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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平台灾难报道采编伦理

2018-08-31曹舒贝

新闻采编 2018年4期
关键词:遇难者防灾新闻媒体

◇ 曹舒贝

在灾难事件的传播过程中,社交媒体在专业新闻媒体还未及时到达现场时,对灾情传播发挥着重要的功能,是告知阶段必不可少的传播平台。如2004年12月26日的海地地震,原本在印尼苏门答腊拍摄海岸线的观光客第一时间将第一道浪拍摄下来,在第一道浪到达后不久,新闻就出现在互联网上,每天的伤亡人数增加,海水淹没范围扩大的新闻大多数来自当地的路人、居民和游客。2008年台湾的莫拉克风灾,在YouTube影音网站中就有民众搭乘高铁一路以手机拍下北部的风平浪静对照嘉义以南的一片水城的景象影片。但是由于发布者素质参差不齐,在灾难进一步发展的阶段出现了许多谣言与不实信息,并且成为其发酵的温床。

多方验证,确保新闻真实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新闻的一切其他属性、职能都是建立在此基础上的。在新媒体时代,信息传播更为快捷,信息量更大,作为新闻传播核心要求的真实性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新挑战。

新闻媒体在报道灾情、死伤名单与救治情形时应该多方求证,除了抵达现场采访拍摄以外,还需要引用权威人士对相关灾情的分析(如在场的救护人员、政府官员等),查阅相关资料(如建筑资料、地理位置资料),并且标示消息源及时间,确保内容真实可信,避免揣测,保障媒体的公信力。尤其是死亡名单会对家属身心产生重大影响,需严谨遵守官方发布内容与时间,失踪人员在证实获救或遇难之前,无论消息可信度有多高,都应该采用“疑似”说法。当报道过程无可避免地需要引用非自采内容(如网民自行拍摄的视频、图片和录制的声音资料)时,应该先检查引用内容的真伪和合法性等,并需要在发布时注明来源,以免成为谣言传播者的帮凶或造成版权纠纷;不能为了博取点击率和读者眼球引用无关信息,或对真实内容添枝加叶。在发现谣言以后,应该积极配合权威机构及时辟谣,如发布信息不实或存在错误,应该及时删除或订正,依据事实对灾害事件发生原因、未来可能发展进行专业理性的分析,不得引用及散布不实传闻或流于灵异预言,引发民众恐慌,新闻与评论应该有明显区隔。

心怀同情,发扬人文关怀

新闻媒体如何处理灾难与幸存者之间的关系一直是值得关注的议题。某些新闻媒体强调戏剧化效果,这种情形在灾难发生时尤其明显,灾民新闻的画面以灾民的眼泪、无助的诉说为主,配合特写镜头进行拍摄,其报道方式常透过灾民些微的生平背景,强调天人永隔的遗憾,或是通过露骨的文字描述尸体,以刺激读者的情绪。由于新媒体的多媒体融合特性,读者点击阅读后所获取的信息包括文字、声音与画面,宛如身临其境,此种报道方式无论是对采访当时的受灾民众还是事后阅读的新闻受众都造成一定程度上的心理伤害。新闻媒体未经遇难者亲友、受灾民众授权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公开遇难者、受灾民众的信息,即是对遇难者、受灾民众隐私的侵害,再加上媒体记者的反复侵扰,或者某些受灾地区民众并未获得媒体报道而造成的忽视,都容易造成二次伤害。

悲情式的报道过于负面,往往让受灾民众无法振作,刺激遇难者亲属等,所以记者在现场采访或访问灾民、遇难者家属时,应该遵循最小伤害原则,尊重生命与新闻当事人的隐私权,采访前需要征得受访者同意,并且尽可能向其解释受访可能带来的冲击与影响;采访时避免压迫式采访,多采用联合采访,以免造成受访者及其家属二度伤害,避免提及失去亲人的感受,并且在采访过程中注意受访对象的情绪变化,如挑起其情绪应立即停止。尽量避免采访受灾的未成年人,若有必要采访,应事前沟通,征得其父母或监护人同意,且不应使受灾的未成年人陈述丧亲之痛。如果情况允许,尽量采访现场权威人士进行替代。

内容处理方面应该适量,如遇难者以数字更新,无需全部使用大篇幅报道,不过量使用遇难者图片,受灾场景以示意图替代;语言庄重,避免过度煽情、尖刻或戏谑,避免使用过度刺激民众情绪的新闻标题或耸人听闻的词汇;避免使用情绪性及戏剧性的配乐、音效、画面设计,以免渲染情绪。报道需要切实保护受灾民众的隐私,照顾新闻受众的心理,避免播出过度血腥、引发恐慌的灾难现场影像,谨慎处理死伤者画面,宜尽量采用长镜头或寻找具有象征意义物品拍摄,如内容中出现令人心生恐惧不安的画面或声音,宜加注警语或进行马赛克、柔焦或消音方式处理,并且对受灾民众使用代称或化名。

明确角色,重视社会责任

新闻媒体不仅是救灾与防灾信息的传播者,更肩负灾难预警、守望联系、服务与监督的社会功能,在报道中应当传递救灾情形、援助渠道与措施等讯息,并监督防灾体系之执行,告知可能的后续灾害,提醒民众防灾避难。

在灾难发生前,媒体应该发布预警信息,透过快速而正确的资讯,传播避难指示或避难劝告等资讯,帮助高龄人士及身心障碍人士等弱势群体提前避难防灾,并且应该将相关资讯以浅显易懂的方式,如长图片、视频等,快速而正确地传播,配合有关部门控制受灾范围。在灾难发生后,媒体应该安抚镇静民众,监督政府救援工作,总结受灾原因与防灾经验,但不应该借由灾难事件宣泄个人情绪。同时尽量搜集并充实灾区背景资料,提供受灾者与民众有关灾损情形、警戒通报、疏散路径、求援管道、收容安置、物资发放、基础设施(如水、电、通信、煤气、交通)等信息,提供正确而专业的后续防灾防疫指导。在救援过程中,媒体应当遵循生命至上原则,不妨碍救援人员工作,不过度渲染灾情,及时迅速报道受灾状况,除灾情严重区域,宜兼顾灾难较轻或外围地区,传达正确真实的灾难真相,以利行政机关、医疗机构、民间团体进行救援。新媒体更应该利用自身特点,利用交互及多媒体融合等形式,辐射更多的民众参与到救援善后的工作当中。

与此同时,应该强化媒体记者的教育工作,制定有效的灾难管理方案:以各种灾难严重程度规划完整紧急灾难事件处理及采编播流程守则,并于平时定期演练;加强记者有关采访报道重大灾难新闻的在职教育、人身安全保障的训练,灌输正确的伦理与法制意识。同时,新闻媒体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合作,将第一手权威的灾难信息,包括数据、现场影像资料第一时间传递给民众。□

(作者单位:太原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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