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法律公选课开设情况调查及改进策略分析
2018-09-03谭海英蒋尉
谭海英 蒋尉
【摘 要】本文对高校法律公选课开设情况进行调查,针对目前高校法律公选课中课程设置和课程体系不能满足学生需求、师资力量不足、教学方法及考核方式单一,以及大学生的法治素养不能满足法治社会、法治国家的要求等问题,提出明确法律公选课的价值地位、构建完善的课程体系、扩充师资力量、丰富教学方式和考核方式、建立健全法律公选课的保障制度等对策,为广西高校法律公选课改革提供现实依据和参考。
【关键词】高校 法律公选课 改进策略 课程设置 法治素养 调查 分析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8)06C-0026-0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改变,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建设迫切需要人民大众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护法,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也明确指出加大普法力度,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大学生是国家之栋梁,他们即将进入社会生产各领域,其法治素养将对社会产生极大影响,因而对大学生进行普法教育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而设置高校法律公选课是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基于此,本项目通过对广西6所高校(5所为本科院校,1所为成人高校)展开调研、查阅相关文献等了解广西高校法律公选课开设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和建议,为广西高校法律公选课改革提供现实依据和参考。
在对学生进行问卷调查与访谈时,主要涉及学校开设法律公选课对学生的影响及学生的评价、意见和建议,共收回学生问卷629份,剔除无效问卷后为602份,有效率为95.7%;对教师采用访谈的方式,主要关注学校法律公选课师资情况、开设效果、考核方式及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现将调研结果分析如下。
一、法律公选课开设情况
(一)法律公选课开设少且涉及面窄
在进行调研的6所高校中,只有2所开设了法律公选课,足见广西高校在这方面显得比较薄弱。从开设的课程看,基本集中在民法、刑法、婚姻家庭法、劳动合同法这几门,还有为数不多的行政程序法、宪法学、知识产权保护法,开设种类比较少,涉及面比较窄,难以满足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需求。且教师反映学校开设法律公选课,无论是师资力量的配备,还是开设课程种类、课时规定等并没有形成制度化、规范化,而是根据现有的法学师资力量开设,有什么专业的法学教师就开设什么样的法律公选课,教务部门只负责排课,所以很少考虑学生的需求和专业背景,随意性比较大。
在没有开设法律公选课的高校,非法学专业学生在学校接触的法律课程只有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这门课。但是,这门课的法律教育效果往往不佳。一是这门课把思想教育、道德教育、法律教育三者相结合,而法律教育部分只占很小比例。二是这门课的性质决定了法律教育属于法律观念和思想价值的教育,但是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不是逻辑。法治社会,更需要将思想观念变成想问题、办事情的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这门课无法满足这样的需求。三是授课教师的专业背景使得法律知识部分的讲解难免存在只讲概念、法条的现象,难以真正达到法治教育的效果。
(二)师资力量严重不足
法律公选课师资力量是影响高校法治教育质量和效果的决定因素之一,但调查发现,在开设了法律公选课的高校,只有5-6位法学教师能开设法律公选课,且基本上为兼职(法学专业课和法律公选课同时上),专职上法律公选课的教师很少。不少学生反映“学校法律公选课的师资不够,导致法律公选课的开设不稳定,没有明确的公选课清单,直到要选课的时候才知道开设了哪些公选课”。这2所开设法律公选课的高校其在校生均超过1万人,但是法律公选课教师配备却极少,所以无法满足学生的需求。由此看来,学校开设法律公选课的实际情况与学生强烈的需求之间的矛盾已经成为这些高校需要面对和解决的普遍问题。
(三)课时有待增加
课时是课程得以顺利开展和取得理想效果的现实条件和基础,只有课时得到保证,教学计划、目标才能实现。在对学生进行调研时发现,认为法律公选课每周开设1-2节的人数占46%,认为每周3-4节比较合适的占40%,也有部分学生选择了每周开设5-6节,甚至每周7-8节。因此,学生的需求是不同的,这也给了高校一个重要的启示,即在开设法律公选课时应充分了解学生的需求。
值得注意的是,学生认为法律公选课的课时不能影响专业课的学习,每周开设2-3节是比较合适的。学生的出发点不无道理,但是法律公选课设置目的与专业学习有根本的区别,专业学习主要面向未来就业,重在培养学生的专业知识、技能及专业思维,但是法律公选课不面向具体的职业和专业,其重点在于培养人的法律素养、法律意识、法律思维,最终指向人的发展。这反映了学校开设法律公选课时缺少对法律公选课设置原因与目的进行宣传,没有很好地引导学生正确认识法律公选课的价值和意义,以致让学生感到开设法律公选课会加重学习负担,产生压力。
