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现状及体系构建
2018-09-04张家华
张家华
【摘 要】针对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现状加以分析,其问题突出表现在信息安全体系重视不足,相关法律规定不够健全及未能够及时监督管理等方面,且基于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实际需求提出相关管理建议,以期能够不断提升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督管理的综合效果。
【Abstract】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the internet financial supervision in China, and its problems are stand out in the lack of attention to the information security system, the lack of relevant legal provisions and the lack of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in time and so on. And based on the actual demand of internet financial supervision in China, the relevant management recommendations are put forward, so as to be able to continuously enhance the comprehensive effect of Chinas internet financial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构建
【Keywords】 internet; financial supervision; system construction
【中图分类号】F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1069(2018)05-0049-02
1 引言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互联网金融核心上来看属于金融范畴,相较于西方发达国家,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研究内容较少,尚处于初步发展的阶段。实际监督管理标准、法律制度尚不够完善,各类金融安全隐患易于发生。知识经济时代下需要全面提升互联网金融监管的重视程度,基于互联网金融监督管理的现状加以分析,进而促进互联网金融监管工作的全面发展。
2 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的现状分析
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期间,其实际问题突出表现在信息安全体系重视不足,相关法律规定不够健全及未能够及时监督管理等方面,对整体金融监管的效果也会产生较大影响。
2.1 信息安全体系重视不足
云技术快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互联网金融企业中更多数据融入云端中,尽管对企业工作带来了诸多便利条件,但是也为“黑客”們提供了更多获取信息的方式,对企业安全会产生不利影响[1]。当前我国大部分网民均经历过网络信息安全事件,比如个人资料泄露,受到钓鱼网站的侵袭以及网购支付安全性较差等等。
2.2 相关法律规定不够健全
互联网技术对我们的生活产生了较大影响,知识经济时代下网络技术在人们生活中的应用更加广泛[2]。我国尽管出台了一些互联网金融的相关政策制度,但是实际的法律管理制度尚不够完善,对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权责分化以及利益主体等相关内容管理对策尚不够清晰,致使处于灰色地带的互联网金融更加易于出现违法、违规的问题,比如非法吸收公共存款、非法集资以及高利贷等等。
2.3 未能够及时监督管理
计算机技术的不断创新,对现代金融行业的发展会产生较大影响。互联网金融发展期间,交易双方均处于虚拟的环境中,增加了交易者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发生,进而造成了互联网金融中信用风险发生率[3]。互联网金融监管管理过程中具体多元性、开放性等特点,各类安全问题频繁发生,且未能够及时进行监督与管理,对现代互联网时代下社会经济的持续增长也会产生不利影响。
3 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的体系构建方式
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期间,可以通过强化监管的重视程度,制定明确的监管目标;构建动态性监督机制,保证信息数据准确率及完善金融监管协同体系,健全法律监督的内容等方式,提升金融监管的质量,降低各类互联网安全问题发生率。
3.1 强化监管的重视程度,制定明确的监管目标
互联网经济快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需要全面提升互联网金融监管的重视程度,在互联网金融监管期间可以积极学习其他企业的优秀管理经验,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管理模式,实现双线多头的监督与管理。
我国土地面积较大,幅员辽阔,故而在实际的互联网金融监管期间,需要注重地域差异性特点、经济发展的差异性特点,集中实现监督管理,地方与中央需要构建共同监督管理的模式,在统一的监督管理制度中,制定特色监督管理模式,且保证互联网金融能够处于安全、合法的状态下。
互联网金融管理工作需要基于时代发展的特点不断予以创新,明确监督与管理的作用价值,基于地区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清晰的互联网金融准入、退出制度等等[4]。以先进的管理技术实现非现场监督管理,积极引入新的监督管理理念、监管制度等等,加快构建互联网金融非现场监督管理目标体系[5]。比如可以借助计算机实现金融业务数据的自动分析,且基于综合评估的结果进行风险发生率的预测,且构建非现场监督预警机制,对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实际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报警提示等等,全面展开互联网金融监督管理活动。
3.2 构建动态性监督机制,保证信息数据准确率
互联网金融作为新兴的产业,需要基于“与时俱进”的思想理念,在保证其稳健发展的基础上,对其进行全面、细致的监督与管理。互联网金融监督管理期间,可以制定动态性的监督与管理体制。从监督管理的责任分配出发,采用补充的方式定期对监督管理主体进行责任划分,保证各类互联网金融能够保持在良好的监督与管理模式下,保证其整体完整性。
监督机构需要注重互联网金融管理模式的动态性分析,及时发现互联网金融发展期间存在的问题,且将“预防性”理念融入互联网金融监管过程中,保证其各项工作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对可能会发生的互联网金融问题进行提前预防。
3.3 完善金融监管协同体系,健全法律监督的内容
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督管理期间,需要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督管理的协同体系,细致划分金融监督管理制度,构建专门的互联网金融监督管理联通管理机制,对现代互联网金融管理活动的持续开展能够产生重要影响。
从互联网金融专业管理的视角来看,基于其实际的监督与管理要求需要建立明确的分业管理体系,明确各项管理标准,改善传统管理模式中职能不够清晰、监督分工不够明确等问题。鉴于互联网金融实际现状进行综合管理,加强工信部与公安部的实际联系,发挥协同管理的作用价值,构建信息共享管理机制,完善互联网金融业务管理模式,发挥多部门协同管理的作用效果,加强金融管理部门的监管协同价值。
在此基础上,还需要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法律体系。互联网带来的金融形态扩展了部分业务无制度可依的问题。比如股权众筹融资可能涉嫌非法证券发行,一些平台可能涉嫌非法集资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还有一些互联网金融企业并未取得金融牌照等等。互联网金融监督管理活动中,需要全面认识到监管的作用价值,健全相关法律制度。管理工作可以参考相关的国际经验,学习互联网金融监督制度比较健全国家的管理模式、管理理念等,为互联网金融管理活动的全面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4 结语
當前社会快速发展的氛围中,各类风险问题发生率也在不断增加,需要基于现存问题加以分析,完善财务管理的模式。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督管理过程中,可以通过强化监管的重视程度,制定明确的监管目标;构建动态性监督机制,保证信息数据准确率及完善金融监管协同体系,健全法律监督的内容等方式。在统一性的监督管理制度中,制定特色性监督管理模式,且保证互联网金融能够处于安全、合法的状态下,为现代互联网金融活动的有序开展奠定良好基础,降低互联网金融安全问题发生率,实现社会经济的多样性与持续性发展。
【参考文献】
【1】何文虎,杨云龙.我国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研究——基于制度因素和非制度因素的视角[J].金融发展研究,2014(08):48-54.
【2】沈伟,余涛.互联网金融监管规则的内生逻辑及外部进路:以互联网金融仲裁为切入点[J].当代法学,2017,31(01):3-14.
【3】曹晓路.金融消费者利益保护与互联网金融监管的规制路径——基于比较法视域的考察探究[J].时代法学,2017,15(01):54-64.
【4】陆岷峰,吴建平.科学把握互联网金融监管政策边界选择——基于互联网金融创新与监管激励相容关系的研究[J].金融理论与教学,2016(05):1-8.
【5】李勇坚.互联网金融监管政策发展的国际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J].全球化,2015(08):99-112+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