就的同时,一些政商交往的新问题也开始冒头——比如,极少数干部为了“清”而忽视了“亲”,对企业和企业家由“不亲”到生“疏”,甚至开始“躲”,表面上守住了“清”的底线,实际上却曲解了“亲”“清”的含义,让党和政府扶持民营经济的好政策打了折扣,寒了民营企业家的心;又比如,一些民营企业为了“亲”而跨越了“清”的界限,继续权力寻租、行贿,污染了民營经济生态和政治生态。

对此,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反复强调构建“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近日,市委书记陈敏尔也在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大会上再次强调,着力规范政商关系,要把“亲”“清”二字转化成一种制度关系、一种稳定的权责明确的关系,以“亲”来密切政商关系,用“清”来规范政商关系。

那么,“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到底该如何构建?

笔者认为,不论是广大干部还是民营企业家,都应准确把握“亲”“清”二字的内在含义和相互关系。

从干部的角度来讲,“清”是不能逾越的底线——“清”,就是要清白、清正、清廉,做到“君子之交淡如水”,抵住物质诱惑,遵守党纪党规,守住道德底线,与民营企业的交往做到像碧玉一样清白;而“亲”,则是必须努力实现的目标,就是在坚守底线的前提下,杜绝片面追求“清”而“疏”甚至“躲”,要努力做到亲商、安商、富商,深入实际了解民营企业的所需、所盼、所困,真心实意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促进民营经济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治环境、社会环境的改善,实现亲而有界、亲而有度,清而有责、清而有为。

从民营企业家的角度来讲,“亲”,就是积极主动同党委、政府多沟通多交流,讲真话、说实情,建诤言、献良策,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把企业的发展与贯彻中央和市委的战略部署、与地方的改革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把实现个人价值和体现社会价值紧密联系在一起,积极担当改革发展的探路者和弄潮儿;而“清”,就是要洁身自好,走正道、行大道,要知法、学法、懂法,做到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清白理性建关系,有需要时及时通过正常渠道找政府,绝不以寻租、围猎的“灰色手段”玷污政治生态和商业秩序。

树欲直,则根须正。要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新发展,构建“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是关键。只有正确处理好“亲”与“清”的关系,政商之间做到交而有“法”、交而有“方”、交而有“界”、交而有“度”,民营经济这棵大树才会越发枝繁叶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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