(四)内容无法满足学生需求
教学内容的质量直接影响教师授课及学生学习的质量,适合学生的教学内容有助于学生理解知识、激发学生兴趣,否则就可能会使教学受阻,使学生失去学习的兴趣。调研发现师生均反映现有的教材太过于专业和烦冗,不适合非法学专业学生学习,无法体现公选课的特征和要求。对于学生而言,自身缺乏相关的专业基础,阅读起来比较吃力。对教师而言,除了要考虑学生的专业基础和接受水平外,更重要的是要从众多内容中挑选合适的内容进行整合,然后才能开展教学,对教师的要求更高。但是,目前国内又缺少专门的法律公选课教材,因此编写适合非法学专业学生的法律公选课教材显得非常迫切。
此外,从调研结果及相关资料看,学校还存在重课堂理论教学、轻课外实践教学的现象,这说明高校法律公选课的设置还不够全面、完善,教学内容无法满足学生需求。
(五)教學方法需要丰富
在法律公选课授课方式的调研中,43%的学生选择“用案例来介绍、讲授,类似于《今日说法》”,这说明学生比较认可案例教学的方式,学生认为这种方式能把法律知识运用到实际问题中,让他们学会分析、学会互动、学会思考,既有趣又实用。案例教学法是法律公选课中运用得较多且实用的一种教学方法,其优势在于帮助学生理解概念,促使学生明白法律知识在现实生活中的具体运用。虽然案例教学比较受学生欢迎,但是从调查结果看,除了案例教学法外,学生还希望教师能采取多种教学方法进行授课,尽可能地帮助他们掌握法律知识。有26%的学生希望通过“尽可能介绍实用的法律法规”的方式进行授课,25%的学生则希望“介绍纠纷的解决方法和技巧”。
(六)考核方式及内容形式单一
期末考试依然是高校法律公选课主要的考核方式,考核的内容主要是对知识点的理解、案例的分析等传统题型。教师为了不给学生造成学习压力,将考核方式设置为开卷考试,这种方式使学生没有了备考的压力,且通过率高,容易拿学分,也提高了学生学习法律公选课的兴趣。考核方式及内容应以人才培养目标、教学目标为导向,考核的结果应体现课程教学的质量和效果。这种方式虽然满足了学生的既想通过考试拿学分又不愿意有压力的需求,但是总体上显得单一,它不能完全体现学生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实际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与法律公选课培养目标相差甚远。
二、高校法律公选课改进策略
(一)明确法律公选课的价值取向及地位
作为一种公共课,法律公选课就必然与专业课有本质的区别,它的特点在于通识性,应以通识教育为价值取向。通识教育是相对于专业教育、职业教育而言的,通过知识结构的调整使所有学生都在学习专业知识的同时获得自身的发展,如人格培养、人性发展、增强社会责任等,所以通识教育并不是专业教育之外的一种教育,而是作为一种教育观念存在于各个专业。法治知识、法治意识、法治理论、法治思维、法治信仰等素养应该成为各个高校每个专业学生需要培养的,设置法律公选课的价值正在于此,它要面对的不是专业问题,而是方向问题,即引导学生走向法治素养之路,走向理性人格之路,启迪学生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懂得解决的方向。因此,高校应充分认识、高度重视法律公选课的意义和地位,把学生法治素养纳入人才培养计划,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中,把法律公选课提高到与“两课”同等重要的地位。
(二)明确法律公选课的内容体系特征
从调研结果看,目前法律公选课课程存在的问题在于缺乏适合非法学专业学生的教材。结合学生诉求及教师意见、建议,同时参阅其他资料,本文认为法律公选课的内容体系应体现以下几个特征。一是内容精简。内容体系精致简单、不烦琐,没有长篇大论;突出重点、难点,有针对性,详略得当,可要可不要的一律不要。二是语言表达通俗易懂。语言表达是吸引学生阅读、学习非常重要的因素,故其表现形式很关键。法律公选课应尽量避免出现专业性的术语,在介绍概念或解释法条、分析案例时尽可能使用贴近日常生活、贴近学生的认知水平、特征与习惯的通用语,减轻学生阅读负担,增强可读性。三是内容突出实用。法律公选课是提高学生法治素养的一种重要途径,而不是研究法律的途径,所以法律公选课的教材应去学术化,体现实用性,即让学生感到通过阅读教材能学到东西。因此教材中的内容取材于日常生活、面向现实生活、指向现实生活,让学生感到教材与生活息息相关。四是教材灵活丰富。对于非法学专业学生而言,理论阐述式的教材是枯燥的,他们希望法律公选课教材的内容是简单易懂的,形式是丰富灵活的。比如有法律知识,有案例分析,有问题陈设,还有课后作业延伸等。这样学生可以通过案例学会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提高思考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作业检查自己的学习效果,通过一系列系统的学习与训练,巩固自己的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意识、涵养法治信仰。五是内容涉及面广。高校学生众多,无法一一满足每个学生的需求,但是法律公选课设置应充分考虑该课程本身及学生的需求和专业特点,理想的法律公选课内容体系应该既涵盖基础法律内容体系,也介绍相关具体部门法律,同时还应开设与学生专业相关的法律课程,如市场营销专业开设经济法,经济学类专业开设知识产权保护法等。此外,与社会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也应该开设,如合同法、婚姻法、劳动法等。
(三)构建完善的法律公选课课程体系
