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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观诗

2018-09-03原子娟

神州·中旬刊 2018年8期

原子娟

摘要:我国诗之历史源远流长,《诗经》作为我国古文化之典范,与之相伴随的乃是膨飞的诗教传统。孔子作为诗教最早也是最积极的倡导者与身体力行者,其“兴观群怨”[2]说直接影响到后世包括孟子在内的众多哲人、诗文创作者及品评者。本文将以龚定庵的《书汤海秋诗集后》为切入点,浅谈孔子的“兴观群怨”说,以期能为我们今天的观诗提供一定的借鉴。

关键词:兴观群怨;《书汤海秋诗集后》;观诗

《论语·阳货》中记载:“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1]这里,孔子对学《诗》的基本功能进行了高度概括,即兴观群怨思想。

一、“诗可以兴”

孔子言“诗可以兴”,朱子释“兴”为“感发意志”[3],深得后世认可。由此我们可知,孔子之“兴”,意在强调情感,系作者之真情实感的流露,进而感化读者,引起共鸣,达到精神境界的相通。龚定庵于《书汤海秋诗集后》道海秋之诗“心迹尽在是,所欲言者在世”,我们认为这近似为“兴”的一种表现。当诗人将己之真挚纯净之情感全力以赴地表现于文字中时,读者便会被其感染,于作品之中看到作者之“心迹”,体察到作者“所欲言者”,进而与作者同一,意志为其“感发”。因此,观诗必不可少缺乏对作品中作者想要表达的思想感情的体悟,这是把握文章要旨之关键,而要做到这点,就必须要有“兴”之介入,读者唯有将自我暂时性地抛开,投其全部情感于作品之中,与作者共同悲喜,才可真正体会作者想要表达的意志。此时,读者再次回归现实中的自我,其心志已发生微妙变化,他已在不自觉中受到作者影响,精神得到了一次净化与飞跃。

二、“诗可以观”

“观”常被人们解释为“观风俗之盛衰”[4]与“考见得失”[5],此处,“观”并不能简单地理解为“看”,而是主体主动地、有意识地关照和品察,意在强调“观”的主动性。《论语.为政》篇言:“子曰:‘视其所以,观其所由,察其所安,人焉瘦哉?人焉瘦哉?”[6]在孔子的这段话中,隐含着三个阶段的认识模式——“所以”、“所由”、“所安”,亦即从观察一个人的行为到考虑其行为的起因再到推断出行为发出者会“安”于什么状态。这一点在龚定庵的《书汤海秋诗集后》中体现为其道海秋诗“所不言而竟不言,于所不言求其言亦在是”。此處,我们便可体会到“观”的必要性,对于诗人所“不言”者,读者要善于将文本内容与作者生平经历境遇相结合,于作者“不言”中“求其言”,即要在文本之上,结合作者的其人其世来体悟文章真正的要旨。当读者主动地、有意识地运用“观”的阅读方法时,其即已是从人本身出发,把人看成是活动变化着的人来进行关照的,由此得出的结论才会更接近于作者所要表达的真实本身。

三、“诗可以群”

孔子之“群”不是乌合之众,而是指以“道义”为原则的共同体。孔子言:“不学诗,无以言”、“不知言,无以知人也”[7],可见在孔子那个时代人们往往通过《诗》来交流兴趣与志向,于是有了“赋诗以言志”、“观诗以明志”的说法。在《书汤海秋诗集后》中,龚定庵言海秋诗“要不肯挦撦他人之言以为己言,群任取一篇,无论识与不识,曰:‘此汤益阳之诗”。这里,我们且不对海秋“挦撦他人之言以为己言”之举善恶做过多评判,单就海秋如是行动的动机做一番猜测。海秋以他人之言为己言,旁人“无论识与不识,曰:‘此汤益阳之诗”,两相对比,我们便认为,海秋所“挦撦”之诗,定是与其心志、风格相一致的,如此才会有无论识与不识,皆言是其所为的读者接受效果。而这也恰好说明了诗有“群”的功能,不同的创作主体,可能会有相近的创作风格或意志,其通过诗歌创作来“言志”,接受者通过对作品的阅读来“明志”。由此可得,观诗的过程其实也是寻找共同体的过程,读者通过对大量作品的阅读,一方面可将众多创作主体依其创作风格意旨归为不同派别,一方面又可从中明确自己之志所在。

四、诗可以怨

“诗可以怨”常被后人理解为“怨刺上政”,即对统治者委婉含蓄的劝谏。综观《诗三百》中的“变风”、“变雅”,我们可以发现,“怨”情的内涵十分丰富,其间除孤臣孽子的怨刺之作外,更多的是普通百姓最为平常的生活之痛楚及人生之哀怨。因此,孔子“诗可以怨”乃是就一般意义上的怨情抒发而言,即是说《诗》可以用来宣泄人们的怨忿不平之情。在《书汤海秋诗集后》中,龚定庵评海秋之诗“所不欲言而卒不能不言在是”,我们认为这是有“诗可以怨”之功能在其中的。“怨”追其本质乃是主体欲望和意志的受挫,司马迁言这种感情为“意有所郁结,不得通其道也”。人本就是感性动物,面对人生不得意之事,难免不忧郁于中,虽“不欲言”却终究“不能不言”,于是有了怨刺之诗,于是有了抒发不平之气之诗。因此,观者在观诗的过程中,要善于把握创作者的沉郁顿挫之风,理解其为何而郁,体会其郁之浓重,进而理解其“不欲言而卒不能不言”的万般复杂之境遇,如此才能真正走进作者的内心世界。

孔子言“兴观群怨”,对于后世观诗者真正做到自我与创作者的同一,将作者、作品、社会、读者这四要素很好地结合在一起,于观人中读懂作品,于观诗中读懂社会,于观照社会现实中更好地读懂自我仍有巨大的借鉴和指导意义,需要我们对其不断地加以品悟,并结合自身阅读经验来恰当地加以实践与运用。

参考文献:

[1]郭绍虞.《中国历代文论选》第4册[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

[2]杨伯峻.论语集注(简体字本)[M].北京:中华书局,2017.

[3]朱熹.四书章句集注/新编诸子集成[M].北京:中华书局,2003.

[4]何晏集解,黄侃义疏.论语集解义疏[M].北京:中华书局,1985.

[5]何晏集解,黄侃义疏.论语集解义疏[M].北京:中华书局,1985.

[6]杨伯峻.论语集注(简体字本)[M].北京:中华书局,2017.

[7]杨伯峻.论语集注(简体字本)[M].北京:中华书局,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