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新时代民生建设中的“尽力而为”与“量力而行”
2018-09-06司琳
摘 要:新时代,中国民生建设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在整体设计上,民生建设需要把握好“尽力而为”与“量力而行”之间的辩证关系,通过对主客观因素的全面考虑来为百姓福利谋篇布局。在具体实践工作中,“尽力而为”强调端正主观认识,以积极进取的态度对待民生建设。而“量力而行”则强调在工作中坚持科学精神,在尊重客观实际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全体人民的民生保障水平。
关键词:新时代;民生建设;尽力而为;量力而行
我国新时代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五位一体”的全面建设。作为社会建设的重点,民生建设一直备受关注。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新时代保障和改善民生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这一论断为我国的民生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方法论指导。
一、全面把握“尽力而为”与“量力而行”的辩证关系
“尽力而为”从字面上看是指尽最大的努力去有所作为,它背后体现的是在面对客观世界时人们不断变革、锐意进取的主观能动性。目前,虽然我国各项事业都取得了历史性的成就,但民生建设的发展现状仍然不能满足人民日式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此,“尽力而为”就强调以积极的态度主动出击,找准民生建设中的短板,抓好民生工作中的重点,并在始终强调制度化建设的前提下深入推进各项体制、机制改革,尽最大的可能去满足全体人民更多方面更高层次的民生需求。
与“尽力而为”强调的侧重点不同,“量力而行”指的是想问题、干工作都要从客观实际出发,在整体思路的把握上既不能超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盲目冒进,也不能忽视新时代的发展成果停滞不前。同时,在寻求具体问题的解决方案时,“量力而行”讲求的是要遵循事物的客观规律,针对每个个案找出切实可行的操作方案。在民生建设中,把“尽力而为”与“量力而行”放在一起,就是要把主客观因素结合起来考虑问题,在立足实际与开拓创新的有机统一中去不断推进我国的民生建设工程。
二、新时代民生建设对“尽力而为”的具体要求
民生建设是切实维护百姓利益的社会工程。以什么样的态度、什么样的精神对待百姓利益直接影响着民生建设的实际效果。“尽力而为”体现的是一种用心做事的积极态度,一种永不懈怠的奋斗精神。党的十九大报告在“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部分指出: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要发扬奋斗精神、实现奋斗目标,新时代民生建设中的“尽力而为”还需要符合以下几方面的具体要求:
1.“尽力而为”要牢记以民为本
随着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我国的社会阶层出现了明显的分化,原有的利益格局也发生了深刻的调整。新时代摆在共产党人面前的民生建设,不仅有如何把蛋糕做大的问题,更有如何对蛋糕进行分配的问题。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为什么人的问题,是检验一个政党、一个政权性质的试金石。”中国共产党的政党性质决定了它领导下的民生建设不是为特定阶层服务的,也不是为个别集团服务的,而是全心全意为全体中国人民服务的。即使进入了新時代,中国共产党的性质不会改变,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不会改变。让更多群众更公平地分享发展成果,将始终是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人民民生建设的努力方向。
2.“尽力而为”要讲求精准发力
经过多年的持续发力,我国的民生建设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我们的时代在进步,人民的需求在增长,发展的方式也在改变。为此,在“尽力而为”之前,我国还要讲求“精准发力”。“精准”在新时代的民生建设中强调的是在尽力之前先把准时代的脉搏。只有明确新时代人民的需求,找准建设的短板和突破口,才能最有效率地投入到实际的建设工作中去。在分析新时代时代特征的基础上,今后的民生保障在内容上就要从保护人民基本的人身、财产权利拓展到对文化权利、社会权利和基本政治权利的保障;在保障的水平上就要从满足温饱生活需要提升到满足美好生活需要:在保障的制度上就要从初步制度建设走向更完备的制度体系建设。
3.“尽力而为”要坚持始终不渝
我们的民生建设是一项长期而伟大的工程,它不是一年两年就能完成的。党的十九大报告用“始终不渝”四个字表明了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人民推进民生建设的决心和恒心。而这种决心和恒心就要求我们进行民生建设时,既要注重当下问题的解决,又要有长远的规划和环环相扣的阶段性安排。具体到民生工作的实施者而言,领导干部一定要高瞻远瞩,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绝不能为了自己任期内的政绩做出损害长期规划的部署,即使在离任的时候也要做好相关工作的交代与衔接。而具体的工作人员在开展民生工作时,则要注意克服急躁情绪,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明确职责、积极作为,像一颗钉子一样立得住、站得稳、扎得深。
三、新时代民生建设对“量力而行”的具体要求
新时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新历史方位。在这样一个大的时代背景下,我国的每一项民生工程都必须把握时代的特征去规划、去实施。
1.“量力而行”要紧扣发展阶段
与以往追求温饱的发展阶段不同,伴随各项事业的发展,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取得的各项成就,我国进入了“发展起来”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对于这样一个阶段,民生建设中的“量力而行”需要着重注意两个方面的问题:第一、我国处在并将长期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这个阶段,我国的物质财富还不够极大丰富。因此,民生建设不能好高骛远、盲目模仿,不切实际地提高保障的标准和水平。更不能虚荣心作祟,寅吃卯粮,破坏我国民生事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第二、我国已经处于发展起来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的国内生产总值82.71万亿,不仅稳居世界第二位,而且与世界第一的美国间的差距也在进一步缩小。而据世界经济信息网的统计,2017年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位居世界第70位,仍属中等偏上收入水平。面对这样的世界排名,新时代的中国是有底气在以往的基础上逐步提高民生福利水平的。
2.“量力而行”要尊重客观规律
任何事物都有它产生、发展的客观规律,民生建设也不例外。“量力而行”强调在民生建设中坚持科学精神,在实地调研、缜密论证的基础上订目标、推进度,而不是坐在办公室里拍脑袋、下任务,更不是在实际工作中一意孤行的乱作为。以前,我们的民生建设中出现过片面追求政绩,不顾客观情况盲目冒进的情况。这些情况不仅劳民伤财、破坏资源,而且还严重破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吸取以往的教训,新时代的民生事业必须把握好建设的“度”,合理确定建设的速度、进度,在适度的范围内具体开展各项具体工作。
3.“量力而行”要正视具体差异
党的十九大报告把我国现阶段的发展概括表述为: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而这种不平衡突出表现为城乡的不平衡与区域的不平衡。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396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432元,二者间存在将近3倍的差距。而我国东南沿海与中西部地区的区域差异也相当明显。根据各地统计局的统计数据,2017年广东省的国内生产总值89879亿元,是西藏省1310亿元的近69倍。巨大的收入差距带来各地民生保障水平的不一致。除此之外,我国的民生保障还存在部门、行业、群体之间的差异。目前,民生建设忽视这种差异,跨越式的采取“一刀切”的方式是不现实的。然而,放任这种差异的存在也不符合公平分享建設成果的价值追求。为此,我们现阶段的民生建设应该正视差异,在推进总量发展的基础上运用多种方式进行利益协调,逐步实现最广泛人民群众、最公平合理的民生利益保障。
新的时代有新的气象,新的时代有新的目标。只要我们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就一定能有开拓的精神、踏实的作为,就一定能在我国的民生建设事业中取得更大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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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司琳(1975--)女,法学硕士,法学副教授,主要从事行政法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