法治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不能指望开设一个学期的课程就可以提高学生的法治素养,如何开设、何时开设、开设何种课程、设置多少学分、多少课时等,都应理清理顺,形成教学计划、教学制度,构建完善的法律公选课课程体系。高校法律公选课的课程体系应立足本校、学生实际、社会发展需要等,因地制宜地构建。纵向上,可以着眼于学生的大学生涯,根据学生知识的增长而设置课程,如大一时可以选择基础法律知识,如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等作为入门的课程,为接下来选择相对专业的法律公选课做准备。大二时可以选择具体的法律,如合同法、婚姻家庭法、诉讼法等,大三或大四时可以选择与自己专业相关的法律,保证每个学年有学习法律知识的机会。横向上,可以从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两个维度进行设置,针对不同的维度特征开展教学。纵向与横向有效结合,共同为培养大学生法治素养服务。
(四)扩充法律公选课师资力量
目前我国高校法律公選课的师资力量严重不足,难以满足现实需要。因此,教育部门及高校应十分重视法律公选课师资力量的培养及扩充,千方百计引进人才,构建“双师型”教师队伍,为法治教育质量提高保障。如有可能,可以向“两课”管理那样,组建一支法律公选课教师队伍,既有专职(即专门上法律公选课)的也有兼职(兼上法律公选课)的,但以专职法律公选课教师为主。同时,成立相应的教研室,主要研究法律公选课及公共课相关领域的课题,提高法律公选课教师科研学术水平。
法律是一门系统性的课程,对大学生进行法治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只有教师具备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才能胜任法律公选课教学,所以要建立严格的法律公选课教师准入制度。此外,还需要加强法律公选课教师的培训,针对法律公选课的特征及学生实际,完善师资培训制度,拓宽培训渠道,让培训制度化、规范化,为每个法律公选课教师提供学习、成长的机会和发展的空间,尤其对非法学专业教师而言,接受专业化的培训、学习至关重要。
(五)丰富法律公选课的教学手段
案例教学是法律教学中运用得比较多的一种教学方式,其效果明显,学生喜欢,因此,法律公选课应善于运用案例教学进行授课,发挥应有的优势。哈佛大学在使用案例教学法时形成了自己的特色,也使案例教学法发挥得比较彻底,国内高校可以借鉴。哈佛大学的案例教学法一般分为三种:第一种是问题评审型,给出拟解决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案,让学生自己去评价;第二种是分析决策型,即给出拟解决的问题,但不给出问题的解决方案,让学生搜集资料和讨论来提出问题的解决方案;第三种是发展理论型,即通过提出一个问题,让学生发现新的理论并不断完善。案例教学法对学生的要求较高,它需要学生掌握一定的知识作为基础,因此,运用案例教学法可以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除了案例教学法外,还可以运用其他教学手段丰富教学,如视频教学、“理论+实践”模式、小组讨论形式、启发式等,值得注意的是法律公选课应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如模擬法庭、社会调查、法院旁听等,在实践中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法律精神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促使其养成良好的法治行为习惯和法治思维方式,在实践中培养懂法用法守法护法的高素质公民。运用丰富的教学手段进行授课,课堂才会充满生机和活力,学生才会有兴趣,学习才会深入。
(六)完善法律公选课的评估方式
公共课的性质决定了法律公选课的考核不能以专业理论考核为主,而应突出考核法律常识掌握情况、实践能力、法律意识等,凸显普法性考核。在考核评估的形式上不局限在期末考试,应将平时考核与期末考核相结合,也可以改变试题考核的做法,如案例分析、小组讨论、社会调查等形式也可以成为评估的手段。
(七)建立完善的法律公选课保障制度
要想使法律公选课顺利开展,必须构建及完善学校法律公选课管理制度,保障法律公选课的开展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一是从经费上予以保障,无论是师资力量的扩充还是开展实践教学、教学科研等均需要一定的经费作为保障;二是制定法律公选课教学质量评估办法,形成教学质量评价体系;三是建立师资培训制度;四是制定学校公共课选修制度、法律公选课选修指南;五是将大学生法治教育纳入高校人才培养目标,制定有针对性的教学计划;六是学校应有常态化的法律公选课宣传制度,帮助、引导学生正确认识法律公选课的真正价值和地位,纠正学生选修的目的是为了拿学分,或者因为不是专业课而不重视公选课。总之学校要重视,学生才能正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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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谭海英(1986— ),女,广西桂林人,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讲师,研究方向:教育学原理;蒋 尉(1975— ),男,广西桂林人,法学硕士,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司法警察系党总支书记、副教授,研究方向:法理学、国际法。
(责编 卢 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