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卫计委:医院不得以没床位拒收急危重症患者
2018-09-04
大医院床位紧张,往往一床难求,碰到急危重症患者就更加棘手。为改变这种状况,近日海南省卫生计生委印发了《关于建立医疗机构急危重症救治联动和床位调配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將建立医疗机构急危重症救治联动和床位应急调配机制,实现紧急情况下救治床位“共享”。
5月底前建成急危重症救治联动平台
该通知指出,海南省将建立急危重症救治联动平台。今年5月底前,由省公共卫生紧急救援指挥中心牵头搭建“海南省院前急救转运协调交流平台”(微信群),平台囊括各级卫生计生委医政部门负责人,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务管理部门负责人、急诊科主任,用于协调院前急救转运工作。
由省学术交流管理中心牵头各专业委员会搭建“海南省急危重症救治交流平台”(微信群),包括各级卫生计生委医政部门负责人,各专业委员会主委、副主委,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务管理部门负责人、相关专业科主任、业务骨干,用于协调各专业急危重症救治。
医院不得以没有床位拒绝收治急危重症患者
同时,建立预留床位机制,确保急危重症患者救治;省任何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以没有床位拒绝收治急危重症患者。
其中,各级医疗机构应预留一定床位用于应急救治,收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下级医院转院和120转送的急危重症患者。二级医疗机构每科室病区预留不少于1张,三级医疗机构每科室和各级临床重点专科病区预留不少于2张(病区床位少于30张的预留1张)。预留床位由各医疗机构医务管理部门统一调配使用。科室临时使用预留床位应得到医务管理部门同意,并在12小时内重新调配出预留床位。
实行首诊负责制,不得让患者自行联系转院
通知要求,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实行首诊负责制,规范转诊流程,对接诊的急危重症患者要立即给予诊治。超出救治范围的,应由医务管理部门联系上级或专科医疗机构医务管理部门转诊,并安排救护车辆转运病人。本院无法派出车辆时,应联系当地120调派车辆或请求接诊医疗机构派车,费用由转出医疗机构先行垫付。对于无法及时转运的患者,应立即联系上级或专科医疗机构进行会诊(或远程会诊)。上级医疗机构转诊顺序以对口支援、医联体牵头和挂牌协作等医疗机构优先。
其中,上级或专科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经规范流程转诊的患者。出现拒收转诊患者情况时要上报追究责任。任何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让急危重症患者(含其家属、陪人)自行联系转院。
加强基层急救能力建设,改变基层急救资源总量不足、网络不健全、不能满足群众特别是农村群众的急救需求现状,以及基层急救机构业务用房短缺、急救车辆不足等状况,确保转诊病人能够及时转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